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分析
2017-04-24白亮
白 亮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体育教研组,福州 350018)
体育课程评价体系的构建分析
白 亮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体育教研组,福州 350018)
体育课程评价体系是体育教学中的重要环节。科学、系统的教学评价在检验体育教学质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课程教学的改进和完善。在新课改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开展体育课程评价,是体育教育工作者必须重视的问题。从体育课程评价的概念及特征出发,对当前高职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高职体育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及具体对策。
体育课程;教学评价体系;高职
引言
教学评价在课程教学中发挥着引导、调节和优化的作用,是整个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体育教学评价体系,不仅有助于教师及时掌握教学活动效果,还能更好地指导教师开展课程设计以及教学策略的调整,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使学生更好地学习课程知识和技能。
一、体育课程评价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课程教学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对所确定的教学目标应用一系列可行的评价方式及方法,来对教学过程和活动效果进行检验,以确定教学活动达到的效果和教学期望目标的差距,再进行准确判断,以便更好地调整教学设计、提高教学效果。体育课程教学评价是按照一定目标、原则对体育的“学与教”进行系统的调查、评估和考评,再进行课程调整[1]。其评价对象是体育教学的所有内容,包括教师对教材的理解、教学模式的选用、教学内容及学生知识技能水平和价值观建立等。
(二)基本特征
1.客观性。对教学课程进行评价的原因是通过课程评价能更好地揭示课程教学的意义和内在价值,更为准确地解决教与学的相关问题。倘若目标不确定,难以拿捏,就会影响教师“教什么,如何教、教的如何”,而学生也会面临“学什么、学习如何、如何学习”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因此要客观、全面地进行评价。
2.决策性。体育课程评价体系是综合分析和判断教师、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达到的效果,其目的是为课程教学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以此改进和完善课程教学的管理模式,使教师与学生能及时对教与学的行为做出相应调整,发挥管理、激励和引导功用。
二、高职体育课程教学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指标单一,客观性不足
目前,大部分高职学校的体育课教学仍以教师为主导,也就是教师向学生传授技能为主,以教会学生认知、理解、巩固技能等相关知识为教学的传统模式,考核内容一律以教师课程上教什么内容就考什么内容为主,纯粹是为了评价而去评价。这种应用同一个标准作为唯一评价手段的方式,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能力及不同学生接受学习能力间的差异性[2]。
(二)评价主体存在偏差
现阶段,高职学校体育课程教育评价活动是以体育课程教学大纲标准为依据[3],并搜集相关数据对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情况进行评价。学校的管理人员或体育教学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评价的主体,而作为评价对象的教师没有权利参加整个体育教学评价活动。这样的评价,不仅忽视了教师在教学方面的主导地位,也同样忽视了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三、高职体育课程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及对策
(一)基本原则
1.客观性与科学性。因教师和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都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所以,在制定各项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不仅能够反映出不同教师间的教学特征和个性差异,还要展现出不同学生特征的差异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进步程度。各类指标的权重比例要能够显现出其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指标在本质上的地位和效果,进而显现出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2.可量化性与整体性。首先,体育教学评价指标的选取一定是要适合体育教学的特征和学生的个体差异性,评价指标要覆盖教学的全部过程,真实地反映出教学的实际需要。其次,评价者要对体育教学的整个过程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完全的认知度,不仅要对所提供的课程教学在过程、内容、方法及评价标准上有清晰判断,还要通过可量化的数据给出具体详细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准确地反馈给被评价者。
3.反馈性与引导性。只有科学、合理、具有建设性的评价结果才能对教学活动的效果给出正确评估。所以,在评价指标的设定方面,在面向大多数的时候,一定要重视个体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尽力使评价的目标、方法、内容和程序具有科学性、精准性,评价结果能够充分表明和反馈体育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不合理性或合理性。
(二)可行性对策
1.熟悉课程评价内容。一方面要将评价对象细化,教学评价是由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组成,评价者与被评价者都必须作为评价的主体,而评价对象应包括专家评价、教师自我评价、教师之间评价、学生评价、教师与学生间的互相评价等。另一方面研究并制定评价指标,首先,按照目前体育课程教学评价理论,对原有的各教学评价指标进行研究、选择、取舍,构建初步的评价模型;其次,向高职学校的体育教学专家、教学一线骨干发放调查问卷,征询他们对于体育教学评价指标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初步评价模型给予调整和修改;再次,将修改后的评价指标反馈给各个专家,再次去征询他们的建议和补充点;最后,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整理、修改,从而构成一种新型的评价指标,明确在评价中的权重比例和分值。
2.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体育教师教学评价指标及权重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体育教师教学评价指标及权重比例
续表
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权重教学效果0.26教学参与度0.28平均练习时间0.56平均练习次数0.44教学技能掌握0.26掌握技能的平均速度0.60运用运动技能的种类0.40教学锻炼习惯0.24平均运动负荷0.55身体素质提升率0.45教学满意度0.22对体育课产生期待0.55对体育教师产生钦佩感0.45教学准备0.24教学理念0.40学生积极参与0.60激发学生学习动机0.40教学文件0.32教学设计科学、合理0.60教案表达清晰0.40条件与设施0.28器材满足教学需要0.52场地安排布局合理0.48教学评价0.22即时评价0.32所掌握的技术技能0.55学生行为能力0.45过程评价0.32单元教学目标0.56学生个体差异及变化0.44结果评价0.36教学目标的达成0.60诊断与反馈0.40
结束语
综上所述,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决定能否顺利进行教学评价的有效前提。因此,在当前的职业学校体育教学评价实践活动中,要以人为本,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方案,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全方位发展,引领高职学校体育专业教育教学的快速发展。
[1]廖勇胜.构建高校体育教育专业课程评价体系的思路[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0):118—119.
[2]李华,彭丹梅.试论中职学校体育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J].当代体育科技,2015(1):184—185.
[3]徐焰,汤韶敏,廖钰珊.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学生成绩多元化评价体系的构建[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11):90—91.
〔责任编辑:李海波〕
Construction Analysis on Evaluation System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BAI Liang
(Sports Teaching and Research Group, Minjiang Teachers College, Fuzhou 350108, China)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evaluat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hysical education. Scientific and systematic teaching evalu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qual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which is helpful to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teach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curriculum reform, how to better carry out the evalua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for the educators. Starting from 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valua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The paper makes the 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evaluation system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on the basis of which, explores the principles and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for constructing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P.E. teach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teaching evaluation system;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10.3969/j.issn.1008-6714.2017.04.045
2016-11-07
白亮(1979—),女,福建福州人,讲师,从事体育教学研究。
G807.4
A
1008-6714(2017)04-00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