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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新一代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2017-10-18肖频

关键词:网商网店电子商务

肖频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210)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与新一代农民就业问题研究

肖频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210)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广大农村农民创造了互联网创业的契机,越来越多的新一代农民网商通过经营网店来带动农村就业,并逐渐形成新型农村经济主体。然而,在农民网商不断涌现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产品同质化、仓储物流成本过高、电商人才匮乏等问题。为此,加快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电商环境发展竞争力水平,培育和激发农民网商意识,对拓宽新一代农民的就业、创业渠道,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有重要意义。

农村电子商务;农民网商;发展现状;就业问题;发展对策

一、前言

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其迅猛的发展势头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潜力。2016年年初,越来越多的电商企业积极调整农村电商产业布局,电商巨头阿里在全国21个省份逐步建立了涵盖109个县级服务中心,近50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同样,京东也逐渐形成了700个县级服务中心,约12万名乡村电商推广团队。以四川省为例,2016年全省电商交易额达到21228.57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6%,增速跃居全国第五位。其中农村电商交易额达 1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超30%,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外,其他各县、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超60%,年培训农村电商应用人才达10万人次。[1]以淘宝村为典型的新一代农民创业、就业平台,通过在互联网经营本地特色农产品形式,并逐渐形成日渐庞大的“农民网商”群体,为推动广大农村农民就业和带动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一代农民网商队伍的快速崛起,对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广大农村农民从电商业务中切实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他们结合当地农产品资源特色,直接将本地农产品、土特产推向网络营销渠道,获得了传统流通环节的利润,也让更多农民直接从农业生产中分享了后续增值利益。同样,借助于农村互联网电商平台,通过对家具、服饰、委托加工等方式来推销当地加工制造业产业优势,也带动了地方工业化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据中国社科院信息中心与阿里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涉农电子商务研究报告》显示,我国从事电商业务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介于2000~5000元,而未从事电商的农村居民收入介于1500~2000元。[2]由此可见,农民电商的整体收入水平获得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环境的形成,特别是农村电商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了农村网络运营、农村金融、农村物流等产业的发展,反过来促进了政府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力度,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度。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对农民网商团队进行调查中发现,平均每家网店能够带动约1.63个农民网商,在拓宽农村居民就业渠道,加快促使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破解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诸多社会难题上发挥了应有作用。因此,加大对新一代农民网商群体的研究,充分认识到农民网商这一新型群体的带动作用,着力从农村电商发展环境与农民网商就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入手,来提出合理的改善对策和建议,促进农民网商群体健康、快速、稳步发展。

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演进历程

从阿里构建淘宝网络电子商务以来,“网商”概念于2004年被提出,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一时间,网商群体逐渐走出人们的视野。农民网商作为网商群体的重要分支,其出现与发展具有较大的地域差异性,以及时代发展的不同步性。

(1)2004~2006年农村电商孕育期

我们从阿里平台、淘宝平台以及易趣等网商平台的历史数据分析来看,截止于2004年,全国各主要网商平台会员超过1000万个,其中阿里平台达到500万个,淘宝平台会员以个人为主,达到100万个,易趣平台会员数达到400万个。与之同时的其他一些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各类会员数量也将近1000万个。在对上述网商平台各类会员及网络商品类型统计时发现,特色农副产品的网络消费需求呈现大幅提升,也吸引了各大网商巨头将目光锁向农村。据新华网2005年4月18日报道数据显示,当时涉农类网站已超6000家,而专注于农村的电商网站也超过2000家。[3]这一时期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已经孕育,并出现了少量农民和农村企业的网商团队。

(2)2007~2008年农村电商生存发展期

随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产业的不断发展,自2007年以后,东部沿海省份的一些农村,特别是一些草根农民开始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开店并实现了创业、增收目标,由此所形成的示范效应,带动了周边农村的效仿与跟进,逐渐形成了淘宝村的雏形。比如江苏睢宁沙集镇的孙寒、陈雷、夏凯,依托淘宝网店来经营农具作坊,并一举获得成功,被冠以农民网商“三剑客”称号。

(3)2009~2012年农村电商快速崛起期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农村电商发展如火如荼,以淘宝网为例,农民网商数量超过50万个,而截止到2012年年初,农民网商总数破200万个。这一时期的农村网商不仅包括各类农民个体户,也逐渐形成包括县、镇、乡、村等各级农民群体网商。如浙江义乌青岩刘村、江苏沙集镇东风村、河北清河县东高庄村等特色淘宝村。

(4)2013年以来农村电商拓展集聚期

从特色淘宝村、淘宝镇的出现,2013年以后,我国农村电商平台建设日渐成熟,已经形成了由传统农民网商组建的农村电商集聚产业化发展模式。根据阿里研究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止于2013年底,淘宝网包括天猫网注册的各类农村网店超过100万家,随之而来的淘宝村、淘宝镇数量也连年攀升,其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当前农民网商发展现状及对农村就业结构的影响

(一)农民网商发展现状

从发展历程来看,尽管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农民网商群体规模、数量发展迅猛。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农民网商规模数量增长迅速。随着农村电商环境的不断形成,各大主流电商平台纷纷在农村设置站点,加之农村网店投资规模小,门槛低,技术壁垒不强,很多中青年农民能够快速上手并学会相关网络营销操作技能,大大提高了农民电商的参与积极性。据统计,2011年我国农村网店及农民网商数量分别为130万家、170万人,而到2012年同比增长240%,特别是在淘宝村、淘宝镇典型农民网商示范带动下,以农村网商为主体的农民个体及村、镇大规模农民群体,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民网商集群。如河北东高村400余户村民注册的农产品品牌就达400多个,且有20多户村民的年销售额突破百万元;江苏沙集镇在淘宝网注册的网店达3000家,全镇年销售额突破12亿元,其中沙集镇的家具网店及相关产业年销售产值达到3亿元。二是农民网商整体上具有较强的区域发展不均衡性。从我国农村网店、农民网商的分布区域来看,以沿海的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山东为主,其农民网商数量超过全国比重的50%以上。根据2015年底阿里研究院提供的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显示,全国主要省区淘宝村数量及区域分布如图1所示。

2015年底全国淘宝村数量及省区分布(阿里研究院提供整理)

相较而言,与沿海省区相比,中部省份河南、湖北,西部四川、江西,以及东北吉林、辽宁、西北宁夏等地域农民网商占比明显偏低。事实上,东部沿海省区农村网商规模及发展之所以呈现良好态势,与其自身发达的经济基础,优良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较大关系,也说明了中西部及偏远农村地区在电商环境建设上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农民网商在发展模式上呈现创新与提升趋势。回顾我国农村网商的发展历程,从最初的农村本土特色产品的网上营销,到逐渐以新型网络化公司形式来进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运作,总体来说,农民网商在发展模式上也在不断尝试多种创新路径。比如在沙集镇的木材加工产业链中,农民网商不再是单纯的家庭,而是发展到投资创办加工基地、组织木材产业化加工、组建专门的网商营销团队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作业,且带动了周边多家物流企业、信息企业的发展。河北省清苑县纱布企业在探索网商发展模式中,创造性的提出“1+N=P”网络营销模式。对于“1”即由某一公司负责网络接单;对于“N”即由当地多个散户来完成订单生产;对于“P”即是注册产品品牌,一致对外营销。由此而来,对于单纯的散户自身力量是薄弱的,而多个散户所形成的抱团经营、分工协作,既降低了生产营销成本,又能够从集中管理、发挥各自优势上提升了规模效益,更重要的是,这一模式不仅塑造了地域产业品牌,也使得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二)农村电商对农村经济及就业结构的影响

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不仅对农村经济结构带来了深刻变化,也让更多的农民网商实现了就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总额超3160亿元,高出城市 4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比提升了14.14%,仅拥有1000个淘宝村的省份超过了18个。商务部出台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电子商务将作为促进农村农产品商品化、缩短城乡消费差距、助推农民增收的重要发展动力”。[4]由此来看,农村电子商务不再是新兴事物,而是作为深化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增加农村人口创业就业岗位的重要举措。从农村就业结构发展来看,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特别是当农村网民通过网店业务意识到不用外出打工照样可以赚到钱时,无形中会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就业、回乡创业。以缙云县北山村为例,2006年吕振鸿回乡创办第一家网店,2014年北山村网店数量达到300家,年销售额超12亿元。同样在永嘉西岙村总计230户,有180户在淘宝上售卖玩具,2016年线上销售额突破3000万元,全村户均收入超15万元;还有曹县大集乡丁楼村,2016年全村百万元户超50多家,网店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突破30000元,农村网店成为当地农民创业、增收的主渠道。

四、当前农民网商发展中面临的就业困境

随着农民网商群体规模的快速增长,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结构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多突出的就业难题,制约了农村电商服务层级的提升。

(一)农民网商文化水平较低,不懂互联网创业及就业技能

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知识文化层次普遍较低,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不足10%,熟悉互联网,熟练运用电商的高素质人才相对欠缺。在对农民网商群体的调查发现,多数农民网商为大学生及返乡农民工,他们具备较广的城市生活经验,拥有较为开阔的网络视野,能够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来开展网店营销。当然,对于真正的拥有清晰的营销战略、准确的市场定位、科学的经营决策的现代新型农民网商来说,其群体数量更少,以致于在多数农民网商群体中,简单的模仿、盲目性投资现象突出,缺乏创新营销手段很难突出自身优势。

(二)同质化竞争加剧,导致农民网商就业岗位不稳定

从当前相对分散而同质化严重的农民网商经营模式来看,简单的复制、单一的经营方法,使其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比如在某一地区,相似的产品及营销策略具有趋同性。以沙集镇家具网店经营为例,现在的家具网店利润率普遍跌至10%以下,还有一些网店,不惜以低劣产品质量来降低成本,以恶性产品竞争来提升营销信誉,反而给农村网店带来更多负面影响。同样,恶性竞争的背后,更多的以家庭为主的农民网店,因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面对市场变化时其网店经营难以为继,网店就业不稳定性突出。

(三)农村电商环境不完善,导致农民电商成本相对过高

从现在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来看,一方面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另一方面欠发达地区电商环境相对更落后。分散的农村集镇、长距离的商品运输,制约了农村电商环境的全面提升。特别是对于销售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民网商,由于交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而农产品对物流配送体系要求更高,成为阻碍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据统计,肉类、水产品在流通环节的腐损率为12%、15%,而水果、蔬菜的腐损率高达30%。可见,加紧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对于扩大和增加农民电商群体数量,降低农民电商经营成本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四)农村电商就业培训滞后,缺乏资金、模式、技术保障

从2015年国家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电商服务战略,也出台了关于农民返乡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比如落实定向减税政策、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返乡创业金融服务等等。由于各地在落实普惠性政策上存在差异化扶持问题,大环境是鼓励农民创业、就业,但在具体执行上未能形成帮扶体系。如对于农民网商技能操作培训,很多农民没有接触过计算机,也不懂互联网创业技能,对于所谓的农产品电商模式,在培训上相对单一,培训效果有限。另外,在农民网商创业资金倾斜不足,农民创业资金多依靠自身或其他民间借贷,利用政府项目投资、金融补贴贷款比例较少,也降低了农民参与网店经营的积极性。

五、农村电商环境下完善新一代农民就业的对策

针对农村电商环境下农民网商群体就业中的突出难题,在对策建议上,着重从以下几点来完善。

(一)政府从政策环境营造上来引导农村农民参与网店创业、就业

农村电商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需要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来引导农民认识网店、了解和学习网店经营、管理知识。政府要通过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民网商培训服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商实践技能培训,提升广大农民参与电商创业、就业致富的积极性。同时,引导农村农民选择合适的网店项目,要突出地域特色,避免同质化竞争。政府要结合当地农业资源禀赋,科学统筹农业电商产业化发展规划,并深入了解各村、镇现实实际,降低农民开网店的风险和成本。

(二)构建多元化农民网商创业指导体系,突出本土农民网商的品牌优势

由于农村电商建设水平具有较强不均衡性,农民在上网开店创业培训中具有差异性。为此,搭建多元化网店培训指导体系,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展开网店创业指导,既要理论联系实际,又要突出网店创业指导的个性化。同时,加强对农村电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网店创业信息渠道、电商业务的畅通。如通过开办网店创业报纸、热线电话等方式,来为广大农民提供网店创业信息;通过开设不同形式的开网店培训活动,如案例分析、现场考察学习等方式,来突出农民网商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另外,可以结合地区职业院校,通过集中方式来进行农民网商知识、技能培训,来提升农民网商的就业水平。

(三)依托电商企业拓宽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渠道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型的融资渠道,政府要积极协同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电商企业等,来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特色的金融产品。比如阿里旗下蚂蚁金服的农村金融项目,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为农村农民提供小额补贴、补助,延伸农村互联网信贷平台。各地金融机构结合农村电商发展资金需求,推出相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比如小额贷款、降低信贷门槛,拓宽农村对转账、支付业务的服务范围,适当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创新互联网金融。

(四)不断创新新型农村电商营销模式,打造本土农民网商品牌

传统农民网商具有分散性,难以承接规模化订单,对产品品质、服务质量缺乏保障,更难以树立品牌效应。为此,政府作为农村电商建设与发展的引导者,要积极帮助农民网商创造自身品牌,走出单打独斗的分散经营模式,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农民网商集聚基地。一些县乡将自身特色农产品作为品牌建设主打产品,来带动其他产品的协同营销。如甘肃成县以“核桃”作为单品,带动紫皮大蒜、香猪肉、土蜂蜜、手工挂面等农产品走向热销。同时,成县县委书记也积极带头利用微博、微信等工具来进行网络营销,支持和推动农民网商产业化发展。

[1]郭鸿鹏,于延良,赵杨.电商平台农产品经营主体空间分布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阿里巴巴电商平台数据[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42-48,163.

[2]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阿里研究中心.涉农电子商务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阿里研究中心,2012.

[3]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网站2000个、农网站6000个[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5-04/18/content_2845719. htm,2005-04-18.

[4]冯洁,陈越,章晗.加速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J].浙江经济,2017,(1):50-51.

湖南省社科基金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及省情决策咨询课题《关于构建湖南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模式的对策建议研究》(16JCC041)。

肖频(1973-),男,汉族,湖南宁乡人,副教授,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及高职教育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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