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基层央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之我见
2017-06-10邱凌云
■邱凌云
加强和完善基层央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之我见
■邱凌云
县级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是最基层央行组织。加强金融服务,防范案件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是基层央行职责所在。近年来,随着基层央行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变化,内审监督与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宽。作为一名专职内审员深感不可能总是按步就班一个模式来完成工作任务,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才能保证更好地为基层央行工作提供保驾护航作用。因此,加强和完善基层央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加强和完善基层央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一、强化监督意识,把好权力监督与制约关
对权力的监督是否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监督意识的强弱。当前,监督权力意识弱化的根源,主要是“官本位”和“明哲保身”引发的唯我独尊及畏权、惧权心里在作祟。因此,一要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二要加强党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人人受监督;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学习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提高监督的自觉性。三要提高基层央行员工对权力监督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采取学习、宣传、讨论等形式,加深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严格保密制度,对于员工的举报,要按照有关处理程序认真筛选受理,严禁泄漏相关机密和举报人,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并适时、恰当、准确地通报监督举报的调查结果。消除监督者思想顾虑,因而敢监督、主动监督、自觉监督的意识也将随之提升。四要把好对监督制度落实关。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两学一做“的表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持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二、强化制度建设,把好制度完善关
制度是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保障,也是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的依据。完善内控制度,就是引导员工规范操作,减少工作差错,从源头上减少出现的问题。为此,一是要每年由内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基层央行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着强化制度约束之初心,对所有的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制定完整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办理或决定程序规定明确的操作规程,以确保业务和管理活动高效合规。制度规程既要体现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的特点、目标、要求、处理程序,又要体现其风险和关键的控制环节;特别要加强要害部门、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要害部门、要害岗位内控制度和制约机制,严格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以划清责任、规范操作、确保资金财产的安全。二是坚持岗位分离与制约的原则,合理进行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按照“授权有限,相互牵制”的原则,完善授权审批、重要岗位分离制度。坚决禁止任何人超越职责权限处理业务和更改有关事项,形成一整套权责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控防范机制。三是制度建立要严明。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员工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四是要完善权力规范。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禁、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
三、强化整改责任,把好“实”“全”“细”“罚”关
一是要“实”:实实在在梳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对上级行的每次审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整改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从思想根源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勇于自我揭短、亮丑,并对梳理出的问题整改及时进行全面的布置、分解,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同时对问题进行分类定性,对检查组所反馈的问题不管是已经定性的还是在检查中提出的,在进行逐项逐条梳理后,分别进行分类、汇总、定性,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二是要“全”:结合整改全面教育,整改措施全面到位。对上级行的每次检查,都要当作对基层央行干部职工一次全面系统的再教育,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三是要“细”:细心用心对整改进行再落实。做到不拖延、不应付、不打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四是要“罚”:问责处罚,罚则到位。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问责制,不仅将所发现的问题按岗、按责、按规落实到人,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内部审计与检查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罚则到位。同时,在整改问责中,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促使员工加强工作责任性,防止“低级差错、屡查屡犯差错、重大差错”的出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宜丰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