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新版“限塑令”沦为“口号令”
2020-02-04宛诗平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0年8期
宛诗平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7月23日《当代健康报》)
塑料袋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白色污染,贻害甚巨,可谓众所周知。早在2007年12月,我国就首次推出“限塑令”。该“限塑令”实施的初期,对遏制白色污染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之后作用日渐式微,“限塑令”几乎沦为“卖塑令”,一些商家倒是赚翻了。
而且,随着近些年快递业和外卖业的兴起,“限塑令”对其产生的“白色污染”毫无约束力。有人做了这样一个统计:按照每个订单平均使用两个餐盒估算,目前國内互联网订餐平台一天使用的塑料餐盒量约达4000万个。快递行业一年需要120亿个塑料袋、 247亿米的封箱胶带。因此,新版“限塑令”的发布,有其迫切性。
对新版“限塑令”而言,监管有难度,生产有利益,消费有依赖——这是当前必须直面的痛点。“限塑令”执行中的困境,既有监管层面的问题,也有利益关系的掣肘,更有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限塑令”遇到波折,恰是丰富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的契机。“限塑令”要想达到令行禁止的目标,就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加大违规成本,通过行政措施和经济杠杆双重手段,筑起制度的藩篱,促使相关行业进行环保转型、使用环保材料,倒逼消费者接受生态理念,从被动到主动去“限塑”。因此,新版“限塑令”要切实落地,执行要长久发力,在诸多环节上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