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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与中国城市化的特殊道路

2017-11-21战洋童小溪

社会观察 2017年12期
关键词:城中村工业化城市化

文/战洋 童小溪

“城中村”与中国城市化的特殊道路

文/战洋 童小溪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超大城市的内部和周边,出现了城中村的现象。城中村今后何去何从,现在被许多政策决策者和社会大众所关注。为了对城中村进行深入分析,有必要反思线性发展主义的城市化理论框架。

目前,以城中村为对象的研究已经为数不少。一部分学者从城市研究的角度入手,着眼于城中村缺乏市政投入、公共设施差、低收入群体聚集等特点,将其看作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痼疾”,认为这种空间是“城市角落”“城市牛皮癣”,是“脏乱差”的类贫民窟。概而言之,就是把城中村看作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反题,认为城中村还不够城市化,必将或必须被城市化。而另一类学者则从乡村发展的角度入手,认为不仅是城中村的村民,被裹挟进了城市化的洪流,就连村庄本身也将走向终结,而城中村则是这个过程的中间环节。可以说,上述两种观点的视角虽有差异,但都建立在城市和乡村的二元对立上,将农村看作是现代性和城市化的对立物,看作是城市化和现代性要克服的对象。相应的,也把农民看作是被动、弱小和消极的力量。

显然,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仅关系到中国当代城市和乡村空间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变迁,更关系到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在空间层面上如何组织。这就要求我们超越线性的发展主义的分析框架,将中国的城市化与全球经济体系的运转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这样就不难看出,城中村的存在,为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提供了栖身之所和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它非但不是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阻力,不是城市化要消除的对象,反而是中国近20年来快速城市化的必要条件:其一,使外来人口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从农民到“打工者”的身份转变;其二,城中村作为廉价而全面的劳动力再生产空间,保障了中国劳动力的低价。这不仅让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楼堂会所、高尚小区和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转成为可能,也为中国的众多的非正规经济及本土经济模式提供了保障。

城市化的中国式反题:马克思、毛泽东和费孝通

对于大部分理论家而言,工业化和城市化,就好像是孪生兄弟,在现代性的过程中发生。马克思曾经写道:“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城市乡村化。”对于马克思而言,资本主义工业资本的扩张、原始积累等过程,都同时是空间上迅速城市化的过程。工业化和生产力的提高,带来经济过剩,从而带来消费的兴起。而新的生产关系和消费关系,会引发社会关系和空间关系的重大变革,这也就是所谓的城市化过程。当代最重要的空间理论家之一亨利·列斐伏尔也曾经论述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存在着从工业化到城市化的自然过程,而关注城市空间,其实质也就是关注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美国城市研究学者大卫·哈维认为,城市本身就是资本积累的环节之一。

然而,工业化和城市化,这对理论上的孪生兄弟,在现实降生之后,步调往往很难协调。因为究其本质,工业化和城市化,分别大致对应着资本主义的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它们之间虽然有着非常紧密的递进关系,也同时存在紧张关系。在晚期资本主义的实践中,特别是近30年以来的新自由主义的实践中,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往往不那么和谐同步,反而充满了倒错和矛盾。譬如,近30年来的拉美的新自由主义经验,就提醒我们,可能存在一种超前的城市化,这种去工业化的,以负债和过度消费为特征的城市化,可能是非常危险的。

相应的,虽然拉美经验引起中国学者对于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警惕 ,然而,如果回顾新中国的历史,应该能够发现,中国和拉美国家走的是迥异的两条道路。虽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非常迅速,但是,从1949年以来再到改革开放以后,在治理逻辑层面,始终存在一条促进工业化而限制城市化的思路和线索。

从毛泽东时代开始,中国采取的就是生产扩张而消费紧缩的模式。对应于空间生产,就是强调工业化而限制城市化的传统。毛泽东时代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分离,当然和毛泽东的思想有很大关系。毛泽东对于城市化非常警惕,在他看来,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可能而且应该分开的。他认为:“中国农村有五亿多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美国农业人口只占13%,平均每人有2000斤粮食,我们还没有他们多,农村人口要减少怎么办?不要涌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这意味着,在毛泽东看来,工业化的进程,不一定以城市化为必然后果。工业化本身不意味着取消乡村的社会建制,也不意味着在空间上的都市更新。

在理论上与毛泽东暗合的是费孝通。早在写作《江村经济》时期,费孝通就提出了“人多地少、农工相符”的理论和在地工业化的思路。改革开放之后,他提出的小城镇的发展理论和“离土不离乡”的发展策略,在逻辑上和毛泽东的思路是一致的。其核心的内涵就是推动迅速的工业化,让农民也参与到工业生产中来,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但是却尽量暂缓城市化的进程,尽可能让农民保持着农民的身份和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在实践中,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在中国东部沿海的省份曾经一度非常成功,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样板。

从毛泽东到费孝通,都在倡导农民和农业的就地工业化转移,倡导农民从农业生产的主体转变为工业生产的主体,倡导一种与城市化进程分离的工业化。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全按照毛泽东或者费孝通期待的那样来发展。他们也许并没有预见到,在地工业化的道路,并没有能够完全承担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任。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工业生产也面临着从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的转型,为了应对灵活劳动和灵活生产的制度安排,国企改革,老工人下岗,同时在中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迁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原有的致力于保持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制度框架,虽然没有成功地把农民拴在土地上,却在此刻成为了中国城市化的制度框架的出发点。这些制度一方面使得改革开放以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完成自己的全部的劳动力再生产,即消费过程无法完全在城市空间中完成。而另一方面,也使得农民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性,使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变得可能。而城中村,则是这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特殊路径和空间呈现。

身份特权、封闭性和城中村的市场

在很大意义上,城中村的出现,就是为了应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困境和城乡分治的尴尬,是夹缝中的一种特殊产物。在户口制度、农村土地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周边的农民,以自己的资金和土地资源,完成了从生产性的空间到消费性空间的再造。城中村里的本地人,积极地投入到以“瓦片经济”为主要标志的自发城市化的浪潮之中。

阿里基在他最后一本著作《亚当·斯密在北京》中,曾经探讨中国的特殊的道路。阿里基充满希望,认为中国可能存在一条以反资本为特点的市场化道路。城中村的市场化路径,则很大程度上呼应了阿里基的想法。城中村主要存在两个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服务市场。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市场都是由农民尤其是本地农民主导的。或者说,城中村中的城市化主体,不是政府,也不是大资本(虽然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取代农民进行二次开发),而是被大部分理论家想象为城市化障碍和城市化改造对象的农民们。城中村的农民们不仅投入土地(宅基地及农地),也投入小额资金。他们使农村不仅脱离了农业生产,也脱离了工业生产,从而使得乡村从生产性的空间变成了消费性的空间,实现了城市化的变革。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高度依赖贺雪峰所谓的土地的“小流转”,就类似于阿里基意义上的特殊道路。

然而,这绝非因为农民资本雄厚,也不是因为农民的社区力量强大。其原因还是归结为笔者在第一部分论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制度设计。由于城乡分治,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户口、村籍身份联系在一起。由于这些身份是不流动的、不可转移的,与此挂钩的土地也无法轻易地被流动的资本购买,无法在市场中自由流转。这些土地无法实现所谓的“大流转”,而只能“小流转”。

农民主导的城市化过程,有两个重要特点。

第一,依赖于身份的土地特权战胜资本优势。在城中村,土地的使用权上存在着一种差序结构,这就意味着,并不是任何人或任何农民都可以作为主体顺利参与到城中村的城市化进程中的。首先,户口制度为农村和城市之间划了界限,城市中的居民基本上无法涉足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而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设计,即使是城市资本,也不能够自由进入土地的买卖和房屋租赁行业。其次,在村庄内部,村籍是宅基地和农地使用权的关键,虽然在城中村内部居住了很多外地农民工甚至小企业家,但是,由于没有城中村的村籍,他们也很难从事相应的投资活动。即使有投资,外地投资者的投资也不完全依赖市场原则,而是与本地村民的地缘、血缘为基础的关系网原则。相比之下,城中村的管理者可以很容易的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开发。而本地村民,由于对宅基地的相对较大的控制权,他们可以以非常低廉的成本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进行开发,共同推动一种自发的城市化进程。总而言之,在城中村的这种以农民为主导的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的重要性往往大于资本重要性。而身份特权和关系的亲疏远近,也通常重于资本的大小。与以资本为主导的市场投资环境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为资本的自由流动制造了壁垒,使其无法肆意流动。资本的自由竞争被城乡分治的制度打断。而资本的竞争也被权力的差序打断。正是由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土地制度,使得城中村的本地人成为带有土地特权的一群人,带动了城市化的进程。

第二,如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给予了村委会乃至村民家庭和个人或多或少的对土地的处置权,而且往往集中在本地村民和村委会手中。这就使得城中村发生的城市化过程,变成了相对封闭的城市化。一方面,封闭性的自发城市化模式把外来资本挡在了门外,规避了外部竞争。而另一方面,封闭性的城市化在排除外来资本的同时,也把国家挡在了门外。这就带来了两个后果:首先,城中村的开发、建设和日常生活在各个层面都缺乏政府的监管;其次,面对自发出租经济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乡村内部非常容易发生公权的私有化、腐败甚至黑社会等现象。市级的政府权力无法在城中村内部发挥作用。

阶级空间的共存、摧毁与再造

在城中村内部,我们观察到了多层的反讽。首先是本应与农村和农业发生关系的农民们成为了城市化的主体。其次,农民的城市化路径高度依赖市场、特权和关系网等要素,而没有完全被大资本驯化。然而,如果跳出城中村本身,将其嵌入到全球资本主义,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过程中来解读,就会发现另一层反讽,那就是,农民引导的城市化,不仅仅是农民的城市化,更是农民工或新工人的城市化。因而,这种表面看来是抑制大资本的城市化,实质却未必是反资本主义的城市化。

城中村虽然往往由掌握土地的本地村民主导,但是却居住着数量超过本地村民十倍乃至数十倍的新工人、外地小生产者、打零工者和低收入大学毕业生(即流行话语中的“蚁族”)。因此,城中村也通常被称作“外来打工者聚居区”,在这里发生着不同群体的主体再造过程。本地村民以开发者、投资者和房东的方式进入城市化过程;而外来的务工者则以出卖劳动和劳动力再生产,进入城市化和市民化的过程。城中村是超大城市中重要的阶级性的劳动力再生产空间。和工厂“宿舍体制”等典型的后福特主义的劳动再生产的空间不同,城中村特别吸引那些以家庭为单位移居到城市中的劳动者们。在城中村中,很多劳动者把配偶接到身边,也能够把子女接到身边,进入私立的幼儿园和小学机构接受教育。

然而,外地工人和本地村民的生存和消费空间,却往往受到其他开发项目的威胁,面临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实现土地增值,城中村经常成为征地和拆迁的对象。正如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家们指出的,城市空间的变迁,应该被看做是阶级之间的斗争形式和后果。那么,围绕着城中村土地的争夺,其实质也是阶级性的。一旦城中村的土地被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村民自发的城市化就会被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主导的新一轮的建设浪潮吞没和摧毁。当城中村变成城市绿地、郊野公园和高档小区的建设用地的时候,这个空间就转变为城市中产的消费空间,而农民工群体就必须转移自己劳动力再生产的基地。

同等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本地农民和外来工人之间,也存在矛盾。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利益、期待存在很大差异。对于本地村民而言,由他们主导的自发城市化不足以满足他们的城市化期待,只是他们积累资金和未来变为城市市民的过渡。他们的市民化转变要发生在国家征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他们的土地之后。而城中村本地村民的进一步的市民化,则意味着城中村的拆迁,意味着外地工人在城市中生活和劳动力在生产的空间的转移。因此,本地的村民和外来的工人群体,虽然生活在一个空间之中,但是却难以团结。

这样看来,城中村的以土地为核心封闭性的城市化,虽是一种限制资本的城市化,但究其本质却并非是保护劳动者的城市化。从整体上看,这种城中村起到的作用是为务工者们融入当代全球化经济体系提供了多重的便利。

结论:多重二律背反的启示

城中村的现实,让我们发现城市化进程在中国语境下的多重二律背反:

其一,本应与农业和农村紧密联系的农民成为城市化的主体,发展出来了以土地而非资本为核心的封闭性的城市化和市场化道路。其二,这种抑制大资本的城市化,却并不一定有着反资本主义的议程,相反,它使得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得以维持,使劳动者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以灵活劳动、灵活生产以及非正式经济为特征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这样的双重二律背反提示我们反思中国道路这一命题。显然,中国道路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应该放在同一个框架之中考察。

城中村是中国现代性的一个隐喻。透过城中村的空间和人群,透过那些廉价的生产和消费,我们能够管窥中国城市与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工人与农民之间、资本与国家之间的那条不断被再造、不断被刷新的界限。城中村的存在提醒我们,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一定同步。而城市化本身也并非一劳永逸的线性发展过程,其内部存在着倒错的方向和非均质的过程。在北京这样已经高度城市化的超级城市内部,存在着城市性的不均匀分布,仍然继续发生着城市化的进程。现代性本身包含着其自身的反题。作为现代化表征的城市空间,其本质就是破碎和难以辨认的,作为中国城市化特殊形态的城中村,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战洋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珀契斯分校人类学系访问助理教授,童小溪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发展学院副教授;摘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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