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19世纪中国买办制度的经济效率分析:从社会资本与交易费用的角度出发

2017-03-30戴睿

商情 2017年5期
关键词:交易费用社会资本

戴睿

【摘要】十九世纪的买办制度是当时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近年来,学者们渐渐抛开阶级分析和价值判断,客观地分析买办制度在当时环境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本文通过文献研究,以社会资本与交易费用为分析框架,指出买办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资本的作用,利用社会网络,降低了交易费用和监督成本。这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结合,提高了经济效率,因而得以形成和发展。

【关键词】买办制度 社会资本 交易费用 经济效率

一、买办制度的制度经济学研究:一种新的视角

什么是买办?以赫延平为代表的学者将之定义为一种“中介”——“买办云者,乃华人与外商根据互订之契约,在一定报酬之下充外商之使用人,居于外商与华人之间,以外商之名义与华商交易,并缴纳保证金或具保证人,且于一切交易负无限保证之责任,同时得其规定之佣金者一也”,也就是说,是受雇于外商、为外商与中国的生产者、消费者沟通的中介人。后来,他进一步将买办的概念拓展为“一种逐步形成的以买办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制度”。买办制度是公行制度取消后,外商进入中国市场必不可少的手段,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规模庞大、实力雄厚,以致于形成了买办阶级,深刻影响着中国经济社会状况。

什么是制度?诺斯在《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中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制度指导了行为者的活动规则,降低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了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增长。新制度经济学将制度视作内生经济变量,认为一种制度的产生、发展有其内在经济原因。买办制度是19世纪到20世纪初中国市场上的重要制度,它的经济效率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对买办的研究始于19世纪20年代。民国时期,有一批学者受西方经济学影响,以“经济因素论”理解买办制度,例如马寅初(1923)认为,买办的产生是由于“语言不同、习惯各异、商情之特殊”,从而产生对中介的需求。有学者更细致地罗列其重要因由为“经济情形各异、语言不通、资产信用不明、商业砂演不同、中国度量衡与货币复杂及有排外心理”等,所以必须藉买办之力方使中外贸易“冲突得以斡旋,困难得以消释”(陈金淼,1940)。由此可见,这些学者分析重点在于19世纪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以及由此产生的交易障碍,从外商的心理角度分析雇佣买办的原因,但没有考察这一制度的内在效率。

建国后,对买办的研究带有鲜明的阶级斗争色彩,国内学者对买办制度的分析大多停留在对其阶级属性、政治影响的批判上。例如张国辉(1963)在定义买办时,强调买办是“外国侵略者把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和外国资产阶级结成直接的人身雇佣关系或资本合作关系”,“通过外国资本积累形成自己的资本积累”。此阶段的研究主观性和意识形态特征太强,不利于我们客观地了解买办制度。

近年来,受西方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经济社会学影响,国内学者越来越抛开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从经济制度的效率的角度分析买办制度产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例如胡胜强(2007)以“社会网络的开发与利用”看待买办的作用,分析其调动社会网络的能力与效果;龚会莲(2007)认为买办在利用信任关系打开市场、承担洋行风险中起到重要作用,增加了市场交易,极大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发展;赵娟霞(2010)则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了买办制度替代公行制度的原因及其衰落的经济原因。

本文参考以往学者的研究,以“社会资本与交易费用”作为基本研究框架,分析买办制度中蕴含着的对社会资本的利用,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易费用的下降,来证明买办制度是符合十九世纪中国经济社会状况的制度,从而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做出一些补充和发展。

二、十九世纪的中国市场

西方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中国,是十九世纪中国经济的重大事件,然而,这一进程却并不顺利。除了政治制度的限制外,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对侵入的资本主义经济有着强烈的排异反应,是自发抵抗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力量。

首先,制度环境不佳。体现着浓厚的家族主义和等级色彩的传统法律体系,难以形成一种对称的权利义务格局,等价交换、自愿平等的原则并不被普遍采用(费孝通,1984);各地各业,行会林立,有着复杂的内部规则,其中包括许多封建陋习。

其次,社会关系“嵌入”经济过多。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个“差序格局”,注重关系本位,人们普遍重视的是亲族、乡里、朋友和熟人等关系网络(费孝通,1984)。相应地,市场交易大多发生在族人、亲朋、乡里和熟人等封闭和半封闭的网络中间,依赖于个人信誉、亲朋网络、乡里关系,以及私人友谊等社会机制来调节。

最后,市场信息严重不足。由于交易发生在封闭的关系网络中,交易信息和交易信用也相应地被锁闭在关系网络中。

总而言之,这种个体间交易类型,可以被视作一种建构在关系基础上的、弱替代性的、封闭性的、特殊主义取向的、人格化交易,它大大不同于资本主义抽象性基础上的、强替代性的、开放性的、普遍主义取向的、非人格化交易类型(龚会莲,2007),为西方资本主义的进入造成了困难。买办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被建立起来的。

三、买办的桥梁作用:社会资本、交易费用与经济效率

社会资本指的是个人通过社会网络获取稀缺资源、并由此受益的能力(边燕杰,2000)。帕丹等学者认为,社会资本可以从三个方面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一是作为资本的一种充当生产要素,二是降低交易费用,三是降低监督成本。在此,我们考察的是社会资本对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

价格机制的运行并非是零成本的,而这个成本就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过大,造成的后果,第一是对稀缺资源的浪费,第二是可能直接阻碍了交易的发生。没有买办的洋行所面臨的就是这种交易费用过大的问题。依据威廉姆斯的分类,交易费用中的市场型交易费用,包括搜寻和信息费用、讨价还价和决策费用、监督和执行费用三种;而社会资本正式通过减少这三类交易费用,促进市场交易的形成和扩大:

(一)搜寻和信息费用

买办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向内地市场收购农产品,主要是茶叶和生丝。但是,语言的不通、货币制度的混乱和度量衡的混乱,再加上中国市场上形形色色的行会对市场的干预,价格机制根本不能指导商人的行为,直接交易的成本很大,甚至使得“外商在事实上不可能直接同中国人进行贸易”(赫延平,1988)。

以买办为中介,则解决了这一难题。买办作为熟悉当地社会的人,首先十分了解农产品市场,“买办不仅照管采购,而且为洋行提供行情”(赫延平,1988)。其次,在语言、货币和度量衡上没有障碍,因此能更好地提供产品信息,与供应者进行沟通,从而促成交易。例如在生丝集散地的浙江南浔,据《南浔志》记载“南浔七里所产之丝尤著名,出产既富,经商上海者乃日众。与洋商交易,通语言者谓之通事;在洋行服务者谓之买办。镇上之人业此因而起家者亦正不少。”

最后,買办自身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可以获取的信息量大。洋行在选择买办的时候,希望其“首先是一个商人”,是一个“面子大”、“有地位、有势力、与中国的商界有各种联系”的商人(赫延平,1988),还鼓励买办经营自己的生意,有时甚至是与洋行竞争的生意。按常理,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对手、保护商业机密,应当禁止手下的职员利用其职员身份为自己谋利,正如现代企业要求的那样。那么,洋行当时为什么要怎么做呢?因为洋行认为,这样可以进一步扩大买办的商业网络,洋行可利用的社会资本也就不断增多,在交易信息获取上优势也就越大。

除此之外,由于十九世纪中国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官僚机构与市场的关系紧密,很多情况下洋行需要与政府进行交易,而买办承担了与政府官员“搞好关系”的职能。例如经营军械物资的旗昌洋行,会雇佣特别才能的买办,为洋行写一些斯文的信件给经常打交道的清朝官员。当洋行大量贷款给政府的时候,洋行也注重雇佣职员专门与官员打交道。

(二)讨价还价和决策费用

讨价还价费用降低的关键在于“信任”关系,信任度高,在讨价还价和决策中产生的交易费用也会降低。根据信任所赖以建立的道德基础,信任可以分为两类:群体内信任和普遍性信任。前者将信任对象的范围局限于与个人具有亲密关系的社会群体内部,后者则是将信任适用于抽象的个体,包括那些与自己没有私人、血缘、地缘等关系的人。不同类型的信任将决定交易过程中规则的不同应用。群体内信任具有封闭性,交易过程中,不同的交易规范具有非普遍性,行动者在考虑交易规则时,会根据对交易方的信任程度做决定。

根据上文描述,19世纪的中国市场中普遍存在的是群体内信任,因此,“打入内部”的买办十分重要。买办是当地社会中的士绅式人物,在乡土社会拥有很大威信,在交易时便省去了许多麻烦。最典型例子是怡和洋行上海买办唐景星,1869年帮助洋行经营鸦片贸易时,从上海发出的行情报告如下:“……由于大部分鸦片在二道商人(中国人)手里……白皮土开价600两,外国卖主开价610两,但是如果真正有意交易……中国卖主590两也愿意卖……”。通过买办与交易者间的互相信任关系,成功降低了讨价还价与决策费用,使交易顺利进行。

(三)监督和执行费用

洋行的监督成本有二:对雇员的监督;对交易方的监督。社会资本在这两类监督中起作用的机制相似,那就是创造出一个封闭的社会网络。

科尔曼曾对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的经济性功能做过细致的分析,他认为,拥有比平均义务密度更高的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网络,网络的封闭会促进约束,降低在市场中人们信任他人的风险。用博弈论的理论来看,封闭性的结构中存在着长期重复博弈,人们因为着眼长远利益,会强化彼此的信任。此外,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封闭性的结构由于强化了彼此之间的义务,沉淀着大量集体物品性质的社会资本,其会造成利益的外溢,可信的连坐性惩罚的威胁对结构中的成员较有约束力。

首先,在买办的挑选上,洋行十分注重买办的可靠性,而对可靠性的评价标准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洋行合股人熟识的从前的公行行商的介绍;二是通过同华商长期直接的商业往来,将所信任的商人变为买办。例如原是一家钱庄职员的王槐山,因与汇丰银行新任的上海代理人过从甚密,在1869年成为这家银行在上海的第一个买办。赫延平也记录到:“一个商人一旦被雇佣为买办,通常将他的家族成员和同乡找来做买办间职员,或介绍做其他洋行的买办。”以致于在当时,还根据地域划分出“广东帮”和“宁波帮”这样的买办帮派。买办家族和买办同乡网络,这又会进一步强化对买办信用的保障。

其次,买办制度中,洋行通过买办之间的相互担保,并强化其连坐连带责任,利用买办之间存在着的封闭性的密网,加强对买办信用的监控。1859年福州琼记洋行买办唐能的保单这样写道:“立担保单人亚杨为因举荐唐能往福州隆顺行喝公司庄口承充买办,但行内事务或有亏空银两系担保人填还”(聂宝璋,1985)。保单中的担保人亚杨是琼记洋行在香港的买办,他担保唐能(即唐隆茂)充任福州琼记洋行买办。买办之间的相互荐保强化了买办关系网络的封闭性。结合科尔曼提到的社会网络的两个功能,这种担保制度的优势有二,第一,买办的机会主义信息以及信用等级信息对洋行来说难以了解,但对于同处一个封闭性网络中的其他买办,这些信息是易得的;第二,通过负有连带责任,使被担保人的行为相对担保人具有外部性,直接激励担保人加强对其监督、制约;第三,为被担保人的不守信用行为增加了成本,即被担保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要冒被逐出对本人极有价值的社会网络,并丧失使用社会资本的能力的风险。

对交易的监督也是一样。外商在中国市场中,对风险的控制十分重要。在重视差序格局的中国社会中,外商始终是局外人,在无法获得现代市场取向的正式制度对其权利予以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通过买办嵌入到封闭的社会网络中,以求借用买办在该网络中的社会资本来保障信用。

四、小结与启示

抛开买办个人特征,以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眼光看待,买办制度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制度。它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结合,利用买办的社会资本,降低了交易中的搜寻与信息费用、讨价还价和决策费用以及监督和执行费用,使稀缺资源没有被浪费、市场交易能顺利进行,促进了市场的形成于扩大,为资本主义经济进入中国和国内市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这段历史也启示我们,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传统的制度存量(尤其是非正式的制度存量)有时可以发挥建设性的“代偿”功能,应该给予肯定。

20世纪后,由于外国资本渐渐熟悉中国市场,中国市场的非人格化也在商品经济冲击下有了发展。为适应新的变化,洋行将买办制变为高级职员制、经销包销制或合伙制。当20世纪40年代前后外商企业因战争等原因纷纷撤出中国时,买办社会底层大量破产,上层则向创办民族企业转化,买办制度渐渐衰落下去,最终成为历史。

参考文献:

[1]诺思著,陈郁,罗华平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

[2]赫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

[3]马寅初.中国买办制[J].东方杂志,1923,(20).

[4]沙为楷.中国买办制[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

[5]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6]胡胜强.从社会网络的视角解读买办制度[J].商场现代化,2007, (11Z).

[7]龚会莲.近代买办制度的经济解读.[J]. 商业时代, 2007,(6).

猜你喜欢

交易费用社会资本
对当前我国推进PPP模式的探讨
品牌价值的来源
中小企业的融资贵主要来源于融资难
互联网金融与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探讨
网络交易中退货运费险对市场影响的模型分析
企业选择不同契约安排的原因探析
浅议宁夏碳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