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令”或提供另一种治理思路
2017-06-28闫德清
瞭望东方周刊 2017年23期
闫德清
对于日渐强调环境保护的中国而言,推行“限塑令”是大势所趋。但9年过去,“限塑令”是否真的名存实亡?众说纷纭。我们期待更多严谨深入的调查研究,更具说服力的数据和案例。
這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限塑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调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不同零售场所实施“限塑令”的力度、差异、变化以及面临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执行和推广“限塑令”的方法、经验以及面临的问题,塑料购物袋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回收利用链条的现状,消费者对“限塑令”的看法和应对措施等。而后有的放矢,对照问题对“限塑令”进行针对性调整,是所谓跟踪政策效果,适时调整行动计划。
我国应大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讨更加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以价格杠杆来“一刀切”。要正视政策执行条件差异,分重点分步骤落实。
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正式实施“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违者将处1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吉林等地的“禁塑令”,打开了一个突破口,提供了另外一种限塑思路。与其花费巨资治理环境外,政府部门还可以考虑转变思路,给予环保塑料袋生产企业一定补贴,一方面推动其转型升级,扼住“白色污染”的生产源,一方面把环保袋的价格降下来,让“禁塑令”顺利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