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初探
2017-10-20邱金英沈文静
邱金英 沈文静
党政联席会议是高校二级院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最高组织决策机构,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协调和凝聚二级学院党政关系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发扬民主,形成合力,促进二级学院健康稳定发展。本文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内涵、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就如何科学有效的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了建议。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内涵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指高校院级领导班子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制度。2010年,《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一条(二)项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这是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机制和决策方式第一次写进《条例》。从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开始作为一种领导体制在高校二级学院工作中明确下来,为高校二级学院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此项规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党政负责为根本的领导体制
学院党政负责人分工不同,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是以行政负责人为主,干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党组织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交叉,二者又是协调配合的关系,支持与依靠的关系,思考和处理问题,都要从学院整体利益出发,反映全体教职工的愿望,二者只有思想统一,步伐一致,关系融洽,才能发挥整体功能。
(二)以会议为表现形式的议事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学院最高的决策机制。主要任务是研究工作,商讨决策、交流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关系。党政联席会议还是沟通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总结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渠道。党政联席会议作为学院主要议事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召开会议为主要表现形式,对议事范围、议题、程序、议事规则都要有明确的界定。
(三)以民主集中制原則为根本的议事规则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经过检验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涉及到学院人、才、物的重大事项,要经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民主研究讨论,集中决策,会后严格执行。
二、高校二级学院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现状
(一)取得的效果
1.使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在学院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通过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有效确立了基层单位的政治大局,把握基层的发展方向,有效保证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到各个育人环节。党政负责人齐抓共管,正确面对社会环境和历史使命,有效依靠、团结和引导教职工自觉地、积极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2.在二级学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很好地体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议题都经过充分协商与讨论,与会人员可以充分表达意见,避免了个人独断专行。决策时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都能参与讨论,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智慧,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3.有效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学院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可以紧密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党组织工作,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院长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班子成员和各种监督机构对“三重一大”事项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保证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认识不清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地位上区别于普通的会议制度,它有明确的议事范围,不是所有的大小事务都需要在党政联席会上讨论。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往往会出现学院的大事小情都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其他的会议和决策形式却形同虚设;有的则对议事程序认识不清,会前没有做到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和论证,直接上会,讨论起来漫无边际,导致议而不决;有的则在决策时违反程序,不能够很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简单的“票决”的方式 ,更有的搞“一言堂”,导致会议表决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
2.岗位职责不清晰
在召开党政联席会中,在涉及到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资金使用、师资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时,主观上认为这些属于行政事务,不征求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功能;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工作范围局限在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上,对于学院的行政工作不管、不问,个别的院长在本属于党组织负责的入党推优、学生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也纳入个人责任田,造成矛盾激化。
3.监督制约机制缺乏
一个好的议事决策体制,同时也需要一个好的监督评价体制。在学校层面上,对基层二级学院健全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明确要求。但是对于具体操作层面,则缺少细化的具体措施,对于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措施不够细化和明确,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力度还不够。
4.会议的规范性不够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最高的组织决策机构,召开会议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才能充分发挥其有效性。由于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实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效果却是大有不同。在议事范围、程序,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纪要的完成等等方面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影响了其权威性。
三、如何科学有效的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加强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基层领导班子是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主体,加强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其党性修养、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是贯彻落实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前提条件。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选好人。按照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标准把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同志选拔到学院领导班子中来。对党政一把手有利于工作的角度进行考察,确定院长和书记的人选,同时还要考虑其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性别等进行综合考虑,优化领导班子。二是加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课等活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教育其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勤政廉政教育,加强对《条例》和《准则》的学习,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切实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强化其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其政策执行能力和领导能力。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方面负主要责任,在业务、行政方面与行政班子负共同责任;行政班子在业务、行政方面负主要责任,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与党组织负共同责任。凡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要在党政联席会上共同商定、共同负责。常规工作和一般事务工作则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不越权、不推诿。
(二)建立健全配套的相应规范
《条例》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但是《条例》中对于如何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说明,这就需要学校和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使得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得以真正落实并具备可操作性。一是完善党政联席会议本身的规章制度。包括会议议题的提出、议事范围的确定、议事程序的规定、议事纪律的要求、会议决议的执行和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等。二是制定党政联席会议相关材料的规范。包括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对会议影音材料的存档也要作出明确的要求。三是完善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制度,如《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大会制度》、《党员民主生活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全院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任何制度要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必须加强对其主体的监督与制约,这是调动基层单位党政班子工作热情的基础,也是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一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学校党委将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执行情况作为对其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采取领导、干部、群众等多元主体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情况、会前沟通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会议决策酝酿协调情况、会议决定执行情况、会议材料的规范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贯彻执行。
基金项目:大连海洋大學2016年党建、思政、统战和文化课题立项重点项目“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的构建与实践研究”(编号:zd2016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