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7-11-12卢勤娣
卢勤娣
摘 要: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土地流转规模较小、流转意愿不强、流转形式单一、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4条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就已零星进行,进入二十一世纪逐步推开,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稳步发展。近年来,我镇按照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总体上来说土地流转大多是短期的、小规模的,流转的形式也不规范,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受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影响,农户承包耕地地块好坏搭配、分割零散的状况造成耕地难以集中连片流转,大户在流转土地时,常因“插花地”的存在而难以成行,一些规模要求较大的农业项目也无法落地。就我镇而言,人多地少,为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区乡镇,可供流转连片100亩以上的耕地屈指可数。
2.土地流转意愿不强。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宣传不够到位,土地流转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农民小农经济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则安,满足于守土经营现状,宁可选择广种薄收,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流转;一些经营业主考虑到农业比较效益低、劳动强度大,存在着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对农业开发极为慎重,真正有实力的业主参与土地流转的少。
3.土地流转形式单一。当前农村土地所具有的隐性社会保障功能,使农民将承包土地视为保命田、命根子,不敢轻易放弃承包地、流转承包地,或长时间流转承包地,目前大多数以代耕代种、出租的形式进行流转,处于分散的流转模式,难以形成规模化的管理,导致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难以扩展,造成部分耕地资源的浪费。
4.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监督和指导,大多发生在亲戚、朋友或者邻里之间,呈现出自发性、季节性、短期性、临时性的特点,往往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或签订的合同极不规范,有的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这些不规范的合同极易引起矛盾和纠纷,也为健康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留下了隐患。
5.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不到位。目前各乡镇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大多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管理,有些地方经多次乡镇机构改革后,大多合并到乡镇农业(站)服务中心,职能混淆,职责不明,造成有些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形同虚设,只是发发文件,应付检查验收。有些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虽能开展一些工作,但其指导、管理、服务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是人员不足、兼职多、不稳定;二是业务培训少,不能系统熟练掌握土地流转方面的业务知识;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农户还不知道有这样的服务机构,更谈不上到该机构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信息发布等;四是缺少正常的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经费一直未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推进土地流转的基础。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历史遗留问题、群众争议等问题逐步显现,当务之急要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确保确权质量,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稳定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提供重要依据。
2.创新土地流转方式。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本人结合本区各乡镇的做法和经验,认为各地可因地制宜、不拘一格采取以下方式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一是大力推行委托代理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协调和中介服务作用,在农户自愿的基礎上,由农户签订委托书,授权委托村集体代理土地流转事宜,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二是鼓励发展土地股分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股权分红获得土地长期收益。三是积极探索土地银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信托中心,接受农民自愿“存”入的土地(经营权),支付相应“利息”,再将土地(经营权)再“贷”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四是推进抛荒地流转。对弃耕撂荒半年的农户,乡镇政府要给予警告;对弃耕撂荒一年以上的,由村级组织流转。五是开展“互换并地”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开展“互换并地”流转试点,建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流转示范片,通过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
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要以实施当地主导产业为重点,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突破口,通过产业发展,培育出更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经营主体,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从各地多年实践经验来看,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下,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必将是未来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应重点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
4.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管理。进一步充实调整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其履行职责能力;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接,提升信息搜集发布、法规政策咨询、合同审查备案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建立健全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重点规范,健全档案交接、借阅保管制度,定期检查,以确保流转档案完整与安全;全面开展流转合同免费鉴证工作,凡经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新促成的流转交易,在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时,同步进行流转合同鉴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调解、县(市、区)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妥善调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县(市、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成立调解委员会、村组成立调解小组或有专人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张云华. 家庭农场是未来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J].农村工作通讯,2016(20):24-27.
[2]龙禹.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的对策建议[J].决策咨询,2013(6).36-3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