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老年社会中养老院发展模式探究
——以四平市S养老院为例
2017-03-28赵雅轩
赵雅轩
(吉林师范大学 经法学院,四平 136000)
在养老服务建设状况尚未完善的四平老年人社会,私营养老院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状况并不理想,住院费难承受、精神孤独、医学护理服务欠缺等常遇问题在四平市S养老院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在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人们很可能要依赖养老机构安度晚年,笔者通过实地访谈调查对S养老院环境进行具体研究,发现思想行为能力相对受限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相对缺少完善的照顾,即便按时足额地支付费用,他们也很难得到优质健全的服务。那么养老机构中存在着怎样的问题导致了这种现象的产生?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又是什么?笔者带着这些问题以S养老院中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从这些老年人在养老院生活经历中找出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而进一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S养老院中存在的问题
在四平市,政府公办的老人院主要提供托底服务,主要招收身患重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普通老年人大都会选择私人或民间团体创办的老人院。S养老院就是一所私营养老院,通过调查发现,S养老院中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收费较高。S养老院的收费项目主要体现在食宿费、医学护理费、物理治疗费、陪诊费等,平均每个老人每个月要花费几千元的费用,这个消费情况让很多收入一般的老年人无法接受。
其次,居住环境狭小。养老院的房间都是用木板隔开的,空间狭小,院里的老人大都是群居,一间住五、六个人。条件稍好的单间,5平米大的地方摆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由于隔音不好,房间外的吵闹声经常令人无法入睡。厕所和洗澡的地方都是公用的,不见阳光且通风不畅。
再次,管理服务不周。养老院服务人员素质大都有待提高,他们对如何为老年人提供健全优质的服务还没有正确的认识。其中服务态度冷漠、服务意识欠缺等问题表现得最为突出。对于普通工人出身的老年人来说,收入低微,特别是在患有重疾、身体不好的情况下,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可以想象,在这些处境中的老年人面临着怎样的不便和困境。
二、私营养老院养老服务不健全的原因分析
与官办的养老院不同,私营养老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产业。为防止产业性养老机构因利益驱动而损害老年人的权益,四平市政府制定了养老院管理条例,条例对收费、设备、服务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私营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经营养老院。但是现实的调查研究表明,只有条例,没有对条例执行的有效监督,依然会使老年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首先,政府监督有待加强。很多老人的子女及家人希望帮老人找到一个相对健全的养老环境,他们常常会问养老院的管理人员是否有注册医务人员、理疗师、药剂师、营养师、职业治疗师或是物理治疗师,因为养老院的服务设施不健全,私营养老院经营者都对以上问题不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复,但是他们也担心政府相关部门来基层检查,所以偶尔会给出一些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宣传和解释。这一事件直接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还有待加强,这对于保护老人利益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其次,老人家属参与相对缺位。S养老院中有一位老人,靠政府补贴生活,年纪很大,几乎丧失了意识,除了睡觉,其他时间都呆坐在轮椅上,养老院里没有人去关心她的存在。即便是逢年过节的时候,她依然呆坐在轮椅上,和她打招呼也无丝毫反应,养老院管理人员告诉我们,这位老人是这里最老的婆婆了,这个养老院经营了很多年,都没有影响到她,可就是从来没有人来看过她,听说好像是90年代初的时候,全家都移了民,后来就没消息了。可见,由于衰老和疾病,养老院中的很多老人已经部分或是完全丧失了基本的思维和行动能力,加之没有亲人的关心,没有亲人对养老院服务的监督,他们的利益就更加难以保证。
再次,社会团体参与不足。一般逢年过节的前几天,有很多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来慰问S养老院中的老年人。有一次,一个社会组织带了歌手给老人唱歌,并带来礼品分发给老人,还有摄像师在旁边录影。可是录影一结束,不仅歌手的歌声和笑容瞬间消失,分发到老人手里的礼品也被收了回去,当管理人员询问为什么要拿回礼品时,这个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录像用的道具,我们还要去其他养老院拍摄,等到过节的当天会有礼物给你们送回来。一天当中,这种“过场式”的探访会有好几拨。从应然的角度讲,民间组织探访养老院是为了了解老年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发现问题,进而对老年人实施各种形式的帮助,其中就包括对养老院服务的监督。但实际上,民间组织的很多慰问活动都流于形式,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在市场中利益价值最大化的驱使下,养老院经营者独自运作,政府、家庭以及社会监督不力的非多元化发展模式中,私营养老机构很容易失去自律性,进而做出压缩养老资源,损害老年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在单向度运作主体中植入制衡的元素是解决问题的必行之策。
三、私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合理化的路径分析
由上可知,在四平地区,由民间创办的私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相较于公办养老院,它更能洞悉和把握真实的社会需求,具有因地制宜、灵活机动的优势。但由以上内容可知,在监督真空的状态下,私营养老机构往往因其营利至上的本质而无视其服务的属性,进而影响了其积极功能的发挥。因此,应当改变私营养老机构中经营者独断的单向度运作逻辑,让监督主体参与其中,即建立起私人投资者经营,政府、家庭以及民间组织共同监督的主体多元化运作模式。
首先,政府需要强化其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职能。政府是管理社会的权力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自上而下地对私营养老机构进行强制性监管,其监督行为具有不可违抗性,监督效果立竿见影。可以说,作为最具权威和信用的部门,政府的监督行为是防止私营养老院违规运作的最根本保障。从S养老院我们得知,官方监督依然存在较大欠缺,由于缺少政府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有效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了一定损害。在由集体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多年的四平,政府更倾向于将福利事业交由市场来运作和发展,因为市场可以高效地配置资源,最大化地满足社会的多元需求。然而,正是由于这种信任,往往使政府放松了对市场负面因素的警惕,从而产生了诸多为谋利益而不讲道义的现象。因此,政府应当重理与养老服务市场之间的关系,在支持私营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也要强化对私营养老机构的监管,从而建立起真正服务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环境。
其次,老人家属及家庭要坚持关注养老院发展运作机制。家人是能够最经常、最近距离接触到养老院老人的监督主体。与政府宏观间隔的监督方式相比,家人监督更持续、细致、深入,它能够及时快速地发现老人在养老院中遇到的问题。从S养老院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老人的家属将他们寄养在养老院后就很少回来探访,甚至是彻底遗弃了老人,这种做法使得养老机构的违规运作变得有机可乘乃至肆无忌惮。在高速运转的现代社会,人们由于工作忙碌而无暇照顾老人,这一棘手问题往往导致了现代人对养老机构的盲目信赖,加之亲情关系的淡化,老人被长期搁置在养老院而少有家人关心的情况便普遍存在。可以说,在崇尚分工与商业交换的现代社会,人们往往忽视亲情,迷信养老机构无所不能。然而事实表明,养老离不开亲情,养老机构也不是万能的。即便养老机构可以承担养老职能,家人也要时常关注老人在养老院中的生活境况,保持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督,从而确保养老机构积极功能的正常发挥。
再次,社会团体及媒体要在监督私营养老机构方面承担责任。政府监督虽最具震慑力,但由于资源和能力的限制,很难保证面面俱到。家属监督虽然深入细致,但过于个别琐碎,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中观层次的民间组织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民间组织来自社会,有广阔的资源和能力空间。不仅如此,民间组织的社会性决定了它可以跳出个体的视角,对私营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在S养老院中,发生过一些节日扎堆慰问老人的现象,这个片段暴露了民间组织在助老活动中的认知和能力缺陷。从认知角度讲,有些民间组织尚未内化助老的公益性价值观,而是将助老当成了树立形象、宣传自我的筹码;从能力角度讲,某些民间组织并不具备助老的专业技术和资质,他们不了解老人、不理解老人,更不知如何去帮助老人,从而直接影响了助老效果。监督养老机构,使老人利益免受损害是典型的助老活动,为了从更广泛、更根本的意义上维护老年人利益,民间组织要从认知和能力两个方面不断优化自我,进而充分发挥对私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监督能力。
总而言之,在解决现代人的养老问题上,私营养
老机构功不可没。但是,任何有价值的事物一旦失去约束也会走向它的反面,私营养老机构也是如此。S养老院中所呈现的养老服务质量问题就是一个例子。因此,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承担养老义务的家庭以及负载社会责任的民间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到监督私营养老机构的行动中来。需要强调的是,作为监督主体,政府、家属以及民间组织各有所长,且三者之间存在着优势互补的可能。为了能够最大化维护养老院老人的利益,三种主体可以展开以分工为基础的合作,以相互联系、彼此辅助的方式在监督领域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政府、家庭以及民间组织共同监督的多元制衡格局下,私营养老机构会有更长远的前景和更广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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