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处置义“把”字句中的谓词形式及其宾语有定性的句法语义分析
2017-11-03马志刚王家明
马志刚,王家明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420;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汉语处置义“把”字句中的谓词形式及其宾语有定性的句法语义分析
马志刚1,王家明2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420;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汉语处置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属性应该结合其中的“把”字、谓词、宾语等因素进行系统性分析:“把”字是其处置义的来源;谓词必须使用复合形式是汉语表达复合体态义的形态要求;“把”后宾语的题元、格位与谓词组合中的非宾格语素密切相关。文章结合事件语义学有关体态义的定义和分类,认为汉语处置义“把”字句是实现复合体态义表达的句法格式,而其线性语序则是因应焦点信息安排以及句法象似性的产物。
“把”字句;处置义;体态义;组合性;对比焦点;信息焦点
一、引言
在“把”字句的众多研究中,“把”字的句法范畴曾被分析为动词、介词、格标记、题元标记,以及次话题标记、焦点标记等[1]。就句式的意义而言,“把”字句通常表达主观处置义,即表达某个处置对象遭受某个个体所施加的处置行为。本文讨论的“把”字句正是表达施事主语对非施事性宾语施加致损行为,即典型的处置义“把”字句①,其代表性用例如(1)所示[2]6:
(1)a. 李四把那间房子拆了。
b. 张三把烟戒了。
c. 他们俩把扁担抬折了。
d. 孩子们把房顶跳塌了。
例(1a)和(1b)中,“拆”和“戒”都是简单形式的及物动词,而“抬折”和“跳塌”都是典型的及物性复合词。显然,“把”字句中处置义的句法实现离不开谓词的及物性。本文从句法理论的题元和格位指派视角对“把”字句中处置义的来源、宾语有定性以及题元和格位、谓词形式等提供解释,并对相关例句的合法性差异加以评析。如下先对处置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特点加以描述(施事主语通过述语谓词作用于受事宾语并使其进入某种状态),然后从动词的属性、类型、形式以及论元结构、题元指派等方面对该句式加以分析,并提出处置义“把”字句中的NP前置是为了凸显其对比焦点的性质,而VP后置是为了实现其信息焦点的性质。
二、“把”字句中谓词的句法形式
吕叔湘[3]认为,汉语“把”字句中的谓词通常都以复合形式出现,但如例(2)中各句的(非)合法性说明,采用单语素谓词的“把”字句并非一定不合法:
(2)a. 张三把房子卖了。
b. *张三把房子买了。
c. 张三把房子拆了。
d. *张三把房子盖了。
显然,例(2a)和(2b)之间以及例(2c)和(2d)之间的合法性对比需要得到解释:为何表达失去义的“卖、拆”可以以简单形式出现在“把”字句中,而使用表达获得义的“买、盖”却导致“把”字句的合法性(至少)会受到质疑。类似的疑问还出现在如例(3a)和(3b)的对比中:
(3)a. *张三把烟抽了。
b. 张三把烟戒了。
c. 张三把烟抽完了。
d. 张三把烟戒掉了。
之所以例(3a)的合法性也会受到质疑,可能的原因是其中的动词“抽”并非完整的谓词形式,毕竟只有例(3c)的合法性较为充分。据此可以假设:汉语“把”字句中主谓词的常态是复合形式,而若要使用简单形式的单语素动词,那么该动词在语义上至少蕴涵着其他语素成分的意义。例(3b)和(3d)都合法,说明该假设的确有语料的支持,前者中的“戒”蕴涵着“掉”的语义。同理,例(2)中的句子均可通过添加语素恢复其合法性或外显其语义蕴涵,如例(4)所示:
(4)a. 张三把房子卖掉了。
b. 张三把房子买下了。
c. 张三把房子拆掉了。
d. 张三把房子盖好了。
考虑到例(3)和(4)中所添加的成分“掉、下、好”等均缺乏及物性,而且这些成分在单独使用时通常都和非宾格动词的用法相似,因此本文将“掉”类以及例(5)中的“给、到”等都称为非宾格语素(本文的观点因之而可简称为非宾格语素观)。据此,例(1a)和(1b)的完整形式应该分别为“李四把那间房子拆掉了”和“张三把烟戒掉了”。事实上,如下Liu[4]55-56在研究汉语“把”字句时所采用的例句都可以通过添加非宾格语素进一步充实其语义表达(括号中就是本文添加的非宾格语素):
(5)a. 张三把大门上(上)了锁。
b. 张三把橘子剥(掉)了皮。
c. 张三把字典借给了小王。
d. 张三把弟弟送到了学校。
显然,“把”字句中的谓词本质上具有复杂的形态组合性,而非宾格语素也揭示出其语义内容的复杂性。对于动词“上”后再加上语素“上”所形成的例(5a)的合法程度,我们认为,完全可以从合法句“张三把门安上了锁”和“张三把门装上了锁”中得到支持。如果非宾格语素观可以成立,那么如何解释例(6)中使用单语素谓词的“把”字句的合法性差异呢?
(6)a. 张三把李四杀了。
b. ?张三把李四打了。
c. 张三把字儿擦了。
d. ?张三把字儿写了。
朱德熙[5]曾指出,能够进入汉语双宾句的动词中有一部分内含“给予”的语义,因此无需添加“给”就可以直接形成双宾句,最典型的就是“送”类动词(如“张三送了李四一本书”)。事实上,这种内含某种特定语义的动词观并不局限于双及物这一类动词,汉语中有些单语素及物动词也同样内含特定的语义。比如,例(6a)中的“杀”和例(6c)中的“擦”,前者内含非宾格语素”死”的语义而后者则内含非宾格语素“掉”的语义,因此二者分别等同于“张三把李四杀死了”和“张三把字儿擦掉了”。基于相同的理据可以解释例(6b)和(6d)的接受度为何并不高,其原因在于其中的“打”和“写”并不内含特定的语义,因此这两个句子的表义并不充分,这一点如同朱德熙[5]所谈到的“寄”类动词,其之所以能进入双宾句的前提是必须添加非宾格语素“给”。如“张三寄给李四一本书”中的“给”就是不可或缺的非宾格语素。因此,例(7)中的句子在合法性和语义表达两方面都比例(6)更为充分:
(7)a. 张三把李四杀死了。
b. 张三把李四打伤了。
c. 张三把字儿擦掉了。
d. 张三把字儿写完了。
依据上文的分析,“把”字句中的主谓词需要有非宾格语素附着其上,表面上看是一种形态形式方面的要求,但本质上这是汉语表达复合体态义的一种句法手段。具体而言,汉语中的及物性语素和非作格语素所表达的核心语义是主动实施某种可控的行为,而且通常该行为可以重复和延续,因此属于典型的活动体类动词。同时,汉语中的非宾格语素所表达的核心语义是状态体义,尤其表达一种状态变化的语义,因此可以为某种活动的持续或者状态的持续提供自然的终结点。而“把”字句中的复合谓词正是表达某种活动持续到某个终结点的语义。如下事件语义学理论中有关体态义的相关观点可以对此提供解释。
三、“把”字句:复合体态义句法实现的方式之一
(一)情状类型的语义特征组合
事件语义学研究动词体态义、事件类型的划分以及不同类型事件的终结性特点,而事件则是指由动词表达的静态情状或动态情状,其基本属性可以在过程和状态两个维度上加以区分。参照动词在时间轴上的展开方式是语言学家们划分事件类型的主要依据,而其中的重要维度之一就是描述动词语义上是否存在时间轴上的终结点(或空间的界限)。也就是说,终结性是谓词内在的词汇特征,表达的是其内在的终点,而这种内在的终点不一定要在某一情景中实现。在此基础上,Vendler[6]97-121把事件划分为状态、活动、完成和成就四类,而Smith[7]20又增补了单向动词(semelfactive),并把三种语义特征作为划分动词类型的标准,即状态性、持续性和终结性,而三者的不同组配就可以形成不同的事件类型。考虑到过程性也应该纳入到划分事件类型的标准当中,因此,本文采用表1所示的特征组合来划分情状类型:
表1 情状类型的语义特征组合及其用例
情状类型过程性状态性持续性终结性英语 汉语 状态体有有有无know,love知道、爱活动体有无有无jump,drive跳、开车成就体无无无有find,reach找到、到达完成体有无无有runamile跑了一里单向体无无无无cough,knock咳嗽、敲门
(二) 汉语中复合体态义的形态和句法实现
依据Verkul[8],体态义本质上是具有组合性的,而汉语表达复合体态义的特点表现在形态和句法两个方面。就形态实现而言,汉语“把”字句中的主谓词必须要用复合形式的原因在于“把”字句中的主谓词一定要表达有界事件,而汉语的单语素动词大多并不蕴涵终结性;决定这一点的语义理据是“把”字句必须表达处置行为所引发的状态。同时,“把”字句所表达的有界事件还必须蕴涵着状态的持续,即某种无界状态历经一个过程而延续到某个终结点。如例(8)中的单语素动词“踢”仅仅表达活动体意义,而汉语中有界性或完成体的句法实现必须依赖补语成分为持续性的活动或过程加上终结点,因此“破”的使用就是为了给持续的动作添加上终结点。由此而形成的例(8a)表达有界事件。例(8b)和(8c)说明,汉语中的单语素动词并不一定能形成合法句。而类似于例(8d)这样的“把”字句要表达活动体+完成体的复合体态义,其谓词形式的典型形态形式就是活动体动词+结果性补语,从而可以表达整个句式的组合性语义:处置行为+结果状态。
(8)a. 张三踢破了球鞋。
b. *张三踢了球鞋。
c. *张三破了球鞋。
d. 张三把球鞋踢破了。
可见,“把”字句中的谓词形式以及“把”字的使用都对体态义极其敏感。比如,“张三把他打了”这样的表达实际上在语义表达和形态形式两方面都不充分。由于其仅仅具有表达活动体的及物动词,因此并没有实现“把”字句表达复合体态义的句法要求,毕竟汉语中的单语素及物动词至少要借助于体态标记才能完句,如“张三正在打他”“张三将要打篮球”“张三打过(了)他”,等等。而活动体要表达有界行为时,则必须依赖于结果性补语,如“张三打了李四一顿”“张三打过李四一次”“张三打晕了李四”,等等。
可以这样认为,“把”字句是汉语表达复合体态义的一种句法形式,其处置义来源于“把”字,而其体态义的实现要求为:1)该句式中的动词具有复合形式;2)“把”后的NP表定指或特指的语义;3)“把”后的NP必须具有宾格形式。另外,学界对于完成体在汉语中是如何实现的这一问题的讨论较多,而本文认为,“把”字句是汉语实现完成体的句法格式之一,其中的“把”字和动词的复合形式可以建立语义方面的一致关系(属于功能语类和实词语类之间的一种一致关系),而这种一致关系实际上把语法体(或称视点体)和词汇体(或称情状体)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了“把”字句的完整格式。但Liu[4]63认为,汉语动词本身的情状体与语法体并无关联,因此“张三盖了那个房子”和“张三把那个房子盖了”都表达完成体。而依据本文的观点,前者仅仅表达陈述性语义,强调的是行为动作本身,而非其完成,因此隶属于活动体范畴;而后者的语义表达并不充分,句法格式上也不完备,因此更具有充分合法性的表述应该是“张三把那所房子盖好了”。可见,“把”字句的确是汉语表达完成体的重要手段之一,即可以使得汉语中的复合体态义在句法上得以实现。
(9)a. ?他把那件事写了一份报告。
b. 他把那件事写成了一份报告。
c. *他把一件事写成了一份报告。
d. *他把那件事写成了这份报告。
依据“把”字句表达一种关系的观点,例(9a)属于合法句。事实上,例(9a)的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因为其中的谓词形式过于简单,不能为“那件事”和“一份报告”这两个宾语成分都指派题元和格位。为了通过题元准则和格位过滤原则的检验,采用例(9b)才是更具合法性的表达,其中的补语成分“成”可以为“一份报告”指派部分格和客体角色,而“写”则可以为“那件事”指派宾格和受事角色。这一点实质上和“把”后宾语必须具备有定性(定指或特指)这一特点是一致的。而我们进一步认为,这种语义蕴涵与“把”字句中的格位指派也是密切关联的,因为要承载宾格的成分通常都具有受事角色,而承载部分格的成分通常都表达数量义。这一点可以通过例(9c)和(9d)这两个不合法的句子得到证实:前者中的“一件事”因其数量义不能作为“把”后的定指宾语,而后者中的“这份报告”因其定指义而不能承载部分格。无独有偶,张伯江[9]31曾经也质疑“把房子盖了;把文章写了;把孩子生了”的合法性,而依据本文的观点,其不合法的原因和例(9a)不合法的原因是完全相同的:其中仅仅具有表达活动体的主动词,缺乏表达终结点的结果性补语,毕竟“把房子盖好了;把文章写完了;把孩子生下了②”才是自然通顺的汉语句子。 Liu[4]52曾经也指出,“把”字句中谓词的有界性(boundedness)和宾语的特指性(specificity)是密切关联的,但仅此还不能全面说明“把”字句中的句法语义属性。事实上,例(9)中各句之间的对比显示,谓词是否表达有界、宾语是否表达定指实际上与宾语被指派的语义角色以及宾语可承载的格位形式之间具有对应的一致关系。而上述非宾格语素可以指派客体语义角色并指派部分格的观点可以将“把”字句中谓词的形态和宾语的题元、格位以及定指与否都统一起来加以解释,因而属于更为优化的方案,值得将其进一步延及汉语其他句式的研究。
四、“把”字句中谓词的类型及处置义的句法实现
王力[10]指出,“把”字句不能以表示心理、感受、存在、领有等意义的动词为其主谓词,这种观点可以得到例(10a)和(10b)的支持。但Liu[4]53指出,例(10c)和(10d)中的主谓词也是表达心理感受的动词,句子却合法:
(10)a. *张三把这件事知道了。
b. *张三把那个花瓶拥有了。
c. 张三把王小姐恨透了。
d. 王小姐把李四想死了。
显然,需要解释的是,为何例(10c)和(10d)也都是处置义“把”字句。首先,谓词为“恨透、想死”等心理动词的“把”字句表达的是一种意念处置义,而例(10c)和(10d)对应的被动形式基本上也都可以接受,说明其中的“把”字的确可以表达一种处置义(只不过是在说话者的意念中执行的而已),因为“把”字句的现有研究普遍都认为处置义和及物性具有同一性(需要指出的是,例(10d)以及前文类似于(10d)的句式也可能具有致使义,对此我们将另文专题讨论)。换言之,“把”字句中的处置义实际上呈现出一种主观性,而简单及物句缺乏说话者的主观判断,仅仅是表达一种客观的陈述义。如例(11)和(12)表达了主观处置义的“把”字句[11]1和简单及物句之间的对比:
(11)a. *他当小李作老王了。
b. *他小李当作老王了。
c. 他把小李当作老王了。
d. 他故意把小李当作老王了。
可以看出,表达主观处置义最为适切的句式就是“把”字句,而不采用“把”字的例(11a)和(11b)不能形成合法句。类似的情形也出现在例(12)中,其中的例(12a)仅仅表达一种缺乏感情色彩的陈述义,而要表达主观意愿性则离不开“把”字,否则就会形成不合法的例(12b)。例(12c)和(12d)则表达典型的主观作为,而这与其中使用了“把”字密切相关:
(12)a. 你气哭她了。
b. *你他气哭了。
c. 你把她气哭了。
d. 你专门把她气哭了。
还需要注意的是,汉语中有一类主谓谓语句作述语的句式,在结构形式上类似于“把”字句,但这类句式并没有使用“把”字,因此并不表达处置义,而且两者的语义蕴涵和语用潜势均有所不同(限于篇幅,另文专题讨论)。如例(13a)和(13c)属于典型的话题句,而例(13b)和(13d)中的“把”字选择包括其后NP在内的所有成分作为其补语:
(13)a. 张三,头发掉光了。
b. 张三把头发都掉光了。
c. 莫雷尔夫人,项链弄丢了。
d. 莫雷尔夫人把项链都弄丢了。
另外,“把”字句的描写性研究认为,“把”字后面的名词是可以叠加的,饶长溶[11]1-2据此提出,“‘把’+宾语结构的并列可以共同作状语”,如例(14a)所示:
(14)a. 应该把自己的学习,把个人的前途同我们国家的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
b. 他们干脆信口雌黄,把公鸡叫做母鸡,把母鸡叫做公鸡……
c. 只要对他们篡党夺权有利,他们可以把红的说成黑的,把香的说成臭的……
d. 他们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说成是“走资派所有制”,把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各级领导干部说成是“复辟势力”……
显然,例(14)中“把”后的成分在句法结构方面完全相同,而且其语义平行,因此可以采用“把”字句在结构上加以并列,从而在整个篇章中形成一种流水句式。由于“把”字可以选择其后包括NP在内的所有成分作为其补语,因此“一把双管”的句式也被一些语言学家认为是可以接受的[1]167,如例(15)所示:
(15)a. 他把这些菜洗好,那扇窗户擦干净了。
b. 张三把脖子一歪,眼睛一瞪,走了……
c. 这件事急得张三把帽子摘了,马甲也脱了……
d. 慌乱中,他把名字写错了三次,地址也忘记了……
五、“把”字句中宾语的句法结构
“把”后宾语为定指以及动词以复合形式为主是汉语“把”字句的两个主要特点。尽管也有研究者认为,“把”后宾语表非定指义也是常见的[4]53,55,如例(16a)和(16b)所示(括号中的非宾格语素是本文作者添加上的):
(16)a. 他把一辆车卖(掉)了。
b. 他把一个大好的机会错过了。
c. 他把那个橘子剥(掉)了皮。
d. 他把那个花瓶插(上)了一把花。
事实上,典型“把”字句中“把”后宾语的常态形式应该是如例(16c)和(16d)所示的定指,而例(16a)和(16b)中“把”后的宾语需要从篇章中说话者的视角来分析。具体而言,“一辆车”和“一个大好的机会”对于说话者来说,都是具有确切所指的(尽管对于听话者并非如此),因此隶属于一种特指现象,而特指性名词(只有说话者知道)和定指性名词(说话者和听话者均知)本质上具有相同的句法结构,如例(17)所示:
(17)a. [DP[DØ][QP一辆][NP汽车]](特指)
b. [DP[DØ][DP那个][NP桔子]](定指)
c. 他把苹果吃了。
d. 他吃了苹果。
从例(17a)和(17b)可以看出,“把”后宾语名词不论是否具有数量词修饰语,其句法结构均有可能表示为DP,而决定其语义本质的功能中心语均为表定指义的[DØ],其子语类选择可以以QP或者DP为其补语。Liu[4]52在讨论例(17c)和(17d)中宾语的语义差别时也指出,两者中的“苹果”具有不同的句法语义属性。本文认为,“把”后宾语名词的定指义与“把”字句表达完整义的倾向性密切相关,而这也就是“把”后宾语不能承载部分格,只能承载宾格的语义基础。如下通过例(18)予以说明:
(18)a. 张三吃了一些米饭。
b. *张三把一些米饭吃了。
c. 张三把米饭全吃了。
d. *张三把一些米饭全吃了。
e. 张三把那些米饭全吃了。
上述对比说明,例(18c)中的“米饭”应该和例(18e)中的“那些米饭”具有对等的句法语义属性,而与“一些米饭”不同。也就是说,例(17a)和(17b)中的分析完全可以得到实际语料的支持。Comrie[12]曾经指出,名词短语承载的格位与其有定性之间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全称义名词承载主格或宾格等结构格位,而表部分量的名词短语主要承载部分格等固有格,而本文的分析与此一致。此外,宾语的有定性与其所在句式表述的语义也具有关联性,如例(19)所示:
(19)a. 他打碎了一只杯子。
b. 他把那只杯子打碎了。
c. 那只杯子打碎了。
d. *一只杯子打碎了。
由于仅仅表述陈述事实的语义,因此例(19a)中的宾语是否有定并不影响句式义的实现。而例(19b)表达一种主语承担责任的语义,因此其中“把”后的宾语必为定指,否则责任就无所归属。例(19c)表达已然的状态义,因此主语必须为可加以评述的定指成分,否则就会形成不合法的例(19d)。需要指出的是,为例(19d)添加上“有”字所形成的“有一只杯子打碎了”却是地地道道的合法句,而其深层原因可能就在于“有”也属于非宾格语素,可以为表数量义的“一只杯子”指派部分格。另外,尽管“一个人来了”或者“张三把一只杯子打碎了”也可能被判断为可接受的句子,但这种情况下,其中的“一个人”和“一只杯子”至少对于说话者而言属于特指性成分(specific)(而非表数量义的成分),具有类似于[DP[DØ][QP一只杯子]]这样的句法结构,而单纯表达数量义的对等名词短语的句法结构则仅仅具有[QP[Q一只][NP杯子]]这样的内部构造。
事实上,“把”字句表达责任义的语用潜势也可以体现在其必须使用结果补语,从而使得其主谓词具有复杂的形态形式。前文所举的谓词形式中均添加了单语素的结果性补语,如例(20)虽然采用了单语素谓词,但其后均具有持续性或结果性短语,从而可以表达主谓词所引发的终结义:
(20)a. 我把饺子煮了十分钟。
b. 他把这部电影看了两遍。
c. 老王把西瓜吃了一半。
d. 请你把信读得仔细一些。
例(20)中的活动体主谓词“煮”“看”“吃”“读”均以结果性补语来实现动作的终结点。这些例句中的动词之所以不借助于非宾格语素来实现结果义,是因为句中缺乏额外的宾语,而非宾格语素存在的主要语义形态功能就是为“把”字句中额外的宾语指派语义角色和格位形式。如下以张伯江[9]30的用例加以说明:
(21)a. 张三把小背心脱了。
b. *张三把小背心穿了。
c. 张三把小背心脱掉了。
d. 张三把小背心穿上了。
依据本文“把”字句中的主谓词必须为复合形式的观点,例(21a)和(21b)分别可还原为例(21c)和(21d),二者之间的差异在于“脱”类动词的语义中蕴含着“掉”的语义,而“穿”类动词的语义单一并不蕴涵任何特定的其他意义,因此“张三把小背心穿反了、穿好了、穿旧了、穿脏了”也都是合法表达,而“脱”则只能和有限的“掉、下”等搭配。这个观点可以得到语义解析度参数观的支持:汉语动词的语义成分单纯,复合体态义的表达必须借助于语素和语素的组合形式;而英语动词的语义成分本身就具有混合性。还需要注意的是,及物性语素表达的情状类型(活动体)和非宾格语素表达的终结义之间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持续义,因此汉语只能通过形态组合性和句法格式两种形式来表达复合体态义。
六、“把”字句的信息结构
王力[10]89指出“把”后首位宾语的典型语义特征就是受事宾语遭受某种不企望的遭遇;王红旗[2]6在区分两类“把”字句时也指出,处置义“把”字句中的施事主语通过述语谓词作用于受事宾语并使其进入某种受损状态,如例(22)中的句子均表示“把”后的宾语进入某种不如意的状态:
(22)a. 他俩把扁担抬折了。
b. 她把手摇酸了。
c. 孩子把房顶跳塌了。
d. 司机把汽车开坏了。
传统语法研究[3]也关注“把”字句和主动宾句及其和SVO句式、受事主语句之间的关联性。近期有研究者认为,例(1a)类“把”字句和与其对应的“李四拆掉了那间房子”等SVO句式具有完全相同的语义。如例(23)所示(依据本文的观点添加了非宾格语素):
(23)a. 李四拆掉了那间房子。
b. 那间房子李四拆掉了。
c. 李四把那间房子拆掉了。
d. 那间房子被李四拆掉了。
生成语言学曾采用结构转换的方式来处理不同句式之间的关系,据此例(23a)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基础的SVO句式,而例(23b)则是受事宾语经历话题化操作后形成的变体句。但需要指出的是,“把”字句例(23c)和SVO及物句这两种句式的表义并不相同,因而各自的信息结构也都有所不同:SVO句式隶属表达中性义的陈述句,而当语境因素要求谓词成分为信息焦点时才会导致说话者选用“把”字句而非及物句。也就是说,“把”字句是说话者强调动作行为的终结性而专门采用的句法格式:“把”字提前宾语NP,其语用功能是为了使得NP具有对比焦点的性质,同时也使VP置于信息焦点的位置上。其实,汉语类语言中语序的决定性因素是句式的信息特点,而英语类语言的语序由其语法特点所决定[13]。据此,例(23)中的四种句式其实是具有不同信息结构的句式,其中含有“被”字的例(23d)也是因应凸显受事的认知概念地位这一语用要求而前置的信息单位(限于篇幅,另文专题讨论)。另外,认知语言学的象似性顺序原则认为,“把”字句的基本语义可以描述为:主语为起因,“把”后宾语为已知,而结果性补语表变化;起因前于结果;已知前于变化。因此,汉语的处置义“把”字句实际上跟受事主语句更为相像,但却不同于其与主动宾句的差异[9]38。
七、结语
就汉语组词成句的特点而言,终结性的探讨必须兼顾词汇体和语法体两个方面,因为谓词所表达的终结义并不仅仅依靠谓词自身,而是必须进入完整的句法结构[14]。据此,汉语处置义“把”字句中的复合型主谓词必须进入相应的句法结构后才能实现完整的终结义表达。本文认为,处置义“把”字句表达“把”后宾语受损的传统观点并未触及其表达复合体态义的语义蕴涵以及其中信息结构的安排。且本文力图指出,处置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属性和“把”字及其谓词形式有关,而线性语序是兼顾信息焦点和句法象似性两方面的产物。期待未来的研究能够结合致使义“把”字句提出更具理论解释力的优化方案。
注释:
①本文的后续系列研究将专题讨论致使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问题,因此下文的“‘把’字句”(除非有专门说明)均指“处置义‘把’字句”。
②其中的动词“生”本质上具有非宾格语素“下”的语义,因而“把孩子生了”的合法性就如同“送了他一本书”的合法性一样,毕竟后者中的“送”蕴涵着“给”的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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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yntacticandSemanticAnalysisofthePredicateFormandDefinitenessoftheObjectintheDisposalTypeofBaConstructioninModernChinese
MAZhigang1,WANGJiaming2
(1.CenterforLinguisticsandAppliedLinguistics,GuangdongUniversityofForeignStudies,Guangzhou510420,China; 2.SchoolofForeignLanguages,GuangdongPolytechnicNormalUniversity,Guangzhou510665,China)
The syntactic and semantic attributes of the Disposal Type ofBaconstruction should be analyzed by systematically synthesizingBa,predicate,object and other factors:Bais the source of the meaning of disposal;the predicate must be in a complex form,which is the morpholog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expression of the composition of the aspectual meaning;the object NP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the unaccusative morpheme in terms of theta-assignment and case-assignment. The present article,on the basis of the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aspects under Eventual Semantics,proposes thatBaconstruction in Chinese is the specific syntactic frame for the expression of the composition of aspectual meaning,and its linear order is the reflection of the arrangement of focus information and syntactic pattern.
Baconstruction;the meaning of disposal;aspectual meaning;composition;contrastive focus;information focus
H314. 3
A
2095-2074(2017)02-0041-09
2016-12-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5BYY090)
马志刚(1971-),男,甘肃通渭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王家明(1972-),男,安徽滁州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