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反腐制度建设问题的探析
2017-04-11蒋新宽
蒋新宽
(中共安徽省太和县委党校,安徽 阜阳 236600)
新形势下对反腐制度建设问题的探析
蒋新宽
(中共安徽省太和县委党校,安徽 阜阳 236600)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此次会议对反腐败体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本文试图从制度的构建、运用的方法原则以及制度的执行等方面来阐述新形势下反腐制度建设问题。
反腐;制度建设;零容忍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此次会议对反腐败体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1]。其中,全会的最大贡献就是修订出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两部法规被认为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从运动式向制度式、治标式向治本式转变的重要标志。
一、腐败的危害
对于腐败现象造成的危害,有许多人经常从经济角度看问题。这种看法是片面的。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从更广、更深的层面认识腐败的严重性、危害性。
(一)腐败正在侵蚀民族精神
作为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其优秀的民族精神和价值体系,一向为世人所推崇,也是炎黄子孙骄傲之所在。但是,今天腐败现象正在侵蚀这些优良的民族精神和信仰,腐败分子一夜之间的暴富,手段之卑劣,致富之快捷,金额之巨大,使人们不再相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勤劳致富”等古老信条。一些人不再甘心经过艰苦的努力,默默地等待之后,获得那一点点收获,而是采取投机取巧,铤而走险,甚至无耻地出卖灵魂与肉体来获取财富。可以说,腐败正像毒汁一样侵蚀着民族的精神,瓦解我们生存的根。
(二)腐败导致社会环境的恶化
腐败还会导致社会良知和正义的失落,恶化社会环境。作为公平的正义本该是不受利益支配的,当腐败从经济部门蔓延到司法部门之后,它必然造成社会公正的倾斜。司法腐败其危害性是巨大的,它将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培根在《论法律》中说:“应该懂得,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一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谈到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案,称奚晓明作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是司法界的耻辱。在收捕奚晓明的当天对奚晓明儿子奚众的家中搜查过程中,发现不能说明来源的三亿人民币的现金,结果让办案组成员瞠目结舌。消息人士指,奚晓明的儿子奚众利用奚晓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影响,在中国的深圳开办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以协议收费的方式收取巨额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直接或者间接的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够胜诉的案件如愿判决;除此之外,还代奚晓明收受其他贿赂,成为奚晓明贪腐的白手。因此可以说,司法的腐败,将极大地导致社会良知和正义的丧失,降低了良知和正义的社会,必然成为恶人横行,盗抢肆意的天堂。
(三)腐败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除了人民的利益,她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正因为如此,在90年的历史中,她以自己光辉的实践赢得全中国人民的支持和拥戴。而腐败,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光辉形象,如果任由其蔓延而不加以制止,那么久而久之,党就会失掉人心。而人心的向背,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之关键。纵观古今中外的历史,高度腐败的政党和政府没有不倒台的。
(四)腐败葬送了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
党员干部能够走上领导岗位,既离不开其个人的努力,更凝聚着党和国家的长期培养和心血。一旦把握不住自己,锒铛入狱,不仅自己身败名裂,大好前途瞬间化为乌有,也使家庭失去顶梁柱,甚至牵连妻子儿女,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实现反腐的根本转变
(一)构建制度体系,努力推动反腐标本兼治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构建反腐制度体系的任务尤为艰巨、意义尤为重大。如何从根源上治理腐败,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笔者认为,关键还是要靠制度建设。对于执政党来说,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党内纪律。正如六中全会公报所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所走过的道路,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所经历的挫折教训,都证明了纪律保持得好,就会得民心;而纪律涣散,腐败丛生,就会民心涣散。人心向背,当然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呼应反腐形势、争取民心,也是总结近几年反腐成功经验的需要。那么,十八大以来,中央都提出哪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呢?
第一,建立“三不”机制,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预防和惩治腐败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只有依法严厉惩治,坚持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坚持完善防范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目前,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以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阶段,要逐步深化改革,推进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制度的笼子实际上在不断的探索,主要途径就是依法依规治党,总结实践经验,推进制度建设。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近些年,我们国家建章立制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第二,出台“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十八大以来,中央特别强调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都知道,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先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同程度上整治“四风”问题,成效显著。
第三,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经过几年的努力,中纪委在党的纪律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明确地提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在纪律和法制的关系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1.修订出台一大批党内法规。在整合原来各项纪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党的六大纪律体系。除此之外,十八大以来近四年内,中央制定修订了50多部党内法规,诸如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条例、问责条例等,包括刚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特别是《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可以说是十八大以来我党作出的一项重要建章立制工作,意义非常重大。这就是向全党全社会表明坚持依法依规治党的思想理念,标志着反腐败斗争从运动式、治标式开始转向制度式、治本式。
2.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王岐山同志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一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三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所有这些,使党的纪律建设的内涵充分体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并且还进一步构筑和加快了纪律防线,在党内形成了道德防线、纪律防线和法律防线。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我们尤其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总书记非常重视巡视工作,一直把巡视作为反腐败的利剑来看待。2013年4月,习近平提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持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二)运用科学方法,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除了构建反腐体制机制外,反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其重要因素之一是坚持运用科学且合理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虎”“苍蝇”是个形象的说法,一般来讲,职务高、数额大、危害严重的案件都可以称之为“老虎”,“老虎”有大有小,比如中管干部以上,千万元以上,危害很大都可以当作“老虎”。但是总的来讲,不要用一个标准来界定,它是一个政治概念,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第二,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比如:衡阳贿选案的所有涉案人员都被处理,还有四川南充477个全部处理以及最近发生的辽宁贿选案,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反腐的“零容忍”。
第三,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的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他还强调,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
第四,重点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借鉴吸收诸多反腐经验、从严治党经验的基础上,《准则》和《条例》的具体条文,相比过去更为科学完善已是顺理成章。值得注意的是,过去的一些制度固然有不适应环境之处,但对于现实缺乏应有威慑力的原因,还不在具体条文缺陷,而是纸上的条文没有严格照进现实。如果过去的党纪国法被切实执行,很多贪腐问题就不会发生。大老虎最大的破坏力,不仅在于惊人的贪腐数字对民心的伤害,还在于其明目张胆的行为极大损伤了制度公信和共产党的形象。对此,六中全会对症给出了很多药方。比如,重申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确,抓好这些“关键少数”,才是让制度落地生根的关键,也只有抓好“关键少数”,制度的威慑力才能得到全面提升,违纪的高压线才能变得名副其实。
(三)强化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反腐制度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或者落实不到位,也会形同虚设,反而会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近年来,我党在反腐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有一些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这与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执行力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是加强反腐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只有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同时注重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发挥效能,起到作用。反腐制度建设,重在建设,贵在落实。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任何时候都坚持一个标尺,不搞特殊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权力的正确运行,按制度办事,从而不断促进反腐深入发展[3]。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关键要落实相关制度。积极健全制度的监督执行机制,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监管理责任。可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人民群众、社会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和监督平台,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强化追究问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只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大行政问责的力度,通过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事项处理,让违反制度者得到应有惩处、付出代价,形成强烈的警示作用,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前不久,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再次敲响反腐警钟,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吹响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既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又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诚然,唯有通过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严惩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才能真正做到反腐的标本兼治!
[1]侯建雄.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回顾与思考[J].理论学习,2010.
[2]彭森.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做好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中国经贸导刊,2005(6).
[3]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J].理论与当代,2005(5).
责任编辑:郭丽娟
D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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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676(2017)04-0046-03
蒋新宽(1980-),男,安徽宿州人,中共安徽省太和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