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使用的风险防范研究
2017-07-06李佳
李佳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贸易总量逐年增长的趋势不断显露,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结算方式之一,被我国广大工商企业及银行业广泛运用。但信用证的自身缺陷及信用证欺诈行为的高额利润导致其的使用受到阻碍。基于此,文章基于银行角度,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信用证使用风险防范研究,为银行开展信用证业务提供决策依据及理论参考。
关键词:信用证 风险防范 银行角度
中图分类号:F2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7(c)-036-02
根据国家海关信息网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超4万亿美元,较2012增长7.6%。其中进出口分别为19502.9亿美元及22100.2亿美元,系贸易顺差,贸易顺差金额达2597.3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国际贸易总量的增加使银企双方对信用证的需求日益旺盛,但信用证自身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信用证在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信用证欺诈行为的频发。
1 信用证欺诈成因分析
当前,国内外学者尚未给出信用证欺诈的准确定义,可从以下两方面对其进行理解:一是指在尚未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受益人为了获得银行贷款,制作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进行单据款项的骗取;二是指在产生实际交易前提下,由于贸易与单据的分离使得银行只能进行单据的审核而无法进行货物的查验,从而导致受益人所发运的不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货物得到付款。
1.1 信用证自身原因
UCP600的出版使审单程序得到简化,银行只需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无需审核交易双方的合同及其履行合同的情况,而仅凭单据与信用证的相符情况来确定是否付款。这在缩短信用证审核时间,提高银行业工作效率的同时,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UCP600第十四条A款及D款规定:保兑行及开证行只需基于单据本身来审核单据,且单据中的数据与单据本身,信用证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需与该单据与其自身中的数据或其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1]。條款表明:(1)信用证独立于销售合同。银行只需审核销售合同,并根据其真实性开具信用证,在受益人获得信用证的同时,银行即与销售合同之间关系解除。银行只需对其所出具的信用证负责,而无需关注销售合同的变动。(2)银行所处理单据具有较强的抽象性。银行工作人员依照信用证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无需对单据的真实性及货物的量和质负责任,导致伪造单据,以非法途径篡改信用证等的频发。
1.2 高额利润及低违法成本
常规上,单笔信用证交易额可达百万美元,而制作一套伪造单据所需成本十分低廉,诈骗人可据此而获得巨额利润,因此,国际贸易中存在着大量的中间商,他们以信用证欺诈方式获取利益。此外,由于信用证诈骗罪属非暴力犯罪,各国对该罪的重视程度缺乏,且各国之间由于在法律、引渡及司法协助等方面合作不足,导致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问题处理难度大,成本高昂。高利润额与低违法成本进一步激励了信用证欺诈行为的出现。
2 信用证欺诈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银行是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信用证业务欺诈的受害者,因此,进行信用证欺诈的防范可使银行在避免经济损失的同时促进国际贸易的有序开展及顺利进行,银行的信用证业务风险防范主要从内外两方面进行。
2.1 外部风险防范
2.1.1 贸易商风险防范
在信用证业务中加强对贸易商的了解可有效地实现银行对信用证业务风险控制。建立全面的贸易商资信管理系统,完善所有相关贸易商档案,可实现对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以贸易商往期交易进行其信用状况的评估,据此评定贸易商信用等级及信用额度。对贸易商的业务状况、经营范围、流动资产、盈利能力、履行债务能力等进行综合审查,实现对客户资信的量化及风险预测。
2.1.2 开证行风险防范
开证行的资信状况直接影响信用证的履行能力。可通过减少与资信不良,无视国际惯例,故意设置单据审核人为障碍,拖延货款交付时间或无理拒付的银行之间的合作,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此外,信誉良好的银行应受益人要求对信用证加保,信用证分批装运的允许,信用证偿付行的规定等措施可进一步分散收汇风险,实现货款的尽快到账。
2.2 内部风险防范
2.2.1 完善银行风险管控
信用证业务的开展面临信贷风险及欺诈风险。前者是指根据贸易商的资信评估及信用证金额,银行以内部授信方式给予贸易商以担保,并开具信用证,但贸易商的无法偿付将使银行面临巨大的贷款损失风险。欺诈风险是指贸易商有伪造贸易背景的投机心理,贸易商通过与境外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在伪造单据基础上,获得信用证,并要求银行必须按照信用证条款进行付款,从而引起信用证欺诈。银行可通过成立内部风控部门,运用风险识别、风险成因分析等方法建立风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风险控制。
2.2.2 信用证业务管理的完善
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分级授权制度,以促进有效监管机制的形成,推动授权与管理的匹配。确保保证金数额的比率与贸易商资信相挂钩,同时保证金还应以专人专管、专款专用等方式避免提前支取及挪作他用。以严审贸易背景真实性及提高保证金比例等方式,对开证频繁且受益人相对固定的情况进行风险防控。信贷部门根据客户资信状况、盈利水平等,进行授信额度的确认及信用证的开具,实现对授信额度的实时及动态监控。
2.2.3 提高银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作为银行软实力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是银行进行信用证风险防范的基础。开展信用证业务的银行可采用分批次、分阶段方式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重点培训及全面培训的有效结合可在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同时集中力量推进重点培训,实现重点培训的示范效应及全面培训的普适效应。此外,定期研讨会、专家讲座及案例分析大赛等活动的开展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各分行员工的互换学习也可促进分行间的经验及知识分享。
3 结语
信用证审核的特点使贸易与单据分离,在简化结算手续,提高审核效率,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高欺诈风险。文章通过对信用证欺诈风险成因的分析,从银行内外部提出对策建议,为银行防范信用证欺诈风险提供理论参考。随着大数据及与云计算的快速发展,银行在未来可利用数据挖掘,群策分析等进行贸易商信用的评估,信用证业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及分析,从而实现对风险的防控。
参考文献
[1] 阎之大新解读与例证[M].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3.
[2] 阎之大解读与例证[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
[3] 斯炎.信用证欺诈形式及对策分析[J].科教文汇,2013(7).
[4] 姜爱丽,王靖靖.UCP规则下我国针对信用证欺诈的立法完善[J].山东大学学报,2012(6).
[5] 罗杰.信用证欺诈和银行风险防范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