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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音乐发展进程中人文因素对比研究

2017-03-11徐晋山

吕梁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徐 琛,徐晋山

(山西大学 音乐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音乐是节奏与旋律的艺术。音乐是以“以声表情”的独特形式来反映生活,乐音中凝结着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对自身思想情感的抒发、陶冶和升华。在音乐的殿堂里,人文因素可以说是积极的、主动的、起主导作用的。中国古代《荀子·乐论》和《礼记·乐记》中主张应通过音乐建立心灵秩序与社会秩序的配合和统一,认为“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西方先哲亚里斯多德“高尚的享乐”作为音乐艺术的本质,企图通过娱乐而达到反映生活、规范社会的目的。因此,音乐是不同社会阶段社会现状、人文生活、精神世界的艺术凝铸。

中国民族音乐与西方音乐由于产生于不同的社会形态,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发展,在不同的文化底蕴中锤炼,所以在表现方式、表现内容、表现手段上形成了不同的艺术风格,蕴含着不同的人文特点。重视研究、对比其人文特点,能更好地促进中西方音乐艺术的发展和交融。

一、宽容的社会形态对中西方音乐的影响

宽容的社会形态对中西方音乐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历史上间或呈现的开放社会形态,造就了几次东方音乐的闪光进程,而西方文艺复兴后长时期的自由、平等思想却给西洋音乐带来了长时期的繁荣。

音乐来源于社会、来源于生活,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社会生活和思想感情的艺术升华。宽容的社会形态对于音乐艺术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产物。长期的农业社会形成了其质朴、典雅的独特社会风尚。纵观历史:(一)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礼乐制度,倡导音乐艺术的教化作用,使音乐有了萌发、成长的土壤,而把音乐艺术与社会等级化相联系,客观上又制约了音乐的发展。(二)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音乐始终是在封闭的社会环境中发展,造成民族音乐发展缓慢,尤其在系统性、集成性方面没有大作出现。唐代宫廷音乐之所以能取得一时的繁荣,关键就是社会的开放即那一历史时期汉族与西部各民族的广泛交流、南北方文化的相互渗透才取得的。(三)明、清时期社会形态的逐步变革,民间音乐与宫廷音乐打破了红墙之隔,创作上和演绎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约束,戏曲、曲艺、民间小曲、新型乐器如雨后春笋活跃起来。(四)新中国成立后,新的社会形态为民族音乐的发展创造了有益的社会条件,民族音乐面目一新,丰富多彩。

中国民族音乐两千年来一直是在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起伏跌荡,使其得不到音乐自身所需要的客观宽松的环境。因此,民族音乐难以形成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几次短暂的繁荣,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政治制度的宽松、社会风尚的开放、多种文化的自由融汇和接纳是民族音乐健康发展的基础。

当今改革开放所呈现出的思想解放、社会稳定,给民族音乐超越自身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民族音乐在这前所未有的良好社会条件下,创作了一批好曲目,也出现了大胆借鉴多种外来表现形式的音乐佳作,更有诸多的音乐团体把民族音乐的闪光点推向了国际乐坛。

与中国民族音乐相比,西方音乐大多数情况下是在较为开放和宽容的社会形态中发展的。西方音乐文化早在它的发源时期古希腊社会风尚就很开放,古希腊人极为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凡与追求真与美有关的活动都伴有音乐或者说少不了音乐”[1],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都对音乐在治理理想国家和锤炼人的意志等方面有精辟的见解。所以,西方音乐早在那一时期就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音乐理论体系。

被梁启超称为近代第一大哲人的康德,虽然对音乐没有直接深刻的论述,但他积极倡导价值领域的多元化,“承认文化和种族的多样性”[2]。所以,西方近代“音乐之父”巴赫和他的继承者贝多芬、勃拉姆斯等在创作中音乐素材的运用不受国界约束、没有民族偏见,在他们的作品中不仅融汇了欧洲多个国家、多个民族的音乐素材,甚至还有亚洲阿拉伯民族的音乐元素。巴赫的包容和博采众长为西方古典音乐开了个好头,为后来欧洲主流音乐莫扎特、贝多芬、德彪西等音乐大家既一脉相承又自成一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方音乐正因为社会的宽容,而赋予了它在表现上深沉和广博的气质,也使它更具有普遍性和传播力。所以,进入21世纪后,在多种文化思潮的推动下,创作上和演绎上更加异彩纷呈,魅力、影响力已渗透到全球每一个角落,已作为世界性的文化,被世界各民族广泛接受。

作为中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离不开海纳百川的开阔胸襟,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基础上,来包容和广泛吸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一切因素。古人曾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意思是说不同声、色、味的和谐与融合,才有艺术的产生与发展,才有艺术的多样性。

二、中西方文化差异铸就了中西方音乐品质的不同

中西方文化差异铸就了中西方音乐不同的品质,中方民族的含蓄、善良与西方音乐的奔放、大气为世界音乐贡献出了各具魅力的品质

音乐的品质是音乐内涵的集中体现,是音乐立足的核心。它包括音乐作品所体现的价值观、道德观、主题性格、民族风格等等。

《乐记》中说:“乐者,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为此中国民族音乐倾向于采用简单、含蓄甚至是抽象的音乐语言来表达人内心的微妙活动,旋律中流动的是气韵、情趣和境界。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追求幽雅情趣,颂扬高尚情操。如《梅花三弄》几个典型音的简单变化,让人感悟和品味梅花迎风傲雪的高贵品质,来赞誉具有崇高精神品质的志士。(二)表现美,更推崇善。孔子说艺术应当尽善尽美,所以,中国民族音乐极为重视表现谦和、善良的人生愿望,如古曲《渔舟唱晚》、现代民乐曲《喜洋洋》等都是亲切平和地表现人类共同的美好愿望。(三)客观成分多,主观成分少,理性大于感性。它所体现的思想情感一般不带有个人功利色彩,大多是平和之情,而轩昂之情肯定是群体之情、民族之情,如古琴曲《广陵散》、琵琶曲《十面埋伏》等。

而西方音乐更倾向于在手法上运用纷繁复杂的乐曲来描绘各种各样的情感,那么所追求和表现出的性格品性也不尽相同——贝多芬的音乐表现的是不折不挠的斗争精神,而舒伯特和门德尔松的旋律却秀美纯真,圣桑的作品甜美柔和,舒曼亲切文雅,柴可夫斯基优美中带有几分忧伤,拉罗则热情豪放,弗朗克不够开朗总蕴含几分惆怅,瓦格纳、伯辽兹等人的作品则以强烈的戏剧效果,来揭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幻想交响曲》甚至是以近似扭曲的心理来渲泄内心的苦闷……

音乐乃人。西方音乐家中,最为亲和善良的大概要数莫扎特,因此,傅雷说:“莫扎特的作品反映的不是他的生活,而是他的灵魂”。“假如贝多芬给我们的是战斗的勇气,那么,莫扎特给我们的则是无限的信心”[3]。

西方音乐正因为特别强调体现个性,因此,它蕴含的表情既丰富多彩,但又有荒诞奇异的一面,既有众多健康乐观、演绎动人的经典名曲,也有不少拘泥于个人主观愿望、一味表现个人沮丧和压抑等消极情绪的作品。所以,西方音乐与中国民族音乐相比,它的表情术语多如牛毛,五花八门什么都有,特别是浪漫主义作品,什么狂怒的、怨诉的、喧闹的、抽噎的…这些近似病态的术语,中国民族音乐中绝对没有,因此,尼采说浪漫派作曲家的作品不够健康和快乐。而中国民族音乐更多体现的是人类共同的美好愿望,所以,它向世人呈现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风范。

音乐作品所表现出的品质应是真、善、美等人类生活情感密切相关的感情表达。因此,一般来说音乐品质追求的应是积极向上、坚强、勇敢、正直等风骨,哪怕在凄情、哀怨的乐曲中仍向往光明和胜利。例如贝多芬著名的《命运交响曲》和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七交响曲》便是表现光明战胜黑暗、意志战胜邪恶的壮丽凯歌。

三、中西方音乐表达出的内在精神各有神韵

中西方音乐表达出的内在精神各有神韵,中方的仁、和、礼与西方的博爱、自由为音乐赋予了鲜活的精神主张精神是音乐的灵魂,通过音乐形象体现其核心,它决定着音乐作品的思想性质和感情倾向。人文因素中精神是支撑作用,它作为旗帜贯穿始终。中西方音乐由于不同的思想倾向,而具有不同的精神定势,自然标榜着不同的精神特征。

哲学大师张岱年认为,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力,以和为贵”[4]。中国民族音乐的精神实质大体上也是围绕这几点体现的:(一)“天人合一”是指人与自然是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古人说:“夫大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那么,中国古代音乐在描绘自然时,不单单是在描绘自然景色的优美壮丽,更主要是通过描绘景色而创设意境,以寻求心理上与自然的交融、寄托,从而达到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境界,如古曲《高山流水》、《潇湘水云》等。(二)“以人为本”意思是说人是社会生活之本,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以人为本”思想尽管贯穿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但历史上封建统治者对人民思想束缚,强权管理,实际上并不尊重每个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所以,中国古代音乐艺术并没能在形式上和精神上真正去生灵活现的反映人的生活,体现人的个性。(三)“刚健有力”是儒家“刚健”、“自强”的人生准则。孔子说:“刚毅木纳近仁”,赞扬刚强坚定、独立的人格。反映在音乐上更多的是,如汉代乐府歌曲《关山月》、琵琶古曲《十面埋伏》、古琴曲《潇湘云水》都是闪耀着英雄精神的赞歌,特别是被司马迁记录在《史记》中荆柯刺秦王前那慷慨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知打动了多少人的心。(四)“以和为贵”是指融合不同的思想观念,才能达到社会的协和。孔子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的伦理观念使中国古代音乐艺术特别强调一个“和”字,史伯也说:“和六律以耳聪”[5]。中国民族音乐五声调式中,纯四度、纯五度、纯八度的旋律进行,听起来极为协和、悦耳。

而西方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极为肯定人的价值,也注重艺术应来源于人的现实生活,因此,西方音乐特别强调个人的情感在音乐中的表现。“文艺复兴”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逐步开放,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观念,作为音乐艺术的灵魂,在音乐中随着各个流派的不断变化而愈来愈鲜明,特别是从十九世纪后半叶浪漫乐派开始,提倡个性解放,音乐追求鲜明的色彩对比和夸张的音响效果,以尽情抒发个人强烈的主观愿望。

同时,十九世纪末欧洲民族乐派的诞生,许多浪漫派作曲家跳出了狭义的个人情感范畴,而把个人情感与国家荣誉、民族精神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丰富和提升了西方音乐的精神内涵。

西方音乐正因为特别重视个人情感的表达,所以表达出的精神实质与中国民族音乐相比有很大差异。比如:中国古曲《高山流水》与西方古曲《田园曲》,同样是歌颂大自然、赞美大自然,但抒发和体现出的却是不同的精神内涵,前者音乐形象抽象,更注重描绘自然与人内心的平衡,使人在精神上与自然界浑为一体,从而达到精神上的升华;而后者却是主客分立、以人为中心——既要尽情描绘自然,但又决不被自然所束缚,是在对自然的赞颂中超越自然、战胜自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在乐器的声音里应当听到人类的声音”[6],所以,贝多芬在他的《田园交响曲》小提琴声部上写上这样的注解:“情感的表现比景色的描绘更重要”[7]。

四、中西方音乐各自标榜着它的风格,而风格又深深烙印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水平和地域风俗及人们的接受、承受方式

风格是艺术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所呈现出的艺术特征,也就是独特的艺术表达方式。正由于风格的不同,使人类社会拥有了异彩纷呈的音乐世界。中西方音乐由于各自不同的社会文化积淀,从而形成了不同的音乐风格,其明显的差异有以下几点:

(一)旋律

旋律也就是音乐语言,是音符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相互变化所形成的曲调,它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民族个性和创作者的独特个性。

旋律是口头语言的艺术升华,所以声乐作品特别讲究旋律与歌词的贴切,其实,器乐作品也应如此,我们从海顿、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中,明显地感觉到了音乐语言与生活语言的相似之处,门德尔松《无词歌》更是在追求器乐旋律的声乐化,中国古代民族音乐更是如此,词曲不分,文学与音乐如胶似漆,诗词中往往韵含着旋律的韵味。

与西方音乐相比,中国民族音乐更倾向于单线条旋律的发展进行,所以,有人说中国音乐是旋律的音乐。西方音乐则注重多条旋律线的对比变化,更重要的是在旋律横向发展的同时,而往往伴随着纵向的和声进行,来达到纵横关系的协和与统一。

(二)曲式

曲式结构也就是音乐的逻辑结构或是写作形式。中国民族音乐的逻辑形式不拘一格,较为自由,与西方音乐最大的差异是不要再现。大的曲式往往是由散板开始,由慢到快层层推进,各乐段既独立,又有内在联系,是在对前面乐句和乐段的不断否定中发展进行,毫不回头地把乐曲贯穿到底。而西方音乐结构极为严谨,讲究乐段对比、乐句对称、声部平衡,最大的特点是带有再现,一般是由A、B、A三部分组成。虽然浪漫派作曲家为了尽情抒发个人的思想情感,打破了传统的曲式约束,但实质上原有A、B、A轮廓框架并没有改变。

(三)乐器

中国早在战国时期,就有很高的乐器制作水平,1978年出土的编钟12音齐全、音域宽广、音色清亮。古人在乐器制作材料上,有陶土、青铜、木、革、竹、丝等,乐器种类也很多,可是在乐器制作的长期历史沿革中,没能逐步系统化、科学化,造成当今中国民族乐器音域偏窄、表现力受局限等缺憾。

中国现代民族乐器突出的特点是演奏方便,声音穿透力强,每一件乐器都是独具个性的特色乐器——古筝典雅、二胡悠扬、唢呐粗犷、竹笛声脆…这些乐器都是适于独奏,而不好融合,原因就是在形成阶段制作上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各种乐器发音独特,没能形成统一的发音原理。但这或许正是中国民族乐器独具特色的魅力所在,也许换一种演变过程,就不会有今天的独特风韵。

从声学的角度看,西方乐器在制作上比中国民族乐器科学,它的各种乐器制作工艺讲究,包含音域宽广,表现力丰富,并根据制作材质和发声原理有很系统的分类。中国民族音乐不一定非要在合奏规模上效仿西方音乐,还是应在特色、韵味和乐器个性上下工夫。因为我们的民族乐器产生于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农业社会,既具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韵味,又带有自身难以超越的局限性。西方现代铜管乐器、木管乐器都是欧洲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这些乐器制作工艺精良,有较宽的音域和科学的发声原理,高、中、低音乐器齐全,各自独奏和组合都很方便。交响乐队就是一个多种乐器组合齐全、比例合适、共震和协、表现空间宽广的庞大组合。

(四)演出

据音乐史上记载和古代文学作品的描述,古代宫廷音乐特别是唐代宫廷音乐,演出曲目繁多,规模宏大,参与乐师众多,演出场所也很讲究,遗憾的是没乐谱能流传下来,我们只能靠想象感受其演出盛况。但就近代民族音乐的状况看,民族音乐的演出比较随意,也没法讲究和分门别类,一方面民族音乐缺乏系统的演出曲目,没有制作考究的乐器,另一方面我们长时间没有专供音乐演奏的音乐厅,戏台、舞台更多是演出戏剧、歌舞的场所,所以民族音乐的生存发展空间实际上更主要是在民间——田间、地头、大街小巷、红白喜事、宗教活动…都是民族音乐演奏的场所。

西方音乐演出曲目丰富,演出场所众多,有豪华音乐厅、剧院、也有众多中、小型演奏厅,这就不仅为大型交响乐队和歌剧演出,也为小型组合(“室内乐”,指在小型演出场所的独奏、各类重奏等)提供了场所。

纵观中西音乐发展史的人文因素,我们可以明显的感到,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它的心态、结构、思潮、文化等都对音乐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我们需要弘扬民族文化、彰显民族文化特色的历史进程中,更应该看到西方音乐的优势和长处,“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愿以此成为民族音乐复兴的垫石。

参考文献:

[1]唐纳德.杰.格劳特,等.汪启璋,等译.西方音乐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6.

[2]赵敦华,等.康德对于我们的时代意义[N].北京:光明日报,2004-04-15(C3).

[3]肖复兴.音乐笔记[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164-168.

[4]张岱年.文化与价值[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212.

[5]夏野.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8:32.

[6]文艺美学丛书编委会.美学向导[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178.

[7]陈东东.如歌行板[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