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模块化”到“学区制”
2017-04-05
广西教育·D版 2017年3期
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通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将试行“学区制”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內容。
2014年,我区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首先在设区市的城区进行了系列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我区全面推进该项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今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与其他省份推进该项改革是由教育部门牵头不同,我区推进该项改革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导,有利于统筹发改、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其实,目前很多地方推进的学区制改革,尚未完全达到“制”的要求,只能算是一种相对紧密的“学区管理”。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依附于行政区划而形成的学区管理单位过大,学校发展难以均衡,就近入学难以全面实施。但是,要有效解决这一矛盾,短期内不可能完全做到,因为其中涉及城市规划、人才配置、财务管理等各种问题,需要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当前我区推进的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主要是通过“乡镇帮扶”“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方式,探索实行“模块化管理”,然后逐渐过渡到“学区制”模式。
(编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