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工作特点及启示
2017-03-16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曹 沛
□ 校内指导老师 潘宝红 □ 校外指导老师 赵国强
海外视野
美国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工作特点及启示
□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曹 沛
□ 校内指导老师 潘宝红 □ 校外指导老师 赵国强
美国童子军以其完善的组织管理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该组织对青少年的保护工作尤为重视。本文总结了美国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六大特点,即保护工作内容比较全面、保护工作人人有责、保护工作注重分层、保护工作对象比较全面、保护工作机制体系比较完善,以及保护工作培训质量比较高。这些做法为我国少年儿童组织少先队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包括保护拓展内容、发展保护主体、关注被保护对象和重视保护环节等。
美国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少先队
一、美国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工作的特点
美国童子军诞生于1910年,是非政府的青少年组织,以其完善的组织管理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该组织有独特的管理模式和高冒险的户外活动,这使得青少年保护工作尤为重要。
1.保护工作内容比较全面
童子军活动以户外和探险的高冒险活动为主,因此,必须做好严格的保护措施,保障青少年处于安全的活动环境。2016年6月修订的新《童军安全指导》(Guide to Safe Scouting)是童军活动的指导手册,共13章。第一章是对青少年保护工作和成人领导者的基本要求,例如,成人领导者不能和异性同住,除非是配偶。最后一章是事件报告。除此之外,其他章节都是关于童军活动各个方面的安全准则和注意事项,内容具体有:水上运动安全、野营安全、酒精烟草和毒品的使用、药品使用和急救、化学燃料和设备、运动和活动有关事项、保险、交通、冬季活动、动物和昆虫的伤害。另外,童军不仅重视在其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对日常和学校生活的安全同样重视,包括欺凌、网络安全、性侵保护等。可见,童军安全保护不仅涉及特定活动的安全,也涉及整个童军生涯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还包括青少年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可见保护内容非常全面。
2.保护工作人人有责
保障青少年在安全环境下生活、学习和活动,人人有责。童子军在青少年保护方面,一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学习保护自我的方法。教会青少年利用“3R原则”保护自己,即意识(recognize)、拒绝(resist)、报告(report)。意识即青少年能感知和觉察到具体情境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拒绝即对不利自己的事件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报告即向可靠的成人对未发生或已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倾诉。二是做好家长的工作。家长是青少年保护不容忽视的力量,家长应该做到为孩子建立安全网以保护孩子,学会如何识别孩子可能受到的侵害,如何与受侵害的孩子沟通以及及时处理问题。三是培训童军中成人志愿领导者。在童军活动中,成人领导者也可能是潜在的侵害者,同时成人领导者也承担着一些高冒险活动的操作和指导,因此对成人领导者的培训不可或缺。在童军中有专门为培训成人领导者和家长安全保护的手册《成人领导者和家长的青少年保护培训》(Youth Protecting Train for Leadership and Parents),手册最后设置了26个问题用以自测效果。四是倡导全社会都有责任对危害青少年安全、健康的行为进行制止,及时有效保障青少年处于安全环境。
3.保护工作注重分层
童子军按其年级和年龄段分为幼童军、童子军和探险童子军。童军保护工作实行分层分段保护,尊重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以及各童军支部活动特点,根据活动内容和强度来分别设置保护工作重点。不同的支部在对青少年安全教育和对成人领导者的培训所用的材料是不同的。例如:同样是成人领导者的培训手册,幼童军的手册是《幼童军领导者青少年保护培训》(Cub Scout Leader Youth Protection Training),童子军的手册是《童子军领导者青少年保护培训》(Boy Scout Leader Youth Protection Training),探险童子军的手册是《探险童子军领导者青少年保护培训》(Venturing Scout Leader Youth Protection Training)。不同的指导手册在使用的语言上、保护的方法上都有区别。在幼童军的自我保护上,主要是要教会孩子们能借助自己信任的人来保护自己,借助自我身体的感觉来判断事情该不该做;而年长的童子军和探险童子军要有自我意识和辨别危险的能力。
4.保护工作对象比较全面
在童军中,青少年因其年龄较小、身心发展不成熟、社会经验缺乏等在童军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同时,童军中的成人领导者也是需要保护的对象。这是因为:首先,青少年成员年龄跨度在6—20岁,其中已经有成年人。而成人领导者是21岁及以上的成人,两者的年龄会存在差别不大的情况,青少年也可能威胁到成人领导者的安全。其次,活动的高冒险性和危险性使得童军的全部成员,不只是获取知识技能的青少年,还包括为青少年服务的成人领导者,都应成为受保护的对象。再次,成人领导者中有大部分是注册的志愿者,不是专职的人员,对一些活动的危险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处理的能力。所以,成人志愿者需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成人领导者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不仅是对青少年安全的保障,同时也是对自身负责。综上,童军中的所有成员,青少年和成人领导者都是需要被保护的对象。
5.保护工作机制、体系比较完善
青少年保护工作是拥有比较完善的体系和机制的。保护工作从上到下,涉及国家青少年保护委员会(The National Youth Protection Committee)、地方理事会(Local Council)、成人领导者及他人。国家青少年保护委员会是童军组织中专门负责青少年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更新保护条款、对地方理事会的青少年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召开青少年保护工作会议。2016年10月12—14日,美国青少年保护座谈会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召开。地方理事会是青少年保护的最终落实者,发挥主要作用,主要负责筛选志愿成人领导者和为注册的成人领导者培训,及受理侵害的报告。筛选领导者时,会根据领导职位的要求,了解他与孩子在一起的经历、为什么他想要成为一个童子军领导者以及他会用的原则技术,从而去降低接受一个性侵者或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成人成为童子军志愿者的风险。培训使成人领导者具有保护青少年的意识和安全操作的能力。成人领导者是与青少年的直接接触者,在意外发生时需要及时作出事件报告。及时报告是为了能及时有效地对事件进行处理,并且在总结经验后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任何人都有责任在遇到危害青少年安全的事件时,作出反应,有责任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6.保护工作培训质量比较高
志愿的成人领导者是美国童子军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的成人领导者需要接受全面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了解和按要求操作BSA项目;计划旅行、活动和事件时在使用提供的工作上有安全警觉;在项目中作出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和操作;加入和指导所有的参与者讨论防危险障碍和风险;及时报告意外等。成人领导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逾期者会被开除。培训主要是由注册地的当地委员会进行。
二、 童子军青少年保护工作对少先队保护工作的启示
2016年12月,北京中关村二小有人向一名同学扔厕所垃圾筐,被尿和擦过屎的纸撒了一身。这一事件传遍网络,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尽管对于事件是否属于欺凌,校方家长各执一词,但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是不争的事实。我国少年儿童的身心安全面临着来自多方的威胁也现实存在。少先队作为我国最大的少年儿童组织,同美国童子军一样,承担着保护少年儿童的责任。《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四条关于少先队的目的中就指出:少先队要“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2004,全国少工委向全国大中队辅导员发出五条倡仪,其中一条就是“做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及时反映少年儿童的意愿,竭力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中,明确了少先队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第三条为“努力满足少年儿童成长的多种需求,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所以,从现实和政策的角度来讲,少先队保护儿童的工作不容忽视。
少先队与美国童子军存在的不同之处在于:首先,不同于美国童子军的青少年成员,少先队员年龄跨度小(6—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易受到伤害。其次,少先队主要依附在学校,所以在青少年保护工作上,少先队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辐射面广并承担校园安全教育的工作。少先队组织主要利用少先队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的能力与建设良好和安全的校园环境等。但少先队与美国童子军作为少年儿童组织,都承担利用组织保护少年儿童的责任。总结归纳美国童子军的青少年保护工作特点,对我国少年儿童组织少先队的少年儿童保护工作有借鉴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展保护内容
校方为了规避户外安全问题发生,减少了少先队校外和社会的活动。但因为安全而放弃少先队活动的一些育人功能,实在是一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做法。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直面问题。应拓展保护的内容,在校园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尤其要加强校外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保护少年儿童的内容和措施。借鉴美国童子军保护内容,可以做的有:第一,保护内容做成书面材料进行指导。在内容上,只要是少先队中涉及的安全问题,不管是活动本身的安全问题,还是与活动相关的安全隐患,甚至是活动外的校园家庭生活的安全保护都要有所涉及。第二,保护措施应该尽可能具体详细、可操作。保护工作不是口号也不是条款,只有实实在在落到实处,才能使保护工作起到作用。活动具体怎样操作才能确保安全;活动中潜在的安全威胁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考虑;在面临危险时,各方保护工作的原则有哪些;步骤有哪些,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并成为制度和常态化的工作。
2.发展保护主体
保护少年儿童,少先队的主要工作放在了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为其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上。但要注意少年儿童的安全工作还需要其他各方的支持。首先,辅导员培训应加强提高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的内容。辅导员作为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要依靠辅导员具体实施。辅导员具有安全意识及安全操作的能力,是保证少年儿童处于安全环境的首要力量。所以,对辅导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知识、能力尤为重要。其次,家长是保护少先队员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家长可能缺乏安全意识和知识,又缺乏获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途径。一方面需要培训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家、校、社会各方合作,通过网络、媒体或家长学校等方式为家长提供机会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技能。再次,发动社会力量保护少年儿童。只有社会上人人都是保护少年儿童的主体,才不会给伤害少年儿童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样,少年儿童、辅导员、家长、学校、社会同保护内容一起织成了一张庞大的安全网,为少年儿童的安全提供保障。
3.关注被保护对象
少先队的主体是少年儿童,在安全工作方面,要尊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独特性。少先队安全工作不是简单地请消防员为全校师生做一场安全讲座。首先,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要分层分段。根据不同儿童的接受程度设置不同的安全教育主题。同一主题根据不同年级设置不同的活动方式。其次,保护主体培训也要根据不同的要求分层分段。低年级的辅导员及家长要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帮助来识别和处理伤害和危险,而高年级的家长和辅导员要学会如何使少年儿童自己有能力识别处理伤害危险。培训内容也应有不同的针对性。
4.重视保护环节
少先队保护工作,从防患未然到及时报告,再到反思避免,应从各个环节抓起,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少年儿童的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保护的环节上说可以分为预防工作、处理工作、反思工作。预防工作,是对危险的预判,是保护少年儿童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通过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作出预判,一方面可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安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危险来临时的及时应对,为下一环节作准备。处理工作,是对危险伤害发生时或发生后的及时有效的解决,是将伤害和危险降到最低,是对已发生伤害的补救措施。反思工作,是对整个保护工作各方面的评价反思,它存在于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为进一步的工作提供参考,使得保护工作更加有效完善。
总之,少先队在保护少年儿童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组织的独特优势。借鉴美国童子军保护工作经验,有助于促进我们的少年儿童保护工作。
(本栏责任编辑 林 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