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公众反腐的心理特征及参与路径研究
2017-04-11欧阳叶张红专
欧阳叶 张红专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217)
自媒体时代公众反腐的心理特征及参与路径研究
欧阳叶 张红专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217)
网络技术迅速发展成为了网络反腐的重要外在推动力。随着公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自媒体时代公众参与反腐揭露与监督的成效初显。本文将从疑惑心理、畏难心理、打击报复心理、引火上身心理、漠然心理等方面分析自媒体时代公众反腐在心理层面和思想层面上存在的问题。着力从加强公众参与反腐的制度设计、丰富公众参与反腐的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反腐的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反腐的素质等方面完善公众参与反腐的具体路径与具体措施,更好地发挥好公众在参与反腐过程中的作用。
自媒体时代;公众反腐;心理特征;参与路径
进入信息高速传播与交流的自媒体时代,网络反腐已经成为推进反腐倡廉的一种新手段、新方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一些贪腐案件经网络自媒体举报,引发主流媒体关注而持续发酵,随后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即“自媒体曝光-主流媒体报道-政府部门处理”这一新路径,推动着网络媒体反腐迅速升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然而,在网络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如何扫除公众反腐的心理障碍,规范公众的反腐行为,完善公众反腐的参与路径成为当前公众反腐不可忽视的课题。
一、自媒体时代公众参与反腐成效不容忽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自媒体时代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网络反腐成为我国社会焦点。特别是博客、论坛、微博等蓬勃兴起,深刻地改变了公众参与反腐的方式。网络揭露与监督成为公众反腐倡廉、监督政府的有效形式。
(一)反腐渠道增多
公众参与反腐的传统方式主要是通过固定的信函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手机短信等向纪检等有关部门反映相关腐败线索和问题。传统反腐方式的程序复杂、时间漫长、人力物力花费高,举报中还有可能泄露举报人的个人消息,从而使举报人的经济和精神受到双重打击报复,限制反腐的实效和威慑[1]。自媒体时代,技术的发展对反腐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反腐案件的来源渠道也更加多元,如政府网络邮箱、网站留言,政府论坛、微博等。网络成为当前反腐败的一大阵地,很多贪腐官员是经由网络曝光而后被查处。比如2012年由网络率先曝光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案、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案等案件均得到严肃查处。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网络监督的威力,还会随着反腐渠道的拓宽而与日俱增。
(二)反腐效率提高
随着反腐形势的发展,腐败问题变得具有更加隐蔽性,不易被发觉,加之传统反腐具有严格的程序操作,时间上相对要长。相比之下,网络的匿名性、公开性的独有特点和优势,为举报人提供了一道安全的屏障,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网民参与反腐的热情,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反腐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加之自媒体时代网络信息传播快,影响面广,往往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将相关的信息传播到相关领导和纪检部门的手中,极大缩短了上传下达的时间,缩减了文来文往的繁缛程序,为反腐赢得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比如2012年10月8日,一条网传消息引发全国关注。由于被曝拥有20多套房产,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一夜“走红”,并被网友冠以“房叔”称号。2012年10月22日被广州市纪委正式宣布“双规”。纵观整个事件,从爆料、围观、质疑、调查到双规,时间之迅速反应之灵敏,可以看出网络反腐的力量不容小觑[2]。
(三)反腐力量扩大
依托互联网的大平台,网络问政风生水起,网络监督亦风起云涌。一项调查显示,87.9%的网民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9.3%的网民会选择网络曝光[3]。伴随着自媒体的加快发展,网民对腐败案情的曝光、调查和追踪,在短时间和大范围里进行传播,对政府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倒逼着引起政府对腐败案件的重视。新华社统计数据显示,十八大之后发生的有12起反腐案例。其中,5起指向厅级以上干部,5起的主要举报方式为微博[4]。在此过程中,网络反腐由政府单纯的被动回应网民举报逐步向政府主动加强反腐机制建设转变,由政府单纯的腐败案件处理向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转变,由网络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向政府加强职能监督,转变服务理念,顺应民意,赢得民心转变。
二、自媒体时代公众反腐的心理分析
自媒体时代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网络成为公众政治参与的新平台,近半数受访者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公众特别是网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度不容忽视。特别是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等形式引发社会的关注,达到预防、控制和约束腐败的效果。在反腐渠道进一步拓宽,反腐效率进一步提升,反腐的效应进一步延伸,斗争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如何使这项工作再深入一步?当前公众对于参与反腐斗争还有待继续提高认识,努力克服思想障碍和心理障碍,以便轻装前进。其主要表现是:
(一)对反腐能否取得实效的疑惑心理
公众参与反腐的传统方式主要是向纪检等有关部门反映相关腐败线索和问题,然后再进行调查处理,这种传统的方式具有其重要意义和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腐败问题变得具有更加隐蔽性,不易被发觉,加上传统方式的程序复杂、时间漫长、人力物力花费高的局限,特别是在举报中一些举报人的信息有可能会泄露,从而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等相关代价,反腐的效应和威慑也受到了相应的限制。这给举报人的政治、思想和心理上都或多或少的造成了一定消极影响。
(二)与腐败行为作斗争存有畏难心理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腐败现象并没有完全得到遏制,个别领导干部依然不收手,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数量依旧不少,这给一些群众从心理上滋生了腐败除不尽,反腐斗争不可能取得胜利的思想。部分群众认为反腐败与己无关,反腐规章制度是为少数领导干部制定的廉洁自律条例,是让领导去学习与贯彻的。极个别纪检部门干部避重就轻,只停留在台上练兵,忽视真枪实干,对发生的违法问题有时候是睁只眼闭只眼,反腐执行结果大打折扣。加之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尚未健全,很多盘根错节、牵涉面广的违纪现象没有充分的法律制裁依据,如送礼,要回扣,托人情都等是普遍存在的不正之风。因此,不少群体对反腐的信心不足,认为隐性腐败难除。
(三)对反腐举报存在害怕打击报复心理
从近几年反腐举报案件来看,大部分都是匿名举报,即使署名也是真假掺半,其根源在于举报人害怕被打击报复。尽管在举报过程中严禁透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但由于各种人情关系复杂,个别被举报人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弄到举报材料。一些被举报人作为违法违纪人员,具有敏锐的判断力,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能大概推断出举报人。被举报人一旦知晓了举报人的举报内容后,在查处过程中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一些措施对被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这样一来,举报人很容易陷入危机,举报行为得不到保护和支持,还有可能遭遇经济损失和精神恐惧。因此,举报人思想上顾虑重重,不敢举报。
(四)担忧反腐行为会引火上身心理
伴随着自媒体的加快发展,网民对腐败案情的曝光、调查和追踪,在短时间和大范围里进行传播,对政府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倒逼政府引起对网络反腐的重视。但举报情况还是不容乐观,其原因在于举报人害怕牵连自己、家庭和亲友。多起信访举报查处工作显示,大多数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关系非同一般,或同事、或亲朋好友、或合作关系等等。当调查工作小组到被举报人单位了解情况时,大多数举报人会退避三舍,不太乐意向调查人员提供真实情况。一方面是因为害怕同一个圈子的熟人不理解,认为自己想捞到好处才会告状;另一方面是害怕自己提供了具体举报资料后,反而会牵连自己及家庭,于己不利。
(五)对严峻的斗争形势存在漠然心理
反腐的斗争形势是相当严峻的,但很多公众却置之世外,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心态。有一些公众认为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无权无钱,既不可能腐败,更与反腐无关。有一些公众认为我们是普通公众,不和官僚打交道,对腐败的事知之甚少,纵使听闻到了一些风声,也不能瞎掺和,以免丢失饭碗。有一些公众认为大家都是同为干部,又是同乡,又是上下级关系,共事多年,私交本来就深,碍于人情面子关系,不能举报自己的老领导。有一些公众认为,举报也没有什么好处,只要不触及自己的切身利益,就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有一些公众纵使被侵犯到了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可能考虑到被举报人曾经为单位做出过贡献,也替群众谋取过福利,没必要让人家受到惩处。
三、完善公众参与反腐的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力度持续加大,给公众反腐提供了新空间,提出了新要求。在自媒体时代背景下,公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日益高涨,需要从制度设计、反腐形式、宣传方式和公众素养等多个层面着手,完善公众参与反腐的具体路径与具体措施,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反腐的作用。
(一)加强公众参与反腐的制度设计
加强制度设计是公众参与反腐取得明显成果最为基本的依据和保障。根据公众参与反腐形势的发展,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反腐的合法地位,让人们参与反腐的各种心理障碍进一步得到解决。一是完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它包含政府项目信息公开的阶段性公示制度、政府信息查询制度、公众参与反腐败治理的信息回应与反馈制度、公众参与反腐败治理的辅助制度等等[5]。此外,政府要一改往日在网络反腐中的被动地位,积极主动地参与,建立健全网络信息采用制度、核查制度和反馈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变被动的应付为主动的参与。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力运行制度和干部财产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网民积极参与的新型网络反腐模式。二是加强监督机关的队伍建设。网络反腐的蓬勃兴起,给政府部门如何应对提出了新的课题与考验。政府作为网络反腐处理的主导部门,应坚持与时俱进,在领导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6]。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网络知识培训,既学习网络运用的基本知识,也将网络反腐的典型案例作为课程内容,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警示,提升政府官员的网络反腐意识。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制定可操作的人民监督法,明晰公众在网络反腐中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厘定非法信息、虚假信息的范围,严格地界定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界限,确定网站在反腐中的功能定位,让网络反腐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
(二)丰富公众参与反腐的形式
丰富反腐形式是公众参与反腐取得明显成果最为基本的方式和方法。一是公众调查、听证会和公众监督与评价,往往是由政府部门主动开展的。公众调查多以小型会议、问卷调查与访谈的形式了解公众参与真实的想法、态度,并虚心接受公众的建议后运用到反腐治理中去。听证会以议题形式达到协调各方代表利益的目的,广泛讨论与协调所涉及到的群众利益,缓解各方代表之间明显的分歧,最终往往能对决策产生有利的影响。公众监督与评价以满意度调查,民意测验等形式鼓励公众参与反腐以及对反腐工作进行社会舆论监督。二是公众举报或申诉和公众论坛,往往是由公众自愿发起的参与形式。公众举报以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向政府部门进行举报和申诉,是公众在自身利益和权利遭遇损害下采取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有助于发挥公众参与反腐最大的作用。公众论坛以自媒体为平台,公众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出有理有据的反腐治理建议,并在社会舆论的合理引导下放大反腐的透明度。三是志愿者。公众参与反腐不仅需要依靠政府力量的支持,还需要发挥各类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非政府组织中有许多具有强烈反腐意识的志愿者,对腐败行为具有极强的敏锐力,能为公众参与反腐构建平台,能组织并团结群众到他们的非政府组织中去,让其成为反腐败治理的一个有力补充,并发挥公众参与反腐治理的可行性。
(三)加大公众参与反腐的宣传
加大反腐宣传是公众参与反腐取得明显成果最为基本的平台和渠道。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激励公众参与反腐的信心。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工具,将中央反腐斗争的决心、部署、有关政策和措施告诉广大群众,并适时通报各省各地区反腐败斗争进展情况,公布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对反腐充满信心。同时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消除旧的思想观念和心理障碍。二是加大自媒体宣传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平台。要确保反腐网站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大网络相关技术的投入与开发,培养更多的网络专业技术人才,坚决堵塞技术漏洞,提升对网络信息的甄别和反馈功能,逐步推进网络举报实名制,加强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保证网络反腐举报人的安全。提高媒体引导平台的开放型,形成网络媒体与新型媒体互动融合发展的现代信息传播体系,共同引导公众正确合力参与网络反腐[8]。三是加大反腐典型榜样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城市还应指导各广播电台、报纸等实施专案介绍。如报道各集体、个人在预防腐败工作的典型榜样。在实际事件中让公众深化自身角色认知感,让公众真正的学会如何运用反腐败的各种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阶层要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查处案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帮助广大人民掌握反腐相关法律,鼓励全体公众积极同社会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提升公众参与反腐的素质
提升公众素质是公众参与反腐取得明显成果最为基本的要点与核心。公众是网络反腐的主体,其道德素质、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对开展网络反腐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是要不断加强公众的思想道德建设。通过举办公民道德论坛、评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开展网络道德教育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公众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增强公众揭露腐败现象的自豪感、自信心和凝聚力,为全面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从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不断加强公众的文化知识教育。通过不断加强公众的知识储备,提高知识层次,从而提高公众辨别是非的能力。特别是提高公众关于反腐网络语言、网络信息和网络事件的把关能力和鉴别能力,形成良好的导向作用。三是要不断加强公众的法律知识教育。通过“七五”普法和自媒体法律讲堂,引导公众提升法律意识。特别是要实施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从小就向公众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参与到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中,表达自己反腐的诉求,开展网络反腐,坚决杜绝抵触法律红线和网络围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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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毋 斌
D262.6
A
1674-1676(2017)03-0034-04
2016年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资助立项课题“自媒体时代反腐败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编号:16DZXC02)。
欧阳叶(1983- ),女,湖南湘阴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等。张红专(1958- ),男,湖南长沙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特殊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