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城市治理体制机制 强化城市工作精细规范
2017-03-24张景方
张景方
摘 要:城市是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承载着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考验着城市治理者的勇气和智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广泛运用先进信息技术的大环境下,城市工作必须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关键词:城市治理;体制机制;精细管理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软实力、全面建成现代化城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城市政府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城市事务的能力,实现城市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 严格依法治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城市,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健全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和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顺利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任务,依法治市必须多管齐下。
第一,建章立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要做到依法治市,首先必须保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要求我们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必须重视我市城市治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
一是探索制定《商丘市城市治理条例》,作为我市治理城市的一个综合性统领性的地方性法规。现代城市治理是指,为了促进城市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增进公众利益,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活动。从它的基本概念可以看出,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并且的新的治理理念要求注重公众参与。所以,为了更加凸显“人”的主体地位,为了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为了更规范更有效地推进城市治理工作,必须建立一个切合商丘实际的城市治理条例,对城市治理执法单位及其执法范围、执法程序、重点治理事项、监督和问责、公众参与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这个条例要以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制定,确保权威性和强制性。制定條例时,要积极发挥理论专家和实践工作者的智慧,要多次深入系统调研,多次探讨,确保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是围绕《商丘市城市治理条例》,对相关执法部门及其责任人、社会组织、市民等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行政人员执法程序、工作标准,执法监督和考核办法等方面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并且,要及时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中与推进城市治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是编印《城市治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和《规章制度汇编》,分别收集国家颁布的关系城市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我市制定的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之后分发给所有执法单位甚至每个执法人员,以便他们更方便地学习执法过程中经常用到的法律依据,在执法中熟练运用和自觉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追求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质量,不能为了立法而立法,不能简单套用中央、省、其他先进省市的相关制度,不能盲目借鉴国外或外地经验,要立足于商丘城市治理实际,严格遵循“有效管用”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
第二,依法决策,确保民主科学权威有效。
著名的管理学家、诺贝尔奖得主西蒙说:“管理就是决策。”可见,决策对于管理的重大作用。在城市治理中,决策稍有偏差就会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会造成资源的重大浪费。所以,要加强决策主体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祛除“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顽疾。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坚持把科学决策各环节做规范、具体、到位。决策前深入调研、广纳贤言,决策过程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全程监督,决策方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重大决策应有多个方案比较,多方反复评估论证。要推进决策信息公开,广泛听取意见,使各种不同意见和呼声得到充分表达。要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缔于法无据甚至违背法律的决策项目和事项。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须问责、违法须追究。
第三,严格执法,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每个执法人员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又不能逃避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尽量采用柔性执法,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治市,关键是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当前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英国思想家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意义”和“导向意义”。要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健全司法体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优化司法权配置,建立健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二要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群众旁听、司法听证、新闻发布等制度,加快构建司法公开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网络播报、微信播报等司法公开新途径、新形式,真正让司法“晒”在阳光下。三要强化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要加强法律服务,加快构建全域覆盖、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司法救助,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五,积极倡导,营造信法守法氛围。
依法治市,基础是全民守法。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进群众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加快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一要加强普法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以法治大讲堂、法律“六进”等活动为载体,借助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传播法治知识,加快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并且,既要注重教育干部“依法行政”,也要注重教育群众“依法行为”。
二要构建社会征信体系。诚信与法治,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崇“诚信”,有利于增强公民的规则意识、守信意识,促进慎微、慎初,在点滴之间逐步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对于彰显“法治”具有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要以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等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通过“诚信社会”建设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要强化依法治理。法治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实行网格管理
习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指出,要坚持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指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将管理辖区按一定的标准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格中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监督和处置相分离的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的一种方式。
我市要积极探索和推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和落实大市、各区、社区、街道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所有有关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项全部納入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每一个网格的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实现网格管理的常态化、精细化和制度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摄像头无缝隙全覆盖,确保每个管理对象都在监控范围内,发生在辖区内的每个事件都有痕迹可查。还要整合网格内的政务资源和社会资源,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还要利用网格化管理加强细节的维护,比如可以通过监控视频和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设施破损等现象,避免给市民造成不便甚至形成危险。
3 构建智慧城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初以来在全球展开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理念与创新实践,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的新理念和新路径。其实质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方式,将城市中的物理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和商业基础设施连接起来,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的理念是把城市本身看成一个大系统,城市中的政府职能、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工业经济构成了一个个的子系统。理想中的智慧城市可以用五个“更”来描述:设施更聪明、政府更高效、企业更智能、市民更便捷、城市更宜居。实现这样的目标,不能为了求新或随大流,而把智慧城市停留在口号上,或者时刻教条地冠以智慧城市的大帽子,而应该明确智慧城市是未来城市治理的大趋势,需要切实地去改革、去实干。并且需要谨记智慧城市是通过城市的智能化来实现城市的灵敏便捷、绿色环保和数字惠民,所以,不能简单地将智慧城市建设局限于产业园区发展和硬件技术的层面,也不能一味地追求高端和新颖,动辄推倒重来,不能好大喜功,而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4 落实基层责任
三分政策,七分落实。而城市治理工作的落实基础在于社区和街道。
一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基层城市治理中担负着领导核心责任。首先,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城市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转变基层党建工作理念,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其次,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协调能力。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城市治理的具体目标、任务,主动认领工作,积极抓好落实。再次,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的硬件水平。组织建立社区服务队伍,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满足市民多元化需求。
二要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肩负着为群众服务的直接责任,应当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和凝聚在社区党组织周围。应当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将社区承担的行政性管理事务交还给街道,强化社区的自治职能和服务职能。整合基层组织服务资源,在社区建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放宽市场准入,降低门槛,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团群体和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机构孵化、能力提升、购买服务和项目监管机制,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引导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鼓励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为市民提供便民和公益服务。
三要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平等协作,促进行政机制、自治机制和协同机制在社区层面有效衔接,增强服务能力,实现社会服务功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强化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作为推进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核心任务,强化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最大限度激发和增强社区活力。进一步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倡导社区居民制订文明公约,推动居民自治管理,提高和谐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在社区秩序管理上,应当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营、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摊点群、疏导点等便民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实现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的目标。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把扩大公众参与作为推进城市治理机制创新的根本方法,明确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参与治理和服务渠道,形成相关制度。
四要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治理阳光运行。要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制订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按规定公告告知。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意愿要求的渠道,修改完善方案,改正工作偏差,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5 用好媒体平台
现代社会通讯技术高速发展,人们每天都在接收不计其数的信息。其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广大市民不容易分辨。要积极引导媒体舆论如实报道,以免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城市治理工作产生误解。还可以自己掌握信息发布权,建立“魅力商丘”的微信平台,推送城市治理的相关信息。对相关的法律、党委的决策、政府的部署、干部的推进、基层的落实等情况及时发布。可以设置榜样栏目,深度报道治理中的好干部、好市民、好组织,供大家学习和效仿。可以设置曝光栏目,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领导干部敷衍塞责进行监督和批评。还可以设置交流栏目,供大家讨论论证,提出更好的治理措施。
6 重視专业人才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
一是把好入门关。城市治理相关部门的人才引进、人员招录、领导提拔时,专业对口和有类似工作经验的要优先录取。
二是在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都要注重专家的作用。
三是对专业过硬、技术拔尖的人才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
参考文献
1.丁炜锋.杭州市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基于“智慧城管”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2016.
2.陈静.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J),管理与质量,2016(17).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4.2015年城市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