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视角下“全面二孩”政策的个案思考
2017-03-09李慧敏郝雅奇
李慧敏 郝雅奇
(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社会工作视角下“全面二孩”政策的个案思考
李慧敏 郝雅奇
(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面对不同时期的人口问题,国家会颁布相应的生育政策,以应对这些人口问题所带来的对人与社会的一系列影响。2016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口性别比失衡等问题所作出的计划生育新举措。笔者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个案访谈的方式以及由于与案主的亲属关系所做的日常观察和阅读案主的内心独白,对一个已生育二孩的80后女青年所做的个案调查与分析,并在社会工作这一视角下进行相关思考以及关于生育政策提出个人看法。由这一个案的研究入手,对她自身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进行相关探讨,以点带面,对其问题与困境作出整体思考。
“全面二孩”政策;社会工作;个案
一、研究背景
“全面二孩”政策,是指没有城乡、区域、民族限制,所有夫妇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5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一政策提出之后,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之后我国所作出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的调整与完善。“全面二孩”政策是在面临新的人口矛盾,人口老龄化严重、人口红利消失、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人口问题所作出的新的战略调整,它将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动家庭幸福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全面二孩”政策是对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人口矛盾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调查之后,所作出的具有可行性的正确战略决策。但是,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笔者通过对一个已生育二孩的“全面二孩”政策践行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案主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思考,由此为借鉴,反思“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问题与影响。
二、个案介绍
80后的C女士,大学本科学历, 出生于1984年,与丈夫同岁,和丈夫是经亲戚介绍相亲认识,于2011年结婚,2012年生下长子,2016年生下次子。与丈夫同为公务员,由于丈夫事业心重,并处于工作上升期,对妻儿关注不够,造成C女士对丈夫的种种不满,并且由于对二孩生育的准备不足,造成一系列心理问题及生活困扰,对二孩的性别偏好问题也是其中的导火索;在孩子的养育与教育过程中,与照顾孩子的男方父母经常会产生不同意见,对家庭的支持感到不满意;也对自身的能力产生怀疑,由于本身自己内心就较为脆弱,所有问题积累下来,更是心力交瘁,认为“生育二孩”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是生活不可承受之重。
案主与笔者具有亲属关系,通过案主的微信朋友圈,可以发现案主的生活重心完全就是孩子的日常以及对丈夫的不满,生育二孩的悔意;通过日常生活的观察,笔者站在旁观者与当局者的双重角度,客观看待案主所面临的问题及相应反应,作出理性分析,并运用同理心提出适合案主的可行性措施,以及提供一定的情感支持。
三、个案分析与思考
(一)对二孩生育准备不足的分析与思考
1.分析
通过案主自己写的内心独白可以看出,案主可谓是响应“全面二孩”政策号召的首批践行者,但是,这一政策一出台,案主只是盲目的进行跟风,再加上身边同事的相互鼓励,并没有对自身生育二孩的条件以及生育之后面临的问题进行深思熟虑,然后就顺其自然的怀孕,等二孩出生,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却也只能措手不及。
第一,案主自我准备不足。案主在内心独白里写到自己是稀里糊涂的生下了二孩,到现在也是迷糊的状态。生育二孩的思路还没有捋顺,就已经一发而不可收拾。一个孩子的养育任务开始还没有几年,紧接着第二个孩子的养育任务就已经准备就位。从养一个孩子到养两个孩子这种变化,打乱了案主之前的生活状态,再加上案主本身对生育二孩之后的生活认知不足,造成案主较大的心理落差,否定自己之前的一切价值,形成消极的生活心态。鉴于笔者对案主有一定的了解,案主本身较为玻璃心,抗逆力较弱,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面临诸多问题,确实不在案主的承受范围之内。
第二,案主的物质准备不足。案主与丈夫同为公务员,工资收入不太高,且没有其他收入,但没有房贷压力。案主在生二孩之前,对于二孩的性别偏好为女孩,因为第一个是男孩,想要凑成一个“好”字。但是事与愿违,二孩依然是个男孩。案主对此也是无法释怀,再加上男孩的养育成本非常高,要面对给男孩买房的重担,由此压力倍增,是案主的心结之一。当然给男孩买房不是案主眼前的棘手问题,当务之急是二孩的养育问题。现代社会孩子都讲究精养,养育成本已不同往日,虽然案主的收入已足够长子与自己的日常开销,但是有了二孩,资金使用变得紧张,生活质量也在下降。
第三,案主对二孩出生后,长子养育的准备不足。二孩出生之前,案主生活重心完全是长子,也没有预想到二孩出生之后,会遇到这么多的难题与麻烦。在二孩出生之后面临的一系列对于长子的养育问题,包括对长子的陪伴时间缩短,对长子更加没有耐心,对长子感到亏欠,不能很好应对长子对于二孩出生之后的落差反应,甚至阻碍长子的美好童年等等。
2.思考
面对案主的自我认知不足,站在社会工作的角度,应该重新建构案主对自我的认知。要运用优势视角的理论,对案主进行开导。要让案主认识到所有女人都不是天生的妈妈,更不是天生的两个孩子的妈妈。要对案主为孩子所做的一切给予肯定,让她知道她只是没有准备好,但不代表做不好。发掘案主自身的优点与长处,提高其自我认同感,充分调动案主的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让案主重拾生活信心,增强生活勇气,克服消极心态,促进案主抗逆力的提升,推动案主自身的发展。
对于案主的物质准备问题,笔者觉得,虽然现在都在调侃“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生得起,养不起”,确实如此,不仅孩子的养育成本在增加,我们成年人的生存成本也在提高,但是,单靠我们成年人的自身准备,孩子能等得起吗?“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只是给那些有条件生育二孩的少部分人提供一个合法的条例,却没有解决想要生育二孩却没有条件或条件不足的大部分人的后顾之忧。笔者的硕士导师吕红平教授在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时说到,“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完善家庭福利制度,对同时承担育儿和养老责任的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减少家庭税收、发放育儿津贴和养老津贴等方式,减少家庭经济压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凸显政策的普惠特性。”笔者认为这是很具建设性的对策,这些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应该尽快提上日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二孩”政策的全面实行。
二孩出生之后,对长子或者长女的养育、教育问题需要深思,首先案主要照顾好他的情绪,及时对他产生的逆反心理作出相应回应,不能忽视或者放纵他的逆反行为。社区应该提供一个平台,以供二孩妈妈们交流心得体会以及育儿经验,并邀请育儿专家对二孩妈妈们进行专业指导,为这些处于迷茫境地之中的妈妈们传道授业解惑,帮助她们科学合理地育儿,疏导妈妈们的紧张焦躁情绪,促进她们与孩子共同成长。
(二)对男性生育责任的分析与思考
1.分析
通过案主的朋友圈可以发现,案主的朋友圈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对丈夫的谴责,对丈夫无暇顾及家庭,完全醉心于工作进行调侃以表达自己的无奈与不满。其中案主转发的一篇名为《爸爸,是这个时代的稀缺品》的文章,里面所提出的“丧偶式育儿”(意指家庭教育中一方(多指父亲)的缺失)、“影子爸爸”、“隐身的爸爸”等名词,虽然犀利狠毒,但是却精准反映了当下男性角色在孩子生育、养育、教育过程中的缺失。通过笔者的日常观察,得知案主丈夫经常加班,甚至常常值夜班,出差也是家常便饭,就算下班回家也是累到没有精力再教育长子或者安抚次子,更无心倾听妻子诉苦。案主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心里困扰无法排解,养育两个孩子的重任完全担负在案主一个人身上,造成案主对生育二孩的偏激认知。
由于与案主的亲属关系,笔者了解到案主丈夫是一个工作狂,而且有较严重的大男子主义,育儿责任意识淡薄,又因为处于事业上升期,放在家庭上的心思与精力较少。案主丈夫与其缺少沟通,案主内心不满得不到释放,困惑得不到解决,无形之中把所有责任都推卸到生育二孩的错误选择上,总是非常悔恨当初的选择。丈夫作为自己的另一半,案主十分需要丈夫的分担,但是却指望不上,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80后作为工作中的新生力量,社会发展需要他们,同时家庭发展也需要他们,但是他们无法同时得到兼顾,从而实现两者的真正平衡。此时,案主应该找到恰当时机与之进行有效沟通,与丈夫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不应该把生育二孩作为自己一次失误的选择,孩子是无辜的,大人才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2.思考
父亲角色在孩子的养育过程中缺失到底有多么严重,通过一系列研究结果可以得到了解。其中,2015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做过一个调查:孩子教育主要由父亲负责的比例,十年间,从 30%下降到20%左右。2016年底,中国青年报做过一个调查:94%的受访者坦言,身边就有“影子爸爸”。可见,“隐身的爸爸”在中国家庭中已成为常态,父亲已然成为了一种奢侈品。那么,父亲角色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又有多么重要,依然可以通过研究结果得到启示。美国父道组织研究发现:60%的强奸犯、72%的少年凶杀犯来自无父家庭,90%离家出走的孩子来自无父家庭,75%的吸毒青少年也来自无父家庭。英国的纽卡斯尔大学的研究者用了半个世纪,对17000个英国婴儿进行了11年的跟踪调查。结果显示,经常与父亲相处的孩子,比更少与父亲相处的孩子聪明。这些研究都充分表明了父教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容忽视的关键作用,但是在我国母亲一直都在养育、教育孩子过程中担当重任,父亲只是一个高大的形象。教育家孙云晓也曾说过:中国的父教缺失是我们民族很大的隐患。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合作方式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女性角色的重要、女性地位的提升转变了传统的角色分工。男性应该提高对家庭的照顾意识,更加明确自身作为男性的生育责任,做到“内外”兼修,转变传统观念,促进家庭和谐。在男性自身自觉做到承担育儿责任,减轻妻子负担的同时,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为男性角色强化生育责任创造机会,比如,延长丈夫带薪陪产假、育儿假;制订并发放专门为男性设计的育儿手册,通过宣传与说明,深化男性育儿意识,拓展男性育儿知识;社区可以开设相关男性育儿课程,为爸爸们交流学习创造平台,同时让他们意识到传统观念需要更新换代,男性育儿并不尴尬,男性的育儿责任不可推卸,这也是自身能力的一种体现。
(三)对家庭支持的分析与思考
1.分析
案主的二孩出生之后,公公主要负责长子上学接送问题,婆婆负责照看次子。对于两个孩子的照看问题,家庭支持力度较大。而且,公公婆婆都有工资,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物质支持,家庭支持系统较为完善,除了丈夫家庭照顾的缺失。但是,婆媳相处难作为一个亘古不变的永恒话题,案主同样身处其中,然而矛盾并不明显,只是存在隔代抚养的代际冲突。
案主对于婆婆说到孩子的不好之处存在不满,也就是俗话说的“护犊子”;对于婆婆性格比较保守,比较宅,只能带着长子去小区楼下玩儿也不满意,认为这样容易致使长子生活较为单一,活动范围狭窄。案主公公婆婆提供的家庭支持较多,案主也应该摆平心态看待婆媳问题,尊重公公婆婆在照看孩子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2.思考
首先,案主要对家庭支持网进行完善,比如加强与公公婆婆的沟通,让公公婆婆明确自己的想法,相信通情达理的他们会理解并给予支持;其次,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案主链接社会资源,在案主完善家庭支持网的同时,联结社会支持网,社区应该增设儿童的临时照管机构,让孩子就近得到临时照料,方便家长接送,减轻家长负担;并增加针对儿童的相关社会服务,丰富生育二孩之后的长子或长女的生活内容,解决家长无暇顾及他们的问题。生育二孩需要家庭的支持,更需要社会、国家的支持。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必定要解决政策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国家应与人民同在,致力于问题的解决,为二孩妈妈们这一群体创造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同时,国家要完善相关服务及福利政策,使照看孩子的老人得到彻底解放,让他们真正安享晚年,而不是养了自己的孩子,还要养孩子的孩子。
四、总结
本文是笔者通过阅读案主所写的内心独白以及日常观察,从而对案主面临的生育二孩之后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运用社会工作的视角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工作介入,进而产生关于人口学角度的思考。通过这一个案的说明与分析,从一个个案的方向出发,辐射现代生育二孩的所有家庭,这是所有生育二孩家庭值得深思的问题,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值得关注的问题。女性作为生育的主体,也是最为重要的角色。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我们更应该关注女性在生育环节所承担的重任以及承受的心理压力。“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更应该考虑到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真正去听听她们对于这一政策的心声,无关传宗接代,也无关政策所需。同样也是生育环节重要角色的男性,在此时更应该深化自己的生育责任,给予女性在生育、养育下一代的过程中更多的帮助与支持;家庭作为最为重要的支持系统的一个方面,在生育二孩的问题上,应该给予女性更多的理解,在关注女性生活的同时,也要关心她们的心理健康状态。在面对育儿分歧的时候,要站在女性作为母亲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新时代观念,选择正确的育儿方式。
“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是我国人口政策调整的正确之举。但是,全面放开就真的能说放开就放开吗?国家是同意了,但是育龄夫妇们并不这样认为。生育二孩需要各种条件的允许,需要各种问题的考量。其中,最根本的还是要发展经济,经济实力是抚育孩子的根本保证。在这个讲究精养的时代,每个家长都想给孩子创造最好的学习条件、最好的生活环境,这毋庸置疑,这是人之常情,是人类发展的动力。其次就是国家一定要完善相关的福利服务政策,解决生育二孩的夫妇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关注二孩妈妈这一群体,通过社工的适时介入,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缓解她们的心理压力,促进她们的自我成长,使她们得到社会支持与认可。真正做到生育二孩“零压力”,这样“全面二孩”政策才能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不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反应,人口老龄化才能得到真正缓解,人口性别比失衡得到真正改善,家庭得到真正幸福发展,社会得到真正和谐发展。
[1]李竞能.现代西方人口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42
[2]王军,王广州.中国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估计[J].中国人口科学,2013,(4):126
[3]庄亚儿,姜玉等.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J].人口研究,2014,(3):3~13
[4]李建民.生育理性和生育决策与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定机制的转变[J].人口研究,2004,(6):2~18
[5]刘庚常.关于当前生育影响因素的思考[J].人口学刊,2010,(1): 24~27
[6]张晓青,黄彩虹,张强,陈双双,范其鹏.“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家庭生育意愿比较及启示[J].人口研究,2016,(1):87~97
[责任编校:张勇]
C924.21
A
1009-5462(2017)02-0039-04
2017-06-10
李慧敏,女,河北邱县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