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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探讨

2017-04-11石先兵

山东国资 2017年11期
关键词:住宿费非税财务部门

石先兵

内部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探讨

石先兵

随着职业院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各类经济活动日益增加且趋于复杂,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等外部环境的变化,职业院校在非税收入管理上面临多种挑战。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本文就职业院校如何规避非税收入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

内部控制;非税收入;收缴;风险管理

一、职业院校内部控制与非税收入概述

鉴于职业院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为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对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通过制定制度和措施、执行相应的程序,以风险识别和评估为基础,选定适用的风险应对策略进一步管理和控制风险,达到降低或规避风险,以实现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有效防范舞弊与腐败的控制目标。

职业院校非税收入是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信誉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是职业院校在公共预算外唯一的经费补充。作为重要的办学经费来源,非税收入影响着职业院校的发展,影响职业院校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方面的资金安排,在某些程度上影响职业院校在工资福利待遇、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之间的资金安排和平衡。

非税收入的重要性使得职业院校有更大的意愿进行收入管理,收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风险需要在内部控制视角下建立制度、执行策略规避或降低风险,以达到内部控制目标。

二、内部控制视角下非税收入管理的风险点

(一)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主观性

由于职能分工,资产的使用、处置等各项经济活动由不同部门负责,职业院校的财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院校资产出租出借与处置、教育服务等收入情况。在年度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一般根据本年度批复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结合年度非税收入实际征缴情况,按照一定的比率增加或者降低非税科目的预算数据,这就造成了预算批复的征收计划和实际征缴之间的差距,不能真实地反映非税收入的实际情况。

另外,由于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预算支出的安排限制,超收的非税收入在无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下一般不予以返还,从客观上促使了职业院校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做大某些非税收入,使得超收的非税收入能够全额返回学院使用,若无法体现在项目支出中,一般就安排在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时的信息失真导致预算和征收脱节,年度内需要调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短收或超收的非税收入,使得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环节无法掌握真实的职业院校信息,缺少真实的依据去安排职业院校的公共财政支出,进而影响整个部门预算的执行和有效性,严重降低部门预算绩效。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非税收入的收缴渠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由传统的以现金收费为主演变为以银行卡、网上银行为主,更有部分信息化建设完备的职业院校已经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现代化缴费方式。新兴缴费方式使得职业院校的收费效率、信息公开更为高效,但是与此同时,收费方式的多元化使得财务部门后台数据导入、对账、更新与检索、收费信息核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量增加,职业院校财务部门需要跟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和后勤部门等各职能部门频繁核对各种应收、实收和未收数据。在收费系统的对接过程中,各系统对数据的字段条件、信息化软硬件、操作人员素质等要求不同,导致信息阻塞形成信息孤岛,无法及时实现收费数据在后勤部门、教务部门和学生处等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传输、检索与运用等。

(三)非税收入来源管理多头化

在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的非税收入来源一般呈现部门多头化管理。全日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成人教育学生的学费收入,一般由财务处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导入收费核算系统进行批量代扣执收,利息收入由财务部门根据各种经验数据进行估计;社会化培训费收入,省培、国培等教育培训类收入一般由负责培训管理工作的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占非税收入比重较大的各种国有资产使用收入由职业院校的后勤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处置收益归口于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非税收入来源管理的多头化和合同管理的碎片化,导致财务部门在征收过程中无法依据合同条款按照规定的时间、金额等征收收入,导致非税收入的确认、上缴等出现困难。在财政部发布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背景下,非税收入来源管理多元化影响收入在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进一步降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质量,影响政府、职业院校和社会公众等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四)非税收入时间管理

每年8月下旬到9月中旬是我国各大院校的开学季,在学分制改革还未全面展开的今天,职业院校非税收入集中体现在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上,学费和住宿费占各职业院校非税收入总额的70%以上。非税收入的时间集中性和数额巨大,使得各职业院校在选择学费、住宿费等学生银行卡发卡银行时具备非对称性优势。这种优势一方面有利于职业院校更加有力地要求商业银行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在强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下无非税收入上缴时间规定,使得职业院校在非税收入上缴时间上存在选择性。时间的可选择性结合商业银行月末或季末对银行存款余额的考核要求,使得非税收入管理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利益输送行为不可避免地产生。

三、基于内部控制的非税收入收缴风险管理

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需要将本单位的所有预算收入,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体现部门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一)设立非税收入征收核算部门

为改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的主观性,全面掌握学院收入的真实情况,科学核算职业院校的各项收入,做到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征收各项非税收入,职业院校可以在财务部门下设立收入核算科,归口管理学院涉及非税收入的各项经济活动,全面掌握与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报废、教育培训等相关的经济合同,将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前置到各项经济活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保证收入的真实、合理,减少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另外,非税收入核算科室的设置,可以更为精细地建立合同台账和收入台账,依据经济合同中关于收入征缴的时间和数量条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地在时间和数量上确认收入,避免收付实现制在编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时的弊端。

(二)强化非税征收观念,责任迁移

在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现有的征收方式是职能部门上交各项经济合同后就脱离后续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也仅仅在收缴收入时负责开票及账务处理,没有职能部门去跟进非税收入征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尤其是按月或者季度征收的国有资产租金类收入。为应对各自为政的局面,职业院校需要建立并强化全校性全系统的非税收入收缴观念,结合校内预算中对各个职能部门的经费安排,把非税收入征收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作为校内预算安排和绩效考核的一个参考指标,对非税收入收缴的考核成果应用到下一年度校内预算安排。例如,可以把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催收管理工作下沉至各个二级学院,根据各个二级学院学费、住宿费的实际征收情况,安排下一年度的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对负责教育类培训的管理部门,在安排合理的年度运行经费基础上,结合培训类收入征收情况,按照一定比率划拨给职能部门作为部门运行经费。部门公用经费的多寡,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非税收入征收的及时和完整,减轻了财务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管理压力,促使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非税收入的征收和催收工作。

(三)构建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

在现有的学生收费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针对整个院校的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职能部门的需求,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非税征收项目名称、标准等,结合预算系统中的单位代码和非税收入征缴系统中的基本信息,把设置项目名称和标准的权限等进行下沉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经济活动的内容设置好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截止时间等基本信息,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根据经济合同内容,结合法律规章制度,对接和设置预算系统和非税征缴系统相关内容,审核后开放收费系统进行征收。在实现非税收入征收信息化管理的同时,需要开发非税票据自助票打和核销系统。根据审核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财务部门可以在后台设置非税票据的开票信息,征收对象可以在前台自助打印各种票据,核销系统可以根据开票、收入收缴等情况自动核销票据,改变现在的人工核销局面。

(四)均衡非税收入,减少收入时间管理

在构建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考虑开发并衔接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由缴费对象直接从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非税缴交通知书,银行缴款后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减少非税收入在各职业院校财政专户账户上的停留时间,同时减少非税收入的管理时间。对于学费,可以尝试按照学分制原则收费,根据学生修学课程的分值和对应的价格收取。对于住宿费,可以尝试按照季度或月度住宿情况收取,由一年一次收费改变为一年多次收费形式,改变现有的集中收取和上缴。收费次数的改变虽然增加了职业院校的工作量,但可以分散非税收入在时间管理上存在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学生家庭的一次性大额支出情况。另外,财政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规定,在强调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费、住宿费、教育培训服务收费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部门的时间要求。

①王耀文 米继山:《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思考》[J],《山西财税》,2016年第11期

②张欢:《高校非税收入管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6年第22期

③谭立:《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原则与完善措施》[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石先兵,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师、审计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会计学。

注:本文为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收支两条线下高等院校非税收入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广州市属高校为例》(立项编码:120155477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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