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德培养的三个基本问题
2017-08-30赵永刚
赵永刚
摘 要 勇德最初是用于争斗和战争的自然德性,其后经过孟子和荀子的伦理化重构,勇德被注入了道义内涵,成为一种独立的道德德性。宋明理学家则赋予勇德更为宽阔的意义,使之成为指向个体理想人格的道德勇气。勇德的这三层内涵对于当今社会中个体的幸福、社会的正义、国家的兴旺,均具有重要价值。我们在德育活动中,一是要明晰勇德的三重意义,二是要在个体的不同阶段进行不同层次的勇德培育。
关 键 词 勇德;自然德性;道德德性;道德勇气;德育
勇德在上古时期曾是最重要的美德,至少在先秦时期还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但随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勇德由于其原初的尚武趋向及其对伦理秩序的破坏性而遭到贬抑,甚至被边缘化,从而导致教化者对勇德的培育没有予以足够重视。从认知层面来看,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当代教育者对传统勇德内涵的理解片面化和表面化,未能全面、深刻地把握勇德的内涵,从而导致当代教育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勇德对于当代社会应对当下重要现实问题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如果我们弄清楚勇德边缘化的原因和历史背景,阐明勇德的意义和内涵发展,在此基础上分析勇德对于当代生活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将发现,现代社会很可能低估了勇德的价值。
一、如何理解勇德的内涵
从现有的文字考据来看,我们在甲古文里尚未发现与“勇”对应的字,在金文中“勇”主要有两种写法,强调的是力大敢为和勇武。在篆文中,“勇”出现了新的写法,即从甬从心。可见,勇作为一种评价开始向人的心理意志方面延展,不仅指人的行为勇武,还指人的意志强大。
上古时期人类最主要的活动是与恶劣的生存环境作斗争以及群体之间的斗争,勇德最主要的内涵是开辟生存空间和战争中的勇武。由于上古社会人类生存条件恶劣,战争频繁,因而勇德尤为重要,上古圣王都因勇武受到称颂。比如,夏帝芬“立三岁而东九夷来御”,夏王桀“力能伸钩索铁,手搏熊虎”,商王武丁又称“大京武丁”,“大京”意为“高大勇武”。因此,勇德最初是个体克服对危险和死亡的恐惧的品质,是一种用于斗争和生存竞争的自然德性。
勇德在先秦时期占有很高的位置,勇是坚守“义”所不可缺少的德性。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不仅如此,孔子还将仁、智、勇三者并举,视此三者为君子人格挺立所必备的三要素——“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但孔子在重视勇德的同时,也对勇德进行了明显的限制。比如,《论语·阳货》有云:“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宪问》则说:“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因此,孔子似乎把勇视为一种没有特定道德价值指向的能力,勇就是“不惧”,为善和为恶的“不惧”都可以称作勇。可见,在孔子这里,勇德不能独自构成一种伦理德性,仍属于自然德性。
孟子和荀子对勇德进行了重构,使之具有道德内涵,成为独立的伦理德性。孟子的做法是对勇德进行分类,明确地区分“大勇”和“小勇”: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对曰:“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诗》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祜,以对于天下。此文王之勇也。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把勇德区分为“小勇”和“大勇”, 前者是基于个人一己之私产生的自然情感反应,是纯粹的自发的情感冲动,没有自觉的道德目的;后者是基于道义而生发出来的道德情感及行为反应,是以道义知识和道德情感为基础的自觉选择,具有明确的道德意义。可见,孟子所言“小勇”属自然德性,“大勇”属道德德性。
荀子对勇的意义划分更为细致:
有狗彘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争饮食,无廉耻,……是狗彘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荀子·荣辱》)
“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此三者,或浑不知义,或见利忘义,或死而不义,只有“士君子之勇”才是“见义勇为”,乃道德之勇。孟子和荀子对勇进行了大小之分或者贵贱之分,其划分标准具有明确的道德指向,只有合乎道义的勇才配称作勇德。
虽然孟子和荀子对勇德进行了道德化的重构,但他们总体上仍然是承袭孔子对勇的一个基本理解,即不惧危险,而且把勇德局限于一种政治生活中维护道义的德性。
至宋明时期,理学家保留了先秦儒家对勇德的阐释,同时又赋予勇德更加积极的意义,对勇的理解有了全新的意境,勇德不仅是一种包含道义内涵的道德德性,更是一种成就道德自我的“为己之德”。陆九渊认为达致仁者的困难在于“己私难克,习俗难度越耳”“人非大勇不能克”;王守仁讲:“夫君子之学,求以变化其气质焉尔。气质之难变者,以客气之为患,而不能以屈下于人,遂至自是自欺,……苟惟理是从,而不难于屈下,则客气消而天理行。非天下之大勇,不足以与于此。”
可见,在理学家这里,勇德被用于整个道德生活,是摆脱积习和不当私欲的束缚、坚守道德信仰、成就理想人格的刚强意志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称之为道德勇气。
二、如何认识勇德的现代价值
由上文的分析可知,勇德至少存在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自然德性意义上的勇,即勇武;二是道德德性意义上的勇,即义勇;三是超越道德德性的勇,即道德勇气。从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来看,这三重意义上的勇德都具有重要价值。
首先,作为自然德性的勇德是个体追求幸福必不可少的德性,也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所必需的德性。竞争是作为自然德性的勇德的价值土壤,虽然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和平的文明社会,但生存环境和文化的改變不意味着竞争和战争的消失。进一步讲,个体之间、国家民族之间的竞争在具体形态上发生了变化,从以武力和军事斗争为主转向以知识和经济领域的竞争为主。因此,原初意义的勇德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它应当作为一种基因保存在我们的人格与文化中。
我们需认识到现实世界具有竞争和残酷的一面。当今世界,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社会,竞争无处不在,个体、民族和国家都必须要有不惧挑战和艰难的勇敢精神和行动,才能开创自己的美好未来。个体在生活中遭遇困难和逆境时,不能消极沉沦,甚至自我了结,而要为了更好的生存和未来的幸福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直面挑战、承受痛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要面对生活的压力、挫折和不幸等人生逆境,作为自然德性的勇德是积极应对这些逆境所必需的德性。对国家而言,我们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甚至是其他国家不怀好意的阻扰。因而,我们要勇于面对国际挑战,以雄健果敢的精神来推动科学技术、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是勇敢者创造的”。
其次,作为道德德性的勇德是国家和社会追求正义必不可少的德性,也是国际社会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必不可少的德性。“义”是勇德的道德内涵,这要求我们在勇敢追寻幸福、民族复兴的过程中以正义为准绳。在不道德的行为和非正义的事业中,是没有勇敢可言的,道德之勇要求我们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朝向正义。当今中国的政治和经济领域正展开一场深刻的改革,其目的有着强烈的道德意义,即完善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广大人民的福祉。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不断深化要求改革者心怀正义,勇敢地克服困难和阻力。在此意义上,道德的勇敢对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从国际社会来看,当今世界面临着诸多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应对这些问题,需要世界各国胸怀全球正义和代际正义,克服狭隘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动机,勇敢地行动起来,为全人类和子孙后代谋利益。
最后,勇作为成己之德是个体走向德性生活、趋向理想人格所需的德性。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虽然有全球化背景下转型时期价值观混乱因素存在,但这一问题的根源还在于个体道德意志的软弱。我们大多数人基本的道德立场并未丧失,对于社会事件基本的道德判断仍然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践行。
勇德作为道德勇气是道德意志之德,是个体道德认知和情感转化为道德行动的必要中介,如果我们把勇德仅仅限定为“见义勇为”意义上的道德德性,那么我们就低估了其价值。道德勇气是我们道德选择和道德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心理素质,道德勇气对个体的德性修养、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具有重要价值。中国传统儒家伦理思想对道德勇气的推崇,其实质是强调个体的道德能动性和主体性,要求个体以道德行动来确证道德人格。这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培育和社会发展尤为重要。诚然,道德风气的改善需要政治制度的干预,但也需要每个人付出道德上的努力。这需要我们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锤炼道德勇气,克服人性中的怯弱。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勇气是我们践行美德的重要动力。
三、如何促进勇德的培养
勇德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德性,它还对我们的生活和个体的道德发展至关重要。为何我们在德育活动中没有对其给予应有的重视呢?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从学理上看,我们没有澄清勇德的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把勇德的自然德性视为勇德的全部内涵。这就如先秦时期勇德遭到知识分子的抑制,被视为“凶德”“下德”,对社会伦理秩序构成了挑战。其二,从现实来看,当代社会以世界和平与社会和谐为主旋律,而勇敢有时意味着流血、暴力和破坏,因而也不被视为社会的主德。但在儒家传统中,勇德经过孟子和荀子等人的道德化重构,已经去除了勇德对伦理秩序的破坏性。而宋明理学家对勇德意义的拔高,更加突出了勇德对于道德人格塑造的重要性。因此,在德育工作中,勇德培育的一個前提是,对勇德的内涵加以全面的阐释,明确勇德的丰富内涵,破除人们对勇德的偏见,重新确立勇德的重要位置。在此基础上,不同层次的“勇”贯穿于人生的不同阶段,我们需根据勇德不同层面的意义分阶段开展德育工作。
首先,我们在德育活动中要培育个体自然德性层面的勇德,塑造个体强健的性格。这一层面的勇德和勤奋等美德一样,有利于个体在未来的人生中获得良好的应对生活的能力,有利于个体自强自立,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如今的德育已经超出了狭隘的道德教育,德育不仅要培养个体的道德品格,而且要培育与个体生活相关的核心的性格特质,其中也包括自然德性意义上的勇德。这样的性格特质不同于道德品格,后者的修养是没有止境的,我们要用毕生的时间去做,而前者要在个体人生的较早阶段就需养成,以此形成稳定的性格。自然德性层面的勇德主要包括不害怕适当程度的危险、不怕困难、坚强面对挫折等意志品质。
其次,当个体具有了一定的道德理解力时,教育者需要对个体进行道德德性层面的勇德培育。这一阶段的个体已经能初步理解道德的意义,能够对行为和事件进行道德上正确与否的判断,因而能够对之进行勇德的道德化教育。教育者要帮助个体对自然德性意义上的勇敢行为的目的、动机、手段等从道德层面进行分析和评判,强调勇德的正义内涵。这一阶段的勇德培育要与道德规则教育和情感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使个体在理解道德的同时,完成对道德层面勇德的理解和认同。
最后,在个体具有较高的道德理解力的阶段,教育者需要对个体进行道德勇气的培养。这一阶段的勇德培育主要是道德意志的锤炼,是个体全面道德人格的塑造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体已经具备了较好的道德知识,对行为及其结果的道德意义有较为充分的认知。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在某些复杂情境中,个体会面临困惑,难以作出正确的道德推理和道德判断,但在一般情况下,个体凭借常识就能比较准确地推断应当如何行动。也就是说,个体的许多不道德行为的主要原因不在于道德知识和道德推理能力方面的欠缺,而在于道德意志不够坚定。因此,个体不一定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需要道德勇气充当“知”与“行”之间的桥梁。或者说,这一阶段勇德的培育,主要培养个体“克己复礼”的能力。对每个人来说,这都是一个不断挑战自我的漫长过程,是我们希贤希圣、不断趋向理想人格的过程。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