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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
——基于省市29个专业样本的实证分析

2017-07-18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顶岗校企政策

刘 玲

(1.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天津 300072;2.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
——基于省市29个专业样本的实证分析

刘 玲1,2

(1.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天津 300072;2.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颁布之际,采用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围绕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准备、组织、评估、效果等方面进行调研。调查显示,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政策执行存在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企业参与动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顶岗实习政策;执行;样本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职业学校,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现实践育人目标,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种实习形式,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实习形式。[1]顶岗实习是时间最长、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

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政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而,对照《规定》条款,调查研究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现状,有利于把握政策执行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提供完善顶岗实习政策的重要参考。

1 调查方案

1.1 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顶岗实习准备(学校是否制定相关政策、实习单位的选择、实习前的动员规划、签订实习协议和合同、提出明确计划)、顶岗实习组织(顶岗实习的时间和单位性质、在企业的学习方式、实习薪资与假期、指导教师的安排)、顶岗实习评估(是否更换过实习单位、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学生节假时间、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对学生价值观培育评价、企业指导师傅以及企业文化对实习学生价值观的影响)等问题,据此设计了调查问卷,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

1.2 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调查覆盖北京、江苏、江西、浙江、陕西、河南等省市,面对参加过企业实习的高职院校大三学生,涉及到29个专业共计634人。其中男生265人,女生369人,其所占百分比分别是41.8%和58.2%。

1.3 调查方法

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编制了调查问卷以及访谈提纲,在2016年4月-9月,展开了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将问卷发送到各高校,完成回收后,采用SPSS11.5进行统计分析。

2 调查结果

2.1 顶岗实习的准备

调查对象的实习岗位由自己联系决定的占比58%(368人),由家长或亲戚选择的占比20.3%(129人),由学校或院系选择的仅占比21.6%(137人)。总体上说,实习单位由自己决定、由家长或亲戚选择的比例占4/5,学校统一集中安排仅占比1/5,这就反映出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环节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未能充分体现出优势。根据《规定》要求,职业学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应对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职业学校应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共同制定实习计划。那么,如何控制学生自行选择的占比达到4/5的实习单位呢?

根据调查,77.3%的学生,即高达490人,表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他们的顶岗实习,并有制定详细的计划,说明院校对顶岗实习工作充分重视、发动广泛。但仍有22.7%的学校对此只有一般性安排,没有详细规划。另外,针对有无提前对顶岗实习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有244名,即38.5%的学生表示是非常符合;309名,即48.7%的学生表示是符合的;非常不符合、不符合、不一定的分别为1.4%、2.4%和9.0%,占比总计达到12.8%。

2.2 实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在实习中与单位签订过与实习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的占比57.9%,即367人;没有签合同的为37.2%,有236人;还有31人,即4.9%的不清楚。根据《规定》,“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但调查中,没有签订和不清楚的占比42.1%,可见,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明确,《规定》相关条款应该尽快整顿落实到位。

而对实习过程中有无购买过责任保险的问题,《规定》是明确指出:“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但实际调查表明,购买过、没有购买、不清楚的三个比例分别为37.4%、27.6%、35%,即分别为222人、237人和175人。没有购买、不清楚的占比62.6%,这表明,部分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对于切身利益保护意识不强,以及部分学校或实习单位的确没有为学生购买过责任保险。

2.3 顶岗实习的组织

2.3.1 顶岗实习的时间

首先是学生实际的与预期的顶岗实习时间。调查表明,实习时间长达6个月以上的有207人,占比32.6%;3—6个月占42.7%,为271人;1—2个月的占24.6%,有156人。而《规定》明确指出,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可见,在政策执行中各地有很大差距,有的学校在实习时间上大打折扣,政策执行严重不到位。而同时调查也反映出,学生预期的顶岗实习时间则与实际大有出入:认为在应该在6个月以上的人数占比为59.6%,其中认为应该是半年的为292人,占46.1%,应为一年的有79人,占12.5%,应为一年半或以上的有7人,占1.1%;认为时间应该为3个月的有256人,占40.4%。

其次是学生每周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工作时间。如表1所示,每周在企业的顶岗实习时间为3天的占比2.4%,4天的占比3.9%,5天的占比49.2%,其他的占比为44.5%。“其他的”比例较大,意味着在企业工作时间为1天、2天或者是6天、7天的人数较多,也反映出企业对学生上班天数的要求过高或过低,不能较好地保证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表1 每周在企业的工作时间

最后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上下班时间、节假日与正式员工是否一样的问题。《规定》已经确定,“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调查表明,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84.7%即537名学生的上下班时间、节假日与正式员工一样,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仍有97名,即15.3%的学生表示待遇与员工不一样。

2.3.2 顶岗实习的场所问题

调查显示,学生在私营或民营企业开展顶岗实习的比例最大,为56.0%,355人;在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占为19.2%,122人;三资企业的占比为5.2%,33人;其他比为占19.6%,124人。可见,高职院校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实习单位的去向和我国经济结构是相吻合的。另外,由于调研对象中浙江省的高校比重大,这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场所选择也有所影响。

2.3.3 顶岗实习的方式

学生顶岗实习的学习方式,最能体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特点。根据调查,学生在实习中考察观摩企业生产现场的占比5.5%,真正地在企业的生产岗位上顶岗实习操作的占比62.8%;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占比18.5%;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占比4.3%,后两项比例较低,这反映出学生在企业学习方式较为单一。

另外,《规定》也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也就是说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应该安排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实际做到的有511人,占比80.6%,其中非常符合的为255人,占40.2%,符合的有256人,占40.4%;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也有19.4%,27人。

2.3.4 实习薪资

《规定》指出,“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但调查表明,实习单位支付给调查对象的实习期的月工资中,一点没付的有38人,占比6%;支付了0-1000元薪酬的有91人,占比14.4%;支付了1000-2000元的有308人,占比48.6%;2000元以上的有197人,为31.1%。

2.4 顶岗实习的评估

顶岗实习是促进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重要途径。调查显示,所在学校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非常符合的占比为46.7%,有296人;符合的为41.8%,有265人。这反映出学生对学校重视顶岗实习较为满意。当然,仍有11.5%的学生认为学校不够重视顶岗实习工作。

另一方面,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的重视与否,也比较重要。调查结果显示,实习单位非常重视的有204人,占比32.2%;重视的有309人,占比48.7%。但仍有121名、19.1%的学生认为实习单位不够重视。相较而言,学生认为学校比实习单位更为重视他们的顶岗实习。

当问及是否有顶岗实习期间更换过实习单位,有508人,达80.1%的学生表示不曾变过,可见实习单位是较为稳定的,也从侧面反映出校企合作的稳定性。同时,调查表明,学生在实习期间轮换过岗位和工种,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有204人,占比32.2%;轮换过岗位但认为效果不佳的有81人,占比12.8%;没有换过的有349人,占比55%。

另外,实习期间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也是实习效果的一大指标。调查显示,顶岗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极少,仅有18名学生,占比2.8%,表示曾经有过安全事故。这说明实习单位会同学校对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做得较好。其次,基本没有安排学生去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5 顶岗实习的育人效果

应该说,企业的指导师傅会实习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有所影响。调查结果也反映出了这点:认为“企业指导师傅对形成实习学生正确的价值观有重要影响”符合和非常符合就分别占了45.1%和42.9%,为272人和286人。可见,88%学生认为,企业指导师傅的行为会让他们耳濡目染,师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也会深刻影响到他们,因此,选派优秀的企业师傅对学生的发展作用很大。

同样,实习企业文化对实习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也有影响。调查结果表明,认同这一观点的学生高达91.9%。与企业指导师傅的影响相比较,实习企业文化比企业导师所产生的影响比例略微高一点,因此,校企合作中,考察和选择拥有优秀文化的企业就显得极为重要。

顶岗实习对培育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可谓效果明显。认同与非常认同这点的学生分别为307人和258人,占比为48.4%和40.7%。因此,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此外,顶岗实习也是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途径。认同与非常认同的学生分别为273人与281人,占比为43.1%与44.3%。可见,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已得到了广大学生的认可。

3 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对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调研显示,总体来说,顶岗实习作为高职院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发挥了重要的育人作用。但是政策执行阻滞,执行效能有待改进的现象也很突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够到位;顶岗实习政策执行中企业的动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政策本身不完善的问题,也存在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3.1 顶岗实习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

顶岗实习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是顶岗实习政策执行效能高低的首要原因。《规定》是国家层面的完整的、规范顶岗实习政策行为的政策法规。之前,针对中职学生的实习管理,于2007年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此次的《规定》适用对象是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规定》能否在真正意义上落实,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还需要有宏观的政策以及地方配套政策,以形成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执行效果。

首先,在宏观政策层面,我国要修订《职业教育法》、颁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强化落实鼓励政策,完善企业权益保护,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其次,地方要加紧研究和制定配套措施,有助于《规定》有关原则、精神在各级地区得到有效贯彻。从整体上来看,《规定》条款的操作性比较强,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模糊地带”,要有更加具体的配套措施来保障。[2]从各专业来看,抓紧制定各专业的顶岗实习标准,细化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实习内容、实习成果、考核评价、实习管理等内容,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各地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法规制定并不完善,造成各地政策执行不一,顶岗实习的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此前,为有效促进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有出台不少地方性政策法规,如2008年10月,宁波市颁布了第一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1年颁布了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校企双方在学生顶岗实习组织与实施等具体事项。目前的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法规只是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延伸和完善,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法规是实施性法规政策。

3.2 加强顶岗实习政策的宣传力度

顶岗实习作为学生完成知识内化、技能训练、能力生成以及提升职业素质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和实习单位要落实好《规定》精神,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规定》出台不足半年,从调研数据看,与《规定》条款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总体来说,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广大师生未能充分了解与把握《规定》中实习政策的意义、内容和目标。《规定》对于顶岗实习的具体规定是较为明确的,如果逐一落实,则能有效提高政策执行的有效性、针对性、实施性以及强制性。如前所述,《规定》明确要求三方应当签署实习协议;首次提出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有效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时间的规定、实习报酬最低标准与税收;实习岗位的禁止性规定;实习期间的赔付制度。对照《规定》,这些条款执行的差距较大。如果学校、学生以及企业对《规定》选择性执行,这不仅从根本上制约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效能,而且严重伤害顶岗实习政策存在的价值。因此,对于《规定》的条款精神需要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当然,可以设置一个《规定》执行的过渡期或准备期,让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有时间进行调整,把各自适应《规定》的制度和运作机制建立起来。[3]

3.3 顶岗实习政策执行中企业的动力不足

顶岗实习是培养高职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调查显示出的企业参与不力现象,已经成为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关键因素。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项目,实践中一直有着“校热企冷”的问题,企业并不热衷于与职业学校展开学生实习的合作。[4]

如前所述,学生普遍认为企业和学校高度重视顶岗实习,但调查却发现,学生认为在企业的学习方式较为单一,企业对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提升重视不够。因此,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者要参与到制定职业教育政策过程中,更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市场属性与职业学校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避免企业态度消极,学校敷衍了事,使得相关政策规定具有约束力。

3.4 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监督机制是确保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提升政策执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调查表明,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职业院校,目前都未能真正建立起完善的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规定》强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全过程管理”,从人才培养方案、实习计划、实习单位资质审查、无协议不实习、考核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流程培训、实习考核到首次提出实习报酬最低标准、安全职责、建立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均加强了保护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力度,同时,也对各方进行约束,如“禁止性条款”、“处罚条款”、“责任划分”条款的出现,更加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加强了监管力度,突出了实习育人的特点,使得《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5]

如前所述,学生自己通过家人和亲戚朋友寻找和落实实习单位的比例较高,这一方面显示出校企合作的关系不紧密、合作企业不多,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一些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只是流于形式,处于放羊状态。一些学校对顶岗实习有指导考评环节,但是并未遵循严格的考评制度,比如选派指导教师,仍有近20%的学生认为没有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没有发挥作用;在学生实习时间上,顶岗实习半年以上的仅占32.6%。根据《规定》精神,顶岗实习的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在政策执行中各地仍有很大差距,有的学校在实习时间上大打折扣,政策执行严重不到位。教育主管部门对顶岗实习的检查监督力度也较为薄弱,基本上不管,即便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有时也会来学校检查,同样流于形式。因此,某种程度上说,对顶岗实习政策执行的监督极为薄弱。这进一步助长顶岗实习政策执行中的形式主义。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Z].

[2]孙光友.职业学校实习新规的几个难点[N].中国教育报,2016-5-24,(6).

[3][4][5]新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解析(一)[DB/OL].http://sanwen8.cn/p/143XXyS.htm l.

【责任编辑:黄素华】

An Em pirical Study of the Im p lementation of Field W ork Polic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Based on Data Collected from 29 Majors

LIU Ling1,2

(1.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China; 2.Ningbo City College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 Ningbo 315100, China)

Field work is an indispensable part in the practice train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After the release of the Regulations on Internship Management in Vocational Schools, the paper studies the preparation,evaluation and effects of implementation of field work policy by means of questionnaire and in-depth interview.The result reveal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has a series of issues such as the flaws in policy,insufficiency of policy propaganda,low involvement of enterprises and lack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field work policy; implementation; samples

G718.6

A

1671-9565(2017)02-045-05

2017-04-25

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利益相关者视野中的高职生顶岗实习制度研究”(编号2015SCG086)阶段性研究成果。

刘玲(1975-),女,江西上饶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在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高职院校管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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