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动力、路径与机制
2017-09-03孙林
[摘 要]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是一个思维物质化的过程,其动力来源是多样的,既有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和知识等外部驱动力,也有技术扩散的内驱力。同样,互联网思维跨界进入党建工作并发挥作用的路径也是多样的,既有以组织为中介的传导,也有以人为中介的对流,还有以观念为中介的辐射。多力源驱动、多路径传输的互联网思维借助“把关人”的“观念翻译”机制最终将思维物质化,对互联网时代党的建设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党建工作;动力;路径;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7)10-0031-07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与运动”与互联网几乎共时性地引入中国并相伴发展,这一理论潮流重新反思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强调公共部门对市场机制和企业管理技术的引进。互联网作为市场和技术的新增长点,在公共管理和政党建设中自然被重点关注,而由互联网技术所激发或放大的一种以用户为中心、以数据为依据、以互联为工具,强调平等、互动,开放、参与,量化、个性的思维方式即互联网思维尤被关切。在政治指引、理论指导和舆论塑造等多因素叠加影响下,互联网思维多方跨界进入诸多领域,党建工作同样也受互联网思维跨界影响,由此产生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动力、路径与机制问题。
一、动力:多力源重复博弈的合力
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动力通常被认为是互联网技术的跨界冲动,借助互联网+党建或党建+互联网的平台生成,然而,无论历史还是实证经验都表明,技术及其思维的扩散动力很少完全是内生的。传统党建工作在外借互联网技术催生的网络党建、智慧党建、数字化党建、微党建、党建云等党建新形态的过程中,互联网思维通过技术绩效内渗进入党建领域发挥作用,展示从技术到思维的渐进影响力,的确强化了技术驱动的直观印象,但透视技术中介——人的行为动因就不难发现技术和思维发挥作用的深层动力。由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和知识等外部驱动力量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过程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这些深层多源外驱力量,在互联网与传统党建工作交叉融合的新场域重复博弈,合成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最终驱动力。
资本驱动力来自资本与技术的结合体即互联网企业,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之后,互联网在从科研院所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技术与资本结合形成了国企、民营、社会、境外资本或单独或混合控股的多类型互联网企业。在资本增值和技术扩散的驱动下,互联网企业沿着利润边际效益递减的市场路径先后向商业、政务、党务领域投入资源,逐渐形成不同的业务分途,并导致技术传导的时差。以标志性事件为节点,中外政党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与商业领域甚至政务领域都有3-5年的差距,例如,根据学界共识,以蒂姆·伯纳斯·李于1991年建立的世界第一个网站为基点,三年后即1994年,澳大利亚工党才建立了世界第一家政党网站,欧洲最早的则是德国社民党于1995年建立的政党网站,而我国最早的党建类网站出现在1999年,由清华大学学生自发创建,2000年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才开始大规模建立党建类网站。技术传导的时差并非技术本身的问题,而是党建市场需求乏力影响了互联网企业资本投入和技术传导的规模、速度。党的十八大之后,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四化”道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塑党建政绩观等一系列政策和环境利好,党建市场需求迅速扩大,中国招标网每周都有党建信息化相关的招标就是最好的注脚。在市场刺激资本驱动力的作用下,互联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投标、游说、推销等多种方式,传输网络党建技术、产品和服务以及附带或蕴含其中的互联网思维,加之互联网及其思维在党建域外的實践示范,更加有益于资本驱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效能的提升。
相对资本驱动的外部性,作为资源权威性分配的权力驱动显然更加直接。但权力直接、高效的驱动并非无条件的,权力驱动的本质是权力的自我实现,即能否实现保持、巩固权力的绩效,或更进一步实现权力纵向晋升或横向增值实际评价标准要求的绩效,是权力驱动的发生条件。以此检视权力驱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过程,不难发现,由于党内事实上存在的纵向权力位阶和横向权力权重的差异,这些差异又塑造了权力流动的空间,无论权力晋升或增值是沿着纵向抑或是横向空间展开,权力绩效都是被公开倡导和确认的合法性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以“两个责任”为代表的党建责任不断压实,党建绩效在党内权力晋升中的赋值不断加大,互联网思维凭借党建域外示范效益和内渗试点绩效越来越被关注,互联网思维遂即成为党建问题解决和提质增效的重要选项。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层级、领域的党组织,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为了获得更多更大的党建绩效,积极利用行政资源、经费资源直接移植互联网思维及其要求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构建网络党建的各种新形态。
权力驱动互联网思维移植的直接刺激显然来自制度的压力,但制度背后的意识形态影响却更为根本。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执政党,先进性自觉注入了意识形态的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每个要素之中,并与意识形态融为一体。从马克思、恩格斯强调阶级先进性构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和专政理论,到列宁“全俄政治报计划”主张借用时代最先进的报媒组织技术、逻辑和思维建党,再到我们党与时俱进地进行一系列先进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无不验证了无产阶级政党意识形态中的先进性自觉。这种先进性自觉催生党对时代最先进技术、制度和思维方式的渴望,并孕生“知行合一”的先锋逻辑,即先试先行自我实现才更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一逻辑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全面从严治党“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建创新引领治理现代化以及在互联网+党建或党建+互联网实践中都是一以贯之的。然而,党建外部互联网思维的成功实践和先进思维方式的共识性确立,与党建工作运用度浅量少的实践形成鲜明对比,进而导致的意识形态焦虑和先进性自觉悖论,使得无论是出于内在逻辑自洽需要还是基于外在理论联系实践原则,互联网思维被引入党建工作领域并发挥作用都成为必然选择,回望这个过程,意识形态无疑发挥着清障破阻的驱动作用。
学术研究本应属于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在互联网全球化背景下,学术研究主体跨越、地区和行业的多元性,以及研究对象背后蕴藏的客观性发展规律,都是基于民族国家内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无法完全兼容的,这使得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大为增强,并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领域成为一支相对独立的驱动力量。学术研究经过对现象观察的沉淀,通过新理论建构或原理论裁剪,从理论逻辑上预测、检视、总结现象,透视现象背后的规律性。这些规律性构建了现象中各事件之间想象的知识联系,并形成一套逻辑自洽的规范叙事,可以为相关实践主体提供行为的合理性资源。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领域,从互联网思维概念出现到党建应用研究成果发表历经了三年沉积,大量纯学术、半学术的理论、实践研究为党建运用互联网思维供给一系列理念、知识、舆论、理论、操作技术和案例等,也为资本、权力和意识形态给力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提供了学理资源。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研究驱动力的相对性也逐渐暴露出来,与法律一样,内在规范的严肃性也使得学术研究整体上滞后于实践,为实践提供的驱动力,更多的是事后理论确认带来的实践主体自我价值实现激励,更为尴尬的是,学术研究驱动实践的摇旗、助力、铺路,都必须通过实践主体的认知才能实现,而这种认知既然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更难以具体量化,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术研究驱动是实在的,但也是模糊的。
相较于学术驱动的模糊性,更为模糊的是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和知识所涉及主体之间借助新媒体的人际传播,驱动互联网思维通过“无组织的组织力量”[1]介入作用党建工作。这些多源驱动力不仅共时性汇集,而且历时性共存,彼此之间不断重复进行博弈,形成诸如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和知识主导型驱动力,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最终动力显然不是单一,而是复合的,即是多力源重复博弈后的合力。
二、路径:以人为中介的多维传播
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多源动力自生成多个驱动路径,这些路径有些是开放的,有些是闭合的,还有的是半开放或半闭合的,在多力源重复博弈过程中,三种干道型路径逐渐清晰起来,即互联网思维通过组织传导、党员对流和观念辐射路径作用党建工作。显然,互联网思维发挥作用的这些路径都是以人为中介的,包括传统标签的IT技术人员、党员干部、专家学者、互联网企业经营者等,也包括互联网新标签的“数字原住民”“移民”,这些都是互联网思维传播或作用路径的中介,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路径起点和终点之间因落差而形成的思维定势,并不简单是物理意义上高低、强弱通过相互作用配平的结果,而是恰恰相反,更多地是高地引领或强势吸纳的结晶,换言之,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既缘于互联网强势跨界,更因为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兼收并蓄,因此,思维定势兼具输出和吸纳的二重性。
传导是互联网思维的强作用路径,不同组织间客观存在的思维落差蓄积着思维势能,组织间传导无疑是配平落差转化势能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经典传播文论中的“皮下注射论”是传导的理论基础,它建筑在孔德、斯宾塞大众社会理论之上,假设受众是无防护和分散的,媒体可以基于机械的刺激—反应机制直接传输情感、观念和逻辑,但这种经验主义研究范式忽视受众自主性,互联网将传播关系重新定义为“双向、去中心化、异质性的”[2]273,强调互联网及其思维介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是受众自主选择的结果,“皮下注射论”的传导路径被修正为刺激-反应-选择。从互联网思维传导实践来看,思维定势的二重性契合了修正的“皮下注射论”,并沿着一大一小,一内一外传导路径,即组织内小传导路径和组织外大传导路径进行能量转化。
拥有互联网技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资本、权力以及意识形态的复合驱动下,互联网技术在企业内部跨越业务和党务之间边界进入企业党建工作领域,互联网思维则沿着技术改造、移植的路径传导作用企业党建工作。这种组织内小传导路径又有两个亚分类:一是跨部门异质业务传导,即从拥有互联网技术和思维的部门根据政治或行政命令、计划安排,向党建业务部门直接输出互联网产品、技术、服务和思维,传导作用党建工作;二是跨公司同质业务传导,即企业内部主营党建信息化的子公司向其他子公司甚至企业总公司党务部门传输党建信息化产品、技术、服务以及蕴含其中的互联网思维。作为互联网思维的强作用路径,组织内小传导路径效率最高,但也存在受驱动力逻辑过度影响,互联网思维作用效度较差,效能不强等问题。
互联网思维组织外大传导路径的叙事是从1994年开始的,从试验状态的Web0.5到商业化应用的Web1.0、Web2.0、Web3.0,互联网从国家组织外传导内入,从商业、社会领域逐渐向政府和政党工作领域拓展,有学者将这个过程描述为“双向赋权”,即“在一些域场,互联网对国家和社会都进行赋权,而在另外一些域场,只对其中一个进行赋权。”[3]22“双向赋权”关注了“量”的维度,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视了“质”和“时”的维度,实际上,互联网不仅对国家和社会赋权存在“质差”,即互联网应用水平差异,还存在“时差”,即互联网沿着从技术到思维,由国外到国内,由科技、商业、社会领域逐渐传导至政治领域中的政府和政党工作之中。
对流路径的形成滞后于传导,对流受知识、观念等落差形成的驱动力影响,以党员干部为中介,通过人员流动中的人际传播传输互联网思维。对流虽然不像传导那样的强作用路径直接、有效和精确,但比传导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这缘于对流背后的发展党员和党内学习制度的支撑。
2014年6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与互联网思维介入并作用党建工作的知识关注几乎同时面世。《细则》确立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虽然显著降低党员发展速度,第二年新发展党员即减少了9.2万名,降幅为4.5%[4],速度至今仍在下降,但在第三十八条“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规定的作用下,2014年以来新发展的35岁及以下党员占绝对多数,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0%以上。叠合2014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每年新增100余万党员多是35岁以下的“数字原住民”,该群体党员在党内占比超过1/4。作为互联网思维主要载体的35岁以下“数字原住民”大量流入,在党建工作实践中以带入的互联网思维带入工作,由此产生的党建工作绩效激励即完成了对流路径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实践中对流路径并未完全封闭,“数字原住民”大量流入还会产生“二次对流效应”,这在共时性维度上表现为:行政分包制下拥有互联网思维的“数字原住民”最终承担更多的党建工作,并有意或无意识地将互联网思维带入成果影响领导干部甚至组织的行为,此外,党内“数字原住民”“数字移民”“数字难民”之间的人际传播也属于共时性维度上“二次对流效应”;在历时性维度上表现为:“数字原住民”因干部任期或代际更迭等因素沿着纵向权力位阶或横向权力權重实现职务晋升,将互联网思维更深入、全面地带入党建工作之中。“二次对流效应”是对流路径的延伸,深化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的程度。
传导和对流都是有形的,而辐射路径却是模糊的,很多时候更似一种想象的路径,这根源于诸如观念、智识、价值等辐射介质的抽象属性。具体到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领域时,辐射既是党建域外互联网思维绩效示范效应的传播路径,也是党组织、党员干部以知识学习为主要形式的观念碰撞、融合的路径,但无论是那种具体的形式,辐射都必须经过观念内化才能最终完成闭合。
就第一种辐射路径而言,互联网思维绩效示范效应既来源于技术意识形态,也来自互联网思维直接应用领域。技术意识形态是技术工具逻辑塑造作用的结晶,正如波斯曼所言:“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也就是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另一种方式建构世界的倾向,或者说它给一种事物赋予了更高价值的倾向;也就是放大了一种感官、技能或能力,使之超过其他感官、技能或能力的倾向。”[5]7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5年底提升1.1个百分点。”[6]当理论触碰数据,可以得出一个清晰的判断,就是互联网技术工具的意识形态偏向已经影响了过半数的中国人口,包含在技术意识形态之中互联网思维同时也在影响或塑造人们的思维方式,特别是互联网思维在商业领域的成功实践被广泛推崇的情势下,耀眼的实践绩效和庞大的应用体量聚合而成能量的对党建工作形成了强辐射,当然,这种辐射必须经过党员干部的观念内化,才能输出真正的影响力。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相应地,互联网思维辐射也是多源的,多源辐射造就了一种辐射背景环境,党员干部在这种环境中是通过潜移默化的非制度化学习逐渐在观念上接受并输出互联网思维至党建工作实践的。
而与之相对的制度化学习则是第二种辐射路径,即党员干部有计划的自学,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高校、党校或干部学院的培训,大量的互联网思维通过学习直接被党员干部吸纳。党员干部这些学习不论是出于提高素质还是解决问题动机,学习背后的知识传播和观念碰撞、拒斥、融合将不可避免,其结果要么是强化固有观念,要么是触发思想解放,新知识、思想内化于心,进而外化于行,后者则是互联网思维辐射的重要实现形式。
然而,无论是传导、对流还是辐射路径,如果没有稳定、成熟的作用机制,即使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和知识等外部驱动力量再强势地介入,也很难使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产生有效而持久的效力。换言之,动机、路径只是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必要条件,必须再加上作用机制这一充分条件。
三、机制:以观念为中介的互动
作用机制是有机体各部分之间构造、功能的互动关系方式,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机制,是互联网思维在资本、权力、意识形态、知识以及技术扩散等力量的驱动下,沿着传导、对流、辐射路径与党建工作之间的互动关系方式。历史上,技术及其思维与实践的互动无不以人为中介进行的,更具体地说是以人的观念为中介发生的,正如尼古拉斯·卡尔继承恩斯特·卡普在技术哲学的奠基性著作《技术哲学纲要》中所表达的核心观点“工具和器物是人体器官投影”,进而提出“每一项技术都是人类意愿的一种表达”[7]47论断,正揭示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深层的发生机制,即以观念为中介的互动。
互联网思维无论沿着何种路径进入党建工作领域,都必须经历观念的互动才能转化为实践的力量。有两个典型的场景可以形象地展示这个过程:一是互联网思维附随技术进入党建领域即党建信息化。IT技术人员凭借自身对党建工作的理解,或利用互联网的媒体属性,将部分党建工作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优化、替代或转换,建设具有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功能的网页、APP等。或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属性,将党建工作用数字进行量化、规范化、流程化,并进一步数据化构建党建信息系统或平台,通过数据云储存和大数据分析,生成可视化的文字、网页、图表、视频等,以服务决策和管理。在这个过程中,IT技术人员正像库尔特·卢因所定义的“把关人”“把关人”对信息的控制能够建构受众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其中“把关人”心理因素起着主导性作用(库尔特·卢因,1947)[8]4,受众所获知的信息即为“把关过滤信息=输入信息-输出信息”[9]240。在“把关人”分析框架下,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所依存的党建信息化水平,就受制于“把关人”对党建工作的理解程度和对互联网技术、思维的运用程度;二是互联网思维附随知识进入党建工作领域。党员干部受多重知识的影响,将习得并在观念上认同的互联网思维运用到党建工作中去。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是“把关人”,互联网思维运用水平则取决于“把关人”的观念接受程度、理性认知程度以及转化实践的意志力、执行力。
这两个典型的场景都揭示了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深层的发生机制,即“把关人”的“观念翻译”。“观念翻译”是“把关人”基于对党建工作的认知将互联网思维“翻译”到党建工作中去的一种机制,它是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主要机制,这一机制又有三种子类型。
首先,“直譯”,“直译”是新思维初期跨界作用的普遍机制,在新思维新生红利期,被高估的效能刺激了各种迅速引进的欲望,在各种应然导向的舆论宣传和理论探索的助力下,新思维选择简便、实用的“直译”迅速跨界是一种普遍现象。对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而言,“直译”即是“把关人”未将互联网思维进行观念加工直接“翻译”到党建工作中去并由此产生一系列互动关系方式。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选择囫囵吞枣的“直译”,除却这一机制是新思维初期跨界普遍选择的机制外,还有更为微观的“把关人”因素,即选择“直译”既可能归因于“把关人”对互联网思维的高度认同,并对将其运用到党建工作中取得速效拥有高度自信,也可能囿于“把关人”观念加工能力低水平或不负责任。但无论哪一种,在“直译”作用下互联网思维能够对党建工作迅速发挥作用,并给党建工作直接注入时代感。从“直译”的效度来看,直接、迅速的作用效果显然略显粗暴,既不符合互联网思维精细、极致的特性,也忽视了党建工作既有思维的接受程度,由此产生的碰撞、抵牾、互斥会影响互联网思维的深化作用,甚至会反向产生对“直译”机制的质疑和否定。
其次,“意译”,“意译”是新思维中期跨界作用的普遍机制,在互联网思维的绩效充分实证、互联网思维概念成形、舆论共识形成、主要由资本驱动的知识扩散不断加深的情势下,“把关人”对互联网思维进行深度观念加工,使之符合党建意识形态以及工作既存思维的叙事形式,并融入党建工作的思维体系之中。“意译”以党建工作为本位,并在其中寻找互联网思维的“代理”元素,换言之,以“旧瓶装新酒”方式搭建互联网思维发挥作用的隐蔽载体,在缺乏“代理”元素域场的情况下则以添补方式直接介入,所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意译”作用党建工作更为顺畅、持久。然而,“意译”通过强制性的双向妥协发挥作用,会导致双向不充分的问题,即互联网思维因“代理”元素不完全契合导致带入不充分甚至失真,进而使互联网思维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因“意译”转换损耗、截留甚至扭曲部分互联网思维而导致体现时代性不充分。
再次,“韵译”,相对于“直译”“意译”而言,“韵译”是新思维终期跨界作用的普遍机制,它对“把关人”要求最高,即“把关人”既要充分理解党建工作的理念、制度、流程、形势、任务和问题,还要充分熟悉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利弊,特别是互联网思维存在建构和解构相互背驰的二重作用,并能利用这种智识优势将互联网思维和党建工作进行无缝对接,使之充分融合。由于互联网技术仍在迅速发展之中,附随其后或蕴含其中的互联网思维从提出至今仍未完全成型,在这种情势下“把关人”又很难完成充分的知识、技能准备和经验积累,所以,“韵译”虽是一种成熟的机制,但目前尚未成熟,尚且是一种目标性机制。
“直译”“意译”“韵译”三种翻译机制并不能完成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在实践中,互联网思维需要不断地与党建工作技术、制度和观念进行多重博弈才能最终将思维物质化。
互联网思维是技术的衍生物,附随技术发展并在技术支撑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互联网思维作用党建工作需要一定水平的“互联网+党建”“党建+互联网”或党建信息化应用,然而,党内“数字鸿沟”以及不适用互联网技术的工作领域,都阻隔了互联网思维的有效作用。即使在适用互联网技术的领域,技术被用来“刚度等待”,①或被去思维化用来强化既存思维模式,都会大大挤压甚至排除互联网思维作用空间。所以,互联网思维被“翻译”机制引入,还需要与既存党建工作技术博弈,不断进行根基自我构建和价值自我证实,才能争取、扩大思维空间和场域,实现思维物质化。
党建制度是党建工作的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一时代命题,以问题为导向求新突破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互联网思维这一“非导致问题”的新思维共时性发展。互联网思维借助“翻译”机制进入党建领域,其公开、参与、迭代、数据等思维元素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过程中“开门立规、民主议纪”的建制新风格,“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的治党新思路,以及干部量化考核评价的管党新举措相契合,为互联网思维参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但互联网思维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扁平化、个性化思维诉求也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存在张力,这考验着党建制度的包容性,也检视着互联网思维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如何深入影响党建工作绩效,互联网思维在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互动中,需要不断地试错,探寻发挥作用的制度空间。
此外,党建工作是在一定的观念指导下实施的,既存的党建工作观念是一个多维分层的体系,包括政治伦理、政治理论和政治技术,同样,互联网思维也是一个多元多维的思维集合,既存党建工作观念与互联网思维接触必然产生多样化互动关系,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一种是契合模式,即互联网思维中的思维元素或子思维与党建工作中某一或某些观念在逻辑上完全契合,二者接触即融合形成一体两面的存在状态。例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或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建工作理念与互联网思维中的核心思维——以用户为中心,在逻辑上是高度契合的。[10]66二是竞合模式,即互联网思维中的思维元素或子思维与党建工作中某一或某些观念存在竞争关系,二者不断碰撞后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三是互斥模式,即互联网思维中的思维元素或子思维与党建工作中某一或某些观念,因技术思维与政治思维的不同属性而无法融合,相互排斥。四是离散模式,即互联网思维中的思维元素或子思维与党建工作中某一或某些观念互相独立无涉,既不融合也不排斥。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共同实证了互联网思维在作用党建工作的过程中,给党建工作理念体系注入新的思维元素,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鲶鱼效应”,激励党建工作理念在多元思维接触和碰撞中继承和创新,并催生党建工作理念新格局。
四、余论
互联网思维在多力源驱动、多路径介入,借助多机制作用党建工作,将思维物质化。然而,作为一种新技术衍生的思维方式,互联网思维囿于技术边界只能在一定的区间内发挥作用,不论商业、社会还是党建工作领域都存在互联网思维作用区间之外的空间,简言之,互联网思维不能被视为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应该被去魅。此外,互联网思维对党建工作有建构和解构相互背驰的二重作用,互联网思维构入既存思维生态,既有输入新鲜元素的建构作用,也会产生副产品即解构作用,特别作为互联网技术逻辑的思维表达,互联网思维的颠覆性创新会对党建传统、制度、方式、语言等产生破坏性冲击,必须给予必要的警惕。总之,在互联网时代,党的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应该深入进行全流程发掘,才能趋利避害,更好地用先进的时代技术和思维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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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彭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