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被征地农民断保续保工作的做法及建议
2017-10-21路焱洁
路焱洁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被征地农民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就业培训、参保缴费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就锡山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中断后的续保工作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被征地农民的断保续保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就业;断保续保;参保补贴
无锡市锡山区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把被征地农民断保续保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提升保障水平,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锡山征地安置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安置187851名被征地农民,其中一次性补助34716人,一次性补偿3682人,政府保养61621人,实行保障安置87832人。目前累计支付征地安置资金44.12亿元,其中上划保障安置资金19.21亿元,发放政府保养资金24.91亿元。
二、锡山断保續保工作措施
为全面贯彻实施好被征地农民参保优惠政策,2012年,区人社局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参保,引导被征地农民参保、提高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服务质量等综合措施推进被征地农民接续缴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被征地农民保障安置人员缴费断保率由2010年底的42.8%下降到目前的17.78%。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断保续保工作:
(一)抓宣传引导,以理念转变促参保缴费。把提升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和参保积极性主动性摆在突出位置,利用报纸、网络宣传参保优惠政策,通过发放参保缴费公告督促及时参保缴费,通过召开参保补贴发放仪式等形式大力宣传被征地农民中的参保受益典型,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营造浓厚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氛围,切实转变被征地农民参保理念,提升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就业促进,以充分就业促参保缴费。近年来,锡山区人社局坚持在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和创业扶持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依托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手工编织、插花等技能培训班;并把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作为重点对象,实施跟踪管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率达97%。
(三)抓权益维护,以行政推动促参保缴费。近年来,锡山区人社局通过强化投诉举报查处、加大劳动执法监察以及劳动争议调解等措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缴费情况等纳入劳动监察常态化执法检查内容。针对已在企业就业而未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劳动监察大队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参保权益。
(四)抓平台建设,以优质服务促参保缴费。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的关键抓手,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经办等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了市区镇村四级实时联网。社保自助查询一体机全区覆盖。参保群众只需要到所在村(社区)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其他参保手续由镇(街道)人社所全程代办。
(五)抓工作机制,以协同联动促参保缴费。锡山区人社局每年都将被征地农民接续缴费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以考核促工作推进的良好机制。通过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召开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不定期通报各块面工作进展情况、亮点推进措施等,形成了工作推進有督促、有检查、有力度、有实效。
三、锡山接续工作存在问题
经过几年的工作推动,被征地农民续缴情况虽大有改观,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仍存在些问题,由于受传统习惯、文化技能、择业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大量人员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单位,给推进社保参保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被征地农民就业期望高、乡土观念强、文化技能低、参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稳定就业的积极性不够强烈,为解决断保问题增加了压力。一是企业搬迁产生大量失业人员,其中被征地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再就业困难;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自由职业缴费人员,对社保多缴多得认识不足,存在缴满15年即停缴现象;三是部分人员缴费意识淡薄,由于最近几年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逐年提高,与城保最低缴费年限退休人员待遇差距缩小,影响人员缴费积极性
四、推进被征地农民续保工作建议
(一)把促进被征地农民稳定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当前的任务是利用现有的条件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获得续保缴费的经济能力,使企业分担他们的一部分社保费用。一是通过镇(街道)、村(社区)人社工作平台全面掌握辖区内失地农民情况,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进行逐个调查并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技能水平,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二是加强就业援助。对被征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就业援助,加强就业困难对象的认定,落实相关奖励和补贴政策,促进被征地农民稳定就业。三是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创业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用足用好上级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兑现相关补贴,以政策促进就业。
(二)把引导被征地农民提高保障意识作为关键举措。围绕被征地农民这一重点人群,加强宣传工作,帮助他们算清政府保养和城保退休的“一本账”,树立参保典型,进行正反比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通过宣传和算账让他们明白参加城保的长远利益,虽然目前政府保养和城保退休首次审批待遇出现倒挂现象,但城保待遇只要调整一次就比政府保养金高得多,这从以下待遇对比表中可以看出。
2012年城保退休人员到龄时待遇为600.7元,经过几次调整,目前享受1074.1元,比现在退休后保养待遇高504.1元。2014年2月到龄时待遇为634.7元,比现在退休后保养待遇低35.3元,但经过7月份和今年1月份二次调整后到917.6元。所以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城保待遇远远高于保养待遇。二是被征地农民退休后保养金标准是按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养老金的25%-30%确定,目前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养老金已达2230元,和保养待遇差别很大。
(三)把完善被征地农民信息数据库建设作为重要基础。一是加强各镇(街道)人社所以及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被征地农民的跟踪服务意识,建立被征地农民跟踪服务档案,了解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意愿、技能水平等,准确反映断保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变化,把断保人员情况与企业用工状态、需求相联系。二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就业、社保网络平台,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信息库。加强断保人员信息监测,掌握社保缴费情况,及时兑现社保补贴,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被征地农民退休后能正常享受待遇。
(四)把提高被征地农民自由职业者缴费补贴标准作为推进动力。在按规定全面落实省、市政策和我区原有政策基础上,对自由职业者被征地农民继续实施社保补贴政策,并研究和提高补贴标准,建议对已参保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的被征地农民,给予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费用50%补贴的基础上,把医疗保险也纳入补贴范围,给予更大力度的资金扶持,促进断保问题的解决和稳定参保。
【参考文献】
[1]安琪.如何以创业带动就业之思考[J].人才与保障,2015.
[2]卢海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选择与定型[J].中国社会保障,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