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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与转变思考

2017-11-27吴宝升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管制体育产业职能

吴宝升

(温州大学体育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与转变思考

吴宝升

(温州大学体育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与转变,是规范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和推动体育消费与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时代要求,也是我国体育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政府体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以政府经济学理论分析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及其转变,为政府更好地履行体育经济职能服务。提出:政府体育经济职能除了宏观调控、政府管制和微观管理外,还必须强化其服务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职能;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需要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配合;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应该和政府体育公共管理职能共同发挥作用,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发挥应该实现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方式和政策的协调配合;建设权责分明、精简高效的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建设有紧有松的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方式;辩证看待体育产业政策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建立多位一体的体育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政府管制;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产业政策

政府职能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体育产业与市场属于经济基础范畴,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并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而“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的基本问题,是政府一切活动的逻辑与现实起点。政府权力来自法定的政府职能,政府所有其他要素都是由职能派生出来的。职能定位正确与否,是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发挥相应作用的关键”[1]。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必须明确并相应转变,以适应发展体育产业和监管、规范和服务体育市场的需要,因此对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与转变问题的研究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 政府经济学中政府经济职能理论概述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因此国家职能必须体现阶级性与公共性。具体而言,国家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古德诺提出,为了使国家意志得到表达和执行,必须建立、维持并发展一个非常复杂的政府组织[2]。古德诺所指的政府组织是指广义的政府组织,它是履行国家意志和职能的物质载体。近代以来,政府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政府职能即指狭义的政府职能,就是国家行政系统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承担的职责和功能[3]。政府职能从属于国家职能,也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

政府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的宏观角度,履行对国民经济全局性的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和功能[4],主要包括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再分配职能、稳定经济职能和市场管制职能,通过一定的政府经济管理机构、方式与政策加以实现。笔者认为,政府体育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的宏观角度,履行对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责和功能。

2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定位——机构、方式与政策

政府体育经济管理的机构、方式与政策是指政府履行体育经济职能的具体机构、方式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中国体育产业逐步发展,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已经形成了一个结构比较完整的产业市场。由于信息不完全、外部效应等市场失灵现象同样存在于体育市场中,所以必须合理发挥和履行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充当调控人、管制人、仲裁人、公益人、服务人和守夜人角色。与此同时,政府也存在失灵现象,政府职能也有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因此政府职能需要转变,与时俱进。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履行,要求建立完备的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运用科学的体育经济管理方式,以及制定必要的体育产业政策。

2.1 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

2.1.1 体育经济规划指导机构

体育经济规划指导机构主要负责行使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规划和决策职能,如确定、协调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等。代表性机构是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的职能机构,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在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市场管理中,国家发改委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规划和决策职能。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2014年国家发改委与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

2.1.2 体育经济运行调节控制机构

体育经济运行调节控制机构主要负责行使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调节控制职能,主要由财政系统和金融系统组成。其利用税收、财政支出、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同时在具体的产业领域也出台调节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具体产业政策。为了增加体育产品供给,发展体育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分别提出了“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和“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等要求,体现了财政、金融等经济运行调节控制机构的政府职能。

2.1.3 体育经济运行监督检查机构

体育经济运行监督检查机构主要负责行使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职能,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机构,依据经济立法与国家经济政策,对包括体育在内的社会经济生活诸多环节进行监督,保证市场运行秩序与规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负责包括体育市场在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包括体育市场在内的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如2013年2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公布后,2013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体育总局等五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以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

2.1.4 体育信息和咨询机构

体育信息和咨询机构主要负责行使政府经济管理的咨询和服务职能,由统计、信息、咨询研究等部门组成。这些部门能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为政府、企业和个人决策提供服务。

如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在2008年联合制定并发布《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为摸清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现状、开展政策研究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分类;经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研究小组的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国家统计局于2015年9月正式发布实施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令2015年第17号),标志着体育产业统计被正式纳入国家统计分类体系,并为研制体育产业政策、打造体育领域大众创业平台等体育产业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依据。

2.1.5 国有体育资产管理机构

国有体育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行使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职能,包括中央、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实现国有资产在经济运行中的保值、增值。

中央、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有对包括国有体育产业集团、国有体育场馆等在内的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投资、产权变动、收益等方面管理的职能,如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大部分政府微观管理活动将被取消,大量政府行政资源将被用于充实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市场秩序监管与维护职能,服务市场与产业职能等。

2.1.6 专业性体育经济管理机构

在政府职能机关内部可分为综合性管理机关与专门性管理机关。体育产业作为整个国家产业发展中的一个行业,必然要接受国家政府架构中包括发展改革、税务、财政、商务、工商、统计和公安等在内的,涉及产业发展与管理的众多部门提供的管理与服务[5]。此为综合性管理机关,上述五类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都是综合性管理机关。

专门性管理机关是指政府在某一经济社会领域事务的直接管理者,管理业务具有专门性特点,管理对象比较单一,如教育部、农业部、交通部、林业局和国家体育总局等。国家体育总局是政府在体育领域权力的直接行使者,是体育方面事务的直接管理者。

体育专门性管理机构在发挥政府经济职能的时候又称体育专业性经济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拟定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与发展体育产业市场、制定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等。

2.2 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方式

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方式是指政府履行体育经济职能的方法和手段。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体育市场宏观调控、体育市场政府管制和体育市场微观管理。

2.2.1 体育市场宏观调控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笔者认为,在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领域存在的部分问题,同样需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加以解决,如“现在体育产业产能的情况供大于求,比如体育用品制造业;也有需大于供,比如体育场地,满足不了需求”的供需矛盾问题以及深层次的体育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等[6]。因此,政府体育市场宏观调控的任务就是保持体育产品供给和消费的基本平衡,促进体育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引导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

政府体育市场宏观调控的主要经济杠杆包括价格、税收、信贷、财政、汇率、工资等,通过经济杠杆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利益诱导,以调节体育市场生产要素的配置,调整体育产业结构,实现体育产品供给和消费的基本平衡。

2.2.2 体育市场政府管制

政府管制是指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7]。政府管制包括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

2.2.2.1 体育市场政府经济性管制 经济性管制源于其具有纠正市场失灵的功能,主要包括自然垄断行业和信息不对称行业的进入管制和其他管制。因为对一般竞争性行业的进入规制会抑制有效竞争,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政府一般不加以经济性管制。体育产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和信息不对称行业,因此不应该对体育产业进行进入管制。

之前我国政府对体育产业的经济性管制(主要是市场进入管制),主要体现在对商业性体育赛事等体育投资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这类市场进入管制提高了企业运营成本,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土壤,造成了体育产品供给不足。国务院2014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对商业性体育赛事的“进入壁垒应当表现为较高的进入市场的条件,而不应表现为行政性的审批制度”[8]。

体育市场政府经济性管制还包括对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等经营行为的管理以及对体育产业所提供的各类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质量管制,如对职业体育赛事市场的假球、黑哨等现象的管理都属于政府经济性管制。

2.2.2.2 体育市场政府社会性管制 社会性管制通常指对健康、安全和环境领域的监管,因而也被称为健康、安全与环境管制,关注生产过程以及由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负外部效应、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那些威胁人类健康甚至生存环境的副作用[9]。社会性管制主要针对外部不经济和内部不经济。前者包括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等,后者包括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等,因此,政府必须对交易主体进行准入、标准等方面的管制。

健身娱乐业、体育培训业和体育旅游业中的某些体育项目具有高危险性,有可能危及消费者和生产者安全与健康,因此政府必须进行社会性管制。如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提出“为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

2.2.3 体育市场微观管理

体育市场宏观调控主要解决体育市场供需矛盾,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市场政府管制主要是为体育市场运行及体育企业行为建立相应的规则,以弥补市场失灵,确保微观经济的有序运行,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体育市场微观管理是指政府对直接参与体育市场的体育企业的经济管理,主要表现为在改革开放之前“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中央高度集权的体制束缚下,由专业性经济管理机构即国家体委代表政府对体育企业的直接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体育市场微观管理活动逐渐减少,目前仅限于对少数国有体育企业的直接微观经济管理。

2.3 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政策

政府在行使其经济职能时,离不开制定经济管理政策,以实现充分就业、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特定的具体目标。政府经济管理政策是政府行使经济职能和达到经济运行目标所采用的政策的总称,具体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

政府经济管理政策具体运用到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领域实际上就是体育产业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府实现体育经济职能的具体政策,以实现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体育产品和服务的充分供给,主要包括能够影响体育产业投资者和从业者经济决策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

从最完整、最广义的定义来说,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等。其中产业结构政策调整的是资源在国家所有产业部门之间的分配,如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就属于产业结构政策。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从整体来看也属于产业结构政策,其调整的是体育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

产业组织政策调整的是资源在某一产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在国发[2014]46号文件中,提出了“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并在“完善健身消费政策”中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等,这些具体政策实际上是调整体育产业内部结构之间关系的产业组织政策。

3 对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16年5月李克强总理又提出要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职能,提效能。

政府合理履行体育经济职能有利于释放体育市场活力,更好发挥市场对体育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是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规范体育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体现。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本质上就是合理履行体育经济职能,是由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转化的逻辑进路。在转变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过程中,应把握好如下几点。

3.1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需要优化服务

当前,体育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方面轻车熟路,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制模式,但是在市场监管和提供服务方面却存在认识不清、知识储备不足以及能力缺失等诸多问题,对建立什么样的监管和服务体制机制、选择什么样的监管和服务方式方法、与体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如何协调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等也缺乏清楚的认识。离国务院提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存在较大距离。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维护者和服务者,既是市场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者,也是改革的对象。

目前我国体育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属于幼稚产业,市场发育并不成熟,更加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等优化服务,扶植推动其成长为健康成熟的新兴产业。转变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就要按照国务院要求,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政府服务理念、能力和水平。在当前形势下,落实与深化体育市场领域简政放权工作,监管与维护好市场秩序是政府优化服务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在具体领域,今后政府要加强制度供给、提高政务效率、强化规划引导、建设基础设施、优化信息服务、抓好人才培养、支持科技创新和建设诚信机制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

3.2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需要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配合

体育治理法治化是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转变,需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需要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

包括体育经济职能在内的政府职能的发挥与转变必然要求国家权力机关首先制定和颁布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再由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对包括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在内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后,立法机关应把成熟稳定的体育经济管理政策和措施转化为法律法规,提升体育经济管理政策的法律效力,可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或者制定用以规范体育市场和发展体育产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应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与废止。同时修订完善涵盖体育产业内容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如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立法机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对履行体育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问责和质询。

司法机关的职能是维护法律、确保法律被正确的执行、解决争议,司法机关在法律的执行上也有助于政府合理发挥体育经济职能。既要依法维护体育产业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也要注重保护体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公正、有序、诚信的体育市场消费环境;同时建立与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司法案件中发现的体育市场与体育产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体育市场环境的整治与维护需要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和司法机关协调配合。

没有产权的社会将会是资源配置绝对低效甚至是无效的社会。产权制度从微观和宏观方面对所有的经济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绩效。体育赛事产权等的界定与保护将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激发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需要建立和维护体育产业领域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无论是产权的保护,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还是政府职能的优化调整,都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强化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必然要求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在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领域实现依法治体,以保证体育市场依法运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3.3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应该和政府体育公共管理职能共同发挥作用,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主要调节管理体育市场与体育产业领域,政府体育公共管理职能主要发挥推动社会体育发展、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功能。二者在管理与协调体育产品(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的过程中,机制不同,但其作用不可分离,共同推动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政社分开后,行政机关与各类运动项目协会各自应该承担的职能应该通过清单形式得以厘清。各类运动项目协会的服务重心将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和市场,如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等,即履行管理体育市场的部分职能。但因为非营利组织也存在失灵现象,因此,民政、财政、税务、审计、行业管理部门(即国家体育总局)等“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10],这种服务与监管本质上也是一种政府体育公共管理职能。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视野应该更加开阔,要根据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五位一体建设要求全面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经济和市场,也涉及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领域。同时也是建设具有政治影响力、经济生产力、社会亲和力、文化传播力、国民健康力“五力一体”体育强国的时代要求[11]。

3.4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发挥应该实现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方式和政策的协调配合

所谓结构,是指系统内诸要素联系结合的方式。结构决定功能。在要素既定的条件下,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既然结构决定功能,那么优化结构就会产生最佳功能。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的结构决定了体育经济管理的功能,功能通过政府体育经济管理的方式和政策来加以实现。

机构、方式手段和政策是执行政府职能的有机统一的系统,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发挥需要建立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发布和执行一定的体育产业政策,采用宏观调控、政府管制、优化服务等方式和手段。体育产业政策的出台与完善需要以体育产业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为基础,这就需要信息和咨询机构的配合,尤其是国家统计部门,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手段。体育经济职能的有效发挥也需要监督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和专门性管理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保证市场运行秩序与规范。

3.5 建设权责分明、精简高效的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

体育经济职能是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设置的依据,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的变革必须紧密围绕体育经济职能的转变。当前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体育经济管理职能在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政事分开正在有序推进,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必须做出相应改变,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取消以及运动项目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的脱钩其实就是对体育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做出的回应。

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集中精力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而不应去管那些本应由社会来管,自己想管却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12]。要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切实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经济职能需要明确并法律化,最终实现“权责分明,皆由法定”的依法治体格局。

在实现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权责分明”的基础上,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13]。尤其是随着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如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等)产业融合速度的加快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专业性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即国家体育总局将被纳入大部制改革的范围。

专业性体育经济管理机构即国家体育总局中的管理者一般都是来自于体育行业中德才兼备的业务骨干,而履行政府经济职能的工作和特殊领域的业务工作,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专业工作。这就要求贯彻“内行领导”原则,要求这些管理者实现个人的第二次专业化,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转变为能够高效履行政府体育经济职能的内行。

3.6 建设有紧有松的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方式

包括政府体育经济管理体制在内的中国体育管理体制历经30年“转轨型”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场经济的要求尚存差距。目前,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除了对国有体育资产进行有限的直接微观经济管理外,对整个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微观管理正在逐步取消,正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政府对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宏观调控应该进一步加强。

我国目前转轨期间的政府管制存在着经济性管制越位与社会性管制缺位并存的现象,即过度管制和管制不足[14]。在政府经济性管制领域,应该逐渐放松体育市场进入管制,同时加强市场秩序、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制,以保证消费者的消费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在社会性管制领域,应该针对外部不经济和内部不经济加强对健康、安全和环境领域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和劳动者安全。据此,推进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权与强化有效行政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辩证结合,在减少和规范事先管理的同时,把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15]。

3.7 辩证看待产业政策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

体育产业政策本质上是政府用来弥补市场缺陷,实现体育产业赶超发展的一种体育经济管理手段,需要付出实施成本(减税、降价、财政扶持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以降低政府财政收入等总体社会福利为代价)。但从目前来看,通过产业政策解决体育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要比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成本更低,因此,作为一种迫不得已的政府手段,我们要认清体育产业政策的必要性、实效性和局限性。

体育产业政策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发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要充分注意其负面效应:体育产业投资过热形成的供给超过市场需求时,将导致社会资源和生产能力的浪费,导致部分企业的投资低效甚至血本无归。因此有必要在体育产业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施行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以确定体育产业政策实施后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判断政策制定目标是否达成,以完善和优化体育产业政策。

2014年12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形势下,“政府推动经济发展不能过分依赖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强刺激’,但却需不时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强推动’,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更多释放改革红利”[16]。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同样如此,体育产业政策的强刺激只应是短期性的,长远起作用的还是制度变革。因此,政府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于改革束缚发展的制度,释放制度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

3.8 建立多位一体的体育市场监管服务体系

除了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媒体和群众等都是体育市场有效监管与服务的主体,是体育市场治理体系的有效制度安排,多主体共同作用于体育市场,有助于弥补政府监管与服务的不足。体育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求治理主体多元化,最终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作、平衡互动的多主体和谐关系。目前要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体育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各自的权责边界,把本应该属于社会的职能,完全交给社会处理。

4 结束语

为了更好地释放体育生产力,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同时规范和完善体育市场,政府必须转变体育经济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使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构与功能的双向互动作用要求政府经济职能与结构要在发展中相互适应,共同实现政府的体育经济职能。

政府体育经济职能转变在简政放权的时代背景下意义重大,需要对政府体育经济管理机构、方式和政策的改革与完善做深层次思考,进行全方位制度创新。尤其是在政府管制领域,如何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辩证结合,如何设计、设计什么样的政府市场管制制度,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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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艳春

Positioning and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 ic Functions

WU Baosheng
(P.E.School,Wenzhou University,Wenzhou 325035,Zhejiang,China)

The positioning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ic functions are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times of regularizing the sportsmarke.Promoting the sports industry and the sports consumption,and execution of the National Fitness Program are also the important link in deepening sports reform and themodernization of sports governance. In order to make the government fulfill the sports econom ic functions better,by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econom ics,the positioning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ic functions have been discussed.Isuggest that in addition to themacro control,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m icromanagement,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service functions for the sportsmarket and sports industry;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s sports econom ic functions requires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state organs of power and the judiciary;the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 ic functions should play a role w ith the public sportsmanagement function of the government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of national fitness and sports industry.Government functions also include the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of sports econom ic management institutions,methods and policies of coordination;the construction of clear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stream lining efficient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ions;building a suitable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 ic management approach;dealing w ith the positive effects of industrial policy and negative effects in a dialectical view and building a sportsmarket supervision service system.

government sports economic functions;government regulation;stream lining and delegating;optim izing service; industry policy

G80-052

A

1004-0560(2017)01-0025-07

2016-11-26;

2016-12-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2BTY004);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资助重点项目(2117SS15004)。

吴宝升(1973—),男,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产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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