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抑或“效率”?
2017-06-13孙翠香
摘 要:“十二五”期间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政策。通过对5个省市的165位骨干教师的调查发现,项目学校在改革创新能力、特色专业建设、特色项目建设、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但示范校建设对企业示范作用效果不彰、甚至出现“劳民伤财”一说。基于此,有必要对中职示范校政策的政策目标进行反思,发现效率优先掩盖下的公平缺失问题凸显,因此,兼顾效率与公平将会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政策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应该坚守的政策价值选择。
关键词:中职示范校政策目标;公平;效率
作者简介:孙翠香(1975-),女,山东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天津市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职业教育政策执行的监测与评估体系研究”(编号:TJJX13-031),主持人:孙翠香。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3-0056-06
2017年4月,教育部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与举措”中提出,“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1]这是继“十二五”教育部推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后文简称“中职示范校政策”)之后,国家在“十三五”期间推出的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早在2010年5月22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意见》提出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总体目标,“从2010年到2013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學校,大幅度提高这些学校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2]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一系列针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政策之际,有必要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期更好地推动新的政策实施。那么,“十二五”期间推出的中职示范校政策其执行目标达成情况究竟如何?
一、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以中职示范校的骨干教师为调查对象,样本主要来自天津市、河南省、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等5个省市。共发放问卷186份,剔除无效问卷,共获得有效问卷165份。
从整体上看,调查样本从性别上来看,男性占53.3%,女性占46.7%,性别比例基本平衡;从年龄上来看,样本以40岁及以下教师为主,其中30岁以下教师占38.2%,31-40岁教师占57%;教龄以6-10年为主,其中5年以下教龄教师占29.7%,6-10年教龄教师占47.9%,11-20年教龄教师占20.6%;学历以本科和研究生为主,其中本科学历教师占58.2%,研究生学历教师占39.4%。
二、调查工具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自编调查问卷《中职示范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该问卷的编制首先采用开放式问题,分别在11个省(包括直辖市)的骨干教师中进行开放式问题征集,在充分征询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中职示范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初稿,并在2所学校进行试测,在试测基础上对问卷进行修订(删除了4个问题),最后形成《中职示范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正式问卷。
《中职示范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调查对象的人口统计学变量调查,包括性别、年龄、教龄、受教育层次等基本信息;第二部分,调查示范校政策的目标达成情况。本部分基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三部委颁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条件》及《验收指南》等相关政策,从5个方面设计了政策目标达成情况的调查内容,分别是提升项目学校改革创新能力、特色专业建设、特色项目、示范校对企业的示范作用、示范校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等。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提升项目学校改革创新能力目标达成情况
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之一,即通过示范校建设,使项目学校能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基于此,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项目中央投入100亿元,带动地方和学校投入100亿元,你认为这些资金在提升项目学校改革创新能力方面哪种情况更相符?”
调查发现,高达58.2%的教师选择示范校建设项目对学校的改革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另外15.8%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的改革创新能力,即有74%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建设对学校的改革创新能力发展有效果;不可忽视的是,仍有五分之一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建设项目对学校发展没有什么影响(21.82%),甚至还有教师认为示范校建设项目“劳民伤财”(4.24%)(见表1)。
(二)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达成情况
1.建设的特色专业与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相符程度。特色专业建设是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之一,示范校建设政策要求示范校建设学校最终要形成与学校历史与文化、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为了了解这些特色专业与学校历史文化的相关性,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项目要求建设院校都要形成3-5个特色专业,你认为你所在学校建设的这些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的相符情况是哪一种?”调查发现,四分之三的教师认为自己学校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相符合,其中,认为自己学校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完全相符”的教师占13.94%,认为自己学校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比较相符”的教师占43.03%;另外,只有四分之一的教师认为自己学校建设的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与文化不相符(22.42%),其中20.00%的教师认为“不太相符”,这种现状值得我们关注。
2.建设的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符程度。特色专业建设是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之一,示范校建设政策要求示范校建设学校最终要形成与学校历史和文化、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为了了解这些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项目要求建设院校都要形成3-5个特色专业,你认为你所在学校建设的这些特色专业与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的相符情况是哪一种?”调查发现,80.6%的教师认为自己学校的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非常符合”、或“比较符合”、或“符合”,其中,认为自己学校的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完全相符”的教师占13.3%,认为自己学校的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比较相符”的教师占55.1%;另外,只有20%的教师认为自己学校建设的特色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不相符,其中15.8%的教师认为“不太相符”。
(三)特色项目建设目标达成情况
特色項目建设是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之一,示范校建设政策要求示范校建设学校最终要形成自己学校的特色项目。为了了解这些特色项目与学校特色的相关性,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项目要求建设院校都要形成1-2个特色项目,你认为你所在学校建设的这些特色项目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学校的特色?”
调查发现,16.4%的教师认为特色项目是自己学校所独有的,完全契合了自己学校的传统和文化,完全能体现自己学校的特色;58.8%的教师认为特色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自己学校的特色,比较契合自己学校的传统和文化;还有四分之一的教师认为,特色项目没有凸显自己学校的特色,完全不契合自己学校的传统和文化(7.3%);甚至是完全从别的示范校“移植”过来的,是为了特色而特色(17.6%)(见表2)。
(四)示范校对企业的示范作用的目标达成情况
1.示范校对企业的示范作用。示范校建设这一政策的目标之一,即示范校能成为服务企业的品牌,为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提供紧缺人才,发挥示范校的先锋队、先遣军作用。为了了解示范校这一政策目标的达成情况,我们设计了问题“你认为自己学校在‘示范校成为服务企业的品牌,为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提供紧缺人才,发挥了先锋队、先遣军的作用方面与实际情况的相符程度是怎样的?”
调查结果显示,72.1%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对企业的示范作用与实际情况“非常符合”、或“比较符合”、或“符合”。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四分之一多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对企业的示范作用与实际情况“比较不相符”或“完全不符合”。
2.示范校对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示范校建设这一政策的目标之一是:示范校成为凝聚企业的品牌,吸引一批企业特别是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加入到职业教育中来,形成一批校企联动、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联合体、联盟或集团,在产业界和教育界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为了了解示范校这一政策目标的达成情况,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成为凝聚企业的品牌,吸引了一批企业特别是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加入到职业教育中来,形成一批校企联动、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联合体、联盟或集团,在产业界和教育界扩大了职业教育影响力,你认为实际情况的相符程度是怎样的?”
调查结果显示,61.2%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对企业有品牌效应,在产业界和教育界扩大了职业教育影响力与实际情况“非常符合”、“比较符合”、或“符合”;值得注意的是,仍有四成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对企业有品牌效应,在产业界和教育界扩大了职业教育影响力与实际情况“比较不相符”(29.7%)或“完全不符合”(9.1%)。
3.示范校示范效应的表现。示范校建设这一政策的目标之一是:示范校在某些方面要起到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为了了解示范校这一政策目标的达成情况,我们设计了问题“你认为示范校项目学校在以下哪些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根据示范校政策的具体内容,我们提供了三个方面的选择项,其中A中高职衔接,B推进集团化办学,C深化校企合作,为了更全面反映所调研的实际情况,我们还设计了“D以上几项均未起到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要求被试可单选也可多选,统计结果只计算选项的选择频次。
调查结果显示,“中高职衔接”被选择的频次为46人次,意即46人次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在“中高职衔接”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其中,21人只选择了该选项,意味着12.7%的被试认为示范校仅在“中高职衔接”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推进集团化办学”被选择的频次为27人次,意即27人次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在“推进集团化办学”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其中,9人只选择了该选项,意味着5.5%的被试认为示范校仅在“推进集团化办学”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深化校企合作”被选择的频次为94人次,意即94人次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在“深化校企合作”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其中,62人只选择了该选项,意味着37.65%的被试认为示范校仅在“深化校企合作”方面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以上几项均未起到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被选择的频次为36人,意即36位教师认为示范校在“中高职衔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深化校企合作”方面均未起到应有的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占到总被试的21.8%,五分之一多的教师持此看法,这一现象需引起关注。
(五)示范校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目标达成情况
形成合作建设、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和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是示范校建设的目标之一。基于此,为了调查示范校在合作与共享机制方面的建设情况,我们设计了问题“示范校项目旨在推动立项学校形成合作建设、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和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根据你对示范校建设实际情况的了解,你认为实际情况与该宗旨的相符情况是哪种?”
调查结果显示,有三分之二的教师认为学校基本建立了合作与共享机制,其中5.5%的教师认为学校形成合作建设、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和协同创新的新机制,这一点与学校实际情况“非常符合”;30.9%的教师认为“比较相符”,29.1%的教师认为“符合”实际情况。另外,还有多达三分之一的教师认为与学校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也就是说,在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方面,学校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乐观(见表6)。
四、调查结论与讨论
(一)项目学校在改革创新能力、特色专业建设、特色项目建设、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但示范校建设对企业示范作用效果不彰,甚至出现“劳民伤财”一说
从整体上来看,示范校的系列政策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特别是在提升项目学校改革创新能力、特色专业建设、特色项目建设、合作与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均有三分之二,甚至是四分之三的被调查者认为示范校建设达成了最初设定的政策目标,其中,四分之三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建设提升了项目学校改革创新能力、所在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及区域经济发展相符合,三分之二的教师认为学校基本建立了合作与共享机制。
但是,调查也显示,校企合作、与企业形成紧密的融合机制,仍是示范校建设的“瓶颈”。首先,示范校对企业示范作用的目标达成情况并不乐观,尽管有七成的教师认为示范校能成为服务企业的品牌,为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提供紧缺人才,发挥示范校的先锋队、先遣军作用,但是在示范校对企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以及示范校对其他学校的示范效应方面,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并不理想,高达四成的教师认为示范校难以对企业形成品牌效应,难以在产业界和教育界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并且,大多数的教师认为示范校在中高职衔接、推进集团化办学等方面并未起到先行先试的实验田作用。其次,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中还有一种声音,亟需政策制定者及执行者予以高度关注,诸如,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示范校建设对学校发展没有什么影响,甚至一定程度上属于“劳民伤财”;四分之一的教师认为所在学校建设的特色专业与学校的历史和文化不相符;四分之一的教师认为,在示范校建设过程中,学校选取的特色项目没有凸显自己学校的特色,完全不契合自己学校的传统和文化,甚至是完全从别的示范校“移植”过来的,是为了特色而特色;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并未建立合作与共享机制。
(二)中职示范校政策的目标反思:效率优先掩盖下的公平价值缺失
“所谓政策目标是政策所希望取得的结果或完成的任务。”[3]政策目标取决于决策者及分析者所要处理的具体政策问题,就中职示范校政策的出台背景而言,其要解决的是中职学校发展薄弱这一问题,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提出,“担负着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质量、结构、规模、效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发展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环节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4]基于此,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要达成的政策目标是,“以此带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5]显然,中职示范校政策的初衷旨在短时间内通过提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以对其他中职学校形成示范效应。客观地讲,在职业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特别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将公共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向部分中职学校倾斜,这似乎是一个职业教育大国在职业教育规模快速发展背景下的一种必然选择,类似经济领域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种政策导向也确实能有利于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基础办学条件改善和教育质量提高等效果。例如,我们在访谈中有相当多的示范项目学校的教师向我们表达了示范校建设给学校带来的诸种变化,“我觉得我们学校的改善还不少,首先,学校教学设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计算机、汽车、数控设备等实训设备的增加,给学生在校学习实训提供了更好机会;其次,我们学校利用建设示范校的机会,增加了服装设计、楼宇控制等专业,这样我们学校的招生规模又扩大了;再次,示范校建设过程中,我们改善了校园网、校园广播、校園监控等校园设备,给现有的教师管理带来了便利;第四,示范校建设期间,我们学校很多老师获得了学历提升、外出培训的机会,学校整体的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了改善,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最后,很多教师可以借此机会进行科学研究。”?譹?訛但同时,客观审视这种发展模式的实质,我们发现,这是一种在“效率优先”政策目标指导下的向部分中职学校倾斜的区域间、校际间非均衡发展战略,其不可避免地带来诸多弊端,最主要的就是教育公平的缺失。
“公平是人们对于利益分配的一种价值认识和价值评价,主要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是人们根据自身利益和需要对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实的认定和评价。”[6]公平具有相对性和情境性,依赖于主体的价值判断。由于实施中职示范校政策,稀缺的职业教育资源向示范校倾斜,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区域内不同校际之间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与教育质量的巨大差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校际之间的差异还会产生“马太效应”,因此,中职示范校政策的实施,无形之中使那些利益受损者(没有被选入示范校建设项目中的学校)感受到不公平。在调查中,我们访谈的某位非示范校的教师也确实向我们表达了“不公平”诉求,“作为一名名不见经传的、供职在一所成立不到五年的普通中职学校教师,我狭隘地感受到强烈的冷落感。正如前面说的,所有被列入示范校的学校,本身就极其强大,被列入示范也无可厚非,但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产生巨大的贫富差距,弱校得到支持的机会和力度显然不足。另外,如果我们把示范校的建设初衷定位于示范作用的话,那么,我个人对其示范作用持保留意见,同样以我校为例,不求获得示范校的帮助,即使想与其建立联系,培养合作关系,获得学习机会,都有一定难度,人家瞧不上我们!”?譺?訛而另外一位中职示范校项目学校的教师尽管是利益既得者,但同样也表达了这种担忧,“我认为示范校建设导致了教育的不平衡。真正符合资格的学校拿到了经费更快地发展,而有潜力的中小职校在需要经费大力发展时得不到帮助,导致职教的水平发展不平衡,打乱了本身市场的调节作用,不利于职教的百花齐放,不利于中小型职校的发展和改革,好的越来越好,想发展的没有资源。”?譻?訛
当然,针对中职示范校政策而言,泛泛讨论效率优先抑或公平优先或许并无太大意义,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我国各区域、各中职学校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这就需在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时把握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也或许,我国经济领域所坚持的兼顾效率与公平将会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政策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应该坚守的政策价值选择。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与举措[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7n/xwfb_
170406/170406_sfcl/201704/t20170406_301933.html.
[2][4][5]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A].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文件汇编(2001-2010年)[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85-87.
[3]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3.
[6]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21.
责任编辑 肖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