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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与回忆的现象学澄清

2017-04-03李朝东

关键词:胡塞尔客体直观

李朝东

滞留与回忆的现象学澄清

李朝东

(西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治学研究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在现象学理论中,认识起源于感觉,感觉就是内时间客体,关于内时间客体的体验就是内时间意识,内时间意识具有由“原印象—滞留—前摄”三个环节构成的意识流的本质结构,对感知、滞留与回忆关系的分析是现象学内时间意识理论的重要内容,文章试图通过对原生回忆与次生回忆关系的研究,进一步澄清感知、滞留与回忆的关系。

当下拥有;当下化;原生回忆;次生回忆;再造;演替意识

胡塞尔通过细致的现象学分析认为,内时间意识(inneren Zeitbewuβtseins)具有由“原印象—滞留—前摄”三个环节构成的意识流的本质结构,原印象、滞留和前摄分别是关涉“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内时间意识样式,滞留和前摄都是通过“直观”(直接感知)而非“想象”与原印象联系起来构成内时间意识的连续统一体;现象学又通过“现在拥有—刚刚当下拥有—当下化”(Jetztgegenwärtigung—Soeben Gegenwärtigung—Vergegenwärtigung)把“原印象—滞留—回忆”三种时间意识样式区别开来了,笔者在《内时间意识结构分析》一文中对“原印象与滞留”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本文试图通过对原生回忆与次生回忆关系的研究,进一步澄清感知、滞留与回忆的关系。

一 当下拥有与原印象

认识起源于感知,一个感知是关于一个对象的意识、一个印象或一个内在的当下被拥有之物,按照现象学的构造理论,所有印象都是在原初意识中构造起来的,原生的内容与“关于……的意识的”体验都是如此,而“每个被构造的体验要么是印象,要么是再造;作为再造,它要么是一个当下化(Vergegenwärtigen),要么不是。”[1]123原印象是延续客体之生产得以开始的“原起点”,也是人认识事物的绝对起点,所有体验都通过原印象而被认识到。在现象学的分析中,原印象是通过直观或直接感知获得的,是“当下拥有”(Gegenwärtigen),与这个当下拥有或感知相符的是再造性的变异——对感知的当下化,即想象中的感知。

在现象学的内时间意识分析中,“当下拥有—当下化”(Gegenwärtigen—Vergegenwärtigen)是与“感知—想象”(Wahrnehmung—Phantasie)、“体现—再现”(Präsentieren—Re-präsentieren)基本同义的概念对。“当下”(Gegenwart)是与“过去”和“未来”相对的现象学术语,是通过感知把握的当下原本拥有的意识。

“当下拥有”(Gegenwärtigen/Gegenwärtigung/Gegenwärtighaben)是表述“感知的意向特征”或“感知的意向功能”的概念,在现象学的意向分析中,“感知”是最具奠基性的意识行为,即所有的意识行为都可以回溯到“感知”之上,感知行为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感知是“原本意识”(Originalbewuβtsein),所有的意识行为要么是原本行为,要么是非原本行为,在感性行为领域内,“原本性”是指构成一个行为之基础的体现性内容(即感性材料或感觉),在此意义上,“感知”可以定义为“对感觉的体验”,感知的原本性就是指每一个感知都是“对其对象进行自身的或直接的把握。”[2]146二是感知是“存在意识”(Seinsbewuβtsein),即感知是关于“现在存在着”、“这里存在着”的对象的感知,是带有“设定性”(setzend)质性*“设定—不设定”(Setzung—Nichtsetzung)是现象学用来标识一个意识行为是否带有对意识对象的存在信仰的一对术语。Setzung是对意识对象存在或不存在的设定,Nichtsetzung是对意识对象是否存在保持中立、不执态,即不设定。的行为类型,在现象学的意义上,“感知”作为对现在存在着的对象的直接把握和原本意识,就是“体现”。“体现”是与“指明”“直观”“本原经验”“明见性”同等意义上的概念,是指在构造上建基性(不再被奠基的)的经验,即经验的原样式,其他形式的经验都可以被理解为变更了的经验。

如果说“当下拥有”是具有原本给予能力的“感知”或“体验”,那么“当下化”则是与“想象”“再现”“再造”等同义的概念。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中,“想象”的对应概念不是“现实”而是“感知”或“原本意识”,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想象具有“非现实性”(Inaktualität)的特征,是与所有带有存在设定的行为相对立的非设定性的“单纯的表象”,这个“单纯的表象”以一种与设定性行为完全相同的方式,即在同一个质料的基础上使同一个对象成为表象,它与设定性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不像设定行为那样将被表象的对象置于存在的意指之中,而是对它的存在置而不论,据此,所有的意识行为都可以根据它们对存在的态度分为“设定存在行为”和“想象行为”。二是想象是一种“当下化”或“再现”,“当下化”行为中包含着各种意义上的“想象”行为:“再当下化”(Wiedervergegenwärtigung)意味着“回忆”行为,“前当下化”(Vorvergegenwärtigung)意味着“期待”行为,回忆和期待都是“设定的”当下化;“单纯的想象”则意味着“不设定的当下化”(Die nichtsetzende Vergegenwärtigung);另外,“再造”是“纯粹的当下化” 行为,通过图像中介而进行的当下化行为则构成“图像意识”。*胡塞尔也在“共现”(Appräsentation)的意义上使用“当下化”概念,“当一个空间事物被给予我时,它不仅仅是作为被我看到的事物正面,而是作为一个连同其背面的整体显现出来;这个背面的‘共现’(Appräsentation)或‘一同被给予’(Mitgegebenheit)也被胡塞尔称作‘当下化’或‘一同当下拥有’(Mitgegenwärtigung)。” 参见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M].上海:三联书店,1999:476-477.以上的概念分析表明,与感知相对立的是想象,或者说,与当下拥有、体现相对立的是当下化、再现,感知是设定性行为,想象是非设定性行为,每一个当下性行为都有一个作为当下化的想象与之相对应,据此,所有的意识行为又都区分为“当下性行为”和“当下化行为”。

我们以由C、D、E、F、G、A、B等音符构成一段和弦为例,其中,“C—D—E—F……—B”是音符在时间中出现的顺序,声音在延续,对这个声音的感知也在延续,感知体验的延续与被感知的声音的延续是相合的,由感知构成的内时间形式不断由声音素材或声音内容所充实。我们在听到C这个音符,接着听到D、E等等音符,这些音响作为立义内容(感觉材料)显现在我的意识中,经过立义活动被立义为内时间客体,并通过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行为使这些音响成为有意义的旋律。我每听到一个音符时都会获得关于这个音符的“原印象”,即每个音都作为“当下”(Gegenwart)的“点性—现在”(Punktualität—Jetzt)被我感知或体验到。我先听到C音,获得C音的原印象,然后相继听到D、E、F……音并获得它们的原印象;在我听D音时,先前听到的C音的知觉也被我们继续保持着,这种C音的知觉在听到D音时的持存,就是“滞留”;同时,我在听D音时,虽然E音尚未响起、尚未被听到,E音的“点性—现在”尚未被我感知或体验到,我还没有获得E音的原印象,但是,E音这个被意识之物就要进入到意识的当下之中,并且在刚要过渡到E音的原印象的被给予性时被非课题性地一同意识到;我在听D音时,这个将要进入当下意识的、非课题性的一同被意识到的E音的时间性形式就是“前摄”。由此我们获得关于D音的内时间意识结构: “C…—(Dc+D+De)”。“C…”是我听过的C音及其余音,“—”意味着C向D音的过渡,现在我听到D音,我在直观或直接感知中获得了D音,它的内时间意识结构是Dc+D+De,其中的Dc是“刚刚曾在”(Soeben gewesen)的C音在D音中的滞留,D是D音的原印象,De是对即将响起的E音的前摄。在胡塞尔看来,滞留的声音并不是当下的声音,而是在现在中“原生回忆”(primärer Erinnerung)的声音,就是说,C…是被直观给予的声音,Dc(滞留)是“刚刚曾在”的C音在我们感知D音时原生地被回忆的声音,或者说,原印象是在“直观”被给予的,而滞留则是在“原生回忆”中被给予的,“原生直观地被回忆的声音原则上不同于被感知的声音,或者说,对声音的原生回忆(滞留)不同于对声音的感觉”。[1]65

原印象是通过“当下直观”而获得的“现在的自身被给予性”(Selbstgegebenheit des Jetzt),它是“当下拥有”(Gegenwärtigung)或“当下具有”(Gegenwärtighaben),是我在感知中直观到的现在存在,并且在扩展了感知中直观到延续的存在,是体现性内容,因而必然先行于滞留。

二 原生回忆与次生回忆

原印象和滞留可以通过“现在拥有”和“刚刚当下拥有”加以区别。与原印象不同,滞留不是直接感知和当下拥有,在意识样式上属于回忆;但是,滞留既不同于作为“当下拥有”的原印象,也不同于作为“再造”(reproduktiv)的回忆,而是一种“刚刚当下拥有”,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把“滞留”称作“原生回忆”,“我们将原生的回忆或滞留称之为一个彗星尾,它与各个感知相衔接。与之完全有别的是次生的回忆、再回忆。”[1]67-68就是说,我现在正在听的D音的内时间结构“Dc+D+De”中,D是D音的原印象,是通过“当下直观”而获得的“当下拥有”;Dc则是刚刚听过的C音在D音中的滞留,是一种“刚刚当下拥有”或原生回忆,或者说,刚听过的C音是以原生回忆的方式滞留在D音中的。

胡塞尔给回忆下过一个非常简明的定义:“过去之物的被给予性就是回忆。”[1]67回忆首先被区分为“原生回忆”与“次生回忆”(Primärer und sekundärer Erinnerung),我们已经知道原印象是通过感知获得的体现性内容即当下拥有,与现时的“体现”或感知相衔接的原生回忆就是滞留,次生回忆则是再造或再回忆,“原印象—原生回忆—次生回忆”就是“现在拥有—刚刚当下拥有—再回忆”(Jetztgegenwärtigung—Soeben Gegenwärtigung—Wiedererinnerung),虽然原生回忆(滞留)与次生回忆(再回忆)都是“过去之物的被给予性”,但是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原生回忆只有在与前行的感觉或感知的连续衔接中才是可能的,就是说,在我们听D音并获得D音的原印象时,刚刚听过的C音作为Dc(滞留或原生回忆)保留在D音中,从而使得从C音到D音是连续的,而非没有意义的杂音,胡塞尔由此认为,“严格地说,滞留(后体现的意识)不是回忆,因此,它不该被称作原生回忆。它不是当下化”[3]92;次生回忆则不与感知连续衔接,而是一段旋律结束后对它的再回忆。例如,一个小时前我在音乐厅听了一场音乐会,这意味着我正在听,一首音乐的旋律被我当下感知到,旋律本身就是自身被给予性的感知的对象;现在我走出了音乐厅坐在书房里,我在再回忆中让一段旋律的声音一个一个地奏响时,我并不是真正地在听,我只是在意识里拥有它,旋律消失了,我们不再将它感知为当下拥有的,它不是“现在”的旋律,而是“刚刚过去”的旋律,即当下化的旋律或“刚刚曾在”的再回忆。需要注意的是,在再回忆中“刚刚过去”的时间客体(如音乐旋律)也是一个自身被给予的或被感知的事实,只不过不是“现在”被给予的或被感知的事实(当下性),而是一个“过去”被给予的或被感知的事实(当下化),“在再回忆中,时间当下是被回忆的当下,是被当下化的当下;同样,过去也是被回忆的过去、被当下化的过去,但却不是真正被当下拥有的过去,不是被感知的、原生被给予的和被直观的过去。”*胡塞尔的这个思想对解释学的“视域融合”具有本原意义上的启示性,既然当下感知的音乐旋律在再回忆中都会发生当下化的变异或再造,那么,作者文本所表达的含义如果是当下被给予性,那么解释者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就会必然发生当下化的变异,或者说,解释者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文本所表达的含义的当下化含义,只有解释者视域与文本视域融合的部分才是文本所表达的含义,解释学哲学家伽达默尔称之为“视域融合”。

再回忆可以进一步区分为“重复性再回忆”和“非重复性再回忆”。重复性再回忆是时间对象在一个当下化的连续统中再次完整地建造起自身,我们仿佛是再一次感知到它,比如我先前听过C、D、E、F、G、A、B等音符构成一段和弦,现在我在再回忆中完整地建造起C、D、E、F、G、A、B等音符构成的这段和弦;非重复性再回忆则是在一个素朴的抓取中进行的再回忆,我只是回忆起被偏好的某个时间客体,比如我只是回忆起E、F、G这几个音符所构成的旋律,并且被回忆之物是模糊的。但是,不论是重复性还是非重复性再回忆,它们都是感知过程的当下化变异或再造性变异,就是说,我在回忆中构造起来的C、D、E、F、G、A、B等音符构成的一段和弦,已经与我真正听到的那段和弦不完全一样了,而是发生了某处程度的变异,因而是一种当下化的再造的和弦。[1]69然而,再回忆的这种当下化变异或再造深刻地标识出在再回忆中我们可以再次构造出时间客体,正因为如此,胡塞尔认为重复性再回忆也叫“再生产的”再回忆,即把回忆对象再造出来或再生产出来,由此可以推断,我们的思维的对象性也是逐渐被构造起来的,即我们认识或思维的对象不是客观自在的,而是由我们的思维构造起来的。

我们仍以C、D、E、F、G、A、B等音符构成的一段和弦为例来进一步讨论。我现在正在听的D音,D音作为“点性—现在”被原初给予我,或者说D音被我感知到,我获得了D音的原印象,它是通过“当下直观”而获得的“当下拥有”;但是,我同时具有关于刚刚听过的C音在D音中的滞留(Dc),它是一种“刚刚当下拥有”或原生回忆,或者说刚听过的C音是以原生回忆的方式滞留在D音中的;我也具有将要听到的E音的前摄(De),由此构成了关于D音的内时间意识结构“Dc+D+De”。在此,前摄(Dc)作为原生回忆或刚刚当下拥有,它也是被感知到的,只不过“原印象”是当下感知,“滞留”或“原生回忆”则是刚刚过去的当下感知;而次生回忆或再回忆既不是当下感知,也不是刚刚过去的当下感知,它是整个演奏结束后我再次回忆起曾经听过的那段旋律,所以,次生回忆或再回忆已经不属于感知而属于想象了,它是一种再造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按照现象学的奠基理论,回忆行为作为非客体化行为,必须奠基于客体化行为(原印象和滞留)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真正地听过一段音乐的旋律,我们就不会有关于这段音乐的旋律的回忆。

我们进一步联系“感知”来分析“原生回忆”和“次生回忆”的关系,会更清楚地认识到滞留与回忆的区别。现在,我在听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的演奏,在对旋律的感知过程中,“我们区分现在被给予的声音和已先行的声音,我们将前者称作‘被感知的声音’,将后者称作‘不被感知的声音’。另一方面,我们把这整个旋律称作一个被感知的旋律,尽管只有现在点才是被感知的点。”[1]71从胡塞尔的这段论述中可知,就我们聆听的音乐的某一部分而言,只有我们现在的关注点即现在被给予的声音才是“被感知的声音”,已经响过或听过的那些音符即已先行的声音或未响起的声音就是“不被感知的声音”;但是,就整个旋律而言,则是一个被感知的旋律,否则,我们听到的一个一个的音符就是一串没有意义的杂音,而不是一曲有意义的旋律。就是说,虽然只有“现在的点”才是被感受的点,但我们能够从整体上感知整个旋律,前者是个别感知,后者是整体感知。我们是何以做到从个别感知到整体感知的呢?是因为声音的“延续”(Dauer延续;Ausdehnung延展,广延),旋律的延展不仅是在一个感知的延展中一点一点地被给予,而且滞留意识的统一还将已流逝的声音本身“持留”(festhalten)在意识中,并且持续地制作出与这个统一的时间客体相关的、与旋律相关的意识的统一。这里,有两个延续:感知的延续与被感知之物的延续(Dauer der Wahrnehmung und Dauer des Wahrgenommenen),感知的延续构成时间的延续,被感知之物的延续构成时间对象的延续,由此才能理解时间的延续和时间对象的延续(Dauer der Zeit und Dauer des Zeitgegenstandes)。时间客体(音符及旋律)是含有时间区别的,比如C、D、E音这些时间客体之间的区别是含有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区别的,而这些有时间区别的时间客体的统一性就是在“原印象—滞留—前摄”的意识结构和行为中构造起来的。在此意义上说,内时间意识的统一性(“原印象—滞留—前摄”)构造了时间的统一性(过去—现在—将来),并进而构造了时间客体的统一性(C—D—E音)。如果我们的注意力和意指(Aufmmerksamkeit und Meinen)是朝向一个个别声音或个别节拍,那么,只要这个被意指之物是被感知到的,我们便具有感知;只要它已经过去,我们便仅仅具有滞留,这个声音就不再显现为“当下的”,而是显现为“过去的”。但只要整个旋律还在响,只要那些从属于它的、在一个立义联系中被意指的声音还在响,《土耳其进行曲》这首音乐的整个旋律就在意识的统一性中“被感知”到,即整个旋律被原本地被给予。只有在最后一个声音响过之后,整个旋律才是过去的。

这里需要进一步区别两种不同的感知:对个别声音的感知和对整个旋律的感知的区别。每个声音都是在一个点状的相位作为现在而当下的,之前的相位则是作为滞留的尾巴而与之衔接的,在此意义上说,只要一个时间客体还在持续新出现的原印象中生产着自身,它便是被感知的(当下给予的)或以印象的方式被意识到的;但在整个旋律中,我们把“刚刚曾在”的“过去”本身也称为“被感知的”,显然,这两个“感知”的意义是完全相同的。胡塞尔认为,如果我们在对一个时间客体的把握中区分“感知意识”、“滞留意识”和“回忆意识”,那么感知与原生回忆和次生回忆的区别就是“现在当下”与“刚刚曾在”和“过去”的区别,那么,我们是如何从对个别节拍的感知而获得对整个旋律的感知的呢?

胡塞尔认为:时间客体的本质就在于,它只能在那些正在构造着时间区别的行为中构造自身,“构造时间的行为是——而且本质上是——构造当下与过去的行为。……时间客体必须构造自身。这就是说,一个要求自身被给予一个时间客体的行为,必须自身包含‘现在立义’‘过去立义’等等,并且是以原初构造的立义方式。”[1]72在对一个音符(声音-素材)的感知中,与感知相对的是原生回忆和原生期待(滞留与前摄),同时,“感知”与“非—感知”则连续地相互过渡,被感知到的是这个现在被听到的声音(现在立义),而未感知到的是这个瞬间作为过去而被直观到的声音(过去立义),它们构成一个一个的个别立义;各个立义又连续地相互过渡,并构成一个“立义的连续性”,或者说“一个唯一的、持续变异的连续统。……因而感知是一个行为特征,他把行为特征的连续性总和起来,并且通过对那些观念界限的拥有得到凸显。”[1]73正是由于立义的连续性或持续变异的连续统,才使得感知到原生回忆不断的连续过渡,并构成对一首乐曲旋律的整体感知。在胡塞尔的理解中,感知是这样一种行为,它将所有的“起源”(先行的音响)包含在自身之中,它进行着本原的构造,就此而言,原生回忆(滞留)就是感知,因为只有在原生回忆中,我们才能“看到”过去的东西,过去的东西才能以“体现”(Präsentation)而非以“再现”(Re-präsentation)的方式构造其自身。

三 感知、再造与演替意识

前面的分析只涉及感知与原生回忆(滞留)的关系,由于当下的自身被给予和个别立义我们获得关于个别时间客体的个别感知(感知意识),由于立义的连续性和持续变异的连续统(滞留意识)我们获得关于一首乐曲旋律的整体感知。现在我们进一步分析感知与次生回忆(再回忆、再造)的关系,如此才能真正澄清滞留与回忆的关系。

我们已经知道,个别感知和由感知意识与滞留意识构成的整体感知都属于感知,都是对象在现在感知中“显现给”我们,即我们在听一首乐曲如《土耳其进行曲》时,个别音符和由所有音符构成的整个乐曲的旋律都是在“现在”显现给我们的;次生回忆或再回忆也是被回忆对象“现在”显现给我们的,但在感知中的“现在”与再回忆中的“现在”是不同的,前者的“现在”是“被感知到的”,后者的“现在”不是“被感知到的”,就是说,不是自身被给予的,而是被当下化的,再回忆表象着一个没有被给予的现在。就是说,再回忆并不“给出”这个“刚刚过去”,而是“表象”着这个“刚刚过去”。胡塞尔在此区别了感知与再现:“感知在这里是这样一种行为:它将某物作为它本身置于眼前,它原初地构造客体。与感知相对立的是当下化,是再现(Re-präsentation),它是这样一种行为:它不是将一个客体自身置于眼前,而是将客体当下化,它可以说是在图像中将客体置于眼前,即使并非以真正的图像意识的方式。”[1]74回忆是过去意识,如果说感知是原本地构造着“现在”的行为,那么,回忆作为过去意识并不构造一个“现在”,它只是构造着一个“曾在”的东西。所以,感知是当下拥有,再回忆则是当下化;感知是显现或体现,再回忆则是再现或再造(Reproduktion)。再回忆是当下化行为,是指它“仿佛”与感知和原生回忆相同,但却是变异了的感知和原生回忆,再回忆中的“现在”是想象的现在或表象的现在,而不是一个自身被给予的现在,它的“此前”“此后”只是在想象中被表象的此前和此后。

此外,我们还要区分两种意义上的“被给予性”:延续着的对象的被给予性与延续(Dauer)和后继(Folge)本身的被给予性。我相继听到C、D、E音……,这是延续着的对象的被给予性;其中,C音的原印象出现并延续了一阵子,并且在此后与C音的滞留相一致地出现了D音,它自身构造为延续着的D音,这整个“过程”期间的意识就是对“挪移到过去之中”的C的意识,这里出现了两种情况:C音延续到D音和D音后继着C音。延续和后继是一种特定的时间形式,它包容了一个相互跟随的时间片段,对这个“相继”的时间片段的感知胡塞尔称之为“演替意识”(Sukzessionsbewuβtsein)。

由C音延续到D音和D音后继着C音构成的“演替意识”可以通过回忆的方式将它当下化。我听到C音和D音,由C音延续到D音或D音后继着C音,如此,我们具有一个体验到的原初被给予的C—D,其中,“—”是指延续或后继;现在,我回忆起我曾经听到的C—D,于是就有了C/—D/,这里,“/”是指回忆;但是,我不是具有一个回忆C/,然后又具有一个回忆D/,而且还具有“—/”,由此,可以得出了这样一个规律:(C—D)/=C/—D/,就是说,这里有一个对C音和D音的回忆,也有一个对D音后继着C音的变异意识,胡塞尔指出:“只有过去的延续才能为我在重复的行为中‘本原地’直观到、真正地直观到、为我所确认并且作为许多行为的同一客体而成为我的对象。”[1]76只有将体验到的C音和D音与再回忆到的C/音和D/音确认为同一个客体,我们才能在演替意识的统一中进行一个再回忆体验的演替,即(C—D)—(C—D)/—(C—D)//……第一个体验(C—D)是对后继的本原构造,第二个(C—D)/是对这个后继的再回忆,然后又是再回忆,以致无穷。

演替意识表明,时间客体比如C音和D音是相互隔开的,但只有作为“相继”才能被意识到,我先听到C音,然后是D音,D音在C音之后,或者说C音在D音之前,如果D音尚未听到(为被给予),我们便看不到时间间距,只有在听到D音时,我们才能有时间间距,但前提是C音已经过去了,就此而言,“相继”标识的时间是个“关系”概念,“我感知到声音D是在声音C之后的”就是对C音与D音之间的时间“关系”的感知;在听一首乐曲时,不仅C、D、E等等音响被给予我们,而且延续和后继本身作为“相继”也被给予我们,时间客体如C音和D音之所以具有“相继”关系,是由于我们的意识统一性使得时间对象从一个客体流向另一个客体,我曾感知C音,我在原生回忆中还拥有它的同时曾感知过D音,并且在统一的意识中将D音与对C音的原生回忆联合在一起,知觉到C音与D音的“时间关系”或“时间进程”;我们不仅具有C音到D音的相继关系,而且也有从(C—D)到(C—D)/的相继关系,即我先前听到的C音和D音(听到即感知,感知=当下的、直观的、现在被给予性)与我事后回忆的(C—D)/之间也具有相继关系,我回忆的总是我听到的声音,我听到的和我回忆的是同一个东西,同一个东西可以在过去和现在存在,但是“过去”与“现在”是互相排斥的,所以,同一个东西只能通过“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延续”的方式存在,在回忆中,我以“再现”的方式再造这个刚刚被感知的时间进程、这个刚刚被直观到的演替意识。

总之,“回忆”作为一种当下化的时间意识样式,是对感知的再现或再造,“时间意识只是一个建基于一个显现之上的、具有某种特征(某种时间样式)的持续可变异的意识”,[1]226如果我们真实地具有对C音的回忆,我们便必定曾感知过C音,这是明见无疑的;“回忆是直观的信仰,‘被信仰的’不是现在存在,而是曾经存在——在感知中,客体作为现在存在的而与我相对立(现在—当下)。在回忆中,客体也自身当下地被表象,但却是在一个以前的现在中。”[1]227在此意义上,回忆也是一种感知,我在现在中直观到“非—现在”,它是一个相对于现时现在的变异、一个“过去”的时间意识样式,或者说,回忆是将当下的直观表象当下化,并将它“再现”或“再造”出来。

[1]〔德〕埃德蒙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M].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德〕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M].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3]〔德〕埃德蒙德·胡塞尔.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手稿1917-1918[M].肖德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责任编辑 徐冰鸥)

A Phenomenological Elucidation of Retention and Recollection

LI Chao-dong

(InstituteofPhilosophyandPoliticalScience,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Lanzhou730070,China)

According to Husserlian Phenomenology, cognition originates from sensation which is the inner temporal object(innerenZeitobjekten). Experience of inner temporal objects is the inner time-consciousness(innerenZeitbewusstseins). The essential structure of the stream of consciousness(Bewuβtseinsstrom)is the tripartite structure of the inner time-consciousness, which is comprised of three moments: primal impression, retention and protention(Urimpression-Retention-Protention). Thus, the analysis of relationships between sense perception, retention and recollection is a significant part of phenomenological study on the inner time-consciousness. Through our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imary and secondary recollection, we are attempting to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relationships between sense perception, retention and recollection.

presently having(Gegenwärtigen);presentification(Vergegenwärtigen);primary recollection (Primärer Erinnerung);secondary recollection(sekundärer Erinnerung);reproduction(Reproduktion);successive consciousness(Sukzessionsbewuβtsein)

2017-01-20

甘肃省“中西人文经典诠释研究”人文社科基地和“哲学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

李朝东(1962-),男,甘肃景泰人,西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德国哲学研究。

B089

A

1000-5935(2017)03-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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