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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乐记》中所蕴含的精神追求

2017-12-06

小说月刊 2017年17期
关键词:乐记礼乐天地

(鲁东大学文学院 山东 烟台 264025)

浅析《乐记》中所蕴含的精神追求

刘忆

(鲁东大学文学院山东烟台264025)

《乐记》是一部中国儒家音乐理论专著。“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乐记》中蕴含了丰富的精神追求,以乐来感悟天地之美、体悟人世真诚、领悟情理物迁,对后代的文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圣人作乐”;“唯乐不可以为伪”;“道始于情”;“大乐与天地同和”

音乐相较于其他的艺术形式似乎最能抒发人的情感。英国的一些理论家们认为,音乐在其起源阶段是情感的自然符咒。这些符咒经过规范而成为曲调,后又发展出其他的规定,从而使音乐即使没有人声伴唱也成为可以交流情感的“语言”。“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原始时期的巫祝活动,乐是仪式的主导。《尚书·尧典》和《荀子·劝学》中均有相关内容,如“百兽率舞”、“神人以和”,“瓠巴鼓瑟而流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等。“制礼作乐”这种中国独有的文化传统,自周公时期就已产生。《乐记》所言之“乐”更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具有重要的审美意蕴,蕴含了儒家的精神追求。

1 “圣人作乐”

孟子言“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以“养气”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从而加强文辞辨别的能力。《乐记》同样重视乐的创作主体,多次提到“圣人”一词。在《乐论》篇中有“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认为只有圣人才把握礼乐的精神实质,因而有资格制作礼乐。一方面是确保“乐”的权威性,如此才能发挥乐教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对创作者提出了要求,不仅在智慧和德行上要符合君子、圣人的标准,还要能“明于天地”、“穷本知变”。能体验出天地之美,体悟天地之情,继而将这种美感蕴藉于行文中;能体察人之本性,正视己心所想、所欲,使性灵自然流露。《乐记》充分肯定人的价值,认为人拥有宇宙精神,能达到“动已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的最高境界。

《乐记》还提出“惟君子为能知乐”。《乐记》认为“音”与“乐”是有等级差别的,众庶“知音”,君子“知乐”。“乐”是高于“音”的,因此君子要承担起“乐以象德”的责任。一者以“乐”来提升自身的修养;二者以“乐”来对百姓进行教化。《乐记》倡导“乐终而德尊”,所说之“德”,也不是一般的道德教律,而是具有开放性的美与善。

2 “唯乐不可以为伪”

文学创作不仅贵在独创,而且贵在真诚。《乐记·乐象》最早提出“唯乐不可以为伪”,云 :“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乐记》认为,最先有“声”,这里的声是人对事物有所感之后产生的,是一种天然的、不自觉地心理状态下所发出的。再依据一定的节奏规律、音调变化将“声”组合在一起,最后添上与之相应的舞蹈表现出来,这才是真正的“乐”“感于物而后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体物而成声,由声而成文,连文而成音,以音而构乐,从而完成整个创作。创作主体根据自己的体悟完成创作,达成了某种理解。同时,作品所呈现出的性质和特点等,又反过来影响了人们对该事物的理解和评价。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乐记》从人心感于物的视角出发,对乐与外物和环境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因为客观世界的阴晴圆缺而产生了某种“心动”、“情动”,又因这份“心感”、“情发”而重新看待宇宙万物,情以物迁,物因情变。

3 “道始于情”

“乐”是声音的艺术,更是情的艺术,具有深远广邃的精神意韵。《说文·心部》释“情” :“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易·乾》云 :“利贞者,性情也。”孔颖达疏 :“性者,天生之质,正而不邪;情者,性之欲也。”《汉书·董仲舒传》曰 :“人欲之谓情。”儒家主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情”与“义”。关于“人情”,《礼记·礼运》云 :“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关于“人义”,《礼记·礼运》云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

墨家一直强调“非乐”,道家认为“五音令人耳聋”,庄子只肯定自然的“天籁”之声,儒家崇尚入世而非去欲,荀子提倡“节欲”。或不主张乐教,或倡导“同乐”,从内里上看,先秦诸子都是承认“情”的。《乐记》认为“乐”的本质属性是“情”,无情便无从体会喜怒哀乐,继而也就无“乐”。但于人世中,情不可免,故而乐也不可免。只是,我们不能放任情欲蔓延,因此“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要用“礼”来约束“情”,用“礼”来节制“乐”。

4 “大乐与天地同和”

“和”是我国古代重要的音乐观念之一。西周时期的史伯最早提出“和同”说。春秋时期晏婴提出“和五声,以平其心”、“心平德和”等音乐美学观。《乐记》继承了这些思想,并将其上升到一种“和合”的哲学观。《乐记》强调乐为“天地之和”,强调宇宙万物运动的和谐。“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在《乐记》中,以天地为思维的两极,以乐礼相比、相对,从而超越具体感性事物的制约。《乐记》所认为的“天地之和”并非没有矛盾,而是各种对立面经过相融相协谐才达到的一种境界。因此《乐记》主张“乐法天地”,认为在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互动中,人类要以主动的态势去自觉构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

《尚书》有言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乐记》以此为标准,认为音乐好坏与否关键看是否具有“和”的因素。乐的“中和”应当符合礼的要求,和谐而不放纵,是美与善的结合。强调“乐者敦和”,提倡古乐的那种平和,反对“溺音”、“淫声”等。此外,《乐记》还明确指出“致乐以治心”,提出“反情和志”,强调“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即用乐来提高内心修养,从而使个体情感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乐记》作为一部经典音乐批评著作,其思想核心是儒家的文化理念。《乐记》的内容涉及到乐和、礼节、刑防和政行,把“乐”与政治、伦理、道德、自然、社会等作了全面而辩证的论析。正德行,以体悟天地和合之美;育教化,创君子之乐以修身;贵真诚,感悟而后动、英华发外;尊自然,人与万物相谐相融。有心有情有礼,方能成乐成人成圣。

[1] M.H.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 孙星群.音乐美学之始祖 :《乐记》与《诗学》[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 张法.中国美学史[M].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 王宁主编.中国文化概论[M].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 孙星群.言志·咏声·冶情——《乐记》研究与解读[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6] 陶舒婕.浅谈《乐记》中“礼”与“乐”的美学思想[J].黄河之声,2011年第24期,第38-39页.

[7] 党赵丽.论《礼记·乐记》“中和”思想的美学价值[J].戏剧之家,2015年第07(下)期,第8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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