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盈余质量*
——基于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2017-05-24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周莉刘端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周莉 刘端
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盈余质量*
——基于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周莉 刘端
本文以沪市2014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对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盈余质量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有效的内部审计对提升企业盈余质量有显著作用。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的实力,不论与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往来,都能大幅度提升自身的盈余质量,事务所越大,效果越明显。总体来说,采用这一方法,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本文研究以期为政府如何提高上市公司的内控披露质量提供参考。
内部控制 审计 盈余质量水平 事务所
一、引言
一直以来,内部控制审计都面临着成本过高、影响企业制定决策等许多争议,但自萨班斯法案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控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近年来,我国的相关监管机关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并把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发布。要求会计师事务要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参与到这一监督形式中来,并提供相应的报告。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国内近几年才开始研究内控审计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Doyle等(2005)以2002年-2004年,对这两年间企业内部监督不力的企业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内控是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关键点,内控混乱,企业就不可能有一个较好的盈余空间。蒋高峰等(2004)的研究结果表明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降低资本成本。而方红星的相关分析表明,内控报告的及时发布与否,影响着企业盈余管理的高低。根据目前国内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客观地发布内控审计的相关材料。我们对内控审计必须高度重视,研究的深度也要随着深入,尤其是要把“大所”作为研究的重中之重,看它们是否能够更大程度地提升盈余质量。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破产,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到公司内控问题,深深体会到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开始采取相应措施,推动相关制度的出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该采取措施,认真进行内控,还进一步要求注会参与到这一过程,以增强监督的实效。这一方式在也被我国所采纳,但是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却很难保证。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过程中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其可以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会计报告提出一些意见,可以识别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一些漏洞,有利于公司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增强对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防范财务风险,大大改善盈余质量。而且,注册会计师可以向外界传递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的信息,而这些信息会成为资本市场相关方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相关自我监管制度,确保风险的有效预防。笔者根据研究需要,进行如下假设:
假设1:内部控制审计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盈余质量
DeAngelo等(1981)认为审计服务的质量存在差异,但是质量又很难来度量。因此人们通常把审计的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联系起来。内部控制审计是否能够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很可能会受到事务所规模的影响。大规模事务所(下文简称“大所”,与之对应的简称“小所”)普遍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声誉,如果一旦审计失败,规模越大的事务所,社会上负面评价影响越大,鉴于此,我们认为“大所”比“小所”更有动机来保证审计质量。“大所”在业务能力上比“小所”具有更得天独厚的优势,拥有一大批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多的优秀人员从事业务,并且具有一整套管理科学的业务流程,从而更有实力去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其发现缺陷的概率会更高,审计质量相对来说更。另外,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跟公司管理层无法达成一致时,便可能面临着是否出具“非标”意见的选择,这可能会恶化与被审计企业管理层的关系,还有可能被“出局”。面对这种经济压力,“大所”对于客户的依赖性要小于“小所”,其保持独立性的可能性更大,那么出具的审计报告更有可信度。研究者Moore以及他的研究伙伴Scott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规模越大的所,进行也业务也更加广泛。事务所的规模越大,越能依靠自身技能优势,准确、全面地发现审计中的问题和缺点,公司修复内部控制缺陷的压力和动力也就更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就会越有效,因而可以减少错报,提高公司的盈余质量。为此,提出假设2:
假设2:相对于“小所”聘请“大所”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对会计盈余质量的影响更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选择2014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选择时进行了筛选,把以下四种情况排除在外:第一种是金融企业,第二种是两年来数据不全的,第三种是ST企业,最后一种数值不正常的。在筛选之后,剩下了九百多个企业成为研究对象。根据相关机构统计,迪博内部控制审计与风险管理数据库以及沪交所披露的公司财务报告。
(二)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为了检验前文的两个假设,借鉴廖冠民等(2009)的做法设定模型如下:研究的盈余质量(absDA)根据夏立军(2002)确定的相关标准来进行。DA根据模型(3)、(4)、(5)来确定相关数值。在以上数据里,财务年度用t描述;i是所研究公司的顺序号;应计总额用TA来描述;资产总额用Assets来描述;ΔREV表示销售收入变化额(t年收入减去t-1年收入);固定资产以PPE来描述。
盈余质量的代理变量用absDA来描述,数据来源于DA绝对值。这一数据与盈余质量成反比例关系。ICA的数据根据通常惯例,假设上市公司不能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内控,并把相关结果材料真实全面地进行公布,数值就是0;反之就是1。Big(事务所规模):按照通行做法,将国际四大作为“大所”。然后按照2014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五名是瑞华、立信、天健、大华、信永中和。我们把这5家也选为“大所”。企业的相关业务可以被认为是“大所”的范围,我们对Big这一参数的数值就计为1;反之,计为0。
另外,公司的盈余质量受到公司内在因素的影响,借鉴现有研究的做法,共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财务杠杆、经营业绩、每股收益、销售增长率、投资收益以及行业、时间虚拟变量。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公司盈余质量的平均值是0.07,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是1.03和0.00,标准差是0.16,这说明样本公司在盈余质量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从公司特征方面来看,公司规模的平均值是22.64,负债水平的平均值是0.48,经营业绩的平均值是0.04,公司的增长机会的平均值是0.17,投资收益和业绩波动的平均值分别是0.09和0.01。以上数据有利于我们进行下面的分析。表3表明了上述变量存在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内部控制审计的数值都为负数,都明显低于0.05的标准。换言之,二者是显著负相关,表明内控审计是有效促进盈余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这种结论,验证了本文假设1。以上研究数据清晰表明,不管采取以上哪种检验方式,公司的经营规模与盈余质量与成正比,负债水平与盈余质量成反比。如表3所示,Pearson检验还表明一种结论,那就是企业投资收益保持较低水平,对盈余质量增加有促进作用。别的变量数值系数都位于0.5以下,有力地证明了他们之间不具有明显多重共线性。
表2 描述性统计
表3 相关性分析
(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在表4中显示出来。控制变量的结果只出现在标准模型。从表4可以看出,根据上述表格数据支持,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引入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有效监督控制,可以明显提升企业盈余质量;企业的规模与盈余质量成正比,大的企业可以创造更高的盈余质量;负债水平与企业盈余质量成反比,负债水平越低,企业盈余质量就越高;经营业绩与与企业盈余质量成反比;增长机会与企业盈余质量成反比;投资收益与企业盈余质量成反比;业绩波动企业盈余质量成正比。
表4 回归分析结果
为了使研究更加深入,本文对模型6、模型7、模型8和模型9进行了设计,对原标准演进和加工,增加了控制变量的因素。虚拟变量在前一个模型中未体现,而在后一个模型中体现,二者的内控审计系数是负数,可以证明内控审计对企业盈余质量的显著提升,也可以证明本文第一个推论结论的正确性。模型8和模型9反映的是“大所”对企业的影响,和“小所”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数据显示,两者对企业盈余质量提升都有促进作用,“大所”回归系数的绝对值要大于“小所”,证明了本文先前的第二个推论。
五、结论
本文对上述选择的企业进行了分析比对,深入探讨企业内控审计重要性,以及对盈余质量提高的影响。通过大量研究表明,企业内控审计越规范、监督越科学,越有利于提高盈余质量。而且,进一步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聘请的事务所如果是“大所”,那么其内部控制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相比于聘请“小所”的上市公司来说更为显著。根据大量数据分析和研究归纳,可以发现,企业的内控审计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也对企业的盈余管理具有巨大影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使得相关报告更加客观、更加真实。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充分发挥相关监管部门作用,督促企业健全内控审计体系。国家职能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督促企业加强内控,规范管理,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根据行业特征和企业特点,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把日常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定期进行抽查和指导,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内控的立法。我国原有相关的法规还不完善,体系性不强,相关配套措施不够完备,需要继续细化落实。并且,这项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建设详细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确保取得实效。(2)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内控审计的效果。在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监管。首先,相关监管部门要掌握内部控制审计的现状,及时的发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给予注册会计师相关建议和指导。其次,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注会行业风清气正。(3)切实增强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其内部控制制度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鉴于此相关部门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使注册会计师掌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知识,不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编号:2011jytq153)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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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