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落实 不断创新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017-06-06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社区矫正
强化落实 不断创新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以强化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为核心,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为抓手,以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为重点,牢牢把握安全稳定主线,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显著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累计再犯罪率0.14%,连续三年实现持续下降,取得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钦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者
打牢基础强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面建立各级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的基础上,紧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属性,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执法支队、中队和大队,以队建制突出执法实践性质,强化监管执法职能。目前,南宁市、柳州市、钦州市、贺州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分别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中队和大队;在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不断推进执法机构建设纵向延伸,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2015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持续从自治区监狱、戒毒单位选派人民警察到全区113个县(市、区)挂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管理教育工作经验优势,有效增强一线执法力量;力推“政法专项编制+地方事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中整合资源,加强具备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人员配备,提高队伍专业素质。截至2016年12月,全区社区矫正专兼职工作人员3074人,社会工作者1996人,社会志愿者18422人,以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警察为骨干、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
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自治区司法厅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基础。2016年,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有效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正确运行。
靖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给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
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合公检法等部门举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
严格执法保稳定
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职能作用,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刑罚执行制度,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切实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16年,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934人,撤销缓刑123人,撤销假释1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51人,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把好安全稳定关口,重点抓好重大节假日、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制定下发相关通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积极维护安全稳定大局。2016年8月 23日,南宁市马山县司法局接到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紧急通知,该监狱一名马山籍罪犯身患重病获准保外就医,办理移交手续期间病情突然恶化,随时有死亡危险,此时适逢G20峰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安全稳定,请求马山县司法局派工作人员到罪犯接受治疗的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现场办理移交手续。马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社区矫正股两名工作人员前往浙江,同时做好罪犯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依法办理了交接手续,于8月24日当晚安排救护车辆将该罪犯移出G20峰会核心区,转往马山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该做法有效减轻了G20峰会期间黄湖监狱的维稳压力,探索出了特殊敏感时期加强监地合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路径。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各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社区矫正安全维稳工作“一盘棋”。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开展案件核实、信息比对工作,与公安机关就在逃犯的抓捕、网上追逃问题进行衔接配合,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数据、核查结果等,增强了协调联动效能。在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排查活动中,全区成功执行了18起案件(其中依法收监13人,法院交付执行社区矫正5人),请求有关机关追逃或交付接收94人,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
来宾市武宣县社区服刑人员钟某,在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由于钟某已潜逃,武宣县司法局根据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提请武宣县公安局进行网上追逃。经多方配合实施抓捕,2017年1月26日,逃窜至广东省深圳市的钟某,被深圳市公安机关抓获,并由武宣县公安机关押解回武宣县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三年牢狱生涯。
桂林市七星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研讨会
贺州市八步区社会工作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暑期义务家教服务
狠抓教育提质量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刑罚目的、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的关键环节。广西不断探索创新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方式方法,建立矫正模式拓展机制、分阶段矫正机制及社会力量参与机制,2016年,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班上就此作交流发言。全区各地深入结合工作实际,破难题创亮点,教育矫正质量显著提高。
来宾市建立市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集中发挥选派挂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专业优势,对全市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社区服刑人员、经教育矫正后没有进步需要强化培训的社区服刑人员以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7期集中教育活动,受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近350人,取得良好效果。
桂林市七星区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档案和“入矫谈话、心理测试、重点人员筛查、个体咨询、团体辅导、个案分析”等科学化心理矫正工作模式,提高了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心理矫治工作以来,七星区司法局已完成心理测试200例,进行个案矫正126人次,开展专题总结分析5次,心理矫正档案建档率达100%。
贺州市八步区积极与广西社会工作者协会开展合作,引入民政部门项目资金,联合开展“重塑梦想,展翅飞翔”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目前,已开展了213次入户走访、8次“中途之家”活动、4次“情绪支持小组”活动、2次“就业小组”活动,共走访了83名社区服刑人员,为其提供就业、婚姻、情绪方面的辅导,有效破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面临的“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瓶颈问题,在引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2016年,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集中教育198510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62078人次,进行心理辅导66161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94976人次,切实增强教育矫正的攻心治本作用。
来宾市兴宾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接收登记手续
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室
创新理念增动力
为加快打造社区矫正统一工作平台,广西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规范统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通过开展合作共建方式,充分发挥共建试点社区矫正中心的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16年,自治区司法厅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共建试点经费200万元,带动聚合地方配套资金,在全区范围内建成社区矫正中心43个,初步建立集接收登记、统一宣告、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实时电子监控于一体的执法工作平台,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增添新动力。
各地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制度,整合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执法、管理、教育等职能作用。如南宁市青秀区、崇左市凭祥市社区矫正中心将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中心集中管理,推行“三集中一统一”教育管理方式,有效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扩大手机定位、电子腕带、人脸识别、声纹识别等技术覆盖面,提升“技防”水平,织密安全稳定联控防护网。如百色市靖西市龙邦司法所,地处中越边境,由于山林地区地势情况复杂,传统的手机定位方式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为解决边境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难问题,靖西市司法局投入经费30万元,推广使用电子监控腕带,有效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控问题,提高监管实效。目前,靖西市、那坡县等边境市、县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已全部采用电子腕带监控,并逐步加大应用力度,有效维护祖国边疆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