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文化:一种大众的消费文化
2017-04-13王绍林
王绍林
手机文化是新兴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多元的文化形态,它虽然晚起于电视文化等,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当代大众文化的代表,且有后超越其它文化现象之势,既是科学技术革命的产物,又是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从表面来看,似乎手机文化与当代的社会文化建构没有直接的作用,或者说没有电视文化的作用更为明显,然而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文化逐渐包容电视文化的主要内容,越来越多的手机功能可以上网、看电影、电视、播放MP3或MP4等等,甚至可以直接作为定位导航、DV拍摄等,兼容了传统电视的所有功能和其所不能。从这一点来讲,手机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其作用日益明显,正引领着新的消费文化,其本身也是一种消费文化的具体体现。消费文化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独特的大众文化现象,它与商品经济、信息技术、大众传媒、当代大众文化心理,以及生产、消费等价值观念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而也具有极大的包容性。特别是在商品经济越来越发达的社会,消费文化越来越发达,表现在生活的每个方面。[1]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还是人们消费观念的一种反映。对手机文化的品味和消费过程本身也反映了消费文化理念的嬗变,也可以说手机文化正深刻地影响着当今社会生活,这就是文化的价值所在。
一、文化与手机文化
“文化”一词含义甚广,起源很早,至今有200多种不同的界定,但“文”与“化”并联使用,最早见于《易·贲卦·彖传》,张岱年先生在《中国文化概论》中说我国文化一般是指精神教化,西方文化主要指物质生产。[2]由于研究者的角度不同、理解不同,于是有了广义和狭义文化的分别。一般所说的广义文化是人类所有精神和物质产品,也就是人类的所有创造物,在此条件下文化是与文明一词等同的,如梁启超《什么是文化》中所称的“共业”,张、方二先生所编《中国文化概论》就认为包括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规范的、艺术的、器用的、社会的等等。狭义的文化,则各有不同的说法,一般认为主要指精神层面的文化活动和现象。我们一般所说的文化,主要是狭义的文化,也就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活动。但这并没有排斥物质,我们认为文化主要是精神层面的,也有部分物质,条件是那些物质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如汽车、手机等,它们深刻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大家试想,在徐霞客的时代,他去云南丽江旅游,徒步需数月才能到达,今天我们驱车前往,只需要一天的时间,汽车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所以汽车是一种文化;手机,更是如此,它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不言自明的。
不论是从认识的、或器用的、社会的,或者按对象来区分的子符号系统,手机文化都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更多的是采用广义文化的概念,如英国人类文化学家泰勒等,但是人们在重视精神文化的同时,也没有忽视物质文化的巨大作用。
所谓手机文化,指的是手机通讯和信息产业链所相互作用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文化形态,主要包括通讯、网络节目或视频、移动通讯和网络互递、节目或信息的受众、信息的制作传播等,是通过手机反映出来的所有价值的总和。手机文化包容很广,具有多种属性,因为手机在生活中逐渐代替书籍、报纸、影院、电视、收音机、录音机等传媒的大部分功能和角色,而且这种趋势和综合功能也愈来愈表现明显,甚至还会越来越强。传统文化、现实文化和理想文化都逐渐包含于手机文化的范围之内,成为手机文化的组成部分。同时,手机文化又兼具了传统媒体所缺乏的便携性、超容量、色彩与声音、同步与回放、播发与制作等兼容功能,成为一种现实的理想的文化载体,其所传播的内容也成为一种超大容量和至为丰富生动的文化信息。手机文化通过不断的发展壮大,已经与不断发展的当代文化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正因为手机文化的多元性,我们难以将手机文化进行明确的属性划分,需要多层次地剖析。
手机文化是一种消费文化,与其它文化形态是有区别的,其包容性是非常广泛的,涉及人们生活的很多个方面,这是信息化社会的一个特点。因而从泛义的角度而言,消费文化是广义文化中与人们消费行为相联系的一个文化层面。广义的消费行为是人类以消费为目的的一系列活动,消费文化是消费行为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包括物质的给予和精神层面的心理审美体验。或者说,“消费文化是消费者行为的各种效应:生态效应、社会效应和心理效应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综合效应,天长地久不断沉淀下来所形成的与人们消费直接相关的实物、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习惯、技术等复杂体系”。[3]
我们认为,特定消费文化中的消费行为既受社会消费心理的制约,也受社会经济形态、物质实体、个人精神信仰、消费观念和个体经济实力等多种因素制约。科学的消费观认为,各种条件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类型和不同态势的消费文化、不同的消费文化观念、传统和习惯。正是由于个体经济地位等多种因素的差异,因而个体对消费文化的理解和体验是不太一样的。这种体验和理解的过程,才完成真正意义的消费和文化的结合,使文化通过消费表现出来,消费又通过文化得以完善提高,达到符号性交换的审美过程。
手机文化与消费观念紧密相连,短信交流、彩铃、影音视听、通讯导航等功能一体化,具体体现了信息社会的特点,反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社会生活。
二、手机文化的属性和特征
由于手机功能等逐渐多样化和大众化并重的趋势,也使手机文化的传播方式、节目大众化。比如几乎所有手机都具有游戏、短信、彩铃、影音视听、摄录等功能,或者定位导航、计算等。游戏、短信几乎成为手机文化中最大众化的人人和人机交流方式。另外,由于在现代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个运营商和服务商依靠市场、又引导者市场的消费,影响着广大文化消费群体,使手机成为具备大众传播媒介的性质,手机在与大众的消费文化的结合中,使手机文化也具有了明显的时尚、流行的性质,不再只是语音通讯这么简单的功能,而是成为一种符号,一种文化符号,一种身份、地位甚至消费理念符号,从而也使手机文化成为一种平民化、大众化的消费文化。[4]然而手机文化与电视文化又有着明显区别的是,手机文化在消费中又存在着较大的个性空间,呈现出明显的不同价值取向,完全区别于其它的传播媒介,手机文化也具有独特的大众化和个性化相融合的性质。
这种个性化的手机消费文化表现在一是实体性的物质层面的消费,这是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依托的;二是精神层面的心理审美体验,这是以个体个性的特征和观念为基础的。二者对个性化的手机消费文化的影响又是相互渗透的,经济的因素往往决定消费的理念和消费的过程,然而精神层面的消费过程中的审美体验也会不断使消费者努力突破消费过程中的经济拘束,去设法完善自我理念中的消费审美体验。经济与政治、与消费、与文化的关系都比较密切。这种无数个人消费实践和消费审美体验融入大众的消费文化中,成为大众消费文化的实体性因素,这可以算是大众消费文化的共同性特征。
另一方面,除开经济的因素外,精神层面的审美体验和个性追求,以及丰富多彩的都市生活,也是手机消费文化的个性化特征形成原因。然而,人群的集中和流动,又往往会导致大众的个性消失,他们的生活态度和兴趣爱好,也往往表现出某种趋向性和时尚性特征。
许多人对大众文化的理解不同,其实它不仅与精英文化相对,而且还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大众文化与当代工业生产是有很大关联的,工业产品是为了满足大众的消费,这种消费既包括精神层面,也包括物质层面,以手机为媒介,以信息为主要载体,因此手机文化是一种多元的复合文化,深刻影响人们生活的多个方面,因此很多人乐此不疲,产生了深深的依赖,尤其是年轻人,更是一刻也不能离开手机,没有手机就会六神无主,如丧考妣,以致产生不少的交通事故,可见手机文化的大众特征。手机的大众文化性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手机生产与市场化密切相关,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即手机大众文化属性的构成有赖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大众化社会的形成。其次,手机的大众化消费属性表现在以电子传媒为主要介质的大批量生产和传播。媒介的性质和特点也决定了文化的样式的形态,以电子传媒为主的现代传媒表现出瞬息万变、光怪复杂、超时空、可复制与批量制作等特性。手机文化的属性也表现出与媒介性质密不可分的特性。其三,手机文化作为一种消费性质的文化形态,往往有时尚的趋向和取向方式,呈现出当代文化的“当代性”特征。它不但包括文化产品的创造,还包括文化市场的开辟,它往往以规模的经营方式组织产品销售,在买和卖的关系中实现商品的文化价值。手机文化中的手机和其附加功能兼有文化和经济两种性能的特殊品格,也因此而比较容易进入大众的日常生活。
手机设计和手机文化的创作素材也皆来源于大众的实际生活和生活中的灵感启迪。由于手机附加功能的增多,不仅局限于言语通讯,更融电视、收音机、录音机、DV摄像机、GPR卫星定位导航仪、计算器和游戏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且传播对象广泛,可以容纳传统传媒的贴近生活、具备真善美和超时空等的主流文化和传统文化形态,也可以包容或附会高雅或世俗化的,甚至低俗的非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和世俗文化形态。
手机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载体,不管是精英文化和低俗的世俗文化,皆可以通过手机这个载体,而使非主流的或非大众化的“文化”大众化。而对需求层次不同的受众,手机文化的个性化属性也是使手机文化大众化的保障,为手机文化传播的大众化实现提供了可能。另外,手机文化中所包含的文化现象也必须依托大众而呈现和传播,而手机文化的影响力也主要作用于大众。手机是这种传播中的物的因素,而大众却是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人的因素,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手机文化也从而成为一种植根于大众心理的文化现象。
三、手机文化是一种消费文化
手机不仅是一种大众文化,更由于其物和人的双重因素,也决定了更属于一种大众性的消费文化。消费文化与大众文化密切相关,相互影响。手机制度文化是指支撑与维系手机文化运作和传播的相关制度,它包括移动网络通讯营运商、网络终端服务商、以及国家或全球范围内相关机构制定的相关制度或规章、约定等。它作为一种物态形式呈现的制度,我们暂且归为物(而非物质)的形态层面,它和手机设备等物质形态一样,制约和影响着精神层面的消费文化,而反过来,精神层面的消费文化也同样影响着物质消费文化形态和制度文化形态的建构,并随着消费文化的精神消费文化形态的发展变化,其物质形态的手机消费文化和制度文化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相互之间的发展。作为手机文化精神形态层面的内容,其实也是离不开物质的。
作为物质文化形态层面的消费文化,不仅包括手机产品的销售,它也包括网络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和手机终端服务商所提供的承载信息和服务的设备,甚至一定程度上包括物态形式的信息和服务本身(未被受众解读而上升为理性和精神层面的内容),其中手机信息和服务内容,生产、信号传输和存贮技术、手机器材以及与之相连的一些支端或网络设备,皆可视为手机消费文化中的物态层面的文化内容。
手机制度文化在制度化方面确立了手机传媒的某些功能的实现,同时也保障了某些功能的正常化、合法化地运转,更重要地是保障了手机文化得以健康地、合理地、有生机地大众化良性发展过程。
由于手机文化内容和副产品内容的宠杂丰富,特别是随着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手机的增殖附加服务也日新月异,从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手机文化精神层面内涵的丰富性、时空性、时代性、交叉性、多源性等特点。而且,由于手机文化内容既受大众文化的取向的影响,同时也受文化受众的个性影响,比如短信内容、语言信息的个体个性化特征,甚至铃声、音乐、视频和手机的修饰产品都因用户的不同兴趣爱好而具有个性化特征,这就决定了手机文化内涵的丰富性。又因为作为手机文化载体的手机的便携性和可移动性,信息接受形式的声、图、文并茂和立体性特征,以及内容制作的自主性和可塑性特征,都决定了手机文化既具有时代性,又具有超时空性特点,能够将不同地点景物、信息、文字、图片等集中处理。也正因为手机文化的这种超时空性、可快速传递性、移动性、可加工性和复制性,更因为作为手机文化传播媒介之一的“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参与,使手机文化的精神性层面内涵更为凸现,更具有文化交叉性和多源性因子,不仅可以兼融中西,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通贯古今,成为一部信息资料的便携移动百科全书、一个多功能的电子阅览室、一个信息资源的发散与收集中心。
手机文化是一种当代的大众消费文化,它不仅以其使用价值为商品消费价值的衡量尺度,而且以其时尚的精神层面的消费价值体验为重要评价标准,即更多地渗透有符号性的社会意义。而实际上,手机文化的精神文化形态层面也承载了更多的经济和消费含义,往往在与物质软形态消费(除手机产品本身之外的功能消费和附加价值消费)的结合中,精神文化层面的消费更多地消耗手机文化受众的经济和消费成本,即手机文化中信息的交易流通和附加功能、价值的开通,并在这种消费过程中得到审美愉悦体验,才是消费者和手机文化受众的最主要的目的。为实现这种目的的投入也往往大于对手机产品(设备)本身的消费成本。故而,作为手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物”的因素,离不开手机物质文化的消费,如对手机产品、设备的消费,这是构成手机文化产业链中的最基础的一环,但同时,更重要更具潜力和发展空间的,却是手机文化中精神文化层面的消费,它势必带动整个手机文化产业的强势发展。而无论是物形态,还是精神文化形态的手机文化,都只有在大众的消费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得以各自价值的实现;也只有在这种大众的消费过程中,手机文化受众对手机文化物和精神层面的审美体验才能得以形成和完善。
[1]梁婷婷,欧阳宏生.电视文化:一种大众的消费文化[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版,2007(3):42-46.
[2]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51.
[3]邓向阳.消费文化的生成与演进——建论现代媒介传播的社会规范性[J].当代传播,2003(1):24.
[4]史健男.消费文化的符号本质与审美追求[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