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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焦点理论的It型分裂句研究

2017-03-13乔恒宇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句法结构主位句法

乔恒宇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基于焦点理论的It型分裂句研究

乔恒宇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It型分裂句是英语中常见的句式,这一句式利用其分裂焦点结构将句子中某一部分突出,从而在语用中对其进行强调。Rochemont通过对It型分裂句进行研究得到了It型分裂句的分裂焦点表层结构公式,并以此来解释It型分裂句的分裂焦点结构。在It型分裂句的焦点结构中,其分裂焦点是语义焦点也必然是对比焦点。因此,It型分裂句同时具有句法上的独立性和语义上对比性。

It型分裂句;句法特征;语义特征;焦点理论

引言

It型分裂句是一种焦点凸出的句式结构,在人们的日常语用中,类似于例(1)、例(2)、例(3)的结构并不鲜见:

(1)It is John who gives the book to Mary.

(2)It is Beijing that he wants to go.

(3)It is on the left of the street that the buil-

ding is.

例(1)~例(3)中,句子常规语序应该是“John gives the book to Marry”,“He wants to go to Beijing”和“The building is on the left of the street”。被“It is…that”这一结构割裂开,“John”“Beijing”和“on the left of the street”这些本处于主语、宾语和表语位置的成分与句子中其他成分分割并被突显出来。从句法角度来看,这类句子被语言学家称为分裂句。

分裂句在句法结构上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因而在语用上作强调句使用。因其独特的句法结构和重要的语用功能,分裂句式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对它的研究长盛不衰,研究者做了大量扎实且卓有成效的工作。Jespersen[1]153最早提出分裂句这一概念,他认为分裂句中的“It+be that”是外加成分,其作用是使句子中的某一部分得以突显。Quirk等人[2]940-955对于什么是分裂句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即把单一的句子分为两个分句,每一部分各有自己的谓语动词。Prince[3]883-906给出了分强调分裂句的结构,即“It is +中心成分+that/who+其他成分”。Delin[4]70-75将分裂句分为It分裂句和假拟分裂句。国内的学者中,徐盛桓[5]1-9首先介绍了西方语言学界分裂句的相关理论。曾利沙[6]44-45讨论了分裂句的信息分布、分裂句选择的倾向性以及分裂句中有标记焦点的限制等问题,从信息传达的角度对分裂句进行了阐释。

常规语序句中某一特定成分可以借助不同手段加以强调。“在口语中可借助重音、语调等韵律特征以及假嗓音、间断、身势语等副语言特征来强调某个成分,而在书面语中强调则只能倚重句法手段。”[7]454分裂句是通过其分裂焦点结构突显焦点。有鉴于此,文章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It型分裂句的焦点结构及其语义特征加以分析研究,以期对这一句式有一个更为清晰和全面的认识。

一、对It型分裂句的观察

(一)It型分裂句的一般句法特征

一般来说,语言学界中所称的英语分裂句是指“It+Vbe+that+S”这一结构的句子。这一句法结构将一个句子割裂成两个部分,而每一部分都强调一个成分。例如:

(4)a.Mary breaks the glass.

b.It is Mary who breaks the glass.

c.It is the glass that Mary breaks.

例(4a)“Marry breaks the glass”被“It is+who/that”这一结构分割成两个部分。而被强调的部分,也就是焦点,则被放置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被突显出来。通过观察,It型分裂句的树形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It型分裂句树形结构

从形式上看,这一句式结构是一种复合句的结构,在句式中存在两个谓语动词、两个主语并由连接词that/who连接。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其中“It”作为形式主语在该分裂句式中并不具有字面意义和实际语用意义。It只是作为一种句法成分,使得整个句子的语法完整而存在的形式主语。同样,这一句式结构中的“be”也并不表示存在或者状态,它是作为语法的必要成分而存在的形式谓语。如果将“It+be+that”这一附加结构剥离之后,剩下的成分依旧是一个句义及语法结构完整的句子。

(二)It型分裂句的一般语义特征

It型分裂句的语义特征隐藏在句法结构中,并且与其语义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It型分裂句的句法结构使得常规句中的某一句法成分被置于一个较为独立的位置,从而这一部分被突出。与其语义特征密切相关的是其语义结构和语义关系。

从语义结构来说,It型分裂句是由“主位触发语+强势主位+功能词+述位”构成[8]41。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是被涉及的对象;述位是句子的核心,是主位语义的延伸。一般认为,主位处于句子的前半部分,述位则在主位之后,例如:

(5)Mr.Black went to London yesterday.

主位 述位

在例(5)中,“Mr.Black”是动作的行为者,同时也是话语语义的出发点,因而是主位;“went to London yesterday”是由“Mr.Black”发出的,是主位语义的延伸,因而是述位。在It型分裂句的语义结构中,“It be”作为主位触发语标示主位位置,并藉由该触发语增强主位,形成了强势主位;相比之下,It型分裂句的述位则显得更虚化。如例(4b)和例(4c):

(4)b.It is Mary who breaks the glass. 触发语强势主位功能词 述位 c.It is the glass that Mary breaks. 触发语 强势主位功能词 述位

一般来说,处于主位的是已知信息,而处于述位的是新信息,如例(5)。但是这一对应并不严格。在It型分裂句中正好相反,传播新信息的是其主位,而已知信息则是其述位。这一变化是由于在It型分裂句中主位被其分裂结构加强,成为语势更强的强势主位。

从语义关系来说,It型分裂句中一般存在着预设和对比两种关系。预设又称为前提、先设和前设,指的是句子生成时所做的假设,即发话人为保证句子的合适性而必须满足的前提。It型分裂句的预设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It型分裂句所强调的事物的性质、属性、状态和评价等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同该事物发生客观且必然的联系;第二,It型分裂句的生成必然发生在某一具体语境之中,其强调部分具有强烈的指示性。It型分裂句在语用上属于强调句,其语用功能是对存在于对话各方认知范围内的某一事物在会话中进行突显。因此在“It+Vbe+that+S”这一结构中,“that”后引导的强调部分必然在会话各方的认知中存在。例如,在例(4b)中,会话的参与者一定知道“Marry”是谁,而在例(4c)中,知道是玻璃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被打破了,因此例(4b)和例(4c)在语用上才能够成立。在例(4)的情形中,存在这样一组事件关系,即“一个叫Marry的人打破了玻璃”。这组事件关系构成了一个具体的语境。在这一关系中,存在着“Marry”和“玻璃”两个事物,而在例(4b)和例(4c)中,其强调部分分别指示了语境关系中的“Marry”和“glass”。对比作为It型分裂句的一个重要语义关系是由It型分裂句的强势主位所决定的。It型分裂句中的对比关系又可以分为自身语义对比和上下文语义对比两种类型。就自身语义对比而言,这种语义对比不需要通过上下文进行理解和解释,如例(4b)和例(4c);就上下文语义而言,这种语义对比需要一种语境加以理解,例如:

(6)Usually,my mother takes me to my school.However,it is my father today who takes me to my school.

在例(6)中,如果只是说“It is my father today who takes me to my school”,可以理解为今天是父亲送孩子去上学,强调“father”,在这一情况下,“father”是同除了father以外的其他所有人产生了对比。但是在上文语境下,该句的意义是强调是父亲而不是母亲送孩子去上学,因而对比范围缩小到了父母双方。无论是自身语义对比还是上下文语义对比,其前提条件都是存在一个会话双方都能认知的选择范围。

二、焦点结构理论对It型分裂句的解释

(一)对焦点的理解

焦点是音系学、句法学、语义学、话语分析等语言学各个分支都重视的研究重点,同时形式语言学、功能语言学等各个语言学流派对焦点都进行了侧重不同但卓有成效的探索。由于研究出发点及重点不同,不同的语言学家对焦点的定义及分类存在很大的分歧。

正如徐烈炯[9]11所说,“虽然大家都在用‘焦点’这一词语,涵义却各不相同”。尽管对焦点的认识莫衷一是,大多数语言学家都认同焦点是一个句子中韵律突出的部分,但是对于定义中焦点的性质及作用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即信息观和预设观。

持信息观的学者认为,焦点的实质是一个句子中的新信息或者说话人认为听话人所不知的信息。Halliday[10]37-81、Rochement[11]41-53等人认为,“句子当中与给定话语语境中新信息相当的那一部分”就是句子的焦点,焦点的作用就是反映新信息。袁毓林[12]1进一步指出“焦点(focus)是一个句子中意义比较突出的部分,是说话人希望听话人格外注意的部分。从信息包装的角度看,说话人通常把上文已经交代过的已知信息用话题来包装,把比较重要的新信息用焦点来包装”。持预设观的语言学家,如Chomsky[13]62、Jacken-doff[14]57-60等,认为句子的语义表达应该分成预设和焦点两个部分。焦点的实质是一个句子中非预设部分,而除焦点外的部分则是句子的预设部分。

焦点可以分为有标记焦点和无标记焦点。通常情况下,句子中更为常见的是无标记焦点。在没有明显焦点指示词的句子中,焦点出现在句子中的某一固定位置,一般来说是句子的述位。这是人们在长时间的语言使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共识,是人们认知机能中的一种基本的常规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无标记的情况下,句子述位上的成分也不总是句子的焦点,说话人可以通过改变语调等非句法标记方式标记焦点,但是从广义上讲,通过语调改变焦点的做法实质上也是通过语音手段标记非焦点部分,从而使之成为焦点。

有标记焦点是通过焦点指示词,在句子中将焦点突显出来,例如在It型分裂句中的“It be”和汉语中的“就是”。使用焦点指示词可以进一步加强焦点的语势,增强其对比性。在对分裂焦点的句法结构进行细致比较研究的基础上,Rochemont[11]45提出了“分裂焦点原则”,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分析,即:

在表层结构[v′…α…V…α]中,若:

ⅰ 动词管辖α,

ⅱ α不接受动词题元的指派,

则α是对比焦点。

其解释为:分裂句中的分裂焦点一般出现在受分裂句动词管辖但不受动词题元指派的位置上,即在形式谓语be之后。分裂句中的动词在句法结构上与分裂焦点构成动宾或系表等语法联系,但在语义上却没有关联。这一原则成为了判断分裂焦点的重要句法手段,也从形式语言学方面解释了分裂句焦点的结构独立性。

(二)焦点理论对It型分裂句的解释

It型分裂句的特征是通过句法手段,将句子中的某一部分加以突显,因此可见,It型分裂句与焦点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首先,It型分裂句中的焦点是一种分裂焦点,同时也是一种对比焦点。Rochemont将It型分裂句中的焦点称为分裂焦点。这种所谓的分裂焦点是从句法结构上定义的;而在语义层面上,分裂句中的焦点属于对比焦点。这是因为当人们选择分裂结构表达某种意思时,在其认知系统中,必然存在着某个认知集合,并从其中选择某个元素予以突显。由此,被突显的元素就与集合中的其他元素形成了对比。It型分裂句在语用上的强调作用,正是源于其焦点所存在的这一对比性质。

其次,It型分裂句中的有标记焦点处于It型分裂句的强势主位,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强势主位就是It型分裂句的焦点,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认清这一现象,就必须首先了解It型分裂句中焦点的表层结构形式。Rochemont[11]42将这一类型的分裂句表层结构表述为:

It[vpbe XmaxS′]

例如:

(7)a.It was John that hid the matches.

b.It′s under the table that Cleo sits.

(8)a.It is the black coat that he is looking for.

b.What′s the color of the coat he is looking for?

在例(8)中,如果例(8a)作为对例(8b)的回答,其焦点F就不是例(8a)中作为分裂词组Xmax的“the black coat”,而是Xmax的组成部分“black”。但此种情况仅出现在通过语境改变原分裂句的预设范围。在无上下语境的情况下,分裂词组Xmax=F。

最后,It型分裂句中的对比焦点有两个基本的功能,即注意和新信息。前者是对于已知信息而言,而后者涉及的则是未知信息。通常来说,在一个句子中只存在一个焦点,该焦点一般位于句子的述位。从信息角度来说,该焦点传达了新信息,因而也是该句子的语义中心。一些语言学家,如曾利沙[6]44和王易仓[7]4-55认为,在It型分裂句中存在着两个焦点,即在“It be”后触发的强势主位和句子述位上同时存在着两个焦点,Rochemont称这两个焦点为对比焦点。由于It型分裂句中有标记焦点和无标记焦点存在着对比关系,对比焦点有两个基本功能,即注意功能和信息功能。当强势主位上的有标记焦点是旧信息时,It型分裂句发挥的是注意功能,听话人会在会话双方共有的认知集合中选择某一个元素加以注意,例如在例(4b)中,“Marry”是会话双方认识的人中的一个,因此通过例(4b)使得听话人的注意力集中在“Marry”身上而不是其他人;当强势主位上的焦点是新信息时,It型分裂句发挥的是信息功能,这时听话人的认知会指向一个先前不知道或者没有注意的事物。表面上看,在这种情况下会话双方不存在一个共有的认知集合,但实际上这种共同的认知集合仍旧存在,只是会超越当时的具体语用环境而扩展为一般的、更为广泛的集合。如果这一集合不存在的话,那么听话人也就无法理解说话人通过It型分裂句所强调的事物。例如,在例(4c)中,虽然没有解释glass是什么,但是会话双方都知道glass代表的事物,因而这一句子可以被听话人理解,但如果听话人并不清楚glass代表什么事物的话,说话人在说出这句话前还需要向听话人解释glass的含义,构建双方的一个共有认知集合,才能够使之成立。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首先通过分析It型分裂句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特征,得到了It型分裂句的一般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及其特征。在此基础之上,在焦点理论的视角下详细分析了It型分裂句中分裂焦点的结构、性质及功能。通过研究,我们发现It型分裂句中存在着两个焦点,即有标记焦点和无标记焦点,分别位于It型分裂句的强势主位和功能词后的述位上,称之为分裂焦点,分裂焦点在语义上属于对比焦点。而从语用功能上来说,It型分裂句的焦点存在着注意和新信息两种不同的功能,而It型分裂句发挥的是注意还是新信息功能则主要取决于位于强势主位上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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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 青

10.3969/j.issn.1673-0887.2017.01.017

2016-08-26

乔恒宇(1990— ),男,硕士研究生。

A

1673-0887(2017)01-0081-05

H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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