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论人成善的可能性
2017-12-07饶慧君刘光顺
饶慧君+刘光顺
摘 要:荀子认为人性本恶的设定,面临人何以可以成善、如何能够成善的疑问。荀子认为君子小人本性并无不同,成为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是否能对其加以控制。性虽不可去除,但可以加以节制,能够控制自我就能化性起伪。现实中人可以通过学习圣人先王了解各种行为规则、在礼义法律的约束引导中以校正自我,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有意识的长期自我磨砺等途径向善为善。
关键词:荀子;人性恶;成善;化性起伪
中图分类号: B222.6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7)06-0045-04
荀子虽被认为是儒家学说中的重要人物,但他关于人的本性的看法却和孔子、孟子等儒家创始人截然不同。当其将人性界定为恶时,就需要回应这样一些问题:现实中一些善行善人如何产生的、本性为恶的人何以有可能转变为善、有哪些具体途径可以促进人的为善?荀子结合其性恶的基本立论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解释:
一、人之性恶的断言
荀子在人之本性的界定上,明确不同于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和亚圣孟子。孔子并没有明确断定人性之善恶,只是说人与人性相近。当然这相近毕竟不是相同,因而对人还是从先天层面区分为上知、下愚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三类,并断言说其差别不改。而孟子则直接明确断言,人性本善。针对告子说,人之本性并无善恶,只是一种随波逐流般的自然倾向性,如水决于东则流向东,决于西则流向西。孟子反驳说,水流纵无东西之分,难道没有上下之别?表达了对人有天赋的向善倾向的乐观认定。孟子更将之归结为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辞让之心,并认为谁若无四端之心非人也!
但荀子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对人生理本能以及一些社会现象的归纳断言人性本恶。“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1]45“好荣恶辱,好利恶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1]44而现实中出现的与之相反的现象,是后天人为造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2]375
他给出的理由是:
如果认定人之性善,实际上没有搞清楚性、伪之分。从人性与人为的界定来看,前者是指那些人一生下来就具备、与后天完全无关的事物。“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 [2]377后者则是通过人后天的努力可以改变获得的事物,“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2]377礼义规则是后天圣王制定的,人们因学习遵行礼义而完善,因为后天获得的善就不是人之本性而是后天人为的结果。
从人们多提倡道义可见,人们并没有先天的道义赋予。荀子论证说,人们匮乏什么往往就追求什么;如果自身具备也就无需再加以期盼,“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2]379人们更多提倡道德礼义,可见,这些是人们所缺乏的,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的,是人在后天学习中取得的。
人们善行乃是后天教化的结果。“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认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2]376“‘情性是人天生所有,其发生无待于人事;‘礼义则有待人的作为和修习才得以出现。”[3]86
如果人性本善,人们只管凭借正道而行就能达致社会和谐,又怎能用得着圣王礼义?“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矣;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故櫽栝之生,为枸木也;绳墨之起,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义,为性恶也。”[2]381-382
二、化性起伪的可能
对于是否可以转化人的本恶性情,荀子有以下论述:
性和伪在人向善过程中相互配合,两者缺一不可。“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4]313“天然属性是人人为加工的材料,没有这种天然属性作基础,师法教化就失去了对象;而天然的东西也必然经过人为的加工雕琢,才能美好起来,它自己不能自发为善。”[5]48
荀子并没有像孔子那样将人从本体论上加以区分,不同部分之间存在着先天的不同,甚至不可更改。而是认为后天所谓的君子、小人在先天的本性上是一样的。“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1]44即或是圣人也是后天修养的结果。“尧、禹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修之为,待尽而后备者也。”[1]46
性是基础,没有本恶的人性,也就无法寻找到载体加以雕琢。“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6]369如果这种欲求不加以节制就会带来极其严重的负面效果。“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2]375既然成为什么样的人并不在于人有先天的区别,一部分人天生为善,另一部分人天生为恶,那么努力的关键就在于转变自身约束自我。只要后天努力,就有化性的可能。
没有人为,性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善,“性不足以独立而治”[7]109。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通过后天改变先天的本性。“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凡所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所贱于桀、跖、小人者,从其性,顺其情,安恣睢,以出乎贪利争夺。”[2]383如能转变自身,小人也能成为像尧舜禹那样的圣人。
改变自己关键就在于控制自己的内心,通过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来完善自我。荀子认为,人心是自我转变的主宰,“心居中虚以治五官”[8]267。“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9]345endprint
普通人往往易被各种本能欲望所支配,而偏离社会所应遵循的大道。“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9]336因而要向圣人学习,拓展视域,并蓄万物,相对超越,不为物役。“圣人知心术之患,见蔽塞之祸……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是故众异不得相蔽以乱其伦也。何为衡?曰:道。”[9]342
在荀子看来,调适自我的关键在于人应追求长远,而不能逞一时之欲,不能鼠目寸光而遗失最应追求的事物。“离道而内自择,是犹以两易一也,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数也。”[6]371如果不用应有的规则约束自己而放纵自我,则既违背了礼义规则败坏自身名声,又实现不了自己的本能愿望。“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4]301两得即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既同时满足自然情欲和实现伦理价值(如礼义要求的等差)。依据荀子的观点,美好的人生,“有两个互相构成的重要元素,一是满足人生的各种欲求,二是追求人生的伦理价值。之所以说这两者互相构成,是因为各种欲求只有通过伦理价值才能得到合理且有效的满足,也是因为这些伦理价值恰恰是通过人生的种种欲求和情感来展现”[3]191。
三、转性为善的途径
荀子认为可以通过向有关先王的学习明确行为的正确规则,借助于礼义法律约束引导人,通过内在有意识地训练磨砺人,可以促进人向善。
(一)重视先师的典范引导作用
因为人之性恶的设定,所以荀子不可能赞同孟子所说的,让人回复内心,虔诚反省,发明良善的本心,通过求放失之心而明明德,因其性恶论的设定使得自然秉性之种不可能自发地生长出礼义的端芽,只能求助于外部,从圣人、先王以及其学说构建起的良好习俗法律中知晓、领悟什么是自身行为应当遵循的规则。
首先,圣人先王及其学说是人们学习模仿的重要途径。“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2]376“人之生固小人,無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1]46“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7]92“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人物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10]109君王的重要职责之一是选择有良好道德品质并愿意践行的人去示范、统领百姓。“若夫论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乡方而务,是夫人主之职也。”[11]171“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11]173
其次,对先王所制定的礼义法律的了解、获取也是个人提升自我修养的重要途径。应通过后天的学习了解道德而控制自身情欲。“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6]369对于统治者而言,治理国家贵在让人知道礼法规则,让人知道行为的限度在哪里,从而自觉自我约束或趋向。“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道。人孰欲得恣而守其所不可,以禁其所可?”[9]342“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9]342人们有了对社会规则的理解自然会有践行的愿望。“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6]370现实中一些人因为领会错了应当遵循的道理而将谬误当作至理去追求,只能乱国乱家。“乱国之君,乱家之人,此其诚心莫不求正而以自为也,妒缪于道而人诱其所迨也。”[9]336
(二)加强外在礼义法律的约束引导法律
法律规范人、约束人,使人的性恶向善的方向转变,仅仅有什么是善的意识、知识还是不够的。因为人毕竟有着各种欲望本能,如何让人的恶的本性受到压制,同时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所要求的方向发展,其中外在的约束引导是非常重要的。
要用法律约束人、规范人,让人出于对惩罚的畏惧而不得不控制自己的不良欲望,遵循社会的规则。法包括法义、法数、类、制度,也即法学基本原理、具体条例、特定律例、规格标准等。法在推行过程中应具有绝对性、平等性,“外不避仇,内不阿亲”[12]407。
在社会上,通过隆礼来达到教化民众的目的。法律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但有限度。正如孔子所指出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3]40。因而重要的是用礼义来转化人心,改变人之本性,争取人逐步成为圣人。
与法家提倡用详细具体的规则约束引导人不同,荀子更看重礼义。荀子认为,徒法不能自行,必须有良好的君子来保障它,否则即使法律规定完备,也会在遇到危机时不能加以应对。“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14]189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各种有关规定只是为治理国家而采用的方式,统治者因不同需求情感素质等会有不同考量,因而可以服务于高尚目的也可以服务于其他需求,更应追溯到其源头君子那里,以其身正而垂范世人。“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14]189“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14]195
礼义的重要职能是使得每一个人明确自己的位置而不僭越。因人有各种欲求,消除过分欲求的途径就在于划定各自名分。“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15]138提供对人加以区分根据的即是礼义。“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15]141
要通过特定的引领让民众从不自觉、强制到自觉、主动去践行良好的社会要求。促进小人向君子转化并不难,仅仅在于要在后天不同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等有所注意。“君子注错之当,而小人注错之过也……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1]44因而可以通过礼义法律的引领塑造促进特定良好习惯出现,“注错习俗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1]44,为人向善成善提供条件。
(三)有意识的长期自我实践磨砺
自我的领悟和外在的引导,如果不能真正内化为个人行为的规范它所起的效果就只是暂时的;如果不能配合适当进修方法,个人向善的过程随时会中断,提升境界的努力也不会巩固持久。endprint
因而荀子强调要通过一定方式将外在的意识内化为自己的指导原则。首先是后天的自我积极磨砺锻炼。“枸木必将待櫽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2]375
关键在于行动,积善可成德。要将良好的行为固化并逐渐形成习惯,个体个别的行为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习惯,成为个人行为的反应模式。“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习俗之所积耳。”[1]109“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16]5
其次是激发人不畏宿命、勇于超越的意识。
提倡人应不谓天命,积极作为。天是自然规则,并不干预人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因而人只要按照通常的运行规则去行动就会获得应有的效果。“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8]265人应当明于天人之分,探究其规律而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制天命而用之。
内在激励人,树立人在宇宙中的高贵意识。“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17]127人有义即有道德意识,是人区别于禽兽的重要方面。“只不过他认为这个‘义虽是人性之应然,却未必是人性之已然,需要后天‘化性起伪的人为努力,才能使每个人真正确立仁义道德,成为‘君子。”[18]46人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与天地参。“天有其时,地有其材,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17]266“荀子所谓‘与天地参与《中庸》稍异,其意为在天地提供的自然条件基础上积极有为,利用自然,成就人事。”[19]29
通过与圣人本性相同并且只要努力就也可以成为圣人来激励人奋发有为,可避免在不良的社会随波逐流、逐渐沉沦。后天环境对人影响很大,可能使得性恶更加凸显。“人之生固小人,又以遇乱世、得乱俗,是以小重小也,以乱得乱也。”[1]46 所以应“谨注错,慎习俗,大积靡”[7]111。因而人应当,乐观秉持皆有成圣的心态,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善行的积累向圣人靠近。“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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