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融入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的必要性考察
2017-03-29蒋开天
蒋开天
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融入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的必要性考察
蒋开天
自然辩证法概论是硕士研究生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自《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公布,该课程由54学时变为18学时,课程性质由必修课变为选修课,不讲或少讲有关自然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成为顺理成章之事。然而,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中,经典文献作为知识层次性的隐性要求、人文素养提升的助推动力、思想导向性的显性表达,不可不讲也不得不讲,全面、合理、适当地将经典文献融入课程教学具有重要价值。
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自然辩证法概论;必要性
改革开放伊始,自然辩证法概论即被列为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30多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在该课程的设置情况、教学纲要、教学要求、教学管理等方面不断调整完善、与时俱进,顶层的调整必然推动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不断探索与改革。
一、“新常态”下的困境与机遇
2010年8月6日,中宣部、教育部正式下发《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2010《意见》”),明确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的课程性质为公共选修课,总计18学时,1学分。自此,自然辨证法概论课程进入一种“新常态”。然而,这一“新常态”使该课程的教学陷入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困境。
1981年,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开设自然辩证法方面课程的意见》,这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次明确将自然辩证法课程列为理工科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为必修课。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对于理工农医科各专业硕士生要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课内总计54学时,并明确强调:“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时间,原则上按课内外1:1安排,在一年内学完。”1998年,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为理工类硕士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共计54学时。2003年,“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公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教学基本要求的修订说明》,实现了自然辩证法概论在新世纪的与时俱进。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在没有作出新安排前,仍按照‘98方案’开设相关课程。”也就是说,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依然为理工类硕士生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共计54学时。
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设置调整的历史脉络中不难看出,自该课程作为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以来,其课程性质都为必修课,54学时或者更多。而“2010《意见》”的课程设置调整直接引发两大变化:54学时变为18学时;必修课变为选修课。这两大变化直接导致了两大矛盾:课时的骤然减少与教学内容并无明显删减的矛盾;教师对教学过程的期望值较高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对课程愈加轻视的矛盾。这无形中提高了任课教师选择、综合教学内容以进一步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能力要求,同时,对保证教学质量也提出了严峻考验。由于课时数的限制,很难较深入地展开经典文献的讲述,加之《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自然辨证法概论(201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教学大纲》”)中对是否讲述经典文献又无明确要求,导致大多任课教师对此或是不讲或是少讲。
困境蕴含着机遇,“新常态”下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困境不应该成为不讲或少讲经典文献的借口。有关自然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主要有马克思的《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数学手稿》、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谈谈辩证法问题》《辩证法的要素》等。这些著述篇章是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理论源泉和依据,如果能够恰当地将其融入日常教学中,该课程的基本原理将更加直观、形象地呈现在学生面前,避免了空洞说教。当然,在经典文献内容的选择、分析上,应当紧扣《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这对任课教师而言是一个更大的考验。但是,我们不仅要看到“新常态”下困境,更应当把握“新常态”带来的机遇,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知识储备与知识处理的能力。
二、知识层次性的隐性要求
研究生相较于本科阶段来讲,在知识层次上应有一个较大的提升。这里,首先应该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辨清本科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内在关联;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如何实现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超越与升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可以通过在教学中融入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来实现。
从教学内容来看,本科阶段更注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介绍,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内容少,且不系统,只是片段著述的摘引,探讨、剖析不深入。而研究生阶段的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在广度和深度上必须进行拓展,课时量少不应成为学习经典文献的障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培养学生运用探究性学习方法,具体到经典文献融入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中,可以广泛地介绍经典著述,深入地探讨、研究其中一篇或两篇著述,既让学生掌握了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方法,培养了兴趣,又开阔了其视野,便于他们沿着兴趣的方向将学习、研究推向深入。更重要的是,只枯燥地讲述理论本身,而不知道理论的出处,会使学生产生严重的知识疲劳,教学实效性不强,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可以让学生更加直观、深入、准确地把握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与内容。把经典文献作为载体或桥梁是让学生真正理解基本原理的一条捷径,通过与伟人“对话”,他们才能真正把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与内容铭记于心,成为指导学习、研究、实践的强大力量。
三、人文素养提升的助推动力
21世纪最需要的是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2010《意见》”中明确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为选修课程,硕士研究生必须从这两门课程中选择一门修读。《教学大纲》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北京化工大学张明国教授指出:“面对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可以适宜地自主选择内容进行讲授。”[1]讲到案例教学的剖析时又提出:“面对理、工、农、医专业研究生,可以在人工自然观、生态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科学技术方法论方面选择案例进行剖析;面对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可以针对国外某学者或某学派的自然观或科学技术观进行评述。”[2]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2010《意见》”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由必修课调整为选修课,是新时代适应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本身就带有交叉学科的性质,“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3]因此,该课程应担负起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文素养的重任。美国科技史家乔治·萨顿曾讲:“我们必须准备一种新的文化,第一个审慎地建立在科学——在人性化的科学——之上的文化,即新人文主义。”[4]事实上,萨顿所提出的这种新人文主义即科学人文主义就是主张科学与人文的双重复兴与融合。雷海宗先生在70多年前已指出,整个社会需要的不只是“专家”,更是“通人”:“对一门精通一切,对各门略知梗概,仍当是学者的最高理想”[5]。如今,我们生活在比拼综合素质的时代中,“坐井观天”必将被时代所抛弃。
硕士生人文素养提升的最佳载体是经典文献。在教学内容上,应选择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导言》《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反杜林论·哲学编》,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辩证法的要素》等更具人文精神的篇章。反之,如马克思的《数学手稿》,恩格斯的《运动的基本形式》《运动的量度——功》《潮汐摩擦.康德和汤姆生——台特》《热》《电》等则不应列入选择范围。
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是人文素养提升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自然辩证法概论》第一章第二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发展”中也有“生态自然观”这一子目。在选取《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为例时,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包含丰富的协调人与自然联系的生态伦理思想。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直至今天,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恩格斯生态伦理思想的伟大力量,“生态自然观”的教学事实上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真正践行与深化发展。
总之,通过经典文献的融入,打通了学科壁垒,提升了学生的人文素养,使学生在感悟科学的同时陶冶了人文,掌握方法的同时启迪了思维。
四、思想导向性归位的显性表达
“2010《意见》”中课程设置调整的第一条原则是“课程的导向性”,具体指“坚持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贴近研究生思想和学习实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在《教学大纲》的《结束语》部分提到:“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位具体科学技术工作者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通道,自然辩证法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维方法。”[7]可见,思想的导向性主要就是指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意识形态属性。
《教学大纲》在凸显课程的意识形态属性方面做了两大努力:第一,理顺了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哲学的关系,实现了与科技哲学的真正分野。曾经,存在着这样一种客观现实,“许多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学者认为作为一种理论的自然辩证法是对马克思,从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这种观点不仅在西方广为流行,在我国也有不小的市场。至于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界以外的西方科学技术哲学对自然辩证法和《自然辩证法》一直是采取否定甚至藐视的态度。这种状况使得我国理论界和教育界为了与世界‘接轨’,不得不用科学技术哲学这一名称来取代自然辩证法”。[8]可见,自然辩证法与科技哲学的确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而此次课改,首先突破了原有的“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相混淆的状况,科技哲学是哲学下面的二级学科,从本质上研究的是哲学知识,而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概论被明确界定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与自然辩证法邻近的学科有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学、科学社会学等,它们具有不同的学科性质和定位。”[9]第二,在整个《教学大纲》中,意识形态属性是作为灵魂来主导与引领知识传授的。从形式到内容,除“绪论”外,每一章标题都加上了“马克思主义”的限定,具体的节标题中也有类似情况。这是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作为并首先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突出强调,相对于过往所存在的“重知识灌输、轻意识养成”的弱化或淡化它与政治关系的倾向,此次课改真正实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潜在形式转变为显在形式的目标。当然,作为任课教师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意识形态属性的突出强调并不是意识形态属性的再次定位,而是重新归位。
那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最重要载体是什么?显而易见,是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如若对学生进行意识形态养成教育,而从未使学生接受经典文献的洗礼,那只能是隔靴搔痒,进入不了学生的灵魂深处,更不会化作学生的自觉实践。经典文献可以更准确、更有说服力地将意识形态传输到每一位学生的心灵中,化为良知良行,使其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对于理、工、农、医类专业研究生来讲,通过意识形态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科研伦理思想与规范,具有重大意义。总之,意识形态属性是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固有属性,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集中体现与最佳载体,是思想导向性归位的显性表达。
综上,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融入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对于硕士研究生知识层次的飞跃、人文素养的提升、意识形态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中,经典文献不仅要讲,而且要全面覆盖、多个角度、精挑细选、详简得宜地讲,这样我们在实现教学目标、培养优秀人才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1]张明国.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教学初探——基于《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写体会[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3(6):101-106.
[2]张明国.从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自然辩证法概论”课教学新探》[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6(6):122-128.
[3][7][9]《自然辩证法概论》编写组.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自然辩证法概论》2013年修订版[S].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132,1-2.
[4]乔治·萨顿.科学史和新人文主义[M].华夏出版社,1989:125.
[5]雷海宗.专家与通人[N].大公报(重庆版),1940-02-04.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自然辩证法[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C].人民出版社,2009:559-560.
[8]林可济.《自然辩证法》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丁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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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7)01-0038-04
蒋开天/安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安徽安庆24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