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城镇偏好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017-04-14郭小东付升华
郭小东 付升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城镇偏好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郭小东 付升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本文运用1999-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取系统GMM估计方法考察了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城镇偏好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不管是用人均指标还是占比指标来衡量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实证结果均显示,随着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缩小。从各分项支出来看,低保支出、义务教育支出以及医疗卫生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但引入城镇偏好因素后,低保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再显著,而义务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的影响也有所减弱。
社会保护底线;城镇偏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一、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极大的提高,但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公平问题也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3.4元、133.6元,两者之间的差距为209.8元,而到2013年,两者之间的差距扩大到了18059.2元,相比于1978年,翻了85倍之多。*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4》。过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居民无法和城镇居民一样同等享有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同时也对我国当前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一定威胁。因此,有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研究被赋予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府财政政策的目标之一即是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财政支出的角度出发,来试图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其中,有关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方面,目前没有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研究表明政府公共支出可以很好地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Keuning,1989;Ocampo,1998;Neal,2013),但也有学者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Aaron,1970;贾俊雪、宁静,2011);从财政支出结构来看,不同财政支出项目对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影响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学者认为政府在教育、健康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会恶化收入不平等(Benedict,1997;Mukaramah et al ,2008),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财政支出中社会性支出占GDP的比重越高,其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也会越明显(Galor、Zeria,1993;Robert,1988;Caminada et al,2001;Kevin,2002;Gregorio、Lee,2002;Jorge et al ,2012;潘敏、张依茹,2012);从财政分权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学者认为财政支出的分权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陶然、刘明兴,2007;陈工、何鹏飞,2016;陈安平、杜金沛,2010);也有学者从城市偏向这一角度来加以解释,Lipton(1977)首次提出城市偏向这一概念,此后,大量研究表明城市偏向的政府政策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陆铭、陈钊,2004;程开明、李金昌2007;张义博、刘文忻,2012;雷根强、蔡翔,2012;胡晶晶、黄浩,2013)。此外,其他有关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集中在城乡二元结构(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课题,1994;韩其恒、李俊青,2011;欧阳志刚,2014)以及城镇化(林毅夫、刘明兴,2003;陆铭、陈钊,2004;郭军华,2009;曹裕等,2010;陈斌开、林毅夫,2013)等方面。
针对城乡收入差距问题,除了以上众多学者探讨的影响因素之外,本文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在重要的基础保障领域,政府的投入往往不够充足。虽然近些年来,各种“民生工程”、“幸福工程”项目纷纷启动,但其效果却差强人意,由于政府的财力物力是有限的,如何使有限的财力既发挥好基础保障的作用,又能改善收入分配,在支出安排上就应妥善处理好优先次序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重要的社会领域,政府应该承担哪些最基本的责任,即“底线”责任,而哪些又可以交由市场去调节分配。这样,政府“底线”责任的重要性就逐渐突显出来。“社会保护底线”(Social Protection Floor)一词是联合国于2009年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 被用以表述“人人应享有的一套基本社会权利、服务和设施。……在许多方面相当于目前使用‘核心义务’的概念,以确保实现人权条约中所包含的最低的必需权利水平。”*国际劳工组织:《争取社会正义和公平全球化的社会保护底线》,国际劳工大会,第101届会议,2012。社会保护底线提供的是一套“低水平、全覆盖、多种类”的保障,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护底线处于最底层,是政府必保的内容。根据2012年的社会保护底线倡议书,可以将社会保护底线的内容概括为两个方面:(1)基本服务。即使得人人可以从地理和经济上享有最基本的服务(如水、卫生设施、充足的食物、医疗、教育、住房以及其他,包括生活和资产保存信息);(2)基本社会转移:即通过现金或实物的方式进行社会转移支付,为穷人和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最低收入以及医疗保障。结合景天魁(2009)在底线公平理论中对底线的界定以及唐钧(2014)对社会保护底线的理解,可将我国社会保护底线的范围界定为:基本的收入保障、基本的教育保障以及基本健康保障,从政府财政支出的角度出发,则可以界定为低保支出、义务教育支出以及基本医疗卫生支出。
因此,与以往的研究成果相比,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文将从政府的底线责任出发,来探讨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且由于我国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具有明显的城镇偏好,因此本文加入了城镇偏好这一因素,并用具体的指标对其进行刻画,而现有研究对该指标的刻画比较粗糙;第二,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采用1999-2013年15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加大了样本区间范围,充分考虑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动态效应,并采用了系统GMM估计方法来对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校正,使得结果更为可信。
二、理论分析
为了考察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以建立一个以城镇和农村经济产出为基础的社会福利函数*借鉴Lederman、Bravo Ortega(2004)、程开明、李金昌(2007)提出的福利函数。,假定城乡经济产出分别是政府对城乡的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函数,则有:
(1)
其中,W为社会总福利,U为城镇地区经济产出,R为农村地区经济产出,G为政府的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假定社会保护底线总支出中,有比例为k(0 s.t.GU+GR=G GU=kGGR=(1-k)G>0 (2) 为了考察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对社会福利函数的影响,可以对(2)式中的福利函数求G的导数,则有: 即 (3) 从(3)式可以看出,社会福利最大化问题转变成了如何在城镇和农村两部门之间分配社会保护底线支出问题,即确定两者之间合适的比率,进一步变换(3)式,可得: (4) (5) 将(5)式带入(4)式中,有: (6) 假说1:随着社会保护底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 假说2: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条件下,随着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城镇偏好的不断增加,其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效应将会减弱。 为了考察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及各分项支出对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影响,可以建立如下基准模型: gapit=α+β1gapit-1+β2floorit+Xitδ+ui+εit gapit=α+β1gapit-1+β2floorit+β3prefit+Xitδ+ui+εit (7) 其中,u为个体固定效应,ε为随机扰动项,下标i和t分别表示的是地区和时期,在此则指的是省份和年份。 被解释变量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gap)。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采用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来对其进行衡量,并分别用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了平减。 核心解释变量为社会保护底线支出(floor)。其中,社会保护底线支出规模用人均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floor1)以及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floor2)来衡量;人均低保支出、人均义务教育支出以及人均医疗卫生支出分别用pdibao、pedu以及pheal表示,而各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则依次表示为dibao、edu以及heal。上文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的提高,对于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的攀升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城镇支出偏好(pref)指的是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城镇偏好程度。具体而言,采用城乡人均低保支出之比(pref1)来衡量低保支出的城镇偏好;用城乡人均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之比(pref2)来衡量义务教育支出的城镇偏好;此外,由于城乡医疗支出的数据无法获得,而基于现有研究,认为卫生技术人员是医疗保障中最核心的要素,因此,本文用城乡人均卫生技术人员之比(pref3)来衡量医疗卫生支出的城镇偏好。 X为其他控制变量,有: 经济发展水平(grow):该指标用各地区的人均GDP实际增长率来表示,其中,GDP已用GDP平减指数进行了平减。若高速的经济增长创造出的成果能够通过收入扩散机制使得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分享,则经济增长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会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即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反之,若农村居民无法平等地和城镇居民享有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则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将会不断扩大。现有研究对此问题存在争议,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 二元经济结构(struc):该指标用非农业部门与农业部门之间的劳动生产率之比来表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使得城乡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存在差距,农村主要以农业为主,城市则主要以工业生产为主,而工业部门的技术更新明显更快,导致城乡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政府经济参与度(fislevel):该指标用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来衡量,表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程度。若政府经济参与度较高,表明政府分配能力越大,其更能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的分配,其中必定包括城乡居民收入的再分配,由于近些年来公平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政府在此压力下也会相应地增加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规模,从而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城镇化指标(urban):该指标用各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会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涌入,随着农村劳动力更多地从低收入的传统产业流向相对较高收入的现代产业,会逐渐导致要素报酬的均等化,减少农村剩余生产力的同时提高农村居民的劳动力生产率,从而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中会使得资源的投入倾向于城镇,但受二元经济体制以及户籍准入制度的影响,导致少部分富裕的农村居民脱离农村,拥有城镇户口,却没有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好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镇化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 对外开放程度(open):该指标用各地区当年按美元与人民币中间价折算的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自从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更多地融入国际市场中,快速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但不同阶段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会有所不同。在对外开放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对生产日常消费品等较为“低端”的产业的开放,这有利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部门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大量就业机会的提供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并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因此,从理论上说,对外开放的初级阶段,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具有推动作用。但随着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高端”产业的放开将会给更多的高收入群体带去收益,从而会扩大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城镇失业率(unemp):该指标为各地区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口率。任何时期都会存在一定的失业率,相对于富人来说,穷人更容易失去工作,从失业人员的结构来看,往往是那些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较低以及所处行业为农林牧副渔或是低端制造业的人员,因此理论上,城市失业率的提高会加剧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根据陈安平(2010)等人的研究,城乡收入差距具有较强的动态效应,因此,模型设定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即加入了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项作为解释变量,这就到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滞后项与残差项之间相关,产生内生性问题。此外,当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时,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会面临较大的压力,从而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民生项目中,以缓解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会使得农村居民的相对贫困更加严重,其对自身的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的进一步投资相对而言也会受限,进而拉大了城乡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加深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格局。考虑到模型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可以采用一阶差分广义矩方法(first difference-GMM)进行估计,首先对(7)是进行差分,剔除模型中的个体固定效应,从而得到: gapit=β1gapit-1+β2floorit+β3prefit+Xitδ+εit (8) 接着选择解释变量的适当滞后阶来充当工具变量,在此基础上对模型进行估计,但此时会损失一部分信息,此外,当解释变量在时间上是持续时,工具变量的有效性也会受到影响,进而容易导致有限样本偏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Blundell、Bond(1998)提出了系统广义矩方法(system-GMM),试图通过引入新的工具变量来解决差分广义矩方法中存在的弱工具变量问题,其将差分方程和水平方程联合起来,在运用差分方程(8)式进行GMM估计的同时,引入一组滞后的差分变量作为水平方程(7)的工具变量,以此来提高GMM估计的有效性。 因此,本文最终决定采用系统GMM方法来进行估计。 本文采用的数据为省级面板数据,年份跨度为1999-2013年,其中,低保支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义务教育支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医疗卫生支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城镇登记失业率则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和各省市统计年鉴;城乡卫生技术人员来源于历年《中国卫生与计划生育统计年鉴》;对于其他数据,如没有特别说明,基本都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此外,对于部分缺失值,本文使用了插值法对其进行了填补。为了减少异方差,已对相关变量进行了对数处理。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如表1所示: 本部分将借助Stata 13.0软件,对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在进行系统GMM估计时,为了检验其选取的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本文采取序列相关检验AR(1)、AR(2)以及Sargan检验来对其进行判断。从表2 的结果来看, AR(1)统计量都显著而AR(2)统计量都不显著,表明随机扰动项的差分并不存在二阶自相关;Sargan检验的P值都大于0.05,无法拒绝原假设,即新增的工具变量与随机扰动项之间不存在相关性,表明工具变量的选取是有效的,因此,模型运用系统GMM方法来进行估计的前提是成立的,得到的估计量也将是有效的。 表2报告了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其中,模型(1)和模型(2)考察的是人均社会保护底线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模型(2)在模型(1)基础上增加了地区交互变量,从结果可以看出,人均社会保护底线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1%显著水平上的负相关,即随着人均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会不断缩小。此外,从地区效应来看,各地区之间差距并不显著。同理,模型(3)和模型(4)考察的是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从结果可以看出,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占比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随着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占比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会不断缩小。在三大区域中,社会保护底线支出调节效果最好的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次之,最后是西部地区,东部地区领先于其他地区,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综上分析,不管是用人均指标还是占比指标来衡量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其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都呈显著负相关关系。 注:(1)*、**、***分别表示在10%、5%和1%水平下显著;(2)括号中表示的是参数的t值;(3)AR(1)、AR(2)和Sargan检验行对应的是统计量的P值。 表3报告的是人均社会保护底线分项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其中,模型(1)和模型(2)考察的是人均低保支出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模型(2)在模型(1)基础上增加了城镇偏好,从结果可以看出,低保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但在引入城镇偏好后,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仍为负,但不再显著。模型(3)和模型(4)考察的是人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从前后对比来看,城镇偏好的引入影响并不显著,人均预算内义务教育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始终呈1%显著水平上的负相关关系。同理,模型(5)和模型(6)考察的是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从结果可以看出,在引入城镇偏好后,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仍为负,但效果却明显减弱。此外,从不同地区来看,各地区之间的差异基本不显著。综上分析可以得出,随着我国人均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及其各分项人均支出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但在引入了城镇偏好后,效果有所减弱。 注:同上。 接下来,我们可以进一步运用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这一指标来进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从结果可以看出,除了义务教育支出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不再显著外,其他结果与人均指标考察下均保持了一致。 注:同上。 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来考察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理论部分,建立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将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城镇支出偏好纳入到城乡收入差距的分析之中,并提出了两个假说。为了验证假说,本文采取了1999-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其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不管是用人均指标还是占比指标来衡量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结果都显示,随着我国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也会不断缩小。从各分项支出来看,低保支出、义务教育支出以及医疗卫生支出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但引入城镇偏好因素后,低保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再显著,而义务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的影响也有所减弱,尤其是医疗卫生支出。 如上所述,本文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起到了显著的效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制度性的障碍,如社会保护底线支出具有明显的城镇偏好等。基于此,相应的政策启示是:首先,社会保护底线属于政府的底线责任,现阶段,地方政府应加大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投入规模,充分发挥其在调节居民收入再分配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以及改善民生;其次,政府在扩大社会保护底线支出总体规模的同时,应不断调整城镇偏好的支出政策。由于财政支出的城镇偏好弱化了社会保护底线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在扩大社会保护底线支出的同时,应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护底线投入差距。此外,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户籍制度改革应加快进度,城乡一体化势在必行,只有完全打破了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才能使得城乡居民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1] Neal,T."Using panel cointegration methods to understand rising top income shares",EconomicRecord,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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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