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017-09-02张永伟
张永伟
摘要:面对全民社保意识的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备受社会各方关注,曾发生过的社保基金被挪用、被侵吞的案件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障问题暴露无遗。因此,亟需经办机构在缴纳、运营、发放社保基金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更好地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完整,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政府主办的重要制度安排,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生命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但仍有个别地区基金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社保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甚至有据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失职,违规操作,致使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事件时有发生。实践证明,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是社保制度建设控制方面不健全。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在制度建设控制方面凭以往的经验办事;有的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建设不系统、不完整,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有的仅按照上级规章的要求照搬照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够;还有的地方未能跟上社保业务改革发展的步伐适时修改调整经办模式、政策、系统升级等制度规定。
二是在经办社保业务方面控制不完善。在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的同时,部分地区还在业务经办方面控制制度不尽人意。如:在一些经办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缺乏牵制措施,有的甚至由一人包办登记、变更、注销等各个环节;在欠费管理方面,不重视台帐的应用,甚至以表代帐;在与地税征收数据比对中,两者数据不匹配,自身记账信息可靠性差,基金征收工作缺乏控制;在支付與发放待遇环节,对待遇资金缺乏实时监控,未及时与发放待遇银行的发放信息实时同步,造成工作脱节,相互之间资金发放数据不一致。
三是在财务会计控制方面不严谨。一些地方基金财务和经办业务信息不能及时同步,两者数据脱节,基金到账信息、国库、财政之间数据信息不一致,难以落实对账制度,相互之间缺乏控制机制;有的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基金账户,或用一个账户合并几个基金,严重违反专户管理相关规定;有的随意简化凭证和账簿的摘要内容,未附任何文字说明,不能反映业务内容,随意处理会计账务,差异额长期不做处理;还有的地方未能有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大量基金处于活期利率存储状态,并未执行优惠利率。
四是在信息系统控制方面不全面。随着社保系统金保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化,信息系统建设水平持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各地经办业务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建设各自为政,分散建设,相互之间缺乏控制关系;一些地区对业务权限和安全等级控制不严,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出现混岗、兼任现象。
二、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社保控制制度建设。按照建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内控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人事管理控制制度,规范的决策程序和有效授权安排以及内部控制考核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明确经办机构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授权范围,权力监督,对违反内控制度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二是切实完善日常经办业务的运行控制。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严格的业务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经办业务时的相关报表、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明确各经办业务岗位和环节的工作范围、岗位责任,经办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加大办事公开透明力度,方便老百姓查阅;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对经办业务使用的原始资料及时留存,归档。
三是严格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和落实。建立健全社保基金月、季、年度相互对账制度,及时核对基金账户、财政账户,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严格执行基金专户管理制度,在规定金融机构开设专户,严格执行财务业务处理规范,注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对于基金结余除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转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四是加强社保经办业务信息系统控制。严格按照人社部发布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建设业务数据库,同时明确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在经办业务的有效依据和必须履行的审批、审核环节;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建立数据备份,确保业务数据安全;对于涉密的信息要进行加密处理,防范计算机病毒,确保网络安全;建立机房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经办业务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是加强社保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在所有内控制度落实过程中,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保证基金安全、保障国家和群众利益方面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廉洁自律、忠诚担当、熟悉专业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社保队伍,培养工作人员养成高尚的人格情操,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干净担当。同时,对在违反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危害基金安全的行为面前敢于挺身而出、秉公执法的同志给予表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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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爱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以济南市为例[M].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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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昌邑市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