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袁诚家获6.79亿元财产返还
2017-09-19
证券市场周刊 2017年33期
中青在线报道,曾先后担任过本溪市政协委员和鞍山市人大代表的袁诚家,因“涉黑社会”等6项罪名于2015年被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法院同时判决,对袁诚家被查扣的部分财产予以返还。2017年5月,袁诚家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法院判决,返还部分被扣押的企业和被冻结的财产,共计37亿余元。辽宁高院终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袁诚家的17家企业及其企业账户资金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关联性,将这些企业及企业账户资金、车辆及冻结资金、其他资金部分予以追缴、没收不当,判决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返还。除这17家企业,法院还判决,袁诚家及其家人名下和非涉案企业名下的各类财产,包括存款、入股银行的股金,袁诚家2003年“黑社会组织”成立前已拥有的2000万元资产等合法财产也要进行返还,这其中还包括查封扣押的三百箱茅臺酒在内的大量贵重物品。8月11日,辽宁省公安厅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对袁诚家支付6.79亿元。其中包括,返还扣押的转让企业款及支付利息(包括申请企业退股款及利息)2.62亿元;返还扣押钱款及利息4.12亿;返还243箱茅台酒、部分瓶装酒及不能返还的茅台酒折价赔偿70余万元等。袁诚家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已于日前委托律师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与聂树斌案、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不同,“黑老大”袁诚家未改判,为何也能获得国家赔偿?“即便是罪犯,他的合法财产仍然应受到法律保护。返还资产也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的一种形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