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推介
2017-03-08
刘洪银,男,1968年出生,山东昌邑人,汉族,民主同盟盟员。1991年获山东纺织工学院针织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山东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2009—2011年在南开大学理论经济学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年至今,在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工作,现为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农村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经济学会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天津市委统战工作咨询专家、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等。2015年,获天津农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员、天津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2014年入选天津市第四批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工程。
一、教学工作
主要承担本科生“人力资源管理”、“环境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及硕士研究生“农村社会结构与变迁”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本科和高职毕业论文100余篇,指导硕士研究生数名;担任天津农学院第二届、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并任社会科学督导组副组长。注重教学改革实践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近10项,在核心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改论文18篇,副主编参编教材2部。咨询报告《建议国家实行农村中职“9+2”义务教育》获教育部优秀咨询报告奖励,研究报告《新时期中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获天津市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二、科研工作
长期从事人力资源与劳动经济学、农业农村经济学、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完成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农业部、中国科协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4项,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和天津市国际性智库聚集地建设重点课题。研究过程中向各级党政部门提交咨询报告近50篇,其中,多篇咨询报告转化为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提案,3篇咨询报告获天津市市委书记、市长或副市长批示,1篇专家建议被教育部采用,10多篇咨询报告被天津市政协、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等采用,18篇资政建议被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民盟中央、各类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要报》等采纳。研究成果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获2016年度民盟中央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论文及著作
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4部,第二作者参编著作4部。独立或第一作者在《财贸研究》、《教育发展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被CSSCI、EI、CPCI等收录30余篇,被CSSCI引用数百篇次。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数篇论文被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全文转载,近30篇论文被国研网全文转载。2篇论文获民盟中央民生论坛优秀论文奖,数篇论文获天津市农业经济学会优秀论文二、三等奖。