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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与军事:以抗战时期为中心的考察

2017-12-15李沛霖

安徽史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档号军事

李沛霖

(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电信与军事:以抗战时期为中心的考察

李沛霖

(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本文拟由电信法例保障战时军事通信,电信组织相适战时军事需求,电信建设满足战时军事推进,战时军事发展与电信财务困境等四个维度着力,分层透视其时电信与军事领域的相互作用与影响。

战时军事;电信法例;电信组织;电信建设;电信财务

19世纪我国开始使用电报通信*[美]费正清、费维恺编,刘敬坤等译:《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年)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2页。。其时,因“电信的使命为传递军讯政令、国际消息和民众通讯,有关于国防、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一切事业的促进沟通,异常重要”*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1947年编印,第14页。。从而“近世通信方法日益精巧……,现代军队中以电力通信为主要通信”*朱善培:《军用电信之演进》,《交通月刊》1937年第1卷第1期,第72页。,即“一旦发生战争,则电报则比其他任何交通机关为重要”*金家风:《中国交通之发展及其趋势》,南京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245页。。所以电信问题不仅仅属于经济权益和政治外交问题,其在军事上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伴随民国电信研究的逐步深入,经济史学界开始关注这样一个颇具特色的问题,并对其展开持续思考*近几十年来对抗战时期中国电信业的研究出现一系列成果。著作有:钱起琛的《七十五年之中国电信》(台湾“中国交通建设学会”1956年版)、王开节的《铁路·电信七十五周年纪念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年版)、邮电史编辑室的《中国近代邮电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版)等;论文有:张政的《国民政府与民国电信业(1927—1949)》(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曾繁花的《民国时期广州电信业发展述略》(《五邑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朱永胜的《民国时期中外无线电合同交涉探析》(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刘章的《近代上海民营广播电台行业及其行业组织研究(1922—1949)》(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李沛霖的《中国近代电信史研究述评》(《民国研究》2016年第1期)等。上述研究关注于战时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样态、建设成效及存在弊端等问题,然专事本题研究,学界尚不多见。。然专事本题的探讨,目前仍付之阙如。可以确定,研判抗战时期军事部署对电信业的需求及该业对于军事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是民国电信史、军事史研究不应回避和绕开的重要课题。既如此,本文拟做尝试,以期进献绵薄之力。

一、电信法例与战时军事

毋庸讳言,“在军事上先发制人,端赖军事调度的迅捷及军令传达的适时,如无电信则不能完成此种使命……。军队作战有赖于情报灵通,各级部队联系及与友军联络亦非电信不能奏效”*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上海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1—2页。。1937年7月全面抗战发生后,“战区之广蔓延十余省,敌机肆虐遍及全国,关于军情之探报、命令之传达、最高统帅与各战区间之指挥联系,非有纵横密布之电信网,不足以完成通信之任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30、831、830页。。从而,颁行电信法例保障战时军事通信,尤显重要。

其一,电信机关襄助军事的法例。譬如1937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由行政院、军需署、参谋部、交通部、兵工署、资源委员会、军政部、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参加的实施总动员谈话会,决定实施战时统制*《抗战时期工厂内迁史料选辑(一)》,《民国档案》1987年第2期,第35页。。翌年6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军委会)正式颁行《非常时期全国电信统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第一条)报话局所人员无论国营、省营、民营,均须遵照随军进退电令及本办法规定,不得擅离值守,致误戎机;(第三条)当地最高军事长官须派遣必要武装人员,分驻报话两局专负保护之责,报话局对有关军事业务进行发生困难时,得随时请求当地最高军事长官协助;(第八条)凡军事区域内电报电话局所,须将组织系统、职员名册、机件材料数量、线路报务情形,每隔两星期择要报告各该区通信指挥部及当地最高军事长官备查;(第十三条)报话局所除总局加以防空设备外,并须于市内地下室或城市近郊另设备用局,此项备用位置须率先通知本区通讯指挥部及当地最高军事机关,俾期适合军事要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30、831、830页。。且因“最近各国军队之中,无线电通讯设备渐见完美,收发机件之重量力求轻便,设立或装卸手续愈臻迅速”*潘炯时:《无线电与战争》,《交通月刊》1937年第1卷第1期,第84页。,《办法》第十六、十七条再做规范:如报话局所的机件,为谋军讯维持,非至必要时期不得撤退;在撤退前须奉主管上级命令,并须报告所在地最高军事长官及经本区通信指挥部允许后,方可撤退。无线电收发报机凡在战区地域内,必要时得由战区通信指挥官商承战区司令长官,饬令移设相当地点工作并设法取得联络,俾各该地万一沦陷时亦得继续通信,担任此种通信人员仍由交通部派遣,由战区通信指挥部训练,并须按照随军进退电令办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30、831、830页。。

不啻如此,对于电信人员的军事义务及奖惩措施,《办法》于第二、五、六、七条中规定:如报话局主管人员及维持通信所必须的员工,均应随军进退。而报话局所人员凡在非常时期或战区内不顾艰险且能恪守规定尽力维持通信者,应由当地最高军事长官详细调查,呈报军委会转令交通部及各该省政府,给奖或予以提升。反之,报话局所人员凡擅自离职、托故规避或不听命令、怠忽业务者,照章惩处。并且,报话局所人员如有受敌利用充任汉奸者,该局主管人员须负检举及监督责任,但当地最高军事长官及本区通信指挥官亦应严密注意,其犯行一经证实,即由当地最高军事机关呈请军委会依法严办*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80、830、831、830页。。嗣后,军委会再颁行《中央军事机关少准尉雇员及文书上士在抗战期间勤务奖励办法》,即对这些人员“在抗战期间任满三个月以上,办理重要工作,服务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恪有法纪未有遇犯者”,依法给予少尉1000元,准尉800元,文书、上士600元等奖励;另除奖金外,如有成绩特优者,并拨给陆海空军奖励条例所定的其他奖励*《军政部关于修正中央各军事机关少准尉雇员在抗战期间勤务奖励办法的训令、代电》,1945年6月9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号0204-0002-00020。本文所列档案均为该馆藏,以下不再一一注明。。

其间,关乎电信员工入伍,交通部电信总局(以下简称电信总局)则倡导“知识青年从军,应以志愿为原则,电信员工除依本人志愿准予入伍外”,其余适龄电信员工应依照“缓役规定”办理*《关于规定电信员工自愿从军事项致重庆电信局的代电》,1944年12月29日,档号0344-0001-01135。。并且,军委会军政部通令实施了《中央机关各军事机关服务人员遭受空袭损害暂行办法》(1940年)*《关于中央各军事机关服务人员遭受空袭损害暂行救济办法的训令》,1940年9月20日,档号0204-0002-00001。、《渝市及迁建区中央各军事机关学校官兵战时生活补助办法》(1942年)*《实施渝市及迁建区中央各军事机关学校官兵战时生活补助办法的训令》,1942年12月18日,档号0204-0002-01138。及《政工服务处电信留转及代转规则》(1943年)*《关于抄发军政部政工服务处电信留转及代转规则的训令》,1943年6月5日,档号0010-0001-00146。等关乎电信工作的战时法规。

其二,电信涉密保障军事的法例。如1940年2月,国民政府交通部将战前《查扣私事官军电报办法》由8项补充为12项,通令颁行;6月,行政院再施行《官军电报限制及收费划一办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73、885,857、844页。。是年5月,因“军事电信应节约使用,俾线路不致拥塞”,军委会将拍发军电的各种限制法则汇编为《拍发军电须知》,“颁发遵照,勿得违犯”*《兵工署第十工厂办公厅关于告知军事电信应节约使用的通知》,1940年5月19日,档号0174-0008-00312。。如该会军法总监部训令,“凡紧急有关作战之电讯,可按‘拍发军电须知’内各项规定,用军电纸送交电信局拍发外,至于次要事务应尽量利用其它方法传递,绝对禁止以军电送交电信局拍发”。并令知交通部转饬各地电信局对不合规定的军电,认真检举、得予拒收或呈会严办*《关于非紧急有关作战之电讯不得以军电送交电信局拍发的训令》,1945年4月,档号0107-0004-00412。。

值得强调的是,关乎军电监察事宜的《军事委员会电信监察及防谍实施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于1941年6月颁行,其中第一条规定:为防止敌伪间谍秘密建立电台或利用公开电信机关秘密通信,及防止各专用无线电台不自觉的泄漏消息与制止外人兵舰、商船、航空等电台故意走漏消息起见,将全国电信机关、电料及空中电讯施行全部严密的监察。并于第二十一条明确工作方针:(1)对各地区的水陆空交通路线加以检查,防止间谍电台潜入及移动;(2)对各地区电信器材加以登记及检查,防止间谍电台侵入,对渝(重庆)入器材秘密制造电讯及补充收音机加以经常检查,防止间谍电台藉此掩护工作;(3)对各地军用电台及非军用电台加以检查,使间谍不得鱼目混珠、藉作掩护;(4)对各地电话、电报加以检查,防止间谍假藉公开通信机构传递消息;(5)对各处地全部无线电信号处秘密侦听,除防止本国电台无意泄露外,须努力发现间谍电台信号,加以测向而破坏;(6)对各地外人兵舰、商船及航空等电台加以监察,防止敌人利用及无意泄露。此外,关涉监察区域及执行细则,《大纲》于第七、十四、十五及十八条中规定:先定重庆、桂林、西安、昆明等四地为初期电信监察实施区域,由军委会另行各该地最高军事机关转饬卫戍(警备)机关成立电信监察科执行,以后次第普遍推行于全国各要地。各地军警执行机关应直接秉承军委会或当地最高军事机关命令执行电信监察及防谍事宜,有执行检查、讯问、罚款、扣押、迫令停止工作、停止营业及没收器材之权,其情节重大者,依法请所属机关送交军法机关处理。军委会得命令各区军警执行机关拨派所辖人员机器一部,至其他地点会同当地军政机关担任临时或经常的检查任务。而对于各地军用电台的检查,除依大纲办理外,并应依据军委会及军政部各机关于电信规章处理*《关于检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电信监察及防谍实施大纲密令》,1941年6月19日,档号0107-0004-00349。。

尤有进者,当局对于军电保密情事严加管控。如战时军政部电信机械修造厂(以下简称“军电厂”)即实行保证人制度,“担保(被介绍人)在修造厂服务期间,绝对保守军事机密,如有泄露情事,愿由保证人负责”*《关于在军政部电信机械修造厂服务期内绝对保守军事机密的保证书》,1940年6月,档号0204-0002-00107。。且在重庆电信局联络号簿中,“特别重要军事机关电话,不予编印……委座官邸电话号码不必编入以资慎密外,其余军事机关电话号码可列入号簿,但不必注明地址”*《关于告知军事机关电话号码列入新编号码簿意见的函》,1939年8月6日,档号0344-0001-01428。。而因“各机关及公司团体纷纷设立专用电台,波长干扰殊为剧烈……在此抗战紧张之际, 尤应随时查察,设立稽查电台以便取缔查禁,而利军事。”1940年9月间,军政部对铜仁第五十三军的军用无线电台收发非军用电报(商报)之事,肃清究办*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73、885,857、844页。。从而,“军事情况关系作战机务,应严守秘密,以免泄漏资敌”。1944年交通部规定各电信局台处人员严禁在长途电话中互说军事,“尤以开放无线电话各局更应特别注意,如有故违,一经发觉决予严惩”*《关于严惩工作人员在长话中互说军事情况的电》,1944年12月19日,档号0344-0001-01201。。嗣后,电信总局再颁行《电信机关对于国防军事机关严禁外泄办法》等相关法规*《电信机关对于国防军事机关严禁外泄及除某种阶级及责任之人外不得与盟军及外国人来往办法》,1945年2月18日,档号0344-0001-00563。。由上所述,抗战时期电信法例的订颁主要以襄助军事为鹄的,其不仅成为保障军事通信畅达的制度依据,并为近代中国军事和电信法制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电信组织与战时军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军队中之有通信组织,无异于人体内之有神经组织。是以作战军队必须配属良好之通信部队,供其指挥与连络之用。苟通信机关或通信组织不良,连络不能确实,势必影响全局、贻误戎机。”1935年春,国民党中央决定增设通信兵种,“逐由附庸,蔚为大国矣”*朱善培:《军用电信之演进》,《交通月刊》1937年第1卷第1期,第65页。。抗战前,“交通部为我国电信最高机关……,交通部主管电信事业部分为电政司,内设管理、工务、业务、考核四科。各省则设电政管理局,管辖各地电报局、电话局、无线电台、代办处等。”*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3、64、64页。旋抗战爆发,日军“战车,战舰,飞机,炸弹,将尽用无线电控制向吾人进攻”*潘炯时:《无线电与战争》,《交通月刊》1937年第1卷第1期,第86页。,至此交通部主管的“国营电信通信网,对于抗战所负之任务与其交通事业相比,其与军事相需之密切,则又过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1、831、86页。。

其一,电信机构与军事需求。1938年至1939年间,“因军事需要,各(电政)管理局的组织权力,不足以应付紧急事务,又于各省设电信专员,各游击区也设立各游击区电信专员,以取得军方的密切联络。”*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3、64、64页。如各战区及武汉卫戍区通信指挥官指派专员一人,负责该区内报话局所与通信指挥部联络,并由当地最高军事长官指派专员,以监督各地报话局所有关军事业务进行。各战区及武汉卫戍区指定专员及监督报话局所军讯业务的专员,须呈军委会备案;各战区及武汉卫戍区通信指挥官在军讯上有必要时,有直接指挥该区内国营、省营、民营报话局所之权,报话局所应绝对接受其指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1、831、86页。。嗣后,又因各省专员分散各方、指挥不一、不易通盘筹划,再将其裁撤,于全国设立三个电政特派员,办理区内电信事宜。第一区管辖湘、粤、黔、桂四省,第二区管辖晋、豫、川、甘、宁各省,第三区管辖苏、浙、皖、赣、闽各省。“电政特派员最大任务在调度全区的人力物力,以配合军事政治通信上的需要。”*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3、64、64页。随之,中国远征军亦设随军电政特派员,调派电政员工赴腊戍一带架修电信线路,并随远征军入缅接管缅方通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1、831、86页。。

重要之点在于,战时电信已成为军事指挥之利器,设立监察组织尤为必要。如国民政府西迁后,“以各空军根据地为中心,划分纵横方区,设置监察纵队,利用有无线电与各中心联络,以防敌机轰炸。”*王开节:《铁路·电信七十五周年纪念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82年编,第104页。并按城市的大小及地位,由军委会分令各电信监察区域成立科股,执行监察业务。其组织系统架构脉络为:军委会——各地(最高军事机关)卫戍、警备司令部——各区电信监察科股。其中,电信监察科下辖检查股(含密查组、检查组)及技术股(含侦传组、测向组);电信监察股下辖检查组、技术组。监察科配置侦听机6部、检查器(电场器)3部;监察股配置测向机3部、侦听机3部、检查器3部*《关于检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电信监察及防谍实施大纲的密令》,1941年6月19日,档号0107-0004-00349。。其间,军委会还设有电信监察技术人员训练班*每一期官佐兵夫计500余人。《军事委员会电信监察技术人员训练班关于价购定量粒煤的函》,1943年11月13日,档号0021-0002-00123。,军政部设立电信训练班*《关于军政部电信训练班应向花纱布管制局洽购布料的函》,1943年7月19日,档号0022-0001-00188。,军令部设电信总队且“官兵众多”*《军令部电信总队关于洽购煤致经济部燃料管理处的函》,1943年11月6日,档号0021-0002-00127。。

嗣自1943年4月全国电信行政设计与业务管理实行划分,所有行政涉及事项由交通部邮电司负责办理。业务执行,则由该部电信总局专司其事,并将全国划为五个电信区,每区设一电信管理局下设电信局。而原有的各省电信管理局及派驻豫鄂皖边界战地电政专员办公处等,均于各区管理局成立时撤销,“以期配合军事及推进电信事业”*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1946年4月编印,第79页。。据战时后方统计,1937—1944年全国电信局所(含营业及代办处)分别为928、941、971、1135、1167、1234、1347、1279个*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3页。,至1945年6月达1252个(见表1)。

表1 全国电信局所统计表(1945年6月)

资料来源: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1946年4月编印,第79页。

其二,电信队伍与军事推进。战时因“敌机轰炸,各线常遭破坏,(国军)设有各抢修队使得迅速修复……。前线一带军事进退无常,普通电信机关类多固定一地,不足应付,故又分别成立各有线电及无线电通信队,随军行动,以利军讯。”*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4、17、20、20页。七七事变发生后,“前方电信已与军事完全打成一片”,凡在前线的局处台队,终日处于炮火交织、日军飞机威胁下,仍照常工作,维持电信通畅。自1938年,各电信报话局所分别成立抢修工程队,“邻郊战区或武汉卫戍区通讯指挥部之主管局所,将抢修工程队员工必要时得由通讯指挥部节制指挥,非奉当地最高军事长官之命令,不得擅自后撤,非维持至最后之通信,不能谓为完成任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5、830,904、910页。继而,“战时我国国防军备日就周密”,军政部令电信、交通机械两修造工厂扩充范围,并将两厂改隶军政部长直辖*《军政部关于办理电信汽车两工厂编制草案的传知》,1937年10月10日,档号0204-0002-00111。。军电厂的一些技术员亦相继调任驻印度中国军政部技术团任职,援助滇缅战事*《关于调任人员赴印工作致军事委员会航空检查所的公函》,1944年7月21日,档号0204-0002-00144。。至1944年,军委会第六部无线电人员战时服务团成立,“联络各地无线电台组织通信网,为国服务”,并拟提供50座小型电台供各游击部队通信使用*《军委会无线电人员战时服务团关于拟成立小型电台的公函》,1944年11月24日,档号0204-0002-01202。。

不仅如此,当局严密管控电信员工的涉军工作。譬如因重庆电信局“送本处电报错乱、迷糊或误投者已有数次”,1942年军令部第三厅指示“本处电报多为重要军事,乃嗣急务,请贵局转饬电务人员切实注意,以免贻误”*《关于转知收发电务人员切实注意军令部第三厅电报的函》,1942年8月10日,档号0344-0001-01259。。即斯时多有不遵守规定滥发军电,致军电容量突增、电路拥塞、阻滞重要电讯等情事,“各地电信局通信设备亦因战争关系未臻完善,若不分别缓急需要、听其充斥,则贻误重要军电”,军委会军法总监部令交通部电信总局转饬所属人员,“凡非紧急有关作战之电讯,不得以军电邮送交电信局拍发”*《关于非紧急有关作战之电讯不得以军电送交电信局拍发的训令》,1945年4月,档号0107-0004-00412。。进而,各电信局间时常互发注意随时配合军事调度通讯之电文*《川管局关于请注意随时配合军事调度通讯致重庆电信局的电》,1943年5月17日,档号0344-0001-01252。;并将“译电工作月报格式全份,按月遵填”,呈军委会“候核为要”*《军事委员会关于抄送译电工作月报格式的代电》,1944年12月25日,档号0204-0002-00028。。

最明显的例证是,各处电信员工在战事发生后,除一部分在局留守维持通信,并与当地驻军同进退外,其余则撤退至附近电局分配工作。如当衡阳、洛阳、桂林、柳州等“先后陷敌之际,所有各该处电局撤退员佐为数甚多,均依此办理,以利军讯”。再如南京及汉口在敌军逼近时,“奉令留守员工为维持最后通信,不及随军撤退,陷身敌手,数月以后始得脱险。历次战役前方工作人员遭敌机炸毙或被俘不屈致遭残杀,或积劳致死或流亡失踪,死事情形虽异而为公殉难则一。”*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81、81、77—79页。易于看出,战时电信不同于承平时期,“因须配合军事要求及适应战时环境,有待于调整及加强电信之处甚多,势须额外增加人员,以赴事功”。即为配合军事作战起见,增加电信局所及设备甚多;为应军事需要,组织有线、无线电通信队配置各站区,随军进退,维持前方军事电报、电话通讯,增加无线电报务员及话务员、机务佐、线务佐、报差、工人等为数甚多*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5、830,904、910页。。根据后方统计,1937—1945年全国电信职工分别为17762、20000、23000、25941、30105、32502、31601、30444、49000人*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33页。,其间“电信员佐维持前后方通信任务繁重,辅助抗建伟业”*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81、81、77—79页。。

客观而论,抗战时期我国“国际运输线路遭日军封锁,重要电信机料不易运入,战乱遍及中原各省,对于电信事业之发展,阻碍丛生”,且“国内电信以军信频繁与人口移动需要激增,无论国内电报及长途电话均较战前增繁”*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81、81、77—79页。。即便如此,面对战时军事部署,电信组织仍能相适调整,即“破坏终究敌不过飞快的建设,经全国电讯员工埋头苦干的结果,仍能适应军事的需求”*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4、17、20、20页。。

三、电信建设与战时军事

据1936年底统计,全国国有电报架空线约10.4万公里,地下电线约200多公里,水底电线约3400公里*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4、17、20、20页。。抗战军兴,“沿江沿海地区相继沦陷,电信线路机器受到很大损失。其中一部分冒着炮火从万份危险中抢运到后方,为着适应军事需要,不得不竭尽人力,赶速建设。”*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第3页。随之,国民政府拟定西北和西南无线电讯网建设计划,尽力推进*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4、17、20、20页。;并“为适应军事需要起见”,计划西南、西北长途电话网及防空线路网,多方筹措,积极建设*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第7、5、5、6页。。

与此同时,战时“市内电话每于大都市沦陷之际,必须酌留一部分维持最后通信,故机件损失颇重”,即城市电话的损失率在95%以上*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78、80、77—79页。。虽电话机件损失甚大,“但大后方若干重要都市,因沿海机关人口大量内迁一时繁荣起来,原有电话不敷应用,政府乃竭力设法大量扩充”。如重庆电信局1938年7月有容量1560号,至1939年底增至2710号,一部分为自动式,至1943年底又增至自动式3300号和磁石式1000号。其他各局容量亦逐年有增*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第7、5、5、6页。。嗣后,重庆局将自动话机及电缆运至昆明滇管区军事专员办公处,以助战事*《关于将自动话机及电缆运输至昆明滇管区军事专员办公处的代电》,1943年3月5日,档号0344-0001-02001。;并将前装(美总统代表)临时电话2842台,拆移过户于军委会战地服务团*《关于请即拆移电话过户与军委会战地服务团的函》,1944年11月18日,档号0344-0001-01389。;同时设置军令部航空测量第一队与该部各厅的联络电话,“以利军事业务”*《关于请装置军委会军令部航空测量第一队电话致重庆电信局的函》,1945年2月5日,档号0344-0001-01394。。其间,军委会军统局亦因工作需要,装置自动电话总机一部,“以利通讯”*《关于调机务人员到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工作的函》,1944年12月20日,档号0344-0001-00302。。自1937—1945年,因受战时军事影响,后方的长途电话已分别达到250、200、240、273、243、402、534、548、600万次*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33页。。

防空设备方面,时因“敌机对各都市滥施轰炸,尤以重庆受害最烈。幸于事前预为筹备,将主要电信机件移设防空洞内,即在紧急警报后仍能照常工作维持通信”*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78、80、77—79页。;1942年起对各地电政管理局驻渝办事处人员发放防空避难费(每季人均20元)*《关于告知防空避难费在军事损失科目下列支的函》,1942年2月5日,档号0344-0001-00143。。嗣后,至1944年“雾季已过,空袭堪虞,各处防空洞设备自应择要整理或酌须补充,以应需要”,电信总局拟请军委会增加防空设备费348888元*《关于请将增加之防空设备费在军事损失项下列支的代电》,1944年6月23日,档号0344-0001-00144。。如是年该总局的军事损失费拟为657672元,但仅重庆防空洞设备的实际用费则达76107元*《关于请准在军事损失项下列支整理各处防空洞等费用的代电》,1944年9月13日,档号0344-0001-00165。。翌年3月,由军委会直辖的陪都防控检视团奉令组成,负责检视陪都附近防空和电信网,“希转饬关系机关部队知照”*《关于组织成立军委会陪都防空检视团的函》,1945年3月9日,档号0204-0002-00017。。

其二,电信线路与战时军事。战时“电信所受损失颇钜,尤以线路为甚。政府西迁后,后方通信亟须加强,电信建设偏于西南西北诸省,虽器材缺乏,财政奇窘,仍能克复艰难,努力推进,以配合军事通信之需要。”*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80、78、80、77—79页。如国军为保“战区军事通讯畅通及不使电信资敌起见”,历次转移阵地时,辄饬修线工程队将前方报话线路在尽可能范围内,赶速拆除后运至新阵地。如日军在厦门登陆后,即赶拆福州至同安及同安至集美线,移设龙溪至连城线。广州失陷时,赶拆广州至源潭及柳县至衡阳线,移造衡阳至安福线。武汉失陷时,赶拆许昌至南阳等线,移造安康至商县等线,“其他每一战场之进退,电信即随之而拆造”。再如1938年5月郑州情势岌岌可危,敌军在风陵渡隔河炮击,潼关情形极度紧张。而汉口通陕甘等省报话线路全系经郑州与潼关,易被阻断,即赶造由老河口经商南至长安及由商南至洛阳两线,共长约1000公里。翌年10月29日,国军收复邕宁,因该地电线完全破坏,一面立派修线工程队抢修各路报话线路,一面饬贵县、宾阳两地电局及驻果德第五通信队各派员工携无线电机驰往邕宁,“维持军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5—86、871—872,863—870,929页。。

斯时,“完成架设富有弹性之长途报话线路,须能随军转移,并备辅助线路以应紧急需要”*王开节:《铁路·电信七十五周年纪念刊》,第104页。。如长途话线虽损失甚重,然至1939年11月底交通部办尚存3.2万余公里。“此外增设复述器和载波机,都比战前长足进步”。载波电话共长约1万余公里,因传接迅速,音量较高且富秘密性,“数千里通话如晤一室,尤为军方所乐用”*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25—26、72页。。据表2所示,1940年军事长途电话线已架设3924公里(正兴筑1873公里、待筹办3365公里),电报线已架设3115公里(正兴筑1051公里、待筹办6317公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5—86、871—872,863—870,929页。。至1944年,电信总局计划架设长途电话线路1700公里,“嗣复以前方军事关系,军方交办架设紧急军线纷至沓来,并为维持各路军讯通畅起见,整修原有线路特多。值兹电信款料万分拮据时,自不得不移用计划线路工程款料尽先赶办,以利军讯”;合计完成及正进行的军线已超出预订进度400公里,整线工程亦超约6000公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5—86、871—872,863—870,929页。。同年,重庆电信局装设了军委会工程委员会至重庆美军总部的联络专线*《关于呈复装设军委会工程委员会至美军总部专线的代电》,1944年4月27日,档号0344-0001-01396。。

就此而言,战时“线路建设大都注重军方通信,以适应军事上之需要。所有军方主办、整修、增设报话线,防空网情报线各项工程,均已超过原定计划限度。各年度军事计划增设报话线路,除一部分因军事关系经略加调整外,其余多按事实上需要之缓急先后赶办完成。”*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79—80页。据1943年底统计,交通部办新旧长途电话线为66700余公里,较战前增14500余公里;同期全国有线电报新旧线路达90560余公里,与战前相仿*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第3页。。并且,战时政府投资交通建设款共为1302亿元(折战前币值4.56亿元),电信占比为6.5%,仅次于铁路(51.2%)和公路(40.1%)*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34页。。由上可以说明的是,“军事的电信建设和承平时代的建设略有不同,平常的建设是永久性的,(而)军事的建设是随时变迁的。”*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25—26、72页。

表2 1940年已完成军事通信设备 单位:公里

资料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63—870页。

四、电信财务与战时军事

自九一八事变起,“凡因抗战被敌人强占夺取破坏轰炸或杀戮等暴行,我军事上遭受之损失计分有人马、武器、器材、场厂、机站、电信设备”等*《军政部军务署通信兵司关于呈报抗战军事损失的代电》,1945年9月2日,档号0204-0002-00647。。而抗战前的1930—1933年,全国电报营业收入分别为14299505、16235850、15753567、14114392元,支出分别9438826、11307424、9814679、10021895元,盈余分别4860679、4928425、5938887、4092497元*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据统计,战时我国电信方面所受损失总值约为180余亿元,其中以线路方面所受损失最大约100亿元,次为电信材料约损失20余亿元*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120—121页。;此外,历年军电用费的积欠,亦是导致战时电信财务困窘的重要因素。

其一,军事影响下的电信收支。七七事变后,各重要都市相继沦陷,就1937年间电政收入大宗的平津京沪而论,每月营业损失约50万元。“至于各地资产或被损毁或遭没收,损失更在数千万元以上,所谓创巨痛深”。开支方面,“因抗战军事逐层转变,疏散员工,修拆线路,重要报话局随军撤退,需款浩繁,筹借维艰”。是年下半年收入不敷合计约130余万元*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即国军由淞沪撤退后,各电信局台被迫停业,国内及国际报费损失“更属不赀”,营业收入较以前约减少30%,营业支出则因军事费用暨军事设线工料费,“增加至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3,898—890、839—840,905页。。至1938年,再因国军逐步后撤,武汉、广州又告沦陷,电信营业收入更为减色,“虽营业支出方面也有减者,但是意外费用如建造军用专线等,为数颇巨”,故全年亏耗约260余万元。翌年,战局渐趋稳定,“后方省份益见紧张,电信营业已有显著进展,然支出方面则增涨更剧”。为此,交通部因“电政财源的拮据”,呈请行政院予以救济*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

基于此,当时交通部下设中央电政建设专款。即“国府西迁以后,内地各省顿成军政重要区域,原有电信线路不能适应环境需要”,交通部于1938年2月向中央请求拨发电信建设专款844万元,用以建设西北、西南各省电信设备,6月底奉准拨款500万元(支配情形见表3)*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是年下半年,该部再呈军委会拨发军线专款,共领1800万元,但军委会饬办尚未兴办的军线工程,尚需经费1000余万元,“正向军委会请示可否停办或缓办。现国家财政异常竭蹶,深盼军事方面对于能减少不办之工程尽量减少”。如当年的军线专款特别支出中,交通兵及通信连经费、修养原有线路和修复被毁线路,及临时敷设军用线路材料款等,每月共计57万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3,898—890、839—840,905页。。战事发生后,“因军事上之需要,新设及添设线路难以胜计,总数约达万余公里。是项线路关系军事通讯大都限期完成,勿容延缓”。1939年交通部再呈请中央拨发军事设备线补助费500万元,“但此后陆续新添之线仍复不少,前项拨款不敷尚巨”*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

表3 电线建设专款支出表( 1938年) 单位:元

资料来源: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60页。

至1943年,“综计两年来电信财务状况异常窘迫,夷考亏损主要原因,既有为配合军事作战及防空情报,须维持多数局所员工及机线设备”。由此,军事通讯、电报线路费常以告罄*《关于早日颁发电报线路、军事通讯费与巡修费概算的代电》,1943年7月29日,档号0344-0001-01689。。翌年,因军事紧急,开支巨增,“豫中、湘北、黔桂迭次战事,前方电局员工器材撤迁疏运以及临时修拆线路等需款浩繁,开支因以增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3,898—890、839—840,905页。。不难发现,其时电信收支多受军事影响,财务状况堪虞。

其二,军电欠费导致的营业损耗。深究而论,战时电信“业务上最大的损失,是历年军电的积欠”*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54—55、59、59、60、61、43页。。虽然1939年11月军委会颁告整顿电话收费处理办法四项,通令由各战区司令长官部及绥靖公署执行。嗣后,各军事机关部队传发长途、市内电话及专线,其话费准予暂行记账,月终结清,不得拖欠。交通部长张嘉璈亦宣告,“倘有仍前完忽放任记账发话者,其发话者话费应由经受人员负责赔缴,绝不宽贷。”*《告知军事机关部队传发长途电话准予暂行记账月终结清的代电》,1940年11月8日,档号0344-0001-01201。同时,军委会议决将军电通转报费暂列政治部账户,并于月终结算*《关于请将军电通转报费暂列军委会政治部账户并于月终结算的函》,1944年1月11日,档号0344-0001-01324。。然实际上,军电欠费的情势并无改观。如1942年交通部长沙电报局即向军委会呈请催缴持用该会“绾”字的电报欠费*《关于惠予向军事委员会给收短付国际报费到重庆电信局的代电》,1943年6月11日,档号0344-0001-01312。。1943年8月底,全国军电报现费7月应缴21.5万元中仍有15.5万元未缴*《关于报费各节及军事机关预存报费数目致电信总局的代电》,1943年9月17日,档号0344-0001-01304。。直至抗战胜利前夕,军委会战时运输管理局等仍结欠电报费,“迭经派员前往催付,均未得切实答复”*《关于告知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积欠报费的代电》,1945年12月13日,档号0344-0001-01305。;尽管当局再颁行“军事电报电话费付价办法”*《关于订颁军事电报电话费付价办法致上海电信总局的代电》,1945年4月13日,档号0344-0001-01491。,然此种积欠现象仍持续至临近新中国成立*《关于请先予缴付积欠军事话费致兵工署第二十六工厂的公函》,1949年2月28日,档号0180-0001-00321。。

推而言之,“军电传递动关前方军讯,非提前拍发不足以赴事机;然以军电愈多,剩余之线路容量愈少,商店业务愈受影响,现款收入更行短绌,实为电款不敷之最大原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7、933、916—917页。如1937—1945年间,大后方的电报分别为26121、25308、27541、30986、40999、39614、37406、35053、40278万字*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33页。。但据表4所示,战时官军电报递增趋势明显,其占比远较私务电报为甚。如1943年5—7月,军电分别达2222.1、2230、1399.3万字*《关于报费各节及军事机关预存报费数目致电信总局的代电》,1943年9月17日,档号0344-0001-01304。;1945年1—4月,军电报数分别为1525.8、1327.6、1820.2、1734.1万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7、933、916—917页。。推其总因,大后方电信的入不敷出,主要在于国民党军方的军电记欠报话费逐年有增无减,从1937至1941年记欠费达3700万元,分别为171.3、168.7、630.6、935.4、1800万元*邮电史编辑室编:《中国近代邮电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84年版,第201页。。又如1943年1—8月(2月缺),军电欠费分别为427.6、341.3、1043.6、2405.4、1005.4、485、1525.1万元,合计7233.7万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10),第897、933、916—917页。。由此可见,“官军电的收费原来完全以服务为目的,谈不到盈利和折旧,再加上积欠的庞大,打击相当严重”*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43页。,进而“官军电费恒不能支取,遂致收支不复”*叶恭绰:《交通救国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第14页。。

表4 1936—1944年国内电报发报次数、字数表

资料来源: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78页。

综上各端,“一切电信设施,应力求配合军事、政治与经济建设的需要。一切交通或资源的开发或军事的推进,电信实为首要之工具。”*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77,28、20页。迨抗战军兴,我国各地电信事业遭受莫大损害,“然一方面遭受军事变化的大量破坏,一方面为应军事的需要于万分艰苦之中,努力新的建设。”*行政院新闻局:《电信事业》,第14页。如至1939年11月底,除已损失及破坏外,全国尚存战前线路7.2万多公里。“但为适应后方和军事的需要,建设的积极和紧张比战前有加无减,在二十几个月中间添造几万公里的线路”,除已沦陷和损失不计外,反比战前增多约2.3万余公里,“为配备极度繁忙的军讯,机件方面也增添不少”*赵曾珏:《中国之电信事业》,第77,28、20页。。战时后方的电信业务剧增,增架电报线路4.5万公里、长途电话线路4万余公里,并先后完成贵阳—桂林、桂林—衡阳、衡阳—长安3条载波线路,始用载波机,电信业务量超过战前。自1944年湘桂战役,东南各省靠无线电报联络,后方电台已由70座增至170余座,无线电机较战前倍增*许涤新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41页。。之所以如此,实因战时“电信建设之艰难不一而足,惟在此艰难环境下,电信各项工作仍竭力设法推进,以与军事密切配合”*俞飞鹏:《十五年来之交通概况》,第79页。。

TheAnti-JapaneseWaroftheTelecomandMilitaryResearch

LI Pei-Lin

(School of Marxism,Nan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Nanjing 210023,China)

This article from the wartime military and telecoms groups, tele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telecommunications, balance of payments and other three viewpoints on, in the demonstration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industry and military fields, based on the analysis when the military deployment of the demand for telecommunications, and the impac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military industry development historical issues.

the wartime military;telecoms legislation;telecoms groups;telecoms construction;telecoms financial

K265.9

A

1005-605X(2017)06-0116-10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抗日老战士口述史资料抢救整理”(15ZDB045)的阶段性成果。]

李沛霖(1979- ),男,江苏南京人,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汪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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