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苍溪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2017-04-22何锦霞
何锦霞
摘要:近年来,苍溪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在稳固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宣传、规范流转制度等途径来进行解决。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具体对策
苍溪县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县,耕地面积广,耕作条件较差,在边远乡村土地闲置和浪费问题比较突出。由于青壮年长期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劳动力短缺、素质结构较差,导致生产经营水平较低,大部分边远山村土地流转面积小,难度较大。近年来,苍溪县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将结合山区特点,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高效有序流转,为农村土地流转和最大化利用作出一定成效。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
1、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县流转土地总面积234494亩,占总耕地面积555600亩的42%。其中一次性流转30亩以上的转包面积35400亩,出租84994亩,入股4100亩;流转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的36100亩,种植经济作物的72594亩,养殖畜禽的10800亩,水产养殖的5000亩;签订书面合同的110394亩,其中按省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的69594亩。流转租金价格为田每年每亩300-700元;地每年每亩200-400元。
2、土地流转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1)建立机构,创新土地流转服务新功能
县上成立“苍溪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组织领导。依托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咨询指导。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电子信息平台数据库和土地流转储备库,收集、整理、发布及跟踪反馈全县土地流转信息。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台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档案,对单宗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查和签订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对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委会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进一步创新强化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功能。
(2)典型示范,创新农业现代园区新模式
县上在永宁镇荞子坝村、白桥镇白桥村、陵江镇江南村、元坝镇歧坪镇三井园区、天新园区、运山园区、元坝三九园区、白鹤乡柳池等园区通过土地整理项目,改善了园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土地的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如白桥坝现代农业园区现已建猕猴桃、蚕桑、畜牧三大产业园区,采取农户将需流转的土地委托给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和业主签定了20年的流转合同,流转土地价格按250 kg稻谷/亩/年的标准给付。流转土地面积1374亩,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土地流转1300亩,涉及流转农户442户,全流转农户241户。其中:中心园区建立猕猴桃产业园432亩,畜牧产业园342亩(生猪养殖园217亩,肉兔养殖园25亩,土鸡养殖园100亩)。园区农民除收取土地租金外,还可到园区打工,一天可挣务工费40-60元。永宁镇荞子坝园区采取租包的方式,采取农户将要流转的土地委托给村,再由航粒香公司和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费用按200 kg黄谷/亩/年支付,共流转土地1100亩。在现代农业园区县上高标准建设了猕猴桃、梨、桃、蔬菜和畜牧产业园。这些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化规模经营。
(3)财政支持,创新农民权益保护新机制
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额度的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點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重点向种植高产粮油、苍溪梨、红心猕猴桃和特色蔬菜项目倾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大、涉及农户多的项目,乡镇政府提前介入指导,建立风险评估和处置机制,使农民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了保护。
(4)监督指导,创新为民利民工作新方法
苍溪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服务网络,创新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宣传、管理、调解、服务”四大职能,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发展的“助推器”。
县上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方面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仲裁,维护农民和业主双方的权益,创新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解决新方法。
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模式,鼓励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合作生产,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种养大户、购销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技推广机构等经营主体作用,把农民组织起来,统一布局、统一质量、统一技术、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增产增收的目的。
(5)畅通信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新平台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提速,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成效逐步显现,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兰渝铁路,南广高速,天燃气开发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给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机遇。县上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建立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管理系统,将需流转的8.2万亩土地公布在信息网络和电子显示屏上,建起覆盖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苍溪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宣传、管理、调解、服务”职能,建立了服务农业、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交易的“新平台”。
(6)总结经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新亮点
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和搜集农村土地流转的供需、价格等信息,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公开对外发布,使有意流转土地者能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为适应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新变化,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县委、县政府顺应农民意愿,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宣传和分类指导力度,出台了“关于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县农业局统一制定了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流转合同等文书范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经营土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二是发展专业大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业主适度租赁土地经营。三是支持农户间转包土地流转,通过农户间流转土地,解决了因外出务工、无力耕种土地的难题,使土地从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农民收入增加。
3、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基本坚持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农户之间面积较小的土地经营有权转包一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以农户之间口头协议为主,但3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基本都签订了书面合同。特别是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租赁土地,一般农户将要出租的土地书面委托村组对外流转,需要土地的业主在与农户委托的村组签订流转合同。
4、规范土地流转
一是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善農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二是强化服务功能,搭建好交易平台、建立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三是创新流转方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业主大户流转土地,引导农户相互转包土地;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五是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各项配套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作业道建设等措施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流转土地种植其他作物;与国土等部门联合监管,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制止非农化。七是加快制定出台本县贯彻实施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办法。
二、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
1、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种养业
根据苍溪县产业特点,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对苍溪县猕猴桃、雪梨、沙参、魔芋等主导产业的深度开发与发展。引导他们与农户联合,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健全工商资本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2、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的上限控制
应根据流转土地工商企业的经营能力与经营水平,按土地使用类别评估确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土地面积的上限。并将评估情况向出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公布。
3、分级备案制度
由于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流转土地的主体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只是监督、指导、管理,对流转土地的备案不具有强制性,流转土地的业主将流转土地合同等资料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按流转土地的面积大小确定相应的乡镇、县、市、省级备案。如流转10-30亩的在乡镇备案;流转31-1000亩的同时在县级备案;流转1001-3000亩的同时在市农业局备案;流转3001亩以上的同时在省级备案。
4、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
对流转一定面积的工商企业的审查应对其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金、技术、人才、财务、经营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属外地企业的,还应到企业所在地实地考察。审查组成单位应为工商企业经营项目的主管机构、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合组成。
5、如何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
可让流转一定面积的业主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缴纳一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作为风险抵押金,在业主违约拖欠土地流转费用时,一方面可判定业主违约,终止合同,另一方面可将业主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支付拖欠的流转土地经费,或者拖欠的当地务工农民工的工资。
6、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意见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没有强制的约束,为此监管乏力,风险防范也处于探索阶段。苍溪县目前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土地主要从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乡镇鉴证、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方面进行监管。租赁土地的工商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方面进行审查。但对流转了农户土地不到乡镇鉴证、不到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的工商企业缺乏强制管理手段。为此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乡土地流转管理信息平台,一方面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给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对不诚信经营的业主予以信息披露,防止不法行为在多地产生。二是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监督、执法权,以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服务、监管,防范风险,确保农村产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