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镇化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分析

2017-06-11李逸云丁沁娴

安徽农业科学 2017年26期
关键词:再就业失地农民苏州

李逸云 丁沁娴

摘要基于对苏州市486户失地农民的调研,分析他们失地后的就业和生活现状及其面临困境的原因,提出了改善失地农民就业现状与生活困境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再就业;苏州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7)26-0240-02

Analysis of the Employment Situation of Urbanized Landless Peasants—A Case Study of Suzhou City

LI Yiyun,DING Qinxian(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Nanjing,Jiangsu 210046)

AbstractTaking Suzhou City as an example,we investigated 486 landless peasants, analyzed their employment and living conditions, summarized the reasons for their difficulties, and put forward the practical way to improve the employment and life dilemma of landless peasants.

Key wordsUrbanization;Landless peasants;Reemployment;Suzhou

城镇化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失地农民。當前我国因土地被征用而形成的“农转非”人员共7 468.0万,其中劳动年龄人口约2 421.9万[1]。因此,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事关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失地农民就业现状

截至2016年末,苏州市城镇常住人口802.24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5%[2],接近发达国家城镇化率80%的一般水平。高城镇化率带来了失地农民总人数的进一步增多,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与紧迫。为深入了解苏州市失地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以及生活水平,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于2016年5月—2017年2月对苏州市的486户失地农民进行调研。从调研数据来看,苏州市的失地农民就业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都存在一些问题。

1.1一半以上的失地农民选择自主创业或企事业单位就业

从调研数据中发现,28%的失地农民选择去企事业单位工作,30%的失地农民选择自主创业。一部分农民工作不稳定,单份工作时间不长;还有一小部分的农民选择继续务农或者待业。不到1/3的失地农民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说明政府没有为失地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因此,大部分失地农民只能选择自主创业。

1.2女性失地农民失业率比男性高

调研发现,处于失業和半失业状态的女性失地农民占比超过30%,男性失地农民为25%,女性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相对于男性失地农民更为严峻。这也与我国总体的就业形势相符。

1.3文化程度与就业率先正向后反向变动

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失地农民就业率为74%,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就业率分别为81.2%和77.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为69.0%。从中可见,随着文化程度的提升,就业率是先升后降,就业率曲线呈山峰状,两者之间不成正比。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是因为市场没有需求;而那些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就业不成功的原因很可能是他们自己的就业观念问题。因此,失地农民不仅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也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1.4年轻的失地农民具有较强的再就业优势

从年龄层次来看,35岁以下失地农民就业比率最高,超过了83%,而后随着年龄的增加递减,35~40岁为79%,41~50岁占到69%,51~60岁的占到59.1%。可见,年轻的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较为乐观,拥有较强的再就业优势;而随着年龄的递增,这种优势在递减。由于年轻劳动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就业市场对他们有一定的偏好。

2失地农民就业困境的原因分析

2.1我国总体就业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结构性失业和总量性失业这2种失业的情况都不同程度上存在。随着社会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这意味着企业所需的劳动力正越来越少,劳动力市场也就越来越趋于饱和,呈现出供过于求的总量性失业;而那些机器无法替代的有劳动力需求的技术岗位,对人才的能力和素质又有较高的要求。大多数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程度较低以及相关技术的匮乏,使他们对这些岗位显得无能为力[3]。于是我国就业形势大体呈现出低端劳动力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供不应求的结构性失业局面。

2.2针对失地农民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市场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供需平衡,以此来弥补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缺失。但是,目前我国缺乏这种成熟的农村劳动力市场,致使城乡之间的劳动力供需脱节,信息不能灵活流通,给农民进入就业市场带来了困难。

农村中介组织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产物,是农民进入就业市场的桥梁[4]。虽然我国目前存在着一些中介组织,但由于起步较晚,所以服务水平较为低下,而且小规模的中介组织自身本就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就不能为农民就业工作实现高效对接。同时,中介组织服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此外,外出务工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小规模的中介组织也没有能力进行及时调解,导致失地农民在外就业面临诸多障碍。

2.3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低、缺乏就业意识

失地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且在政府征地之前仅有4%的人比较了解相关法律。由于文化素质较低,他们就业适应能力普遍较差。

面临身份的转变,大多数农民不能适应自主求职,他们会选择遵从政府的安置,缺乏主观能动性与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识。如果政府没有提供相应的就业培训与安排,他们宁肯选择待业,也不愿自己寻找就业机会[5]。从调查中了解到,政府针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也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由于政府对劳动力市场和工作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培训盲目,缺乏针对性;二是培训后缺少及时的考核,导致培训机构和用人机构之间脱节,培训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2.4政府缺乏完善的就业安置政策

调研中发现,政府对征地后的就业安置缺乏完善的政策。一是缺乏有计划有组织的征地规划。有些地方政府征地规划随意无序,相应的安置措施滞后,令农民无所适从。二是缺乏健全的就业安排。农民由于自身的诸多局限,在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没有优势,尽管政府采取了一定措施,提供了部分福利性岗位,但总量仍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失地农民的就业需要。三是提供的就业培训盲目,缺乏针对性。由于有时政府缺乏对劳动力市场和现有工作岗位需求的了解,且缺乏相应的市场就业信息渠道,会导致对农民就业方向把控不准确,提供就业机会不及时,就业培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四是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由于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存在,失地农民迈入城市时就被贴上了“农民工”的标签,相关政策的不平等待遇,甚至歧视政策等都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障碍[6]。

3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建议

3.1建立就业保障基金,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政府可以从征地产生的经济效益、政府补贴或社会各界的捐助中抽取一部分出來,成立专门保障失地农民就业的基金[7]。就业保障金可以用于失地农民的岗位补贴、上岗培训、技能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可以在就业保障金中设立专门项目,作为创业资金,以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3.2强化市场导向,平衡城乡资源

如今,城乡二元化是阻碍农民就业的主要原因[8]。因此,消除就业障碍的第一步就是要实现城乡统筹。政府应尽量平衡社会资源,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给失地农民一些政策帮助,尽量减少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待遇差距,减少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压力。

同时,政府应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信息网络,让农民能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为他们免费提供相关资讯与中介服务。此外,还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一次性的货币安置措施是难以保证长久稳定的,只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帮助失地农民尽快适应新的生活模式,融入新环境,在城市拥有归属感,实现长久的保障。

3.3强化积极的就业观念,提供完善的就业指导

政府要提高失地农民对就业培训的重视程度,就业培训也应循序渐进,分阶段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9]。此外,政府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者技术技能的培养,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失地农民更好地找到工作。另一方面也能使社会上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有明显的提高。同时,政府要给失地农民一定的培训補贴,让他们投入到培训中,从而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除了提供就业指导,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要让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就业、创业宣传,培养失地农民自行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识,减少他们对政府安排工作的依赖性,积极应聘上岗。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关注,及时发现现存的问题,让农民能放心就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为失地农民再就业开辟新道路。另一方面,政府在鼓励农民积极就业的过程中,应加大相应财政支出,比如,开通就业咨询平台,积极鼓励有一定经验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人积极就业。只有在思想上从农民向市民转变后,失地农民行动上才能迈开第一步。

3.4拓宽就业门路,加强法律保障

失地农民的大量涌入,使得本来就趋于饱和的城市就业岗位更显不足。因此,需要采取多种安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来容纳新的劳动力。比如,采用企业实体经济和电子商务虚拟经济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更多的失地农民。同时,也可以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政府适当提供资金补助与相关指导,这样既可以解决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可以让术业有专攻的农民发挥各自的长处[10]。

在拓宽就业门路的同时,政府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的针对性,让失地农民能够平等地享有权利;扩大法律内容的覆盖面,增加失地农民的权益,让他们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殷李松,贾敬全,田伟.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失地人员就业问题研究[J].北方经贸,2017(1):37-38.

[2] 曲福田.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Z].苏州: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

[3] 宋艳敏.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7.

[4] 张新,卢剑宁.农村土地流转中中介组织的地位与作用[J].赤子, 2012(3):140.

[5] 马云辉.重庆市农转非劳动力就业培训对策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6,16(2):38-41.

[6] 林新.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民族大学,2010.

[7] 朱杰,吕家发,顾卫东.小城市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23):299-303.

[8] 杨智伟.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探讨: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D].长春:吉林大学,2008.

[9] 夏涛.统筹城乡发展中重庆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考察[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8, 18(2):22-25.

[10] 李冰.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的原则及方法[J].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4):45-48.

猜你喜欢

再就业失地农民苏州
“洋苏州”与“新苏州”演奏和弦
西藏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研究
苏州一光
苏州十二忆
韩国严限离职官员“再就业”
失地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救济失范及司法回应——以司法权的适度介入为视角
说个好苏州
东阳市失地农民就业保障研究
失地农民生活水平评价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