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的房是否可买
2017-07-14张兆利律师
长寿 2017年12期
文/张兆利(律师)
案例:2014年底,早已厌倦了城市喧嚣生活的薛大伯退休后,与老伴儿到郊区农村买下了刘老汉的三间瓦房一套,简单装修后,就搬到了乡下。谁料仅仅过了两年,薛大伯老两口的田园生活即被中断。原来,刘老汉在外打工的儿子在家乡订下亲事,刘老汉打算将薛大伯居住的这套房屋给儿子做婚房,便向薛大伯提出了收回房屋的要求,后者当然予以回绝。然而随后,刘老汉一纸诉状递到法庭,请求判令薛大伯退还房屋。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判决被告将房屋退还原告,由原告退还被告购房款并支付房屋装修费。
点评:当前,因农民将自家私房卖给城镇居民或其他村民而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虽然房屋可以买卖,但宅基地禁止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租、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进一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由此得知,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持否定态度。
时下,不少城镇居民对到农村买房心存侥幸,认为大产权的使用年限是70年,小产权则没有使用年限,可以永久使用。然而实际情况是,小产权房并没有真正的产权,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也不会给予购房合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转让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