云南省临沧市 八项举措铸就食药安全盾牌
2017-12-20李彪李云飞
文 / 李彪 李云飞
近年来,云南省临沧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做到监管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努力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跑”在风险前面,坚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开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深化体制改革,构筑监管网络。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完善县级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要求,各县(区)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合一”改革。在县级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在77个乡镇设置市场监管所;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聘请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85人、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998人。强化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拓宽了监管领域,初步构建了“独立专业、统一权威、专业监管、部门协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逐步形成。
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监管责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等文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社会管理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重大食品安全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公布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学校及企业。局党组印发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督查事项,量化年度具体监管任务,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将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本年度对领导干部和科室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有力促进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的职能;强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统筹好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关系,努力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上下食品安全工作“一盘棋”。严密组织对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的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切实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指标,严肃执行“一票否决”,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部门联动、信息报送、风险分析、案件查办、监督抽检、举报奖励、事故处置、评价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严格全程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现场核查各项制度,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实现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将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落实好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并及时公开检查和抽检信息,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着重突出进口食品药品、农村食品市场和学校食堂的监管,加大抽查、巡查频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种安全制度。
强化检验检测,预防安全风险。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提高风险管理和执法监管靶向性、针对性、时效性。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茶叶、米线、牛干巴等传统食品、特色食品、边贸食品和应急保障食品等安全抽检工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大农兽药残留检测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原料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行动,坚持市级2个月一次、县(区)1个月1次风险分析制度,切实做到心中有底数、防控有措施、消除风险有成效,防患于未然。
打基础补短板,提高监管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监管执法条件。加快网上办公、农村食品药品“两网”、现场移动检查、食品药品质量监测及物流追踪分析、应急指挥调度、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分类开展基层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个人素质和团队精神,提高履行日常监管巡查、行政许可检查、抽检、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发现上报、受理举报投诉、从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职责的水平。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实行网格化监管,公开每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人员身份、从业人员身份和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电子监管工作,推广使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工作,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全部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在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重点企业重点监管,推行“红黑名单”制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强制保险试点、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格局。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积极建立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机制,引导各类媒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监督管理与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行业自律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