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爱母宫内节育器200例观察
2017-06-15李媛
李媛
【中图分类号】R7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5--02
在我国,对育龄妇女主要采取的避孕措施就是放置宫内节育器,因为它的优点很多,不仅效率高、安全性强而且很经济实用,方便长时期的使用[1]。但是任何产品的使用都会伴随著副作用的产生,宫内节育器也不例外。在使用其期间,有可能发生由节育器脱落或移位而导致的经期改变、出血等症状。所以为了减小副作用发生的概率、带给妇女安全高效的避孕过程,本文对一种新型爱母牌功能节育器进行临床观察实验,并对使用其后的状况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跟踪回访,具体报告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观察对象
选取200名年龄在20~46岁之间,需要放置宫内节育器来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并且要求这200名妇女中没有患有妇科炎症、月经紊乱等妇科病的患者。
1.2 一般资料
本次实验所采用的节育器为符合国际标准ISO9001,ISO13485要求的爱母牌McuⅡ功能性节育器,这种节育器没有尾丝,在其两端固压两个铜粒,并且支架是由钛镍形状记忆合金材料制作而成的[2]。
1.3 方法
首先要确定放置节育器的时间。一般要求是在当月月经结束后的3~7天,正常顺产后的3个月和剖腹产后的6个月,还有人流手术时。其次便由医生来进行手术。使患者卧于病床上,取其膀胱截石位,在对其进行无菌消毒后,根据宫腔深度来选择着环的型号。其后便捏住输送器的导管,顺着宫腔的方向,将其送到宫底。然后,一手捏住手柄保持不动,另一手退出导管,使爱母环缓慢滑出张开。最后退出导管[3]。
1.4 术后随访。制作术后跟踪随访卡,在术后的一、三、六、十二个月的时间中分别随访1次,了解此200名妇女术后的环位、腹痛、月经等生理情况。
2.结果
如表1所示,是对这200名接受手术的妇女术后一年的跟踪随访情况。其中,有8人因症取出,占总人数的4.0%;有3人带器妊娠取出,占总人数的1.5%;有6人移位取出,占总人数的3.0%;有2人自行脱落,占总人数的1.0%;最终续用率达到90.5%。
观察表2,我们不难发现,在放置节育器的3个月内会有较多的不良反应,尤其在第1个月内,腰腹痛的表现十分明显,与此同时常见的还有月经的改变和分泌物的增多,其他不适的情况也会多多少少的出现。在放置节育器的6个月后,我们可以明显看到对于不良情况的反应大大减轻。在第12个月后,出现不良情况反应的人数只有几名,有些不良反应甚至再无人发生。
3.讨论
作为我国最新研制的功能性宫内节育器,McuⅡ功能性节育器因避孕率高、脱落率低、副作用少、安全等优点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究其原理可知,对孕卵着床部位的子宫内膜进行干扰是宫内节育器的主要避孕机制,当含铜IUD的铜离子被子宫内膜吸收时,内膜酶的系统活性会因为局部铜离子的浓度增高而受到改变,进而受精卵的着床和其囊胚发育也会受到影响。而且铜的避孕效果好坏与它在宫腔内的面积和位置至关重要。铜的表面积越大,则避孕效果越强;并且将节育器放置在宫腔内较高位置上的效果要比较低位置好很多。与此同时,铜离子还能降低精子的移动速度,影响精子能量的获得。宫内节育器作为异物,产生的异物反应会对子宫内膜产生的前列腺素造成损伤,而前列腺素的改变,会使得输卵管蠕动而造成的受精卵运行的速度与子宫内膜发育不同步,从而影响受精卵着床。它以子宫活动力学为原理设计研发而成,环体总的呈现出Ⅴ字型,与宫腔的形态一致,支架采用记忆合金制作而成,使其不容易变形且具有良好的顺应性。两端是铜粒,被放置在两子宫角处,两臂可随子宫的收缩收张,不轻易向下脱落或是移位。此环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没有尾丝的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因为尾丝而引起的逆行长期感染的可能性,也就相应的减少了生殖道感染的发生率及给夫妻性生活间带来的不适。
由上面的手术方法我们可以看到,放置爱母宫内节育器的操作方法并不复杂而且其累计的续用率高,适用范围也很广,尤其是患有宫颈陈旧性裂伤、宫颈松弛和使用其他节育器有频繁脱落或不适应者也可以使用。这种强大且优秀的性能使其已经成为目前我国育龄妇女的主要避孕措施之一,能有效的降低非意愿妊娠出现的概率情况,保护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放置爱母宫内节育器作为一种安全高效的避孕方式,值得对它临床推广和广泛的运用,这对于孕龄的妇女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避孕选择方法。
参考文献:
[1]段迎春,施君瑶,孙环美,柯慧慧,周爱枝.人工流产术后即时放置第三代“爱母”牌宫内节育器(MYCu IUD)的临床效果观察[J].生殖与避孕.2015,35(3):172-178
[2]蒋冉.放置爱母牌MCU功能性宫内节育器120例临床观察[J].临床急重症经验交流高峰论坛.2016,13(8):179-201
[3]李艳茹.元宫型CU365宫内节育器和爱母MCUⅡ功能性宫内节育器的使用方法和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6,26(12):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