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名群众都过上和谐稳定的幸福生活
——记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司法局清化司法所所长王基路
2017-06-06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司法局
文 杨 安[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司法局]
英模风采
让每一名群众都过上和谐稳定的幸福生活
——记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司法局清化司法所所长王基路
文 杨 安[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司法局]
河之内,山之南,丹沁竹林笛声远,太行红叶送秋雁。这就是王基路日常工作生活的地方——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一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热土。它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豫晋两省交界处。全县面积435平方公里,人口38.5万,辖5镇2乡2街道办事处,204个行政村,总耕地34万亩,山川秀美,物产丰富。
王基路说: “随时记笔记,随时思考,充满激情地工作是我多年的习惯。干工作的过程其实也是不断加强学习的过程,通过学习,可以逐渐化解工作中的困惑,真正读懂法律,读懂人情,读懂社会,在情、理、法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忙碌工作的同时,他通过学习先后取得了法律、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三个本科学历,为他更好地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王基路(正面左一)调解群众纠纷
开展法治宣传他是一把好手
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使王基路深深体会到不学法、不懂法、法治意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根源。为此,他大胆创新,千方百计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中,最让人称道的是他利用《弟子规》《道德经》等传统文化来开展法治宣传。
在博爱县有一个村庄,有两个街坊经常闹矛盾,两家积怨很深。为了一些小事,平均每年要大打出手三五回,小矛盾差不多每个月闹一次。有一次,王基路去调解,调解到最后,发现依然很难办,怎么也说不通。他因为对《弟子规》很熟悉,就随口说了四句话:“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意思是大凡是人,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要相互关爱。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大地上,何必为了一点小事,彼此反目成仇呢?王基路没有想到,就这12个字,彻底解决了这对街坊间多年的矛盾。从此以后,这对街坊不仅再也没有打过架,而且相互关爱成为了模范街坊。
除此之处,王基路还主动邀请巡回法庭到司法所开庭审理案件,通知相关干部群众旁听,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围绕信访稳定工作,印制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宣传页,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村街逐户分发和宣讲;举办法治培训班,2011年以来,王基路举办了60余期培训班,培训干部群众达1.5万余人次。
王基路(右)为当事人审查合同
化解信访积案他是一个高手
王基路擅长化解信访积案,其中最典型的一次不仅成功化解了信访难题,而且感化了当事人反过来帮他做工作,这事在当地干部群众中一度被传为美谈。
2010年10月18日,王基路被调任至清化司法所的第3天,就接到了一个“硬任务”,到北京处理一起老上访户的上访案件。原来,居民王某因拆迁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一气之下走上了上访之路,3年间赴京上访百余次。她在上访期间每周六都到中国政法大学听法律公开课。刚一接触,王某就故意提出一些拆迁法律问题考王基路,而王基路总能把她的提问一一化解,并将法律政策讲得头头是道,甚至还能对王某理解有偏差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帮她消除对法律知识理解上的误区。20多天的接触后,王某开始向同行的20余名上访户夸王基路有水平、够专业,可以信任。最终,这起历经多年的信访案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随后发生的一件事,让王某的思想彻底发生了转变。王某的亲属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王某对案件部分细节存疑,王基路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一同为双方做调解,很快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这一下,王某深深感到:必须要依法办事,只有用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上访实在是耗时耗力还不解决问题。王某对王基路非常信服,想跟着他一起做调解工作。
2013年1月1日,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聘请王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那一刻,王某激动地哭了。王基路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你的一言一行将代表着司法所,要勇担责任,做好这份工作,让大家看到你的能力。”为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王某自费报名参加电大法律专业课程学习。2013年至今,她成功调解纠纷40余起,其中老上访户案件8起。
王基路(左)调解劳资纠纷
调解矛盾纠纷他是一个能手
今年50岁的王基路,参加司法行政工作26年来,经他化解的各类纠纷有2000余起,他先后总结出多种调解方法。
2011年起施行的《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审查确认后,具备与法院调解书同样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对方可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王基路看到这个规定时,他非常高兴,他终于找到了由软变硬、低成本高效力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他积极协调县法院,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工作机制。在2011年河南省业务竞赛中,凭借该创新机制,焦作市获得了团体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2011年9月3日,清化镇七街支书给王基路打电话,说焦作市某公司在七街租地建厂,但租金长期不交,街委无法给群众兑现占地费,群众聚集起来要到厂里堵大门讨说法,公司方面听说群众来堵门讨债十分紧张,全厂停工“备战”,情况万分紧急。王基路立即赶到现场,首先给公司负责人讲明事态一旦失控,该公司将难以在七街地面上立足的严重后果和一旦发生诉讼,公司将蒙受重大损失的道理。随后为厂方出谋划策,帮助厂方制定还款计划。不料,厂方同意后群众却不同意,原因是厂里给他们定了好几次还款计划,但都没有履行,到法律部门咨询后得知还款计划无强制效力,还得向法院起诉,所以请王基路为他们打官司。王基路马上想到了司法确认,随即通知厂方的负责人和七街街委主任到镇调委会进行调解,同时联系县法院负责司法确认的庭长到调委会进行现场确认。经过近2个小时的工作,调解协议达成,庭长现场确认结束,全部手续办结,当事双方都表示满意。庭长也说:“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即具备与法院调解书同等的强制效力,双方必须执行,省时省力还不花钱,在解决纠纷中不伤和气。拿这一案子来说,争议标的四十余万,要打官司仅诉讼费一项就得七八千元,聘请律师也得支付数目不小的代理费,几个月案件也不一定办结,而利用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用不到5个小时就解决了纠纷,这种办法确实好。”
王基路所在的清化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常驻人口近10万,各种社会矛盾汇集,疑难复杂纠纷多。他针对这些特点,编制出交通肇事、医疗等人身侵权赔偿标准手册,倡导当事双方进行“自助式调解”。西关村丹某便是受益群众中的一员。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之后,针对赔偿问题,他与对方当事人互不信任,彼此都怕对方漫天要价,在找到王基路协调之后,依照交通赔偿标准手册,矛盾得到了迅速化解。
王基路(右)调解医疗纠纷
王基路进村入户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王基路为村街干部讲课
帮教回头浪子他是一个巧手
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属于特殊群体,如何教育和引导他们校正人生方向、重拾生活信心、努力走向正道、顺利融入社会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面对这一特殊人群的管理,王基路通过实施正面教育、心理疏导、扶困解难等举措,确保让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
王某是博爱县清化镇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亲戚朋友对其敬而远之,父亲每日唉声叹气,孩子在学校也受到其他同学的歧视,成绩一落千丈,家庭陷入了困境。王基路在对王某开展帮教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以最快的速度为其办理了困难救助,给予他一定的生活补助,并给王某儿子每月相应的助学补助,帮助孩子完成学业,解决了王某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同时,针对王某会修车这一技术特长,王基路鼓励王某开办了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帮助王某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
20多年来,在党委政府眼里,王基路是法律卫士、是参谋助手;在老百姓眼里,王基路是法律专家、是调解能手。可王基路却说:“我其实很普通,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每一名群众都过上和谐稳定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