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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5-30范彦

高教学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独立学院贫困生

范彦

摘 要: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章从独立学院的特殊性角度分析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揭示独立学院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07-0137-02

Abstract: The poor students' funded work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students' work in universities. The writer analyzes the problem of identifying the poor students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In this paper, the writer reveals the practical problems in identifying poor students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gives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independent colleges; poor students; identifying process; educational fairness

一、概述

在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教育公平是国家、高校和教育工作者反复强调的一个理念。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做好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是事关教育公平的问题。胡锦涛同志曾强调,“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1]。尤其是在独立学院,如何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帮扶教育工作,是关系到独立学院人才质量的培养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国家逐步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独立学院随之产生,独立学院的学生人数逐步增长,2011年时占到了全国院校本科人数的43%。而作为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中的首要问题——贫困生认定,是独立学院学生工作中一项重要而又现实的研究课题。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的特殊性

(一)独立学院大都学费昂贵

一般来说,独立学院大都学费昂贵。有的独立学院本科专业一年的学费高达万元以上,是普通本科专业的2倍还多[2]。2016年,山西某独立学院新生学费在14980-16980元/生/年之间。独立学院高昂的学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来说,无疑加重了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

(二)独立学院贫困生心理压力大

独立学院学生一般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在同样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家庭条件带来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部分贫困学生的心理压力,容易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

(三)独立学院国家资助政策部分缺失

如今,国家对于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虽然惠及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与其他公办院校相比,独立学院贫困生并未完全享有其他公办院校贫困生的同等优惠条件。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只在公办院校施行,独立学院贫困生只能享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独立学院贫困生的受众范围。以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为例,除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外,并无其他由社会、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三、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不明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中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地方基层组织在对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其依据的是一种相对的标准,即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文件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是贫困的,但不能就此确定在学校他们也符合贫困生的资格[3]。因此,各地基层组织认定存在一定不足。

(二)贫困生认定方式不准确

独立学院在贫困生认定方面一般由学校自身认定,先是学生提出申请,经过班级、系、学院的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额。在具体的工作中,学生个人申请存在一定水分,班级评议过程有的存在“拉票”等现象。很多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而一名辅导员难以具体掌握每名学生实际情况,所以,在认定方式上有待改进。

(三)贫困生认定材料失真

独立学院在对贫困生资格认定时,一般参照申请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申请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等。这些材料是在学生家庭所在地进行审核,加盖有关部门公章,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真实性、可信性较差。

(四)贫困生认定程序不合理

1. 认定组织机构不健全。独立学院各系部大都没有设立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而是由学生带班辅导员进行贫困生的资格认定。辅导员日常工作繁琐,导致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缺乏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研究,没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一一掌握贫困生申请者的实际情况。

2. 名额分配不合理。许多学校一般按照各系学生总人数按比例分配各系贫困生名额。有的系虽然学生人数多,但贫困生人数少,但为了消耗名额,将贫困生条件放宽,使本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被认定”为贫困生,造成了资源分配不公,也对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不好影响。

四、建立科学的独立学院认定程序的对策

作为一种公共社会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一样,高等教育机会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分配要求公平[4]。这就要求在独立学院中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认定程序,切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合理权利。

(一)将上级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007年6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很多高校仅仅单纯地上传下达,并未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尤其独立学院学生有着众多特殊情况,独立学院应设置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网上设置“资助管理”板块,加强对外宣传;将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及时推送至学生信息平台,切实落实资助政策。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改进贫困生认定方式

造成贫困学生的贫困原因多种多样,且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动态性,不能完全依靠具体指标来完成认定,所以,尤其是在独立学院认定贫困生资格的过程中应注重定量和定性的结合。在定量方面,应考虑贫困生的家庭收入与支出关系,家庭成员的职业现状和家庭的人数,贫困生是否拥有高档的电脑、手机等耐用消费品,以及在校消费情况等指标;在定性方面,要结合贫困生提交的贫困证明,辅导员与贫困生谈话记录,通过班级骨干了解的贫困生生活情况及平时综合表现等加以定性认定。[5]

(三)认真做好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

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定期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独立学院大学生辅导员应加强与贫困生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其家庭经济条件和思想动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贫困生的贫困资格进行抽查監督。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EB/OL].新华网,2006-8-30.

[2]海峡教育网.独立学院是高校扩招生下的畸形之蛋[EB/OL].2012-7-30.http://www.haixia.edu.cn/htmls/201207/6830.html.

[3]余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高教,2008(5).

[4]徐国兴,等.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大学生自主体系中政府定位的中日比较[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21.

[5]黄永斌.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模式探析[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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