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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2017-08-14牟丽娟刘莹莹陈红梅

活力 2017年8期
关键词:税法校企合作

牟丽娟+刘莹莹+陈红梅

[摘 要]《税法》课程是目前我国经济管理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但是当前普遍存在着突出税收法律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忽视实践教学环节的问题,造成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较弱,难以适应实际工作对财会人才的要求。本文建议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和拓展校企业合作,以加强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

[关键词]税法实践教学;翻转课堂教学法;校企合作

2014年3月,中国教育部明确了全部普通本科院校的改革方向:将现有 600多所逐步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变。应用技術型院校要求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之后,能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突出实践性的要求。《税法》课程是目前我国经济管理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为提高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实践应用能力,必须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强《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改革。

一、《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一)对《税法》课程实践教学重视不足

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均以理论教学为主,学生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也主要取决于期末考试的成绩,但是对实践教学部分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一般学校只是在期末最后一周安排《税法》实训课程,在执行中由于实践条件的限制往往被压缩。

(二)实践教学条件难以满足《税法》课程实践要求

在开设《税法》课程的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均没有配备适合《税法》实践教学标准的实验室,有很多院校甚至于都没有财税教学软件。教学方式上仍然采用传统的板书教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在理论教学中侧重于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而对各大重要税种如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整个办税流程根本无法在教学中做全面展示,或者只讲解简单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对于企业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的涉税业务缺乏理论与实践的衔接。

(三)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在一些应用型院校,很多教师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研究生,自身完全没有到企业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在实践教学中难以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切合实际的实践应用操作,使得即使学校配备了相应的财务软件或实验室,由于教师自身水平的局限,也难以充分发挥财税软件的作用,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

二、完善《税法》课程实践教学对策建议

(一)“翻转课堂”教学法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翻转课堂”教学法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安排,改变传统教学中老师在课堂讲授,学生课后练习的模式,变为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先进行课下学习,在课堂中再进行答疑解惑和知识的巩固提高。将“翻转课堂”教学法引入到税法课程教学中完全契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有利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

在“翻转课堂”教学中,首先,教师应结合教学目标,把分散的各税种内容进行整合,合并成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法总论,介绍税法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流转税类,应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教学重点内容;第三部分是财产行为税类,第四部分是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五部分是税收征收管理法部分。其次,教师应对重点内容预先录制相应的微课视频,比如,我国现行税法中最大的一个税种即增值税的理论教学中,教师可以录制关于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根据不同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视频,学生在课下先进行视频预习,课上教师再针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项解答,同时,教师还可以结合学生在该知识点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布置专项训练,让学生协作完成,不但使学生对非常抽象的销项税额计算和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了感性的认识,又提高了学习效率。

(二)项目教学法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在项目教学法下,《税法》课程教师改变以前以教师为主的模式,分配并引导学生进入教学任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税法》课程中的枯燥的税收理论知识转化为实务操作过程中各项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申报任务工作流程。下面以税法课程中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与纳税申报”项目为例,来说明项目教学法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第一,收集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与纳税申报相关的信息。在各项目组中,可要求每组学生选择一家当地的企业作为案例企业,企业类型应涉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等不同类型,并利用各种途径获得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纳税相关的信息。第二,项目实施。首先进行学生角色的分配,学生根据业务需要和角色安排,进行相应的涉税业务处理,教师应鼓励学生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并与教师沟通等方式进行解决。第三,教师要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价。

(三)加强校企业合作,创建实践教学新平台

校企合作,是把学校和企业联合起来进行人才培养的一种模式,它的特点是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直接与市场接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这种办学模式为在校大学生打开了一扇从学校通往企业实际的大门,可以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提前进入到岗位工作的状态,能使学生结合企业实际和自身实际查漏补缺,自学提高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

一方面,校企合作要建立完善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校企合作要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并在实习中学习处理企业实际复杂涉税业务的操作技能,学校要指定专门的老师到企业中进行深入调查,取得企业办税业务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在校企合作中要避免短期行为,对合作企业进行充分的调研,找到双方合作的共同利益切入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

[1]王怡.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以会计学专业为例[J].山西农经,2016,13.

[2]高苑.高职院校成本会计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路径选择——基于“微课”和“翻转课堂”结合[J].财会学习,2017,6.[3]林晓卿.基于行动导向模式的日本商务礼仪课程教学探析——以项目教学法为中心[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4,2.

[4]唐崎.刍议当前校企业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亚太教育,2016,6.

(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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