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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顿代步 复制韵式
——音乐美的英诗汉译初探

2017-04-12

韶关学院学报 2017年10期
关键词:音步译诗音乐性

陈 丹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外国语学院, 广东 中山 528402)

以顿代步 复制韵式
——音乐美的英诗汉译初探

陈 丹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外国语学院, 广东 中山 528402)

传统的英诗汉译研究注重其形式和内容的翻译,音乐性对于中英诗歌至关重要,英语诗歌的节奏是音乐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译音乐性也是翻译时要考虑的因素,在英诗汉译时可采取以顿代步、复制韵式及双声叠韵等传译方法,以求在音乐性层面迻译原诗。

诗歌翻译;音乐性;“以顿代步”;“复制韵式”;双声叠韵

文学作品是有声音的,尤其是诗歌。传统的英诗汉译研究多探讨诗歌形式、内容、意象的翻译或内外部因素对诗歌翻译的影响等,鲜有对英语诗歌音乐性层面的汉译进行研究的。而音乐性对于中英诗歌至关重要,它指的是“具有音乐的特质或特点”,即,“声调优美的,有旋律的;悦耳的,声音好听的。”[1]音乐性是诗歌不可或缺的一种特性。英语诗歌的节奏是音乐美的要素。

英语诗歌汉译时,传译音乐性也需要考虑。不管诗歌是否具有形式上的音步或者韵式,诗歌都有音乐性或者内在节奏,“这是作品最难以捉摸,但是又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译者应该予以翻译。”[2]本文尝试探讨音乐美的英诗汉译方法。

一、中英诗歌实现音乐性的手段

节奏是诗歌音乐性的基础。珀赖因(Perrine)指出:“节奏和声音一起产生我们称之为诗歌音乐性的东西。”[3]167许渊冲认为诗歌要有音乐美就应该“有节奏,押韵,上口,顺耳”[4]。朱光潜指出:“节奏是诗歌的命脉,而韵与诗本无必然联系,诗应否用韵,与各国语言的个性关系密切。”[5]英语诗歌,其节奏是诗歌音乐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而韵的使用可以增强诗歌音乐美,即使英国诗歌不用韵,也具有由节奏体现出来的音乐美。中文诗,除了节奏以外,韵也是很重要的。欧洲古典诗歌,如古希腊诗歌的音乐美就是建立在长短音复现的基础之上,当时的诗歌并没有韵,但是有长短音复现体现出来的节奏。诗人堪必安就主张英诗:“仿欧洲古典诗以长短音为律,而反对用脚韵”[6],同样,弥尔顿也攻击用韵[3]246。英国诗歌中的素体诗(Blank verse),虽然不押韵,但是音乐性甚好。对于中文诗而言,不仅节奏重要,韵也“特别重要”[3]245。中文诗“轻重不分明,音节易散漫,必须借韵的回声来点明、呼应和贯串”,中国诗的节奏需在顿和韵上体现[3]248。

英诗中的音步为英诗节奏的重要因素,汉诗中的顿和韵为汉诗节奏的基本要素。英语诗歌中,诗行之间押韵,诗行中的头韵、元韵,可以使声音前呼后应,回环往复,增强诗歌的音乐美。汉语诗歌中,诗行之间押韵,诗行中的双声、叠韵,也使声音前呼后应,回环往复,音韵悠长,增强诗歌的音乐美。李重华和王国维,专门讨论过汉语诗歌中,双声叠韵增强音乐性的作用[7-8]。另外,英语中的虚词如,“a(n)”、“and”、“the”等在发音时轻读,与周围重读的实词形成鲜明的对比,增强节奏感,从而能促进诗歌音乐美。汉语中的虚字,如“兮”、“咦”、“呀”等,由于发音时较轻且拉长,也会增强音乐性。朱光潜称这些字为“衬字”,认为它们是诗、乐、舞同源的遗迹[3]16。

由于中英两种语言不同,要想在中文译文中,完全复制原诗的音乐性,是不可能的,因为中文没有音步,抑或像“a(n)”、“and”、“the”这样的虚词以及头韵、元韵。然而,英诗汉译时,却可以再现原诗音乐美的翻译方法。

二、英诗汉译中音乐性的再现

“植物必须重新从种子长出来,否则是不会开花的——这就是巴别塔诅咒带来的负担。”[9]诗歌翻译需要移植种子,雪莱追溯古老的巴别塔传说,表明了诗歌翻译之难,或不可译性。但是,事实上诗歌翻译从古至今都在进行。斯坦纳在《通天塔之后》从阐释学视角提出了翻译行为中的四步骤:信赖(initiative trust)、侵入(aggression)、吸收(incorporation)和互惠或补偿(reciprocity or restitution)[8]。斯坦纳这些翻译方法,积极采取行动实现语言不通的民族和国家之间交流。勒菲弗尔通过分析卡图卢斯的一首诗歌的翻译,总结出了诗歌翻译的七种策略:译为素体诗(Blank verse translation)、释译(Interpretation)、直 译(Literal translation)、音 步翻译(Metrical translation)、音素翻译(Phonemic translation),译为散文(Poetry into Prose)以及押韵翻译(Rhymed translation)。音步翻译中,译者“致力于一行中一定数目的音步”[9]38,而押韵翻译中,译者“总是在寻找合适的押韵之词”[9]49。虽然勒菲弗尔讨论的是印欧语系内部的诗歌翻译方法,但是其中一些具体的翻译方法,如音步翻译和押韵翻译,却与中国诗歌翻译家多年来讨论英语诗歌音乐美的汉译方法,如“以顿代步”和“复制韵式”的翻译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处。由于英汉语言的巨大差异,将英语诗歌译入汉语时,不能在汉语中复制原文的音步或者声音,这时较为可行的办法就是以顿代步和复制韵式。

(一)“以顿代步”

英语诗歌中的音步,在汉译时,可以用汉语的“顿”来代替,以再现原诗的节奏。对于英语诗歌而言,节奏是实现音乐性的关键,是在“相同的时间间隔中,相当的拍子的重复出现”[10]190。此外,虚词也是增强英语诗歌音乐性的方法之一。而对于中文诗歌而言,节奏是以顿的重复出现为基础的[11]。考虑到中英语言的同与异,英语诗歌中相当节拍,正好可以用中文相应顿来代替,“要求译诗行的顿数(或称“音组数”)与原作行的音步数相等”[12],即以顿代步。这种翻译方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新月派诗人,迻译外国诗歌,尝试使用音组代替原诗的音步。“孙大雨以现代汉语的节奏单位‘音组’(‘顿’)反映原作音步。”[13]以顿代步一直为诗歌翻译家所实践和发展。这种翻译方法类似勒菲弗尔所谓的音步翻译,所不同的是,译诗并没有再现原诗的音步,而是使用中国特有的节奏单位——顿,来代替音步。

如卞之琳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82首“I grant thou wert not married to my Muse”,原诗诗行以抑扬格五音步为主,节奏感极强。诗歌有三个四行诗节和一个对句。原诗格律谨严,音乐甚好。

I grant thou wert not married to my Muse

And therefore mayst without attaint o’erlook

The dedicated words which writers use

Of their fair subject, blessing every book.

Thou art as fair in knowledge as in hue,

Finding thy worth a limit past my praise;

And therefore art enforced to seek anew

Some fresher stamp of the time-bettering days,

And do so, love; yet when they have devised

What strained touches rhetoric can lend,

Thou truly fair wert truly sympathized

In true plain words by thy true telling friend;

And their gross painting might be better used

Where cheeks need blood; in thee it is abused.

我承认你并不跟我的诗神有缘,

你可以并不见怪,泰然阅读

作家的献词,听他们怎样夸赞

他们的美人,嘉许每一本新书。

你不但容光美好,眼光也高明,

看出了自己超出我赞美的能力;

因此不得已另求新鲜的反映,

青出于蓝的时代打下的印记,

就这样办吧,爱;可是徒然

他们在修辞里穷尽了铺排的能事

只讲真话的老朋友才真能表现

你的真美,就凭他句真字实;

他们的浓抹最好是拿去涂红

缺少血色的脸庞,对你是误用。[16]

此诗是莎士比亚写给他的保护人——南安普顿伯爵的。诗歌主人公表达了对于他人不实赞美自己男性友人的不满,类似的主题也可以在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21首、第79首等看出。此处,第82首,原诗以抑扬格五音步(iambic pentameter)为主,每行十个音节,每两个音节构成一音步,在相同的时间间隔中就可以实现轻重音节的交替出现,实现诗歌音乐性。卞之琳的译文,各诗行由五顿构成,有三字顿,也有二字顿。五顿正好对应原诗的五音步。这样有意识地安排译文的顿,用顿来代替原文的音步,就使得中文译诗也如同原诗,具有了音乐般的节拍。另外,虽然汉语诗歌轻重不分明[5]245-246,但是,译诗中较多的使用轻声虚词 “了”和“的”。“了”和“的”较为明显地与这两个字前面的字形成重轻模式,也增强了译诗的节奏感,进而实现了较好的音乐美。

当代诗歌翻译家以顿代步的实践中,成果显著的还有黄杲炘,他的译诗往往都在很大程度上再现了原文的节奏,如《柔巴依集》第八首:

Look to| the Rose| that blows| about| us – “Lo,

Laughing,” | she says|, “into| the World| I blow:

At once| the sil| ken Tas| sel of| my Purse

Tear, and| its Trea| sure on| the Gar| den throw.”

瞧我们/身旁/玫瑰/在盛开/,她说:

“看哪/,我含笑/来世间/绽出/花朵,

转眼/,我香囊/上的/丝穂/便撕碎,

囊中的/珍宝/就在/园子里/撒落。”[15]

原诗诗行为抑扬格五音步,在相同时间间隔中声音的轻重起落就非常有规律,朗朗上口。译诗诗行使用五顿来翻译原文的抑扬格五音步,使原诗音乐美最大限度地在译文中得以再现,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再现了原文的节奏。不可否认,这又是一个以顿代步的经典译例。黄杲炘针对译诗“自由化”的现象,指出译诗要反映原作的顿数,这是“译诗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3]。

翻译实践表明,英诗汉译时,以顿代步是可行的,可以较好地再现原文的节奏,而且译文节奏感强,有助于诗歌音乐性的再现。黄杲炘更进一步指出,可以“再跨半步”,“兼顾字数与顿数”[18]。

(二)“复制韵式”

英语诗歌中,韵指的是“音节间或几组音节中相同的声音”[10]189。英语诗歌用韵和不用韵的情况都有。不用韵的诗歌,如无韵素体诗,本身每音步内就轻重明显,节奏感强,无需用韵来加强音乐美。用韵的诗歌,如十四行诗,各诗行之间,常常有某种约定俗成的韵式,使得行与行之间押韵,实现声音的回环往复,增强诗歌的音乐美。在汉语译诗中,若原诗押韵,则可以采用与原诗相同的韵式,如此一来,就可以再现原诗中声音回环往复的方式,以及相应的音乐美。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留下了丰富的韵式资源,在译诗中用韵及复制原诗韵式的方法可行。这种复制韵式的方法,虽然不能再现原诗韵脚的声音,却能再现原诗韵脚复现的方式。

卞之琳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82首“I grant thou wert not married to my Muse”具有良好的音乐美。它不仅由诗歌抑扬格五音步实现,而且也取决于该诗声音回环复沓。因为原诗是用莎士比亚体所做的十四行诗,每行十个音节,韵式为abab cdcd efef gg。也就是说,在诗行的结尾,出现有规律的声音复现,产生音乐美。同样,在汉语译文中,也采用了abab cdcd efef gg的韵式,在诗行的结尾,也有声音的复现,声音复现的方式与原作诗歌相同,具有相似的音乐美。另外,译诗最后两行,采用较为洪亮的中东韵,“红”、“用”,有利于从声音色彩上进行强调,使诗歌重点突出。

由菲茨杰拉德翻译的欧马尔·哈亚姆的《柔巴依》是以柔巴依诗体约定俗成的韵式aaba的韵式创作的,声音能够前呼后应,回环往复,具有音乐美。在黄杲炘汉语译诗中,采用了相同的韵式,具有相似的音乐美。

英语诗歌中也有很多不押韵的诗歌,若原诗不押韵,那译诗也就不必押韵;但是在处理译诗节奏时就应该更注重节奏分明。在汉语译诗中,要再现英语押韵诗歌优美的音韵,可以采用与原诗相同的韵式。

(三)其他实现音乐性的手段

英语诗歌中,节奏是音乐性的基础。中文诗歌中,节奏也是音乐性的基础,但韵在中文诗歌中尤其重要。除此之外,英语诗歌中还有其他方法可以促进诗歌的音乐美,如诗行内的头韵和元韵。中英语言的不同,决定了不可能也不必在汉语译诗诗行中再现头韵和元韵。但是,在汉语译诗中却可以不失时机地引入双声和叠韵,增强译诗的音乐美。李重华说,“叠韵如两玉相扣,取其铿锵;双声如贯珠相联,取其婉转。”[7]王国维也说:“苟于词之荡漾处多用叠韵,促节处用双声,则其铿锵可诵。”[18]可见,双声叠韵有利于促进诗歌音乐美。例如,上述“I grant thou wert not married to my Muse”这首诗中,就使用了头韵和元韵。“And therefore may st without attaint oer-look”中“mayst”和“attaint” 为元韵,“Of their fair subject, blessing every book” 中“their”和“fair”为元韵。原文中元韵由于英汉语言的巨大差异,并没有在译文中出现。另外,原文中也使用了头韵。第一行“I grant thou wert not married to my Muse”中“married”和“Muse”为头韵,第三行“The dedicated words which writers use”中“words”和“which”为头韵;但这些是没有可能在译文中再现的。细究译诗,可以发现其结合汉语的特点,在译诗采用了双声叠韵。译诗中双声词“诗神”、“有缘”、“超出”、“新鲜”、“铺排”使得译文的声音回环往复。而叠韵词“自己”、“打下”则使声音回环复沓,使译诗音韵优美。

三、结语

音乐性是诗歌最重要的特性之一。英语诗歌汉译时,除了考虑内容、形式或神韵,还应该注意到其音乐性的传译。本文尝试探讨英诗汉译时迻译音乐性的方法。“以顿代步”是再现原诗节奏的方法,可以在译诗中再现原诗音乐美。此外,采用与原诗相同的韵式可以再现原诗的声音回环往复。最后,双声叠韵等方法也可以在译诗中加以应用,促进汉语译诗的音乐美。

[1]Murray, James A H.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M]. Oxford: Oxford Press, 193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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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王国维. 人间词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26.

Substitution of Caesura for Foot and Duplication of Rhyme Scheme——A Study of the Chinese Rendering of Musicality of English Poems

CHEN Dan
(Foreign Languages Faculty of Zhongshan College,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Zhongshan 528402, Guangdong, China)

As opposed to the traditional way of studying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poems, the essay addresses musicality in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English poems, which is of vital importance to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poems. In the translation, the rendition of musicality, the major constituent of which is rhythm in English poems, should also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Some approaches to rendering English poems into Chinese in terms of musicality include the substitution of caesura for foot (yidundaibu) and the use of the rhyme scheme that is the same to the original poem. Moreover, the alliterative and assonantal devices could be adopted for the sake of musicality in the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of poems; musicality; substitution of caesura for foot; duplication of rhyme scheme;alliterative and assonantal devices

H315.9

A

1007-5348(2017)10-0076-05

2017-03-20

陈丹(1981-),女,四川自贡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翻译与跨文化交流。

(责任编辑:廖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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