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勇士》中的汉文化书写
2017-09-16魏亚萍
魏亚萍
摘 要: 汤亭亭《女勇士》蕴含着丰富的汉文化,作者书写的汉文化包括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主流文化和非主流的民间文化。儒家文化有“三从四德”、“孝悌”和中国“龙”等,民间文化则有民间故事、民间信仰、民间风俗等。
关键词: 汤亭亭 《女勇士》 汉文化 儒家思想 民间文化
美籍华裔女作家汤亭亭1976年发表的处女作《女勇士》蕴含着丰富的汉文化。但从已有研究成果看,前人对《女勇士》中的汉文化书写研究不完整、不细致,本文拟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探讨《女勇士》中的汉文化书写。
汉文化有主流文化和民间文化之分,主流文化一般指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汉文化,民间文化则是“(汉族)民众在长期生活、交往中形成的与民间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礼俗仪式、生活习惯、语言和艺术等的集合”[1]。
一、《女勇士》中的主流文化书写
关于汉文化中主流文化的界定,有学者认为:“由于汉族在众多民族中人数最多,经济最发达,而且汉文化又最成熟最先进,故在中华文化中起着主导作用,是中国文化的主流。而汉文化在其生成发展过程中,儒家文化又起着主导作用。”[2]也就是说,汉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主导,儒家文化是汉文化的主流。《女勇士》中书写的主流汉文化主要体现在儒家“三从四德”伦理观、“孝悌”文化和中国“龙”文化三个方面。
(一)“三从四德”的伦理观
“三从四德”是封建社会中儒家礼教给妇女规定的道德标准。“三从”指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在女子出嫁前三个月,要‘教以妇德、妇颜、妇容、妇功”[3]。《女勇士》中与汤亭亭母亲同辈的女性,大多一直生活在中国,即便是作为华侨的汤亭亭母亲,大部分时间也在中国度过,她们一直沿袭着中国妇女的“三从四德”观念。
《女勇士》里“我”的姑姑虽和父母住在一起,却在“下桌”吃饭,显示着父亲对女儿的绝对权威。姑姑在丈夫外出后无故怀孕生子,从而受到村民的抄家和侮辱,最终选择抱子跳井自杀。这一切的根源缘于姑姑没有遵守“妇德”。在中国,妇女婚后出轨是不可饶恕的,她们的贞洁远比自己的生命重要。
在“三从四德”的礼教下不断顺从的还有“我”的姨母勇兰。姨父去美国谋生后,在美国组建了新的家庭,只是每月按时给身在中国的姨母和女儿寄去充裕的生活费。姨母本已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可是在“我”母亲的一再要求下,最终还是决定赴美寻夫。虽然通过母亲的帮助姨母顺利来到了美国,但她一直拖着不去找姨父。她对姨夫顺从惯了,甚至对“我”母亲说:“他没有抛弃我,他给我寄了那么多钱。吃的、穿的、丫鬟,我应有尽有。他也供养了女儿,尽管她只是一个女仔。他送她去上大学,我不能给他添乱,一定不。”①(p113)在姨母的思想里,女人只能而且必须顺从她的男人。当母亲让她见到她丈夫后要厉声质问他为什么抛弃她,她却说:“我说不出这样的话。”她还惦记着“三从四德”里的“妇言”,在她的思想观念里,女人是不能和丈夫那样说话的,即使他抛弃了你。
中国妇女的一生是可怜的、可悲的,她们被儒家礼教的“三从四德”紧紧束缚,没有自由、没有自我。但她们并不自知,甚至乐在其中、不以为然。即使是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妇女也会时不时唱着这样的小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棍子嫁根杵子,为他守节随他一辈子”(p177)。
(二)“孝悌”文化
“孝悌”是儒家提出的两大家庭伦理规范,孝指养敬父母。弟指敬爱兄长。《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孟子·离娄上》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汤亭亭一直强调自己是美国人,强调《女勇士》是一部美国小说,但在其讲述的故事中,有很多细节都体现着儒家的“孝悌”文化。
中国人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女勇士》里写道,在弟弟出生后,父母就赶紧寄了弟弟的照片给远在中国的奶奶,虽然当时的“我”对父母的重男轻女愤愤不平,但还是不難看出父母的一片孝心。即使在“我们”美国的家里,父母也遵从中国的旧礼,把爷爷奶奶的遗像挂在墙上,并且在特定的日子进行简单的祭祀。
《女勇士》中有“悌”的书写,这里的“悌”已不局限于对兄长的敬爱,更多的是一种兄弟姐妹间的互帮互助。汤亭亭的父母到美国后还和中国的兄弟姐妹保持着书信往来,但中国的兄弟姐妹寄来的信,大多都是向我父母要钱的,“在香港的姑姑姨姨们来信要求赶快寄钱,她们的孩子在人行道上行乞,一些无聊之徒往他们的碗里丢土”(p46)。“我”母亲对此很生气,曾撕了她父亲三姨太的小儿子寄来的要钱的信,但最终她还是“把在番茄地里挣的钱寄到香港,香港的亲戚再把钱寄给留在大陆的姑姑姨姨和她们的孩子。逢上丰年,她也给祖父两个小老婆的孩子以及她们孩子的孩子寄钱”(p189),所有抱怨只是嘴上说说。
汉族的“孝悌”文化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道德标准,也体现了中国家庭伦理温情的一面。汤亭亭的父母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在儒家家庭伦理思想的影响下,他们一直践行中国的孝悌之道,即使后来迫于生计移居美国,也一直坚持中国儒教的“孝悌”文化,自觉孝敬父母、关爱家人,认为这是为人子女、为人兄妹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三)中国“龙”文化
在中国,龙有“自然龙”和“文化龙”之分。“自然龙”指古代传说中一种能兴风作浪的神异动物,而“文化龙”指具有丰富文化寓意的汉族民族图腾。程裕祯在《中国文化要略》里把龙归入民族祥瑞动物。闻一多先生说:“它是一种图腾,并且只存在于图腾中而不存在于生物界中的一种虚拟生物,因为它是由许多不同的图腾糅合成的一种综合体。”[4]李丽提出:“龙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标志”,并解释其内涵为“天人合一”[5]。
很多华裔作家在作品中都不约而同地写到中国“龙”,“龙”已经成了华裔作家眼中中国的标志。《女勇士》中有“中国龙”的书写:“预知苍龙,必以局部认识推演整体。”(p26)“龙不同于虎,龙体庞大,不能尽收眼底。不过我倒是可以到峰峦中间去摸索,山峰就是龙的头顶。”(p26)《女勇士》里的中国“龙”书写显然不是对“自然龙”的书写,而是对精神意义上的“文化龙”的书写。汤亭亭在《女勇士》中创造性地把龙与自然万物糅合在一起,这是对中国“天人合一”精神的一种全新阐释。endprint
二、《女勇士》中的民间文化书写
汤亭亭祖籍广东新会,她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关于当地的民间故事、鬼神信仰、风俗习惯都在《女勇士》中有所提及,而这正是她对中国民间文化的书写。
(一)民间故事
关于民间故事的概念,万建中在《中国民间文化》中这样写道:“民间故事是指以日常生活为题材,以现实中的人物为主角的散文类民间口头文学。”[6]《女勇士》中民间故事的书写,大多集中在“白虎山学道”这一章中。一开始,汤亭亭就写了白鹤拳的传说故事:在两百年前的一天早上,少林寺一名教练的女儿在梳头的时候,一只白鹤飞落在她的窗前。后来,这只鸟幻化成了一个老人,老人指导她打了好多年的拳。于是,她就在世界上创立了一种新的武术——白鹤拳。除了神奇的白鹤拳传说故事外,《女勇士》中还提到中国铸剑的故事、王母娘娘的故事、红线的故事、天狗吃月的故事等,有的虽是一笔带过,但都是汉族民间故事的书写。
《女勇士》中还有很多关于饮食的民间故事。常州的周易汉,“他把一个鬼油炸着吃了。他把鬼切了炸,那鬼便成了一根肉条”(p81)。还有唐朝元和年间的陈峦峰,他违背雷神的禁忌吃了黄花鱼加猪肉;唐朝大历年间的魏庞,“他射猎兔子鸟禽,煮了来吃,也吃蟹子、蛇、蟑螂、蛀虫、鼻涕虫、甲虫和蟋蟀”(p81);杭州的无名氏,连着吃了三个月的青蛙。这些关于饮食的民间故事虽有中国饮食文化的影子,但阴森恐怖,所以在汤亭亭的脑海里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以至于她在创作《女勇士》时还记忆犹新,并且在作品中加以详细叙述。
虽然这些民间故事蕴藏着中华民族的勤劳、勇敢的优良品质,但作为一个清醒的旁观者,汤亭亭还看到了民间文化里的血腥与残忍。《女勇士》里的民间故事书写,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民间文化的批判与传承,保留精华,摒弃糟粕。
(二)民间信仰
关于民间信仰,万建中在《中国民间文化》中写道:“民间信仰是指民众在自然的生活形态中形成的对具有超自然力的物象的信奉与崇拜,范围涉及原始信仰在民间的传承、人为宗教的世俗化、民间普遍的俗信以及民众的巫术行为。民间信仰是民众的精神生活世界,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7]民间信仰重要的方面是神祇信仰,而鬼则是神灵中最低级的。汤亭亭曾以“一个生活在‘鬼中间的女孩的童年回忆”作为《女勇士》的副标题,文中确实描写了大量的鬼,例如母亲大战压身鬼,母亲讲到的墙头鬼、蛙精、饿死鬼,大伯称三弟为胡扯鬼等。
民间信仰包括民间禁忌。禁忌“它是一种历史悠久且极其复杂的民间社会文化现象,尤其是当一些远古的宗教禁忌世俗化为生活习惯之后,更是渗入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8]。《女勇士》中也有这方面的描述,例如过去的妇女要到猪圈去生孩子,“为的是躲开嫉妒心强,主管阵痛但不爱抓走小猪的神”(p13);为了满足母亲的要求“每次买好了药,药师总要在药袋里装几块糖。这是中国药师的通常做法,只不过美国药师给的是葡萄干”(p155)。《女勇士》中关于民间禁忌更具体的书写是“禁忌的人”和“禁忌的物”,母亲不让来月经的“我”从弟弟头顶跨过去。因为民间的“禁忌的物”,当“我”无意中扎了白头绳后,总会换来母亲的白眼。
汤亭亭出生在美国,从小接受美国教育,在她看来,母亲相信民间信仰是荒唐的、可笑的,甚至显得愚昧无知。但不可否认,民间的鬼神信仰是中华民族从远古流传下来的一种信仰文化,是由图腾崇拜、自然崇拜沿袭而来的一种民族共同心理,并不只是愚昧的封建残留。
(三)民间风俗
《女勇士》提及的民间风俗主要有生养礼俗和嫁娶礼俗。关于生养礼俗,万建中在《中国民间文化》这样论述:“生养礼俗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其一是祈求怀孕、孕育、诞生及其围绕这些环节而派生出的种种民俗事象;其二指新生命出生后的养育长大及其派生出的许许多多有文化意味的实际生活行为;其三是以寿诞礼仪为主要环节的尊老、养老风俗。”[9]《女勇士》有这样的描述:“孩子的脐带要晾干保存起来,我们都见过父母装孩子脐带的匣子。”(p36)“孩子满月了,我们给他起了名字,理了发。为庆祝满月,丈夫找来了两个鸡蛋。我们用红旗包起来煮熟,鸡蛋也就被染上了红色。我剥了一只,将鸡蛋在宝宝的头上轻轻的滚动,鸡蛋滚过他的眼睛、嘴唇、小鼻头儿、脸蛋儿、小光头和脑门。”(p37)这些都是地道的民间生养礼俗。
关于婚俗,《中国民间文化》这样写道:“婚姻礼俗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必要途徑。由于结婚是人生大喜事,关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婚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婚俗还包含丰富的文化意蕴,充溢着美好的情感以及人们对幸福家庭生活的向往。”[10]《女勇士》这样描述嫁娶礼仪:“我的一家人都在河对岸的朋友家里,穿着他们最好的衣服,互赠着礼饼。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回来的。如果她已成鬼,这个婚姻就会把她栓回来,我们真是感激不尽。”(p28)“我的新郎与我青梅竹马,他爱我,宁愿做鬼夫。”(p28)
中华民族一直号称礼仪之邦,各种礼仪在民间有着不同的演绎,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演化成了不同的民间风俗。《女勇士》里的民间风俗书写只是为了满足读者猎奇心理的表面描写,但作者并没有看到民俗背后所折射的民族心理和民族文化。民间风俗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美好期盼,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美好祝愿,并不仅仅是一种无用的繁文缛节。
三、结语
虽然汤亭亭的中国文化习得仅限于父母的中国式家庭教育,但她把中国主流文化却写得入木三分,透过文化表象发现了隐藏在文化背后的深层内涵。作为一个汉文化的旁观者,她不仅看到了汉文化的精华,而且看到了其中的糟粕。汤亭亭一直接受美国的社会和文化教育,对汉族民间文化不甚了解,所以在民间文化的书写中,汤亭亭多用批判的眼光加以论述。在信奉科学的汤亭亭看来,那些民间文化是愚昧的、荒唐的。其实这些是民间文化的表象,作为汉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的沉淀,是底层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养成的文化习惯,反映了广大底层人民的文化心理和文化传统。
注释:
①指《女勇士》原文中的页码,后同。
参考文献:
[1]钟敬文.话说民间文化[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19.
[2]冯大彪,孟繁义,庞毅.中华文化精粹分类辞典﹒文化精萃分类[Z].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8.
[3]林剑鸣,吴永琪.秦汉文化史大辞典汉语大辞典[K].北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28.
[4]程裕祯.中国文化要略[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385.
[5]李丽.中国传统龙文化中的人文精神[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1).
[6][7][8][9][10]万建中.中国民间文化[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59,285,3,116,13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