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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关键 突出重点切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2017-04-27锡林郭勒盟委统战部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后备干部人士队伍

◇文/锡林郭勒盟委统战部 清 玉

2015年以来,锡林郭勒盟各级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意见,各级统战部积极同组织、教育、卫生、农牧、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有效推动了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

一、以“五个坚持”推动全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坚持强化领导与完善机制相结合,夯实队伍建设基础。盟委坚持将统战工作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党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盟人才工作大局。建立完善了盟委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负责同志联谊交友和谈心制度,出台了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盟委、行署党员领导干部与54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每年采取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向广大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决策,并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盟委、行署的有关会议、外事活动视情邀请部分党外代表人士列席。

(二)坚持物色人才与重点储备相结合,拓展队伍建设途径。坚持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把党外后备干部储备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全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完善党外干部选拔推荐机制,通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拘一格地把各方面的优秀党外人才纳入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建立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并按近期进班子和中长期培养目标对党外干部队伍进行分类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滚动发展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今年,会同组织部新调整了党外县处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目前,全盟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共99人。

(三)坚持教育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提升队伍整体素养。通过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结合党外代表人士特点,加大培养力度,着力提升素质。2013年以来,盟旗两级共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近60期,参加人员达2000余人(次)。注重实践教育,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现场观摩、调查研究、服务社会等实践活动,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能力和素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坚持大胆选拔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助推队伍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党外代表人士政策要求,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工作,推动一大批优秀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截至目前,全盟党外乡科级以上干部1360余人,安排县处级以上党外干部107人,占相应职务总数的11.6%。其中,盟人大工委副主任1人,盟政协副主席3人,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人,18个行署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安排了党外干部,其中安排党外正职4人。各旗县市安排党外人大副主任12人,政府副职12人,政协副主席25人。在强化安排使用的同时,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有意识地安排部分党外干部到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培养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全局,丰富经验。

(五)坚持管理服务与搭建平台相结合,发挥队伍积极作用。强化部门经常性管理,通过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团体,对党外代表人士开展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在党外干部作用发挥上,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为党外干部干事创业搭建了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外干部健康成长。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去年,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刚性要求。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统战工作会议均明确指出,要切实加大党外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抓好人才储备、组织培养和安排使用工作。我盟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比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配备2名党外正职领导干部;旗县市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进一步加大民主党派成员实职安排力度和数量;安排党外干部挂职锻炼仍需进一步形成合力等。从统战部门自身来讲,还一定程度存在工作不够主动、履职不够到位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作为重点任务加以推进,推动党外干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以“四个持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一)持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协同组织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充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注重从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等传统领域发现党外后备人才。同时,积极通过全盟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等,摸清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留学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党外知识分子的基本情况,广泛物色党外代表人士,不断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注入活力。继续落实好“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要求,努力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人士。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注重分析研究党派分布、民族结构、学历层次、年龄梯次、岗位分布等方面情况,科学优化储备工作流程,推进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持续加强培养选拔工作。针对全盟各级党外干部的共性和特性,积极探索优化党外干部成长路径,切实提高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立足共识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培养作为重中之重,把适应履职需要作为培训方向,切实落实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培训要求。加大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统战部将积极协调配合组织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选派一批重点培养的党外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挂职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注重把优秀的党外干部放到重要关键岗位加强锻炼,提高处理急难险重问题的能力。

(三)持续加大安排使用力度。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各项政策,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数量要求,选配好党外干部。着眼于2017年盟、旗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乃至长远发展,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搭台阶,配合组织部门有重点地安排一批优秀党外干部,确保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领导班子中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外干部。同时,积极推动盟人大、政协配备党外副秘书长,各级人大专委会、政府工作部门、政协专委会和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中重点配备党外干部。加大党外正职安排力度,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至少配备2名党外正职领导干部。

(四)持续强化服务管理。统战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党外干部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和同级人大、政协的联系,切实掌握好党外干部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教育引导、关心帮助,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切实搞好与党外干部的合作共事。注重发挥好党外干部的优势和作用,引导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岗位优势和示范带头作用,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和载体,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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